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31 14:59:3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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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作方案

治理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钦州,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钦发〔20xx〕1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深入开展基层自治建设、城乡社区协商、关爱帮扶弱势群体、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组织体系建设等工作,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作用,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20xx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到20xx年5月,通过3年试点工作,实现社会治理手段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平安钦州建设跃上新台阶,建成全区一流、全国优秀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

  二、工作任务

  (一)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市域社会治理合力

  1.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度。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做好群众安全感巩固提升工作,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

  2.完善基层组织运行机制。统筹上级部门支持社区的政策,整合资金、资源、项目等,以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确保社区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对社区内有关重要事项决定、资金使用等,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稳妥有序推进市域内村改社区工作,同步调整或者成立党组织,跟进和加强党的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保持市域社会治理定力

  1.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面落实市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矛盾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2.抓好风险防范工程。健全市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依法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和重点人员教育管控,建立健全反奸防谍责任体系。严厉打击宗教极端、民族分裂、邪教活动,成立市级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站。加强钦州关爱中心建设,积极探索创立具有钦州特色的帮教模式。

  (三)发挥德治教化作用,促进市域社会治理内力

  1.建立道德约束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和规范基层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评议机制建设,设立善行榜、义举榜等平台,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选,形成良好的道德约束激励机制。在党委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全面加强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和奖惩机制。指导群团组织、协会商会等加强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弘扬公序良俗。

  2.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与脱贫攻坚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突出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工作。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治理,大力培育乡风文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农村产权制改革,因地制宜、连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风貌提升改造,持续推进“美丽钦州”乡村建设,开展美丽村屯示范点创建,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平安和谐的新农村。

  (四)发挥自治强基作用,激发市域社会治理活力

  1.加强市域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全面落实镇(街道)协商,制定协商事项清单。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作用,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全市100%的村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制定县(区)职能部门、镇(街道)在村(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法确定村社区工作事项。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管辖规模和范围。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执法司法区域协作和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100%的村社区建立村居民委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是民情恳谈,百姓意识,妇女意识等协商活动,促进我市社会和谐。

  2.完善群众参与制度。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低于全市户籍人口的1‰,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健全市域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汇集至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城市建成区注册志愿者占常用人口比例≧13%,农村地区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8%。每个镇(街道)设有志愿服务站,至少有1个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搭建平行、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平台。

  3.推进“时间银行”社区志愿服务工程。围绕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广泛开展人人参与城市品质提升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开展最美志愿者传帮带活动,通过“师徒传帮带”的形式开展“业务上传”给志愿者传授经验。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共圆公益梦,广泛推广钦南区文峰街道文昌社区“时间银行”经验。开展最美志愿服务单位催化志愿服务,完善灵山县三海街道双鹤社区、钦南区文峰街道文昌社区等一批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志愿服务窗口”“志愿服务站”。

  (五)发挥智治支撑作用,增强市域社会治理动力

  1.健全公共服务机制。充分用好市域地方事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建立和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一证通办”。全市90%以上的村(社区)可直接办理或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90%。健全广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评价机制。

  2.建立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强市域内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检查、评估、社会监督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自律。健全市域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育、资金支持机制,在市级层面培育建立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县(区)、镇(街道)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不低于50%。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

  3.搭建纵向社会治理构架。细化本地区综治中心建设规范,实现市、县(区)、镇(街道)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实现与相关部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协调一致。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社会治理相应功能完备。依托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健全跨区域矛盾风险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市、县(区)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紧密协作的跨领域矛盾风险综合治理机制。

  4.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程。加快建成“一网统筹、事事入格”的“全科网格”,把涉稳、涉民族、涉宗教等相关工作事项,以及与社会治理有关的各类事项逐步纳入网格化管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精细、便捷、高效。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各类民生需求项目以及部门分散承担、需要在城乡社区落实的事项,纳入网格化综合服务管理内容,统筹使用部门资源力量、工作经费。

  5.抓好综治中心规范建设工程。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爱帮扶弱势群体的体系,建立社会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构建和完善为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三、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钦州市民政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组织谋划。各科室要根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任务落实。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科室要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每年研究确定一批社会治理重点项目,逐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牵头科室、参与科室和具体措施,确保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科室要加强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督查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各类先进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督导,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四)按时上报材料。各科室要按照《钦州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定期上报工作进度情况。属于责任单位职责的,请各科室于每月23日前将《钦州市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报牵头单位。属于牵头单位职责的,请各科室于每月23日前将《钦州市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报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工作情况后于每月24日前报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治理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与服务模式,健全服务网络,激活社区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和加强社区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xx〕2号)文件精神,建立快速有效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现结合乐安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整合社区管理资源,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新模式,实行扁平化、精细化、高效化、全覆盖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使社区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更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以县城市社区为依托,以单元网格为载体,以网格化管理为举措,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整合各种管理资源进社区、进网格,服务重心下移,细化管理内容,规范管理行为,落实绩效考核,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运转、责任落实、反应快速”的新机制,做到社区信息底数清、服务管理零距离、群众办事便捷快,全面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使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明显增强,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全面覆盖原则。社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遵循全面覆盖的原则,确保县城市社区管理区域无盲点、管理对象不遗漏、服务内容多元化、事务办理零距离。

  (二)管理数字化原则。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便利化、数字化。网格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及时发现、收集和反馈网格内各类新增和变动情况,建立以人口信息为重心、物业信息为基础、事务信息为重点的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数字平台,做到网格化管理要素掌握全面、及时,信息处理高效、准确。

  (三)一岗多责原则。各网格责任单位要选派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网格员,按照一岗多责的原则履行社区网格综合管理员职能,切实当好社区管理网格信息采集员、社区事务协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联络员、法律政策宣传员、文明新风倡导员。

  (四)群众自治原则。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推行群众自治,充分发挥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自我引导的作用,居民小组长的配备原则上要实现居民化、本地化,使网格管理真正融入社区事务、走进群众心中。

  四、网格设置

  (一)划分网格条块区域。根据“完整性、便利性、均衡性、差异性”的原则,按照“划小社区、划多阵地、划短距离、划清底数、划全功能、划明责任、划活资源、划实考核”的要求,以“小区+零散路巷”为网格单元,结合人口状况、地理位置、楼院布局、便于服务等因素将城市社区科学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区域的范围、大小由各社区结合实际确定,并绘制网格地图。

  (二)建立网格组织体系。按照“党政领导、部门参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共享、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各社区居委会配合,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督促、统一考核等工作。推动将党支部(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原则上1个二级网格设立1个党支部(党小组)。

  (三)明确网格服务队伍。以“小区+零散路巷”为网格单元,实行以单位为整体包干网格单位,构建“社区党委第一书记(总网格长)+社区党委书记(一级网格长)+网格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二级网格长)+三级网格长”四级管理机制,网格服务人员由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派出所民警、老党员、志愿者及义工协会等人员组成,招募一批居民小组长充实网格员队伍,建立“社区党委第一书记+社区党委书记+网格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三级网格长+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老党员、志愿者及义工协会人员、居民小组长、楼(栋)长”等人员组成的多元化网格队伍体系。

  五、职责任务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及划分,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及任务。具体如下:

  (一)总网格长。由县党政班子成员及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担任10个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兼任总网格长,统筹协调社区全面工作。

  (二)副总网格长。由县人大、政协副职担任10个片区副总网格长,协助总网格长统筹协调社区全面工作。

  (三)一级网格长。一级网格长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协助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协调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社区所有网格的管理工作,制定本社区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网格员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

  (四)二级网格长。由网格责任单位选派责任心强的干部(曾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职级干部优先)担任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兼任二级网格长,并报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备案,原则上1年内不得调整。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为本单位所包网格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工作安排,配合社区党委书记开展各项工作,对三级网格长和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进行管理,做好本网格所辖党员的管理服务。

  (五)三级网格长。由网格责任单位根据实际设置网格小组(即三级网格),选派责任心强的干部(曾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职级干部优先)担任三级网格长,具体负责对本级网格小组内兼职网格员的任务指派、综合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网格责任单位。网格责任单位负责总网格长分派的网格化管理工作,统筹二级网格长、三级网格长和兼职网格员的选派,做到“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兼职网格员出现空缺时,责任单位做好人员调整补齐,保证人员正常履职,对所负责网格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交由社区党委书记汇总并上报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部署督促本单位人员履行好社区网格长、兼职网格员职责,定期听取履职情况汇报,及时收集和推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问题妥善解决。

  (七)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社区按每万人配备18名社区工作者的要求,整合现有社区干部和专职网格员两支队伍,把在疫情防控、基础信息采集、重点人员协管、治安防范协管、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城市治理协管、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职网格员,通过法定程序纳入社区干部队伍,由城市社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各社区除正职干部外,其余社区干部实行轮流“坐岗”制,下沉网格包片,承担专职网格员职责,并担任本社区网格联络员,负责联系1-2个网格,具体做好所联系网格的上传下达和居民小组长管理,处理本网格社区日常工作事务,协助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开展工作。

  (八)兼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由网格责任单位指派,协助三级网格长对所包户数居民的信息收集、政策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平安社区创建、帮助协调解决群众诉求等服务群众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

  (九)居民小组长。在各社区网格单元居民中择优选用230名左右居民小组长,每个小组长服务150户左右居民,居民小组长人均月补贴500元,由县财政予以解决,补贴与小组长考核结果挂钩。居民小组长是社区信息员、调解员、联络员、监督员、环保员、协调员。具体职责有:

  1.收集掌握信息。居民小组长要持有一本社情民意手册,记录辖区当中的社情、民情和警情。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各类涉及治安稳定、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动态信息,及时反馈至社区。

  2.加强人口管理。居民小组长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台账,其中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手册、暂住人口登记手册、重点人口登记手册、出租房屋登记手册等,全部纳入管理视线,特别是加强暂住、流动及重点人口的管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原则上每月需对辖区内人口底数摸排更新并反馈至社区。

  3.开展群防群治。协助开展好群防群治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和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协助落实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劳动保障、文化体育教育、弱势群体救助、双拥工作等各项服务工作;协助组织网格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十)老党员、志愿者及义工等民间公益性人员。承担县网格化管理的补充力量,有效发挥各自作用。

  六、工作制度

  明确社区党组织“示范引领、组织协调、服务群众”三项职责。网格员要着装得体、态度热情、语言规范、文明礼貌。工作时间必须佩戴胸牌或工作证,入户走访中要向居民出示具有身份识别的工作证件。

  (一)实行网格化工作例会制度。社区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网格责任单位参加例会,网格党支部(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开展工作交流,对收集的社情民意进行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方法,落实责任人员,限期办结。

  (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社区联席会议,会议由社区党委第一书记(总网格长)主持,听取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社区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处理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三)实行社区结对共建制度。按照“就近就便、相对均衡”的原则,合理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组织联合实践或学习研讨、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对共建单位与社区签订共建协议,提供经费资助、解决实际困难、为社区办实事等共建事项。

  (四)实行网格管理服务公示制度。在社区各网格公益服务场所、居民聚集场所、小区楼栋等醒目位置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网格责任单位、网格员责任区,公布网格员照片、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管理职责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行网格员入户走访制度。兼职网格员联系居民户数由网格责任单位进行分配及调整,并报社区备案,社区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网格长要定期走访网格内居民,重点走访困难群众、独居老人、残疾家庭、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每月至少到负责的网格巡查一次,确保及时掌握情况,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并做到每季度走访一遍重点户和困难户,一年至少走访一遍全体住户,掌握民情,服务居民。居民小组长和兼职网格员每月要走访一次所联系的居民,了解民情、收集民意,及时汇报重点人群生活动态。

  (六)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包片社区工作者应填写工作日志,准确记录走访、服务、巡查等情况。工作日志和每周、每月工作情况,须经社区党委书记审核确认,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七)实行网络员AB岗制度。兼职网格员两两搭档为一组,互为AB岗,确保网格内服务管理工作的延续。

  (八)实行网格员线上服务制度。按照“一网格一微信群”模式建立由网格员管理的网格微信群,推动网格内居民、企业、商户、机关等至少“一户一代表”进群,及时发布信息,收集群众诉求。

  (九)实行网格员监督评议制度。由社区选择5名左右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作为监督评议员,对网格员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每年对网格长和网格员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结果报送给社区党委第一书记(总网格长),并纳入对他们的考核。

  (十)实行网格员表彰奖励机制。由网格责任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星级网格员”“最美网格员”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4月-5月)。县城区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管理区域内网格重新划分,按照“300-500户划分大网格、100-150户划分小网格”的原则划分若干网格和居民小组。县委组织部确定参与县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县直网格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按要求确定参与网格化管理网格人员和数量。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划分的网格,划定网格责任单位,择优选聘居民小组长,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6月-7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县直责任单位全面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所划分的网格实际情况,将本单位网格人员划分若干网格小组,按照人数(户数)规模相当的原则细分网格员联络居民数量,加强网格长和网格员管理,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实际、便于实施管理、满足群众需求的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做成特色、形成品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8月-9月)。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双向点评”活动,实行相关部门对社区、社区对网格的向下点评,以及群众对网格、网格对社区、社区对相关部门的向上点评,分别从网格划分是否科学、流程设计是否合理、工作实效是否显著、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开展点评。根据点评结果,查找实行网格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制定修改完善措施,不断巩固提升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成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1月)。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对各社区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网格化管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网格设置、人员配置、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对验收和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八、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级层面成立由县委书记吴宜文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艾志峰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艾恒知同志任常务副组长,10个社区党委第一书记为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人社局以及县城市社区党工委为成员单位的县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社区党工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网格责任单位要明确网格人员和工作职责,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全面实施。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网格化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在社区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各楼栋张贴宣传资料,解释说明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在社区悬挂网格示意图,要标明责任区位置、道路、建筑等。同时,要在楼栋、单元等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化图谱,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和服务管理职责等信息,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学习培训。要分层次、分类别持续不断地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网格责任人的素质和能力,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网格责任人要加强相关政策、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四)做好工作衔接。网格责任人要尽快适应新要求、熟悉新业务,逐步过渡到“一岗多责”。要处理好日常工作与网格工作的关系,在履行好网格工作职责的同时,要服从社区的调度,与有关单位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同时,各社区要注重处理好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抓好社区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要把社区日常工作融合到社区网格化管理中去,切实保持社区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

  (五)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等共同参与的考评机制,按照简便科学、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定期对网格员进行考核。网格员考核分为季度和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网格员考核结果与网格单位执行力考核及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治理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文明素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各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缓解校门口及周边交通拥堵现象,切实降低广大师生及家长交通违法率和交通事故率,确保学校周边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根据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公交管通〔20xx〕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关于安义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一、明晰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劝导行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文明交通治理长效机制,为建设“文明安义”“平安安义”助力添彩。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校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体局党工委书记黄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陈振文为组长,县教体局主任科员王礼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石柏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王礼安、王石柏、易小华、余德勇、熊健、李中民组成,负责校园文明交通治理日常工作。各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三、突出整治重点

  (一)大力整治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和未满18周岁学生骑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二)大力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不佩戴安全骑行头盔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大力整治骑乘没有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四)大力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超载以及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大力整治家长使用不符合国家3C认证的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人代步车,未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行为。家长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必须具备驾驶资格,办理摩托车(轻便)驾驶证。

  四、明确职责分工

  (一)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整治,指导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发挥“交所融合”警务模式的优势,增派警力,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协助指导文明交通劝导队工作。

  (二)县教体局:牵头做好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在县公安局的配合和指导下,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建校园文明交通劝导队,建立健全护校管理新模式。

  五、强化工作举措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学校教师掌握应知应会的交通安全知识,督促教师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示范引领。通过组织交通安全讲座、举办交通安全巡回展、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等措施,加大对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教力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开展“警校联动·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组建公安交警宣讲小组,利用学校每周二的安全教育课进行文明交通宣讲;印发《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公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倡议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承诺书》、《学生家长文明交通承诺书》,开展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倡议、承诺签名活动。

  教育部门:负责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每周安全课、主题班会、师生集会、校园广播等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展板橱窗、标语横幅、倡议签名、LED滚动播出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文明交通优秀作文大赛、优秀绘画大赛和优秀艺术作品大赛,营造文明交通学习教育氛围。加强交通安全日常提示,利用家长会、微信群、QQ群、家校通等家校媒介,向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家长的遵纪守法意识。

  (二)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各校组建一支由校领导、值日教师、专职保安、高年级学生、家长志愿者、公安“护学岗”等人组成的文明交通劝导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时段对家长、学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散发宣传单,并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登记备案,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和师生出行安全。

  2.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护校安园”和“高峰勤务”工作,对部分校门口严重拥堵的学校实行限时交通管制。

  3.县教体局配合做好全县交通畅通工程工作,对教职工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4.县教体局联合县公安局推动建立由家长、学校和交警组成的“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新模式,加强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疏导,打通学生上学“最后50米拥堵”。

  (三)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整治

  县公安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事件。同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过街设施是否齐全、是否规范,并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对于临街易拥堵的学校增派警力加强巡逻和管理,对学生接送车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检查,不定期开展公安交警“路查”活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整治。

  六、严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是落实为民办实事、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的实际行动。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协商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师生安全等重点问题,强化沟通、协调、推进,落实联防联控和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增强实效。县公安局采取不定期“路查”和巡查,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处罚,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县教体局将校门口交通安全纳入教育督导和安全督查的重要内容,通过下发抄告单、通报整改、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公安局联合县教体局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门口“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老年代步车接送学生、学校门前车辆停放”等交通秩序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检查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且将之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和综治年终考评。

治理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优化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推进力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社区治理功底,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1、完善社区治理架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广建立城市社区治理委员会,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村(居)民为主体,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继续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厘清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修订社区允许盖章目录清单,执行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强化社区民主自治功能。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依法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到20xx年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70%。制定城乡社区协商规范化指引,指导城乡社区协商向标准化、制度化推进。积极开展引导社区开展“微”自治活动,以社区网格为基础,将自治向小组、楼栋、院落、街坊等治理末梢延伸,引导居民在网格内开展协商议事活动。

  3、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持续推行“全科社区工作者”服务模式,今年底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精力和时间进网格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培育一批城市“三社联动”示范社区,逐步扩大农村社区试点范围。

  4、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继续执行工资自然增长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一线干事创业。实施“社区书记(主任)十百千培育计划”,全面开展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到20xx年,培训1000名以上社区工作者,培育100个以上优秀社区负责人,重点培育10名以上全省有影响、全市起示范的名优社区主任并纳入组织部高层次人才计划,着力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二)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

  1、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孵化基地,为初创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到20xx年50%的街道(乡镇)和20%的社区要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2、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通过简化手续,积极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社会工作机构,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提供专业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支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社区照顾、精神慰藉等服务。

  3、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财政局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指导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引导政府资金、社会资金等向社区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倾斜。指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编制年度购买服务计划,制定并公布乡镇(街道)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完善社会工作政策,强化专业力量支撑

  1、不断完善社会工作相关政策。加强调查研究、政策拟定力度,建立健全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与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职称岗位开发、队伍建设、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等制度,持续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体系化、制度化、专业化进程。

  2、加大社工机构经费支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扶持壮大社会治理急需、具有发展潜力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稳定化、制度化的经费保障机制。

  3、强化社工机构发展与引导。引导社工机构根据自身工作特长,聚焦明晰自身工作范围、服务对象、服务专长,加大综合性、专业性社工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根据社工机构运营中的具体需求,开展专项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优秀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有关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民政局市域治理民政领域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与社会工作处等处室共同参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工作,其他业务处室按既定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2、狠抓调研创新。各相关业务处室,结合长期工作计划,在市域治理工作中要进行体制机制探索,加大基层调研走访力度,参考借鉴周边省市和基层优秀做法,推进民政领域市域治理体系创新创优。

  3、加大宣传报道。对照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民政局要对在市域治理工作中产生的具有探索引领性的工作事项、突出个人事迹、典型工作模式进行大力宣传,并及时和上级部门沟通推荐。

治理工作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推进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根据政府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持安全发展、正面宣传为主,以“和谐海西”、“平安**”建设为主题,以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各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生态型经济枢纽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或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或医疗单位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得到明显加强。

  二、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重点、步骤和要求

  ㈠工作重点

  1、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医院内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安全执法,抓好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安全执法。二是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医院或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中工作相对滞后、隐患多、事故多发的区域。三是重点单位。突出抓好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安全状况不好的企业或医院。四是重点违法行为。突出抓好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明确执法方式。一是联合执法。各县(市、区)卫生局在联合县级工业卫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或多次检查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企业或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及隐患多的医院等执法难点,加大执法力度,予以打击,确保执法到位,取得实效。二是集中执法。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责任主体,要集中时间、集中执法力量,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执法,确保执法活动不留死角和盲区。三是专项执法。要根据职业卫生和医疗活动安全生产的特点,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对医院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平稳安定。

  3、加强执法,严格查处。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对未申报职业病危害、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的企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重点检查医院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施设备等方面许可工作的执法检查,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初步设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未通过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卫生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三是加强对隐患治理的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的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和医院主动治理事故隐患。对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国家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六号)实施处罚。四是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查处。要严格对事故报告和抢救环节的执法检查。要严格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环节的执法检查。即要对事故发生单位或职业危害严重企业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吸取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事件和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对防范措施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事故单位要坚决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措施。

  4、服务指导,规范执法。按属地化管理和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范围,对辖区内和监管职责范围的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医院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同时,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寓于服务之中,切实帮助企业和医院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和医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采取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电视广播宣传、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编印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举办学习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医院和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二是主动上门服务。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等专家的作用,为企业和医院提供技术服务,主动为企业和医院排忧解难,帮助企业和医院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落实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修订完善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依照和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要以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相结合,确保执法活动正确顺利地开展。

  ㈡工作步骤

  1、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15日前)。一是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xx年“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二是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9月)。一是做好清理整治。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医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和医院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和医院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二是认真研究分析。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在开展执法行动情况的基础上,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工作总结和对策措施要及时报送市卫生局疾控科。三是落实节前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在国庆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3、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一是严格检查督查。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搞好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2月1日前将开展活动书面总结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㈢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是今年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也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监管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齐抓共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要在6月1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2、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制定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是实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加强监督,确保执法公正。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通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暗访等途径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撤销或者变更。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和行政执法投诉等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实行阳光执法,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强化执法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岗位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4、落实责任,提高执法成效。各县(市、区)、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监管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和医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年内至少督查4次;市卫生局委托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对全市医院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的市级督查,督查次数至少4次。督查中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提出批评,督促改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将每次督查情况书面报市卫生局疾控科,由市卫生局通报全市督查情况。

  5、加强联络,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联络员联系方式于6月22日报送一期进展情况时一并上报),每月22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工作要求

  ㈠主要职责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市直医疗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新罗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

  ㈡主要内容

  1、综合内容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⑴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⑶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⑸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和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区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⑽有关县(市、区)和县(市、区)卫生局确定其他需要重点治理的领域的安全隐患。

  2、专项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消防安全: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㈢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1、细化方案,自查自纠(6月15日前)。一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2、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至9月)。一是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3、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一是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做好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1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㈣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结合医院管理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医院院长负责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医疗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和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医疗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医院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医院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医院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医院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5、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6、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级医疗机构要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要发挥技术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7、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医院开展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重点、工作要求

  ㈠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1、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积极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论坛、演讲会,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继续开展全民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一岗双责”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网络、书面答卷)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三是组织开展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的有利契机,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和医院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积极配合做好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福建**段各项活动和“海西安全发展行”在岩的相关活动。四是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宣传。通过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积极组织推荐好作品参加国家安监总局举办的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摄影展、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2、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一是重点加强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各级各单位要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让安全生产在企业和医院蔚然成风。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要坚持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模式。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和医院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和医院安全诚信建设。

  3、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监察人员和企业(医院)负责人教育培训,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强企业(医院)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

  4、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加强正面宣传,营造社会共同关心职业卫生安全和医院安全生产的很好环境。

  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部署,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由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牵头,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界齐抓共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新闻、文化及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级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监管监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3、正面引导,督查促进。为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深入开展,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普通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忽视安全生产、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人和事要予以曝光,发挥警示和教育功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协调指导作用,对各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把各级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年终进行检查评比。

治理工作方案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44号)的精神,根据公安部《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公通字[20xx]62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根据上级有关要示,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3月1日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透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透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透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潜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各镇、各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责制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整治的合力,抓好消防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加大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今年,全市要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对于已建成的建筑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对于新建的建筑,加强源头控制,提前做好消防设计审批,同时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职责意识。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

  (一)工作任务

  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潜力”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3月31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个性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状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状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状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状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状况。5月1日前,完成高层建筑的排查工作;针对建设工地年后紧密开工的状况,要开展建设工地集中检查行动;高温季节期间,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力度。年底前,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状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状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状况。

  (二)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镇、各有关部门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状况上报消防大队。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3.发动群众参与。各镇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用心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构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

  (一)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工作措施

  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持续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贴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职责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四、集中开展大宣传

  (一)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20xx年3月31日前,各镇、各部门要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资料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0xx年,要在全市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要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因地制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确保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20xx年3月31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落实职责,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级主流媒体,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是元旦、春节前后,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协调各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加强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的消防宣传工作;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要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和高层住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五、集中开展大培训

  (一)工作任务

  综合运用政府、单位、网络和社会培训力量,制定并实施“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潜力。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潜力培训,重点是熟悉和操作消防设施,提高应急处置潜力;20xx年底前,要保证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潜力”为重点资料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xx年底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潜力;组织各地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潜力。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各部门要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xx年底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资料。

  4.推进领导干部消防培训。20xx年底前,市委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政府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资料。

  5.全面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前,按照分两年对全市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的目标要求,由公安机关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6.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20xx年6月30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所有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消防监督业务技能培训;20xx年10月31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一次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潜力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构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狠抓督导,落实职责。各地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各地既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注意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制定“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治理工作方案7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切实提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经常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绿色社区、和谐社区、幸福社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绘制城乡社区治理蓝图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加快推进xx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为打造“实力xx”“魅力xx”“活力xx”“幸福xx”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城乡社区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靠居民、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建立惩恶扬善长效机制,破解城乡社区治理难题。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统筹谋划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注重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推动各地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基础条件、人文特色等实际,确定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发展思路和推进策略,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有机结合,加快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

  (三)总体目标。到20xx年,社区综合治理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党组织领导的社区组织建设坚强有力,多元共治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社区准入制度全面建立,公共服务高效规范;便民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社区综合保障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全面提高;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互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幸福感、责任感、荣誉感得到增强。到20xx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综合治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分工,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改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落实。推动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强化街道(乡镇)党(工)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聚焦主责主业,调整优化街道内设工作机构和功能设置,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城乡社区担任第一书记,持续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载体,大力推行“互联网+社区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党建服务“项目化”,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推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与驻社区单位共建互补,完善联建共建机制,整合各类党建资源,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进园区、商圈市场、商务楼宇等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推进农村社区区域党建联建,以强带弱促进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应对农村社区老龄化问题。推动建立市互联网业联合会,并同步成立联合会党委,抓好全市互联网企业、网络社会组织、新媒体人士党建工作。依托物业公司、产权企业和辖区管理单位建立商圈、市场和楼宇党组织,对未建立党组织的,积极选派派驻党支部。健全完善xx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领导机构,明确x名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重点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县(市、区)和xx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及时帮助解决基层群众自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加大对基层腐败、“小官大贪”“村霸”和家族恶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网信办、市工商局、市经合局、市公安局

  (二)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各县(市、区)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发挥好主导作用,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规范,不断提高依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在城乡社区开展治理工作的权责清单,对当前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清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政府职能部门不能直接交办城乡社区,应当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区分法定职权和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属于政府或者行政机关行使的法定职权,要收归政府或者行政机关行使,属于事务性或者辅助性的工作,需通过购买岗位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各县(市、区)政府要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建立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着力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加快工矿企业所在地、国有农(林)场、城市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xx%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此之前应成立居民小组并选配居民小组长,或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坚持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丰富自治内容,拓宽参与渠道,保障和促进居民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

  (四)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在城乡社区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力争到20xx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xx个社区社会组织(至少有x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x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x个社区社会组织,在具备条件的农村社区至少配备x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各县(市、区)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有效联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纳入购买对象,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起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专业社会工作团队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的工作体系。加快推进社区老年协会全覆盖,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在提供社区服务、关心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倡导移风易俗等方面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能力。建立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社区治理责任评价体系,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面向城乡社区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积极引导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地税局

  三、明确要求,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一)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通过宣传引导、积极发动、适当鼓励等方式,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增强参与意识。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民主协商,不断提高议事协商能力,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支持和帮助居民群众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认真落实《xx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措施。推动学校普及社区知识,参与社区治理。拓展流动人口有序参与居住地社区治理渠道,保障流动人口民主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和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促进流动人口社区融入。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农委

  (二)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社区居民需求,引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做好与城乡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公共服务事项。完善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推动电子商务进入城乡社区,继续打造“城市社区xx分钟服务圈”和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中心城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城区外围和农村延伸,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只跑一次”工作。提升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居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探索建立社区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合理规划建设文化、体育等自助服务设施。加强商业设施建设,适当增加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加强城乡物流配送设施建设布局,提升物流配送质量和效率。组织开展城乡社区规划编制试点,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衔接;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群众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积极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济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xxx个村级综合服务社(中心),为居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综合服务。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供销联社

  (三)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依托城乡社区“新时代传习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增强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社区地域文化特质,深入推进“一社一品”特色品牌创建。以村史陈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文化展示、社区口述史、社区义演、社区报、社区公共空间营造等方式,培育社区文化认同。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在全市社区广泛开展“xx好人、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好人、楼栋好人、好邻居、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等身边好人评选,宣传好人事迹,大力褒奖善行义举。发挥“道德讲堂”“道德评议会”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建立帮扶关爱机制,帮助好人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倡导移风易俗,弘扬传统家庭美德、现代家庭理念,建设新时代的家风文化,促进每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积极发展社区志愿服务,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开发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实行社区志愿者、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网上注册。力争到20xx年,社区志愿者注册数量达到社区居民人口总数的xx%。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举办“xx社区风采秀”“市民文化节”“农民文化节”等系列主题活动,活跃居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和打造城乡社区文化活动品牌。利用现有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示活动,有条件的社区(村)可设立与本地相适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室。加强城乡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因地制宜配建室外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和社区全民健身站点建设,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民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四)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加快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建设步伐,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研究制定社区治理相关地方性法规。推进法治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居(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引导居民群众在参与社区治理中形成规则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居民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民主自治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法治化水平。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五)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完善利益表达机制,落实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面向社区、贴近群众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在物业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深入开展排查调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推进平安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与综治中心一体化运作,实现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综治中心和网格化全覆盖。进一步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城乡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拓展社区警务功能,推动社区民警专职化。深入开展治安防范群防群治工作和“排矛盾、化纠纷、除隐患”等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遏制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暴力恐怖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发生,防范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

  (六)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以数字xx建设为引领,加快数字信息技术与城乡社区治理广泛深度结合,推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创新治理模式,努力打造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社区,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强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化“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力争到20xx年,城市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xx%、xx%。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按照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加快推进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建设,积极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发挥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作用,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雪亮工程”,通过政府的财政投资、市场化运作、社会力量自建等方式,加快基层重要部位、复杂场所、公共区域、铁路沿线和农村薄弱地区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继续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建设,推进各类视频资源联网整合,共享共用。整合城乡社区电商资源,发展城乡社区电子商务,强化数据信息技术在城乡社区商业中的.运用。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强线下资源整合和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建设,建设一批集网订店取、线下体验、终端配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电商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商服务站。鼓励有条件的基层供销社联合村级组织参与益农服务站建设,加快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积极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推动扶贫开发兜底政策落地。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网信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供销联社

  四、强化措施,着力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

  (一)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城市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人口规模、居住条件、交通状况、居民意愿和历史传统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一般在xxxx-xxxx户居民的范围内设定。城市社区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报所在县(市、区)政府决定。到20xx年,基本实现城市社区规模适度、人员配备比例合理、服务管理便捷高效的工作目标。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个社区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配置x至x人,即按照每xxx-xxx户居民(xxxx-xxxx人左右)配备一名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原则进行配置,辖区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若干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一般配置x至x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二)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制度,引导优秀人才向城乡社区服务领域流动,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城乡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通过“两推一选”、组织选派、公开选聘等方式,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工作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选拔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带富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村能力强的“三高三强”标准选拔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担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人或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基层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招聘,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各县(市、区)要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报酬联动增长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报酬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标准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报酬,其他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报酬按照规定标准执行。积极申请省财政按现行补助政策对城市社区中非行政、事业编制的专职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给予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建立市县分层分级培训体系,依托大中专院校、党校和党建培训中心等机构,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每年至少对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一次,其他成员每x年至少培训一次,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加强社区工作者作风建设,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者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奖惩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实干创业、改革创新热情。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教育局

  (三)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建立由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为牵头单位,基层环保局(办)、文明办、环卫处(所)、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为成员单位的绿色社区联席会,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绿色志愿者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每个社区内建立不少于x处、有较高标准的永久性环保宣传栏(或橱窗)和环保公益宣传广告牌,并定期更新内容。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加快社区绿色建筑、社区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节水节能等硬件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秸秆焚烧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环保活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督员作用,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办。推行绿色消费,选用清洁能源,自觉养成节约能源资源、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危房改造。加快社区公园的规划建设,加强社区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有序推进“花园式社区”建设。坚持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以社区为单位,积极推进水资源再生利用,加强城市社区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强化社区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社区避难场所服务半径应以避难人员步行xx—xx分钟能到达避难场所入口为原则确定,且宜不超过xxxx米),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有序组织开展社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建设,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有条件的社区依托现有服务场所建立社区消防体验室、社区消防科普教育馆等,发挥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功能。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队员由保安员、治安联防员、社区工作人员等担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将社区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调度指挥体系,接受业务指导,开展联勤联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爱委办)、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消防支队

  (四)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到20xx年,实现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xx平方米。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率先推动易地搬迁安置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社区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合理规划建设文化、体育、商业、物流等自助服务设施。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等费用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

  (五)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各县(市、区)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严格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实行基层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探索在社区居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席会议议事协调机制,依法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或由业主委托专业服务人员落实环卫、绿化及房屋维修等基本服务。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社区治理责任评价体系,面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和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地方应规范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五、加强领导,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要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全面推进幸福社区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

  (二)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符合条件的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做好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积极申请省财政按现行补助政策对城市社区工作经费给予补助。各县(市、区)要统筹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做好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拓宽城乡社区治理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资金使用机制,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三)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和激励宣传机制。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理论政策研究,做好城乡社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三社联动”机制建设、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建立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积极开展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培树典型。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治理工作方案8

  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系列学校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校车安全隐患得到切实整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二、时间安排

  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为期1个月,即从20xx年5月12日-5月31日,按照宣传部署、组织实施、督查总结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xx年5月12日至14日)。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市县实际,牵头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文明交通教育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校车安全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15日至27日)。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并对各学校的整治行动进行检查、督促。

  (三)督查总结阶段(20xx年5月28日至3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果。我厅将对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厅直属学校在20xx年6月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情况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明确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必要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切实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留守儿童的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题班会,针对学生多发的骑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骑车戴耳机听音乐等不注意安全的行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环境整治。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联系,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及附近主要路口的停车、上下车等提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商请交警部门着力加强对校门、重要路口、路段的交通监管,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

  (四)开展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和校车运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查校车超员、超速、带病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健全完善并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的校车及其驾驶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有关学校要及时整改并反馈;对于集中接送学生但尚未进行校车登记的车辆,要及时报告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督促其进行登记。要再次组织对本校(辖区)学生的上放学接送情况,校车及其它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以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要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不坐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市县公安、教育、交通部门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集中力量,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定期和不定期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接送学生和校车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严格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本单位(学校)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数据统计、信息采集、整理、归档和上报等工作。

治理工作方案9

  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最关键、最基层,也是最难的基层治理。青峰镇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一目标,以网格化、乡贤评理堂、平安大院为依托,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法治保障,特制订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党代会、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深化社会治理部署,坚持全镇“234”总体发展思路和“一线两带三片四园”产业发展布局不动摇,在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助推乡村振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乡村治理为目标,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各部门齐抓共管,汇聚冲锋决胜的青峰力量,为建设美丽幸福青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自治为基、德治为先、法治为本”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明显;进一步完善基层自治机制,农村基层基础显著加强;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社会公平正义、乡村和谐稳定的氛围充分彰显;以网格化、乡贤评理堂、平安大院为依托,进一步发挥基层自治、德治和法治作用,提升公民道德素质、法治能力,全面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自治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党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村干部人选区县级联审机制。20xx年底,所有村(社区)实现“两岗一人”。20xx年换届选举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实行交叉任职。持续回引本土人才,每村动态保持至少1名。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储备,每村储备至少2名。20xx年底完成凌阁堂村党总支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

  (二)着力村民自治。健全基层治理“三事分流”工作机制,使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干部普遍了解“三事分流”工作方法,基本掌握“三事分流”的程序、分类标准和处理方式,能够自觉运用“三事分流”方法办理群众的诉求。做到“大事”政府快办、“小事”协商共办、“私事”群众自办。通过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充分调动村(居)民依法有序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适时修订完善丰富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内容,提高基层群众遵守和执行的自觉性,不断革除陈规陋习,促进移风易俗,培育健康文明新风尚。

  (三)着力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围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农家书屋”工程、“2131”电影放映工程和“广播村村响”工程后期管理工作,继续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下村工程以及“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科学文化水平。加大优秀乡土文化挖掘发现创新力度,探索建设乡村文化乐园,推进农村广播数字化建设,大力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加大乡村文化振兴宣传工作力度。

  (四)拓展网格化管理。科学划分网格,落实网格工作

  人员。一级网格建在镇,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二级网格建到村,二级网格上报的重大矛盾纠纷,分解到镇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三级网格建到社(组),三级网格员不能解决的问题,二级网格应在7日内调解和处置。全镇划分为136个网格,每个村(居)民小组由镇村干部组成工作小组联系,每个网格由工作小组的.1名镇或村干部负责,所在网格的镇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网格工作。总的归结为“七个一”:一本便民服务手册。一张服务群众联系卡。一张社情民意调查表。一张综合信息采集表。一本民情走访工作手册。一个政策理论宣讲团。做到了群众的认可,基层管理工作质效得到提高,助力全镇和谐稳定。

  今年,在全镇各村(居)、各社,拟制作新的网格化制度牌、公示牌、工作手册,预算网格化建设等费用4万元。

  (五)创新开展新乡贤+志愿者活动。实施乡贤回归工程,鼓励发展乡贤组织,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回馈故里。开展“我们的乡贤我们评,评好乡贤我们学”系列活动。全镇评选出新乡贤24名,加上5000余名志愿者,在移风易俗、文明乡风、社会和谐、村民自治中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共有青峰之星50名,感动永川人物2名,最美阳台最美院落10个,每年开展身边好人微访谈10余场,收集家风家训20xx余条。

  今年拟打造牌坊坝双横桷树村民小组菩坛院子,石德州乡贤评理堂。

  拟制作评理堂标识标牌,制度、法制建设等制牌,永川乡贤评理堂标准中“十个一”涉及了办公桌椅、书柜等预算4万元。

  (六)依托示范示点等建设打造平安大院。我镇紧紧围绕“待人和善、家庭和乐、邻里和睦、社区和谐、家园洁美”的总任务,打造“四和一美”示范大院4个,让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美化环境、维护邻里和谐中来,促进社区善治。通过“青峰之星”、“最美院落”、“最美阳台”等评选,选树一批典型,用身边好人好事感染人、带动人。有效提升平安大院特色。围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工作主题,组织群众广泛参与,萃取家训家规精华,张贴或挂于家中,弘扬传统美德、顺应时代要求、贴近群众生活。引导广大群众注重家庭教育、家庭和谐,培育文明家风。

  拟提升佛岩寺村背湾院子平安大院1个、拟新建牌坊坝双横桷树村民小组菩坛院子平安大院1个。佛岩寺村背湾平安大院的硬件等宣传内容拟重新规范提高;牌坊坝村菩坛平安大院据青拱路80米,本院住户有25户。制作标识标牌,相关制度、法制建设等制度牌,平安大院建设费用预算12万元。

  (七)夯实社会治理基石。深化“平安青峰”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做好综治云创建工作。加强场镇及村社视频监控建设,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巡逻;组织开展赶场天、特殊时段和夜间治安巡逻,全镇机关干部集体大巡逻、大排查、大走访,从巡逻、走访过程中做好了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种惠民政策、收集群众意见、听取群众声音、解决群众困难、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工作。

  (八)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推进镇领导公开接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走访网格干部力量、发挥各村干部及综治干部力量、发挥各个部门的协作、配合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乡贤和评审员及司法及派出所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重点人员稳控到位。强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九)法治宣传深入人心。在重要位置宣传法治以挂横幅、喷墙漆、喷绘方式、节假日、走网格等发放宣传单,全镇营造和谐平安气氛;开展丰富多样法治活动,如“6.26”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12.4”宪法日等宣传教育警示活动,召开院坝会、民情恳谈会的同时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加强法制培训,组织对全镇机关干部、村(居)干部、乡贤、人民调解员等进行法制培训;学校、企业等单位开展法制讲座培训,通过走访及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利用案例讲解等加强老百姓法制意识,利用镇联系律师对老百姓进行法律知识免费咨询及定期培训。

  (十)特殊人群管理到位。认真开展特殊人群管理,重点开展对三级以上精神病患者的管控,无肇事肇祸发生;重点人群管控,加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将流动人口纳入常规化管理;加大空巢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发挥机关干部和村干部走访的作用进行生活关心、关怀和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作用。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矫正人员工作。

  (十一)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无校园周边不安全事情发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宗教专项斗争工作,全镇无黑恶势力发生,无非法宗教活动,社会秩序良好。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4月15日至4底)。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平安建设工作部署,深入领会乡村治理工作重大意义、工作目标、方法步骤,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村、社区结合各自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推动社会治理有序开展。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5月1日至9月30日)。克服基层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打造好示点示范,努力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在基层落地。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xx年10月1日至12月底)。在抓推进、抓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抓整改、补短板、建机制,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努力使社会治理内在合一,提供系统性、综合性的有效解决途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青峰镇社会治理工作示范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包玉海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苏祖兵、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张中轩担任,成员由镇党委其他班子成员组成,镇党政办、平安办、农业服务中心、宣传办、派出所、司法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平安办,镇政法书记张中轩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镇平安办及相关站办抽调,具体负责方案设计、统筹推动、组织协调、问题解决等工作。各相关部门,村、社区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确保工作顺利推行,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把宣传引导贯穿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推进、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总结上报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培植一批亮点,着力形成具有青峰特色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强化督导。把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镇平安建设和综治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镇各有部门,要认真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治理工作方案10

  按照市综治办的指示精神,结合市工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市工商局xx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为加速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领导小组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坚持综治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凡涉及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重大问题,必须先由领导小组进行商议,形成意见,然后进行落实。同时,狠抓督办落实,对局机关重点科室、重点基层单位,做到防微杜渐,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消灭在蒙芽状态之中。

  三、工作步骤

  组织发动阶段。x至x月份,全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进行总动员,大力宣传上级有关综治指示精神,拟定召开一次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在城区、各乡镇场显眼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全面掀起争创高潮。同时与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综治责任状。

  布置实施阶段。x至x月份,制定方案,确定人员,明确任务,对重点部位采取措施,建章建制,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工作。

  检查落实阶段。x至xx月份,针对前段制定的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措施,逐项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领导检查。

  四、工作标准

  综治组织落实好。局属各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并落实专管人员。保卫、调解、帮教、门栋关照等各种群防组织健全,并做到工作落实。

  治安责任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治安责任书。基层分局、所一把手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承担起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

  防范措施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封闭式管理措施落实,有门卫人员,有名符其实的门栋关照人员。院落、办公楼建有总栅门,按时开关重要科室、基层单位财务室、库房和住户装防盗门、铁窗、安全网、防护栏。建有封闭式自行车棚,消防设施齐全。

  管理教育落实好。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和普法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做到受教育的干部职工达xxx%,重点人员达xxx%,家属子女达xx%以上,本单位遵纪守法户达xx%以上,法制意识增强,治安秩序良好,真正达到无刑事经济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无群体闹事事件、无xx组织活动、无“赌、毒、黄”等社会丑恶现象的目标。

  民调工作落实好。及时调解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xxx%,调处成功率达到xx%以上,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案、自杀、群众性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建章建制落实好。认真开展依法治理,依。法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教育学习制度、家属子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等。全面达到“五有”、“五无”的工作目标。

  五、具体要求

  对本责任内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控防措施得力,不发生群体性闹事x事件。

  治保、民调组织人员,对纠纷调解及时,调处率xx%以上,成功率xx%以上,力争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杀、自杀、群体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受教育的干部职工xxx%,家属子女xx%,重点人口xxx%,党团员。xxx%。

  机关人员的亲朋好友、来城区暂住的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要求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管理,确保安全。

  综治工作档案资料健全,有治安责任书、有执行情况登记、有调处纠纷的记载、有普法教育活动室,有完备的综治档案材料。

治理工作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全县域生态循环农业、全域旅游和“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工程发展目标,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相结合,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按照“路、沟、池、圈、序”五字整治方针及“五有”标准(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机关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遵循“政府主导、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统筹谋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协调联动,集中连片、分步实施,大力整治我县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和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快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建设步伐。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有序实施。以“多规合一”改革为契机,在对全县各自然村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农村人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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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坚持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全县总体规划以及村镇规划当中,通盘谋划,因地制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落实“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统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政府推动,多元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农民主体,充分调动村集体、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且有从事城乡水环境治理专业能力的企业,实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发挥企业在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涉农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建立“谁投资、谁运营、谁受益”的治理模式,安排适当财政补贴,确保企业合理受益。

  (三)因村制宜,经济实用。以优化全县水环境为导向,在认真分析各自然村人口数量、居住状况、居民生活规律等基础上,结合不同村庄的地形地貌、排水方式及去向等特点,因村制宜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和处理技术,明确治理目标、序时、措施等。

  (四)示范带动,全面推进。以饮用水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注重近期和远期相结合,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全面覆盖”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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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强日常维护运行,确保治污设施发挥效用。

  (五)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按计划、高质量顺利推进工程建设,切实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效果。

  三、治理模式与要求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因村制宜,分类施治,适度超前,统筹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或集中处理等方式,推广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按照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污水治理方式。

  (一)对可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优先考虑将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

  (二)对不能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生活污水量大且易于统一收集的,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管网,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集中式人工湿地等方式集中处理,即人口在500人以上的村庄重点推广人工湿地项目(即垂直流型人工湿地或潜流型人工湿地)。

  (三)对居住相对分散,生活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村庄,应尽可能合理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生活污水,采用氧化塘、稳定塘等方式分散处理,即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庄重点推广“荷花塘”项目(即表面流型人工湿地)。通过污水治理所排放的尾水需达到以下要求:

  (一)尾水排放到环境敏感区的,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二)尾水排放到非环境敏感区的,尾水鼓励就地还田、土地消纳等方式资源化利用。

  (三)经处理后的尾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水质现状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的水体。

  四、治理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面实施全县8个镇119个行政村662个自然村(其中500人以上的自然村96个,500人以下的自然村566个)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即人工湿地(荷花塘)计划。科学编制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重点围绕列入37个美丽乡村建设名录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湖库周边、主要旅游景区景点周边、高速公路两侧、主要城镇周边(城镇规划建成区以外)、循环农业养殖小区周边等区域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16年前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自然村有16个,其中500人以上的`自然村8个,500人以下的自然村8个。2016年后实际需治理的自然村为646个,其中500人以上的自然村88个,500人以下的自然村558个。

  (一)88个自然村采用人工湿地项目建设,计划分三年(2016年-2018年)实施。2016年计划实施的自然村11个(详见附件1),2017年计划实施40个(详见附件2),2018年计划实施37个(详见附件3)。

  (二)558个自然村采用“荷花塘”项目建设,计划分四年(2016年-2019年)实施。2016年计划实施的自然村50个(详见附件4),2017年计划实施165个(详见附件5),2018年计划实施167个(详见附件6),2019年计划实施176个(详见附件7)。

  (三)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即农户各类排污口接管等支管网以及生活污水排沟等主管网),采取政府出水泥、石料等原材料,农民投工投劳的方式进行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村污水治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成员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生态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加强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加强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保局,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合作,建立涉及规划、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招投标、监理等环节的绿色联动审批通道,合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生态环保局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指导,编写技术规范,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招投标等工作指导;县农业局负责村庄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采用建设养殖小区统一治理或户型沼气等方式治理养殖废水,严禁养殖粪便等生产废水直接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排放到环境;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村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从源头控制污染,推进卫生户厕改造全覆盖,严格落实三级化粪池防渗措施;县水务局负责可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村庄的污水管网建设;县国土局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用地保障;县财政局做好涉农资金的统筹和使用,出台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镇政府作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作;各自然村作为项目后期运维管理落实主体,负责后期运维管理工作。

  (三)多方统筹整合资金。在每年编制财政预算时,由县财政局根据当年的人工湿地(荷花塘)建设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统筹整合“一事一议”资金、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扶贫等资金,争取将我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畴,将不少于20%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障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运行。实施646个自然村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预计需要费用16240.1万元,其中人工湿地项目(88个自然村)测算费用为5080.1万元,截止目前有9个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实际概算1130.1万元(含管网建设费用),剩余79个项目按50万元/个测算(不含管网建设费用),费用为3950万元;“荷花塘”项目(558个自然村)按20万元/个测算(含主管网建设费用),费用为11160万元。

  (四)落实项目建设用地。人工湿地(荷花塘)建设用地要因村制宜,由镇政府牵头解决。涉及村集体用地的,直接使用村集体用地建设;涉及到个人用地的,优先考虑通过村集体用地置换的方式解决,如无法置换的,可采取“谁出地谁受益谁管理”原则,对提供用地支持项目建设的村民,人工湿地(荷花塘)建成后,水塘仍由其使用,种植荷花等作物以及养殖等所产生收益由其获得;涉及到基本农田的,在不破坏基本农田现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在污水排入农田的入口处采取切合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工艺,保证基本农田不受破坏。

  (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各镇要按照“路、沟、池、圈、序”五字整治方针,通过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的方式,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沟、渠、道)的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全面覆盖”的原则,开展人工湿地(荷花塘)建设。人工湿地项目建设采取市场化PPP模式建设。荷花塘项目建设采取政府出资,乡镇包干模式建设。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采取政府出水泥、石料等原材料,农民投工投劳的方式进行建设。

  (六)细致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各镇要按照确定的项目建设计划任务,及时跟进具体实施项目的有关情况,并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每个项目的建设进程。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保存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有关资料,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七)加强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污设施常态化运行的要求,一是集中处理方面,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开向社会招投标,由企业投资管理、政府补助形式开展;二是分散处理方面,由所在村负责日常管理,借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模式,通过“政府补贴一些、村民自筹一些”的方式,每个行政村聘请一名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员,通过指导和技术培训,负责加强日常管护,定期或不定期清理杂物、悬浮物和沉积物,确保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各部门联动,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巡查制度,检查监测进出水量和水质,并分村建立档案。

  (八)加大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县生态环保局负责印制人工湿地(荷花塘)宣传手册,采取电视、广播、横幅、网络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各镇要通过已建成的人工湿地(荷花塘)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让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中来。

治理工作方案12

  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弘扬“孝”文化,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山七镇试行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重点围绕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等几大类别建立积分体系,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基层制度管理体系,以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农户积分制管理,实现农户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支委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做好积分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为成员的积分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农户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确定一名村干部负责农户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

  以宅为单位,以家庭为积分主体。农户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三)积分流程

  村里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由村民组长代为申报,其他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明。

  2、一月一审核。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农户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农户的积分情况在村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四)积分结果运用

  1、积分手册制作、发放、计分,以及物资兑换由积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兑换物品参照附件2,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积分每年度兑换一次,下年度积分重新累积。

  3、农户积分排名情况每季度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按照积分排名发布“红”“黑”榜。

  4、可兑换的物品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情况,并通过公告发布。

  5、对各村年度积分排名前5的农户家庭颁发“年度乡村治理示范户”门牌,并给予一定奖励。

  6、对高积分户在项目建设、村级公益性岗位等方面优先安排;在“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美丽庭院等各类荣誉表彰中优先推荐。

  7、对申请入党村民落实党员发展随访制度,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积极参与、成效显著的,优先推优入党;对消极应付、效果不佳甚至不达标的,酌情延期或不予发展。

  (五)爱心超市

  1、标准。

  (1)各村建立“孝美积分兑换超市(专柜)”,能够容纳生活用品、粮油等物品即可。

  (2)由各村负责超市管理和运营,负责对物品进行积分定价,自负盈亏。

  2、物资筹集。

  (1)各村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自行支配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依法依规自行采购相关物资。

  (2)动员各级组织、社会各界、社团组织自愿捐赠生活用品和钱物,帮助爱心超市补充货源。

  (3)有条件的村可从村级集体经济、公益金中列支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效应

  各村是此次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村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体统筹、安排,切实扛起责任,抓好落实。要加强同群众、社会各界的协调联动,争取广泛参与,形成推进积分管理制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公平公正

  各村要将积分管理制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并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以户为单位,实现积分管理全覆盖、积分兑现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督查

  各村要以积分制管理为契机,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头引领作用,加强村干部、村民组长、志愿者的培训,提高积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治理工作方案13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我镇决定开展20xx年度“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年”活动,以项目化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新项目和责任分工

  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项目为市级和镇级创新项目,由综治办负责统筹推进,组织实施,抓好项目落地。还未完成的市级创新项目应继续抓好建设工作,确保实施到位。

  (一)推动多元化解,消除矛盾纠纷

  永和镇“老叔公”人民调解团。以镇聘专职调解员为主,充分发挥“老叔公”在调解工作中的优势,成立“老叔公”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室设在镇调解委和司法所,负责来访来电申请调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责任单位:司法所

  (二)强化治安防控,升级综治中心

  永和镇综合情报指挥中心。投入专项经费,在永和派出所整合指挥调度室、视频监控室、情报研判室,建立综合情报指挥中心,优化内部运作机制,以实战实效为导向,加强对警情和信息资源的`分析研判,更好地实现小案快侦、快破,实现“发案少、秩序好”。

  责任单位:派出所

  二、实施步骤

  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工作项目要按照全市性示范项目的标准和要求,通过积极探索实践,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分完善细化、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完善细化阶段(5月-6月)。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创新工作项目思路办法,认真细化项目落实方案,研究提出具体目标、工作措施,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创新工作项目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月)。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的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统筹研究,创新方法手段,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务求创新工作项目取得实际效果。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系统梳理提炼项目创新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总结,巩固提升,推动工作常态长效运作、

  三、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宣传发动。各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注重宣传推广,积板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综治平安建设。按照阶段目标,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总结新进展、新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同时加大和上级新闻媒体联系,扩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优势,多形式、多角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升我镇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水平。

  三是加强督导考评。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工作项目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综治办将加强创新工作项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适时通报进展情况、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创新工作项目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于12月底前将项目完成情况报送综治办。

治理工作方案14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固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固消委办发〔20xx〕8号)安排部署,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拧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链条,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翟敬军,副组长:杨树荣、吴汉仁、褚广田,成员: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分管领导、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执法稽查科(消费维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负责制定综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了解掌握情况,组织督查检查。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查处违法行为,密切部门配合,形成综治合力。

  三、治理重点和措施

  (一)治理重点

  各单位要依据《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重点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行为:

  1.无照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经营活动;

  2.电动自行车销售者没有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没有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电动自行车认证证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3.销售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名、无厂址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认证证书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4.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关键性组件;

  5.电动车维修经营者等非法组装电动自行车对外销售;

  6.生产、组装、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治理措施

  1.全面摸排电动自行车行业经营主体情况。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组织对辖区内从事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等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经营主体数据库,列入定点监管对象,逐户进行检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人,填写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检查表(附件1),强化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2.加大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加大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要从重从快处罚。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政企联合打假工作力度,加强同注册商标权利人、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相关各方的合作,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商标侵权案件源头追溯力度,开展全链条打击。

  3.加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力度,切实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门店和仓库以及通过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经营户的监管力度。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重要配件的抽检力度,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并及时将抽检结果及查处情况书面通报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各单位在每月23日前,将本地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抽检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市局将对抽检情况进行梳理汇总,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

  4.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组织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销售、维修企业,进行一次集中约谈提醒,督促作出安全承诺,对照治理重点违法行为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通过在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维修者店面张贴公告等形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治理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普及安全常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至9月)。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治理重点违法行为。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对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制度,将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企业纳入信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整治经验进行全面推广,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综合治理工作,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根本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形成全市系统上下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工作格局,有序开展治理工作,确保把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定期召开调度会和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整治期间,市局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单位、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市消委会办公室也将组织对各地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将纳入各地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三)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认识落实消委办的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坚持齐抓共管,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与公安、发改、工信等部门联合执法,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以此次综合治理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动态预警、常态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点违法行为反弹。从20xx年4月份起,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于每月23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及《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检查表》(附件1)、《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抽检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3)、《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附件4),在综合治理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及时上报,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附件1、2、3、4报至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治理工作方案15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连年增加,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群众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领域的火灾呈多发趋势,极易引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辖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也时有发生。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消防工作不容懈怠,安全意识不可忽视。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xx〕49号)文件要求,杏滨街道决定即日起在本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二)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起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物业小区、群租房等公共区域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三、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辖区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排使用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隐患和风险,抓好实施,并进行整改。在社会面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对综合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停放充电行为。各社区要督促村(居)民、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继续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依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积极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因地制宜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二)紧盯重点场所人员。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三)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要集中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的“保命墙”工程,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现象,强化源头防范。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应每月定期开展“纠违停、清飞线”集中整治行动,并邀请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街道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对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内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20xx年8底前,要摸清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点及生产、销售、回收、改装、修理等场所数量,完善基础台账。整治期间,要积极推广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

  (三)要加强情况报送。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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