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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工作规章制度1
1、地下停车场按年(季)出租,并签订正式车位租赁合同,车位租金按深圳市物价局、住宅局有关规定执行,每月1—10日收交下月租金,租金只能预交不可拖欠。拖欠租金,按合同规定执行。
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或地下停车场进口处用行驶证换取地下车场停车证后,方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停车。
3、出场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或地下停车场出口用停车证换取驾驶证,车管员在对车辆、司机、停车证、驾驶证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4、车场停车证由车主放在汽车挡风玻璃左侧醒目处,以便于识别,车辆入场后停车证由车主妥善保管,作为出入地下车场存、取车凭证。
5、车主所租车位原则上属专位专车,如果车主要停不同牌号车辆,必须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凡与车位登记牌号不同的车辆不得停放在地下车场。
6、车主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要关(锁)好车门、车窗,做到车停人走。
7、车管员必须严格履行车辆出入登记手续,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8、车主停车证一旦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并要求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工作规章制度2
1.车位的使用
1.1车位只限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1.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严禁放于车内,如发生偷失,甲方概不负责;
1.3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
1.4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1.5车位转租、转让、转卖,车位产权人应提前通知物业公司,并到物业公司办理注销、变更备案手续;
2.车场管理
2.1车主/驾驶员请按照车场内行驶路线、临时或永久性交通标志进、出车辆,并按照指定车位停放车辆.请勿将车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请勿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2.2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车主/驾驶员请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
2.3车辆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请勿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2.4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于停车场内,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
2.5停车场内严禁加油、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2.6遇有涉及社区内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请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不可将此作为索偿的理由,但物业公司有责任提前给予通知;
2.7车主/驾驶员在确保车辆警报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须将车辆报警器设置静音防盗,以免引起误鸣,影响小区住户休息;
2.8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自燃或意外失火等事故,在有关部门调查结案以后,由责任人进行赔偿,甲方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3.其他事项
3.1保安员为执行停车场管理之现场代表,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 3.2停车场24小时开放,车位有偿使用,收费管理,请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3.3请将车证置于前挡风玻璃左下方,请勿遮挡、移走或转借; 3.4凡进入停车场的人士均应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或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4.地下停车场感应卡使用规定
4.1使用感应卡时,需停车将感应卡在读卡机前红灯处晃动一下,待挡车器抬杆后方可以低于5km/小时速度通过(感应卡感应距离约50㎝-70㎝); 4.2感应卡仅限于地下停车场出入使用,实行一车一证一卡制,进出地下停车场务必进行读卡操作,如车辆缺少驶入/驶出的单项读卡记录,该车将无法使用该卡再次驶出/驶入地下停车场;
4.3车辆在出入地下停车场时请勿紧随前方车辆,一定要待前方车辆通过栏杆后再进行读卡,确认挡车器抬起后方可通行,以免挡车栏杆砸车; 4.4车主/驾驶员将车停好后,一定要将感应卡随身携带,禁止置于车内,做到车、卡分离,乙方因停车证或感应卡保管不当发生车辆丢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5车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出入停车场时,不经读卡机读卡而紧随前车通行发生事故的,由车主/驾驶员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设备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6地下停车场采用一卡一车制,如人为采用非法方式一卡进入多辆车的现
象发生,物业公司将根据协议取消其地下停车场使用资格; 4.7车主/驾驶员如不慎将感应卡丢失,请立即电话通知物业公司保安部,并于24小时之内到保安部办理书面报失手续,以便及时控制,保障车辆的安全; 4.8您的停车期限是由地下停车场管理系统计算机进行控制,因此,请使用人在协议到期前15日内到物业公司办理续约手续,以防止您的使用不便.在协议期满后如您仍未到物业公司办理手续,该卡号将被电脑自动注销,停止使用; 4.9地下停车场限高1.8m。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工作规章制度3
第一条地下车库基本情况及基本定义
地下车库位置: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9号院1号楼至13号楼地下一层
地下车位类型:可销售产权车位482个,其中业主已购买车位446个,北京中加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未售出车位36个;地下人防车位366个,开发商拥有使用权及经营权。
车位产权人包括购买产权车位的业主和开发商,鉴于现阶段开发商取得地下人防的使用权及经营权,视其为人防车位产权人。
车位使用人包括车位产权人及从车位产权人处承租车位的业主或租户。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代表车位产权人与乙方签署地库管理服务监管协议;
2、监督乙方的车库管理服务工作,并就车库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督促车位产权人严格遵守地下车库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车位产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1、车位产权人有权在相应的车位停放自用车辆或将车位出租;
2、车位产权人不得实施第六条规定的行为,影响其他车位使用人正常使用相应的车位,威胁地下车库、停放车辆的安全;
3、不得改变车位的使用性质;
4、车位产权人将停车卡借予他人或丢失后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补办;
5、车位产权人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车辆停放地下车库的相关手续,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车位产权人将车位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应及时向乙方登记备案,督促车位承租人按照第三条第5款的规定办理车辆停放地下车库的相关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地下车库的管理制度,经甲方同意后,在本小区内进行公示;
2、建立健全地下车库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3、按照地下车库的管理制度及相关协议,对地下车库及车辆进行管理;
4、对违反地下车库管理制度及相关协议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第五条乙方提供地下车库管理服务应达到以下服务标准
1、按照地下车库的管理制度对地下车库及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进行管理;
2、对车辆出入地下车库、在地下车库内行驶、停放进行引导服务,记录车辆出入地库的`情况,督促车辆在地库内限速行驶、有序停放;
3、对实施第六条行为的车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4、车库内设施设备完好,标线、标志牌清楚,设施稳固;
5、车库内设施、设备整洁,路面无杂物;
6、车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定时定点按规定路线巡视,并做好记录;
7、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完好,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第六条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应遵守乙方制定的地下车库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停放车辆时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
2、非停车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不得私占他人车位;
4、不得在车库内练车、修车(如有滴、漏油现象,应及时清理,不得置之不理);
5、不得停放运输或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
6、不得在地下车库燃放烟火;
7、不得损坏车库内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地下车库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地下车库管理服务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与20xx年同等标准,价格不做调整,支付方式由乙方与车位产权人另行约定。
第八条违约承担
1、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限期整改。
2、因车位使用人原因造成乙方未能达到服务标准的,乙方应加强管理并有权要求甲方督促车位产权人改正。
3、乙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监督。
4、车位产权人违反协议,不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补交欠款,并有权要求支付利息。
5、车位使用人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停车辆的完好状态,由于滴、漏、电路问题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车位使用人自行承担;给其他车主或车辆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6、车位使用人违反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车位使用人承担。
7、车位使用人将停车卡借予他人或丢失后未及时告知乙方并补办,导致车主本人或其他方遭受损失的,其法律责任与后果由使用人承担;
8、车位产权人、车位使用人拒不办理车辆停放在地下车库的相关手续或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乙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地下车库停车的要求;
9、由于乙方管理原因造成车辆损失的,按照法律规定及乙方与车位使用人签订的协议承担责任。
第九条为维护车位产权人、车位使用人、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公共利益及车辆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凡因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而引发的甲乙双方,乙方与车位产权人、使用人之间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金港国际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乙方可与车位使用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内容的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如有冲突,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第十三条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工作规章制度4
第一条小区业主的车辆出入地下车库必须凭IC卡打卡进出。
第二条业主亲属及外来车辆出入地下车库必须进行登记,保安要对访问对象进行核实后方可放行进入。车辆临时停放收费标准:1小时内免费;1小时至4小时内10元;4小时至8小时内20元;8小时至24小时内30元;整天停放按30元/天计算。进出时间段由地下室出入口门卫岗亭核实计算收缴。具体实施时间于20xx年3月5日,待二期地下车位竣工后一律只售不租。
第三条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每月停车费按500元收费,已购买车位的业主每月收取30元卫生费。其实施时间从_年3月5日开始,待二期地下车位竣工后一律只售不租。
第四条车库内严禁烟火,车辆进入地下车库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物品。对漏油、严重污染和不洁车辆不得进入车库。
第五条车辆出入地下车库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KM/小时行驶,装运货物车辆高度限高2.1M.
第六条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严格按车库规定路线行驶,并按照支路车礼让干路车先行条例,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
第七条地下车库内禁止洗车、修车、练车和试剎车,严禁无证驾驶。
第八条车库内不允许有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禁止乱丢垃圾和有毒物品。严格控制噪声源。
第九条车辆应停放在车位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防止划伤、碰伤其他车辆。车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妥善保管好车辆钥匙。
第十条不得改变车库车位使用功能,不得占用公共部分和公共设施,不得在车位上搭建其他设施。
第十一条严禁在地下车库骑自行车、溜滑轮车、滑板游玩。
未成年儿童不得单独进入地下车库,家长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进入车库而发生伤害及至他人车辆或公共设施设备损坏。则由家长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不按规定停车、行车和不合理使用车位的禁止车辆驶入车库,并将违规车辆拖离,其费用由车主承担。第十三条为了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漏电、火灾、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突发事件等等,有义务协助公共机关执行公务,对人为造成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如不按规定及时缴纳入库车辆管理费用的超过六个月,物业公司有权封存车位。
第十五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为盛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广州长升物业管理处。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工作规章制度5
1、车位的使用
1.1车位只限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1.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严禁放于车内,如发生偷失,甲方概不负责;
1.3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
1.4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1.5车位转租、转让、转卖,车位产权人应提前通知物业公司,并到物业公司办理注销、变更备案手续;
2、车场管理
2.1车主/驾驶员请按照车场内行驶路线、临时或永久性交通标志进、出车辆,并按照指定车位停放车辆。请勿将车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请勿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2.2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车主/驾驶员请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
2.3车辆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请勿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2.4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于停车场内,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
2.5停车场内严禁加油、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2.6遇有涉及社区内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请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不可将此作为索偿的理由,但物业公司有责任提前给予通知;
2.7车主/驾驶员在确保车辆警报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须将车辆报警器设置静音防盗,以免引起误鸣,影响小区住户休息;
2.8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自燃或意外失火等事故,在有关部门调查结案以后,由责任人进行赔偿,甲方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3、其他事项
3.1保安员为执行停车场管理之现场代表,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
3.2停车场24小时开放,车位有偿使用,收费管理,请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3.3请将车证置于前挡风玻璃左下方,请勿遮挡、移走或转借;
3.4凡进入停车场的人士均应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或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4、地下停车场感应卡使用规定
4.1使用感应卡时,需停车将感应卡在读卡机前红灯处晃动一下,待挡车器抬杆后方可以低于5km/小时速度通过(感应卡感应距离约50㎝—70㎝);
4.2感应卡仅限于地下停车场出入使用,实行一车一证一卡制,进出地下停车场务必进行读卡操作,如车辆缺少驶入/驶出的单项读卡记录,该车将无法使用该卡再次驶出/驶入地下停车场;
4.3车辆在出入地下停车场时请勿紧随前方车辆,一定要待前方车辆通过栏杆后再进行读卡,确认挡车器抬起后方可通行,以免挡车栏杆砸车;
4.4车主/驾驶员将车停好后,一定要将感应卡随身携带,禁止置于车内,做到车、卡分离,乙方因停车证或感应卡保管不当发生车辆丢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5车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出入停车场时,不经读卡机读卡而紧随前车通行发生事故的,由车主/驾驶员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设备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6地下停车场采用一卡一车制,如人为采用非法方式一卡进入多辆车的现象发生,物业公司将根据协议取消其地下停车场使用资格;
4.7车主/驾驶员如不慎将感应卡丢失,请立即电话通知物业公司保安部,并于24小时之内到保安部办理书面报失手续,以便及时控制,保障车辆的安全;
4.8您的停车期限是由地下停车场管理系统计算机进行控制,因此,请使用人在协议到期前15日内到物业公司办理续约手续,以防止您的使用不便。在协议期满后如您仍未到物业公司办理手续,该卡号将被电脑自动注销,停止使用;
4.9地下停车场限高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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