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

时间:2022-01-10 20:39:39 申请书 我要投稿

取保候审申请书集锦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追求意识不断提升,申请书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那么一般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取保候审申请书集锦8篇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1

  申请人:曾某某(系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男,1984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北流市城南二路306号。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本人系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的规定,现为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理由如下:

  1、申请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曾某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证据不充分,且其被捕前有正当职业,人身危险性及主观恶性不大,在侦查阶段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态度好。

  2、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曾某直接参与了此次敲诈勒索犯罪,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曾某参与、组织和策划此次犯罪。

  3、为保证犯罪嫌疑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所有的各项规定,本人愿作保证人或提交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并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法律和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以批准。

  此致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2

  申请人:xxx事务所xx律师。手机号xxxxxxxx。地址:xx省xx市xxx区xx路xx号。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予以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xxx因xxxxxx一案,于20xx年9月11日经xx(省)xxxx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本案犯罪嫌疑潘潘政礼的父亲的`要求,本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为xxxx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和第xx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犯罪嫌疑人x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批准。

  此致

  xx(省)xx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3

  申请人:上海XX律师事务所胡启栋律师

  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于20xx年XX月XX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根据该犯罪嫌疑人妻子XXX的委托,本所胡启栋担任XXX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犯罪嫌疑人XXX的保证人是XXX,系嫌疑人XXX的妻子,或按贵机关的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之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XXX平常表现良好,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本次犯案系初犯、偶犯。且本案的'涉及金额不大。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也答应积极退赔。

  二、犯罪嫌疑人XXX犯罪后有较好的悔改表现。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如实的交代犯罪事实。

  三、犯罪嫌疑人XXX在上海有固定的住所。若对其取保候审亦能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传随到,积极配合侦查机关侦办案件。

  四、本案是个人犯罪,不同于团伙犯罪,若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不会存在串供等影响案件侦办的情形。

  五、犯罪嫌疑人XXX家庭生活困难。犯罪嫌疑人XXX是家庭的经济和生活支柱。现犯罪嫌疑人XXX被羁押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的妻子一人须照顾两个小孩的生活起居,两个小孩其中一个不满三周岁,更有一个是不满一周岁的待哺乳婴儿。生活极其困难。

  此致

  上海市公安局XXX区分局

  XX律师事务所(章)

  20___年___月_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4

  申请人:xxx,女,35岁,汉族,xx省xx市人,住xxx,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36岁,xx省xx市人,住xxx。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于xxxx年x月x日被xx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xx区看守所。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身体不好,且在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中,系从犯,有可能被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xx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

  被申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因涉嫌某某罪名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恳请贵局对犯罪嫌疑人xxx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事实与理由:律师事务所接受家属委托,指派本人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xxx的律师,为其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通过询问委托人,会见犯罪嫌疑人xxx,并结合法律规定和北京市近期颁布的刑事司法政策,本人认为,犯罪嫌疑人xxx所涉案件性质轻微,又是从犯,且系在《关于限令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所规定的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的,因此,恳请贵局详细审查上述情节,对xxx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一、xxx在《通告》规定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根据《通告》精神应当从宽处理。20xx年6月17日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颁布了20xx年第4号《关于限令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第一条限令各类犯罪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本案犯罪嫌疑人xxx于20xx年7月18日向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自愿置于警方控制之下,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符合《通告》关于投案期限的要求。《通告》也第3条明确规定,在期限内自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恳请贵局综合考虑本案的具体情节由于本案目前处于侦查阶段,本人没有查阅案件,因此,不便于对本案实体问题发表观点。但,本人作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提请贵局关注以下两个问题:

  1、xx即便被认定共同犯罪人,其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很可能是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假如xx被定罪的话,羁押状态将严重制约法院对其从犯和自首两大法定从宽量刑情节的适用,使得xxx承受本不应当承受的刑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由于种种原因,对犯罪嫌疑人羁押的`期限会对法院判决结果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恳请贵院对xxx采取非羁押的强制措施,以使得其从犯和自首的量刑情节在定罪的情况下能够得以充分体现。综上所述,xxx主动投案自首,一方面是其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追诉犯罪的客观表现,另一方面更反映出他迫切希望侦查机关查明案件真相、分清责任的主观愿望。xxx所涉案件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就本案具体情况,xxx符合《刑诉法》第51条规定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因此,贵局变更强制措施,对xxx采取取保候审,既是对法律和公民人身自由的尊重,是对无罪推定原则的恪守,又是对本市刑事司法政策的切实贯彻执行。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xx公安局。

  申请律师:xx

  申请日期:xx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6

  申请人: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

  身份证号:xxxxxxxxxx

  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陈、男、19年月3日出生,系申请人之夫。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

  申请事项:对陈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20xx年x月2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陈刑事拘留,后被。现羁押于北京市看守所。申请人及陈本人均向贵院提出了对取保候审但未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的不与收押:……(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看守所留所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了生活不能自理是指因病、伤残或者年老体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床、用餐、行走、入厕等不能自行进行,必须在他人协助下才能完成。

  申请人认为,陈目前的情况明显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符合不与收押、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陈案发前曾于20xx年x月、x月两次入院治疗。被诊断患有双眼视网膜色素变异,双眼视物不清已经2年多,在家里生活起居都难以自理,并且需要长期不间断用药;而且,陈还患有双眼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原发型高血压病、痛风、高脂血症,也需要长期用药和照顾。(上述情况均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已经提交)同时,陈在被羁押,仍然继续不间断的用药,在羁押场所的生活起居均需要扶助。

  案发前后陈也能够配合检查机关说明情况,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1条、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变更刑事,对陈取保候审。

  为此,申请人及自愿为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7

申请人:*****,男,汉族,出生于1991年3月17日,住武汉市新洲区********,联系电话186***********,系犯罪嫌疑人****之子。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汉族,住武汉市新洲区*****。因涉嫌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十堰市第一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因涉嫌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于20xx年7月6日经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犯罪嫌疑人*****一直身患多种肠胃疾病,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 (范文网 ) 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8

  申请人:xxx,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妻。

  住址:xxx市xx区x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

  身份证号:xxxx

  电话:xxxx

  手机:xxxx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年月日出生,xx省xx市人,住xxx市xx区x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xxxx年xx月x日xxx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tanwu罪对xxx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申请人及xxx本人均向贵院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但未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的不与收押:……(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了生活不能自理是指因病、伤残或者年老体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床、用餐、行走、入厕等不能自行进行,必须在他人协助下才能完成。申请人认为,xxx目前的.情况明显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符合不与收押、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案发前,xxx曾于20xx年5月、6月两次入院治疗。被诊断患有双眼视网膜色素变异,双眼视物不清已经2年多,在家里生活起居都难以自理,并且需要长期不间断用药,而且,xxx还患有双眼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原发型高血压病、痛风、高脂血症,也需要长期用药和照顾。(上述情况均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已经提交)同时,xxx在被羁押期间,仍然继续不间断的用药,在羁押场所的生活起居均需要扶助。

  案发前后xxx也能够配合检查机关说明情况,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对xxx取保候审。

  为此,申请人自愿为xxx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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