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承包合同模板集合6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合同 篇1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签约时间和地点
1.1 本合同当事人
1.1.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1.2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2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3 本合同签订地点: .
第三条 标的房屋
3.1 标的房屋为位于 市 路 号 的由发包人持有的“ ”项目地上第 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发包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同时将房产附属通道、楼梯、设施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位置等提供给乙方及其顾客使用。
3.2标的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及其各部分租赁建筑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平面图范围内的实测建筑面积(不含该平面图范围以外的任何面积)为准。
第五条 承包人有权使用的公共条件
5.1 共用条件及构成
5.1.1 共用道路:标的房屋四周发包人、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管理职责的通道由发包人负责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车辆、人员及顾客有无障碍通行权。
5.1.2 地下停车场:位于标的房屋所在建设项目 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发包人承诺地下停车场向承包人所属车辆免费提供 个室内停车位,对顾客停车费给予免费提供(详见物业管理合同)室内停车场由发包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 租赁用途和承包人经营使用权
8.1 承包人承包标的房屋设立影视中心(以下简称商业项目)
8.2 发包人发包标的房屋,可作为影城放映中心,且该项目的消防申批手续应经消防部门批准立项。
8.3租赁期内,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有以自营、联营、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商业经营形式使用的权利。承包人以影视为核心,可以经营咖啡店(含快餐服务)茶座、酒吧、网吧、电子游戏以及其他与电影相关的商业配套项目。但原则上不得经营 F~ F有冲突的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明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8.4 发包人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别处发包人所有的房屋用于与承包人业务相竞争的品牌经营。
8.5 因承包人以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使用标的房屋导致的第三人对标的房屋和辅助场地、公共条件及承包人使用范围内广告位的使用,视为承包人使用,该第三人不与发包人、产权人、物业管理企业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因上述第三人过错,给发包人和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租赁期限和计租日
9.1 发包人于 年 月 日前向承包人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 年 月 日为起租日。
9.2 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应日期为计租对应日。计租日至该日周年对应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以后计租年度依此类推。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计租年度。
第十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0.1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第五年后
10.2 承包人应于 内向发包人支付该 的租金, .
10.3 除不可抗力应外。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违反本条约逾期60日不支付租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 日内缴清应付之租金,同时按当年应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10.4 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使用费和其他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据出票日为准,在承包人付款前,发包人应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或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定金和代收费用可开一般收据)如甲方未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顺延。
第十一条 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11.1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书面确认标的房屋设计更改方案后10天内发包人需完成具备承包人进场装修条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标准(见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11.2 发包人在具备房屋交付条件后,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派人现场办理交接。
11.3 非因可以归责于承包人的事或不可抗力,发包人违反本条约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发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11.4 标的房屋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非因可以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或不可抗力,承包人没有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发包人办理标的房屋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不办理移交手续,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属
13.1 合同期内,承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承包人;由发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发包人。
13.2 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可移动的装修设备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其余可移动的资产归承包人。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包括标的房屋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维护、修理和设备、设施更换)
14.1 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另向承包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与标的房屋使用相关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等款项:
14.1.1 合同期内属发包人应完成的土建工程的维护、修理,包括大修、中修、急修等。
14.1.2 发包人对其所投资形成的所有公共系统安装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
14.1.3 合同期内标的房屋场内、场外由发包人投资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14.1.4 发包人负责标的房屋所属建设项目内的公共广场的绿化、保安、清洁卫生和环境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公共能源费、管理费等所有公共费用。
14.2 发包人对其上述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和公共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持续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4.2.1 出现一般常见故障维修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如不能在24小时内派人修复,乙方可代为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14.2.2 大修、中修、急修,在合理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
14.2.3 标的房屋因承包人以外的任何原因比较严重损坏(注:本处“比较严重损坏”,指导致承包人停业或部分停业,或对承包人的商业经营利益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发包人应在该事实发生后30日负责修复。承包人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当年租金中予以扣除或减免。
14.3 发包方对其负有更换责任的设备、设施,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后30日内更换完毕。
14.3.1 需进行法定检验(如电扶梯年检)的设备,经维修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领取合格证或许可证。
14.3.2 无需进行法定检验的设备,出现运行故障,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建议报废。
14.3.3 使用说明书标明有使用期限的设备,使用期限届满。
14.3.4 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
14.4 合同期内,由于发包人未及时维护、修理房屋和维护、修理、更换其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公共系统和设备、设施,给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发包人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时有权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通知发包人对存在的房屋和设施质量问题需要修复,发包人超过48小时不进行处理,或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会严重影响承包人经营的,承包人有权在未发包人书面认可情况下,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因此需承担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费用,经双方书面认可或法定程序认可后可直接冲抵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还应当免收维修期间的租金。
14.5 标的房屋场内除发包人投资的`设备、设施的物业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为:
14.5.1 标的房屋场内保安、保洁。
14.5.2 标的房屋场内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运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结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费用,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14.5.3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自行投资的设备、设施、装修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理、更新。
14.6 发包人根据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发包人、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注:发包人、产权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承包人不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发包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干预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
14.7 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则,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上述物管原则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六条 投保责任划分
16.1 所有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16.2 所有权属承包人的设备、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承包人。
第十八条 承包人保证事项
18.1 保证其行为本合同签约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续,具备签订本合同和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主题资格。
18.2 保证每年度,应向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以便发包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续期,以维持租赁证照的有效性。
18.3 保证具备装修工程设备工程、改造工程开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续,自行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安全施工,不得损害发包人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并应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装修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发包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
18.4 装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需进行任何设施、附着物、构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证在施工前六日内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
18.5 保证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使用标的房屋,不能擅改变标的房屋的功能。
18.6 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各类设备及设施。
18.7 保证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有危及基本结构安全的行为,任何与结构有关的改变必须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标的房屋部分或整体使用权对与经营本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第三人转租(乙方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证经营主体的前提下,承包人经营范围内的多种经营发包可以自主决定。
18.8 如标的房屋发包人、产权人以本合同标的房地产设定转让、抵押或以之抵偿债务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承包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
18.9 承包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年应付租金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8.10 承包人保证对其商业经营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服务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18.11 承包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租金和缴付各类能源费用。
18.12 以上承包人保证事项不能在60天内完成或改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承包人违约。
第二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20.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0.2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约权的一方有权在该事由发生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解约权。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特别约定外,自通知依法送达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没有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书面协议或受通知方没有提起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自动或书面承诺放弃解约权,除守约方当时另有书面声明或通知外,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20.3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社会剧烈动乱、严重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灾害。
20.4 本合同生效后,非依本合同上述约定或法定事由,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为借口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初始年租金标准的10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如发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应款项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经发生投资,则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如发包人单方强制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承包人已经付定金,同时应返还承包人已付(垫付)任何款项,并按承包人投资原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筹备开办费、广告费、政府规费、税及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赔偿承包人投资损失。如承包人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政府规费、税)赔偿完毕后,本合同解除。一方单方强制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上述赔偿并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20.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约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0.6出现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如出现下述20.9、20.11、
20.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赔偿给乙方。
20.7租赁场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约定时间、用途和标准交付,延迟超过30日的;或租赁场地发生产权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达30日(含30日)以上的。
20.8甲方负责的影城消防工程(由于承包人方案或装修影响除外)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能按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延迟乙方开业超过30日的。
20.9甲方对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改变,未及时通知乙方;租赁场地承重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于承包人装修工程超过设计荷载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
20.10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乙方营业通道、其他配套设施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的,延迟乙方影城开业超过30日。
20.11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服务出现中断,甲方未按约履行租赁场所维修,甲方在60日内不能给予修正并赔偿的。
20.12其它因甲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在60日内不能结束该种违约状态。
20.13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担保解除以前,作为被担保人的一方不得适用本合同任何条款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暂时停业善后处理
21.1 合同租赁届满180天前,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是否续约。租赁期满承包人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负有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90日内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和商品撤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产权人提供方便。如承包人转让该部分资产,同等条件下,发包人有优先购买权。除本合同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的情形外,承包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装修无偿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拆除或毁坏,发包人、产权人也不得要求承包人拆除。由承包人使用,管理的所有权属发包人的设备,除正常报废、损耗和折旧外,承包人应如数归还发包人。
21.2 合同期满,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二十二条 保密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共同适用条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除承担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责任或追索债权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差旅费等所有因此发生的费用。因发包人违约而经有效司法文书确认的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可直接抵扣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
第二十四条 生效条款
24.1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印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尽一切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
1.标的房屋平面图;
2.《标的房屋交付标准》;
3.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
下列形式的文件,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奇台县三个庄子乡等一乡三镇饮水安全工程,经双方平等协商由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为了完成双方商定的工程相关事宜,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甲方与奇台县水管总站签定的《奇台县石梯子乡等一乡三镇饮水安全施工合同》以及新疆昌吉州浩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新净达字20xx)20号文件《关于执行公司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昌吉州浩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xx年6月20日文件)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工程施工承包协议。
一、工程名称、内容、承包方式、质量和保质期
1、工程名称:奇台县三个庄子乡等一乡三镇饮水安全工程
2、工程地址:奇台县
3、工程范围及内容:奇台县三个庄子乡等一乡三镇饮水安全工程水池及附属设施工程。
4、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
5、工程质量:质量标准达到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新疆
建设厅有关规定合格标准。
6、工程质量保修期: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执行奇台县水管总站关于本工程的保修规定。
二、工程期限
总工期为 30天,自20xx年 5 月 14日开工,至20xx年 6月14日竣工。
三、工程造价及管理费用
在核算时,甲乙双方按监理及业主认可的实际工程量,以甲方中标清单中的单价和实际完成分项工程量进行计算。甲方负责承担该项工程管理费用,乙方承担该项工程税金5.36%。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理本工程相关手续而必须使用的文件。乙方签订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文件,必须经甲方复核同意后方可签订,并及时报甲方归档,否则甲方不予认可。乙方应严格履行甲方与奇台县水管总站所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协议的各项内容。
2、乙方在结算劳务费、机械费用时,应建立进出账款账目,支付时应要求对方打收条并注明收款内容、收款人、收款时间、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在每月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把当月发生的人工、机械费用使用情况及付款收条报给甲方存档,并有双方签字确认的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后甲方再进行支付。若无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利拒绝支付当月工程款。
3、本工程在施工期间,甲方将安排人员到工程施工现场核实工程进度及工程款使用情况;工程款支付到60%时,甲方将安排人员核实乙方财务账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驻派人员的工作。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款。
4、乙方对奇台县三个庄子乡等一乡三镇饮水安全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负完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水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在质量、工期上达不到合同的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上的责任。
5、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均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赊欠人工、材料、机械及其他相关的费用;本工程对外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工程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和各工种人员名单(上述人员须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及手印留档)、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指标落实的保证措施。乙方负责全面组织、管理好现场施工人员,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条例进行施工,不得违规操作。由乙方违规施工造成的一切人员及机械安全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
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
7、乙方在本工程中应签订好劳动用工合同,及时将劳动考勤、劳务费结算及支付情况报甲方备案,并监督好劳务内部的工资分配。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竣工后,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及时结清。本工程所有的劳务用工、机械费用、外购材料等结账均由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若因上述费用的拖欠而导致人员上访及造成其他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按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每领取一笔农民工工资,必须将上一期发放给农民工工资的签名表(应与开工时提供的人员名单一致,签字并按手印)提交给甲方备案,以核实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每期工程款支付完毕后,乙方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签名表;材料、机械费用的支付发票等),证明本期农民工工资、机械费、材料费及其他费用已结清,保证不会出现拖欠款现象。
9、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决算,并移交工程资料,清理账务,提供给甲方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归档。全部资料交甲方后,方可办理退还质量保证金手续。
10、工程保修期内的修复工作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该协议产生后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总造价的20%的违约金。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前提下,可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把自己的塘口承包给乙方使用,共x亩,每年承包金共xxx。
2、承包期为五年,承包时间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塘口位置:xxxxx。
3、付款方式:于每年3月15日付清当年承包金,先付后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可任意更改塘口。塘口周围树木及房屋损坏由乙方负责。
5、甲乙双方不得违反,乙方在养殖期间如出现问题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承包期间如有老百姓干扰,由甲方负责。
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罚款拾万元。
8、本合同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全体合伙人同意,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将____________的全部固定资产使用经营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____________固定资产的使用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无权干涉。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和支付方式
1、承包金额:乙方每年按应支付给甲方承包款______元。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押金______万元。
2、支付方式:乙方于每季度前五天支付承包款。乙方未按时支付承包款。乙在未按时支付款项,没拖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增收所欠款项1%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停止乙方的.正常生产。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管理好甲方的财产,及时对财产进行维护、维修,不得转移、变卖,不得将____________资产作任何抵押。如有此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承包期满乙方应保证甲方原有设备能正常运转。
3、如甲方原有旧机台老化,乙方可以更换原机台,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添置新的生产设备,扩大生产力,在承包期满乙方所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折价抵冲抵承包款。
5、乙方包期间负责有关部门收缴的与生产量有关的各种税费。
6、____________手续方面未完成或有关部门收缴的不在生产范围内其它税项由双方调解负责。
7、承包期间如有发生重大事件甲方应出面调解。
8、在承包期间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承担、与甲方无关。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排除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有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但甲方应协调处理。
9、承包期间如有关部门要求____________整改(如厂内场地硬化、车间噪音隔离、建设工人宿舍、办公楼和围墙等。)其投资应由甲方出资,所增加财产为甲方所有,投资金额按五年增加乙方承包金增加的资产经营权为乙方所有,整改期间如乙方不能生产,则按时间比例减交承包金。
五、其它
1、如国家政策调整、政府强制迁入工业园区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害,经合伙人商议可以解除合同。
2、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不得干预,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甲方应按年承包款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违约,应按年承包款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4、同经甲乙双方代表及甲方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及甲方合伙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愿将昌黄砖厂生水坯的生产任务承包给乙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承包价格每块水坯价格为0.047元,坯的损失为,护架的材料由甲方提供,护架的工资由乙方支出。
二、
1、数量:乙方每月必须完成万块。
2、质量:乙方必须完好率,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甲方的.生产任务,不怠、不罢工,如果发现一次罚款伍仟元,再不听从指挥扣除全部工资,后果一切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甲方先押乙方个月的生产工资,以后按次序按月按时发放工资,生产任务完成后,甲方一次性全部付完乙方的工资。
四、坯的损失:因乙方人为造成的损失,乙方要按坯的价格如数赔付给甲方。因天气、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甲方只付给乙方坯的价格。
五、安全:因乙方是重工承包,在乙方承包生产经营期间,出现任何人身安全生产事故(包括喝酒、打架、生活等意外事故)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因甲方造成停电、停水、停机三天以上,不能正常生产,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工人工资每天乙方每人每天工资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九、本合同起时日于年月日起,至年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宿迁建设集团诚信劳务输出有限公司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以总包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工程合同为准。
二、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甲方将中豪国际星城二期15#、16#楼以包人工(不包直螺纹材料,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电渣压力焊(材料及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所需一切辅助材料(扎丝、垫块)及机械(除垂直运输机械外的闪光对焊机、电焊机、弯钢机、断钢机、调直机、电渣压力焊设备等)均由乙方自备,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实行限额领料,所有材料用量按工长出据限额领料单用量控制。
2、工程量验收:依据施工图和已完成的合格实物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程验收以工程监理、项目质检员、项目经理的验收意见为准。
3、工作内容:施工前的准备,钢筋翻样,计划编制,含材料场内的水平、垂直运输、原材卸车,对焊工作,制作下料解捆冷轧,配料划线放线弯曲捆扎、标号半成品分类堆放及钢筋场地清理保持整洁,钢筋绑扎为配合木工施工人员放线,搭自用架子,清理模板内杂物、断铁丝、场内取支半成品钢筋,按设计要求绑扎放入模内,放臵保护层垫块(含材料),浇砼时看护,清理每次绑扎后多余的钢筋,并收集拟定地点堆放整齐。含配合下料取样,钢筋垫块制作、安装,以及部分预制二次构件的钢筋制作与绑扎(混凝土泵剩余料)。
三、合同价款与调整方法
其它:钢筋制作、绑扎:按建筑面积 元/m2《含电渣压力焊、扎丝、垫块、闪光对焊机、电焊机、弯钢机、断钢机、调直机、电渣压力焊设备等机械》。此单价为综合不含税包干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后所需的乙方管理费(含劳务公司管理费),工人进退场费、劳保(安全帽、雨衣、雨鞋等)、保险及医疗费,人工费、辅材费(垫块、扎丝、粉笔、焊条等),机械费,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等,且本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计时工如发生时单价为 50 元/工日,由项目开出工日数为准,但不得超过结算总价的2%。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单价中含安全风险金,风险范围指由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风险,本单价已包括设计变更内容,设计变更增减量 1
时,单价不再调整。以上单价均为优质工程单价,如政府质量有关部分验收属乙方原因结构工程收未达到上述标准者,按本合同总价款下浮10%。
四、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所有施工人员每天上午下班前和下午上班前分两次签到考勤。考勤表由甲方保存并报总包方一份。
2、每名工人须与甲方签订劳动用工协议,由总包方监督执行。
3、每次工程付款由分包方依据考勤表和劳务用工协议编制工人工资表,工资表上由总承包方、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分包方班组长签字、工人本人签字并按上指印方可对照身份证予以领取工资。
以上三条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缺一不可。只有当完成工人工资发放,且无任何争议下,才能结算支付给分包人的工程款(扣除已发放的工人工资与甲方代乙方交纳的所有主管部应征收的或罚款等剩余部分支付给承包人)。
4、合同项目的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5%,在基础工程及其地下室未全部完成顶板混凝土浇筑之前,不支付±0.000以上的分段进度款。11+1小高层主体工程至验收合格期间,采用按单位工程分阶段支付工程的方式。四层楼面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后30日内支付该单位劳务费协议价款的7%。七层楼面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后30日内支付该单位劳务费协议价款的7%。十层楼面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后30日内支付该单位劳务费协议价款的7%。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该单位工程价款的14%。外脚手架拆除后30日内支付该单位工程价款的10%。五方主体参建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该单位工程价款的10%。余款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工程正常施工结束按照双方签定合同所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如中途发生纠纷、工人未施工完毕中途退场或被甲方或总包方以及分包班组辞退,甲方将按照上述条件,技工按日薪每日 元、普工(无技术壮工)按日薪每日元核发工资,工资核发完成后,该劳务协议即告终止。该班组与甲方、本工程项目部及总包无任何关系。
五、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宿舍、食堂(餐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资质证书、技术人员证书,并应确保进场人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能满足所承担工程的需要。进场人员必须为年满十八至四十五周岁的'青壮年。
4、乙方在进场时必须缴纳万元履约金,甲方在主体结构完成时退还。 5、乙方施工人员使用的弯钢机、断钢机、调直机、电焊机、闪光对焊机等机械,焊条、扎丝、垫块等辅助材料,卷尺、手拉葫芦、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用电线及碘钨灯等工具由乙方自备以满足施工需要,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机具。
6、乙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7、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协调、调配、不得随意退场,禁止使用童工,如违反以上规定或造成事故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和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违章、违规操作。进场施工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自身的施工安全,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且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应协助甲方共同创文明施工样板现场。
9、乙方进场人员自带生活费(起码满一周生活费)。乙方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在施工现场住宿。
10、全体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岗位培训,特种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进场前必须递交特种工种上岗证。
四、工期、质量、成品保护、文明施工、材料领用
1、工期:乙方保证按甲方现场安排、编制的工期计划组织施工,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甲方各种损失外,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按5000元/天罚款(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多者累加。
2、质量:该工程质量目标确保 “ 项 羽 杯” 标准,争创“扬子杯”标准乙方内部施工应严把质量关。要求分项验收达100%合格,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质量其返工费用自负且其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下浮10%计算。
3、成品保护: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成品保护措施,如发现乙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者,甲方将视损坏程度作5倍罚款。非有意而损坏按损坏程度大小作相应赔偿和处罚。
4、文明施工: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未做到工完场清,或乙方原因造成材料浪费,甲方将视具体情节作相应罚款,按所浪费材料总价值的1.5倍赔偿给甲方。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200~20xx元的罚款,当月完成工程量合同单价下浮10%。
5、环境保护:甲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负责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乙方对其在场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标准对其在场工作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乙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由甲方强制发放使用,劳保用品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甲方关于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要求,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影响。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及环境事故以及由引起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对在工作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及环境保护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健康负责。
6、材料领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材料实行甲乙方双控,乙方领用材料实行限额领料,根据乙方钢筋翻样人员翻样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审核的钢筋料表作为合理使用材料,绝不允许浪费或多用材料,实际用钢筋应在料表的基础上节约3%。钢筋废料不得超过总量的0.5%,如超出领料范围外的材料由乙方承担,在结算中甲方按钢筋供应合同中的单价予以扣除。加工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乙方承担。
7、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尽量减少一般工伤,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及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章守纪,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在乙方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的全部赔偿和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承担由此发生的罚款;乙方负次要责任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赔偿及其善后工作,且根据责任大小由甲方向乙方补偿。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与项目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五、其他
1、乙方所有进出当地参加施工人员的差旅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和违约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外,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力。如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地方及现场的综合管理要求,如因乙方原因(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打架斗殴违法行为,甲方一律不予调解,并以经济处罚的方式追究乙方责任,第一次打架罚款5000元,第二次打架无条件退场,剩余工程量不予结算,视为罚款,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单位信誉的影响,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将给予处罚,如属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项目工长开出计时工单,该工单作废,不予认可。
5、交叉收尾工程及竣工维修由乙方负责,甲方通知乙方三天后,乙方未见答复意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7、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卡,否则每人每次罚款20元。
8、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施工现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按其价值的200倍进行处罚,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9、甲方管理人员安排乙方施工人员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安排。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者,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罚款1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经项目辞退的队伍已施工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屡教不改,并且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还须承担全部损失;
5、严重违反施工图纸、变更洽商、国家、地方和行业规范、标准,造成重大质量问题或者质量安全隐患的,除解除劳务合同外,还须承担全部工料损失;
6、施工、技术力量不足,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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