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2-11-27 10:04:33 房屋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租赁合同 (通用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租赁合同 (通用15篇)

房屋租赁合同 1

  甲方(出租方)姓名:住址: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姓名:住址: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于区路号栋室房屋出租给乙方,户型室厅,面积平方米。

  甲方提供的设施有。租期满后乙方须完好无损交给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二条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计个月,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按照违约论处,违约方赔付守约方壹个月房租。

  第三条租金为元/月,乙方必须一次性交付甲方个月房租,

  共计元,其余租金按支付。房屋押金为一个月房租,乙方租期满后,自行结清水、电、气、有、有线电视、物管等相关费用。房屋无损坏,甲方无条件退回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在租住期内乙方应爱护该房屋内所有设施,若出现乙方人为损坏,乙方必须给予及时修复或赔偿。若因其它客观原因(如自然老化损耗等)出现房内设施损坏,乙方不承担修复赔偿责任。若乙方对房内设施或装修需进行改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乙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作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若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同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乙方若需将该房屋转租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与第三方所产生的`租赁关系无效,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其他。

  1、水表数据:

  2、电表数据:

  3、管道煤气数据: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2__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__1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陆仟元整),按年结算。开始租房时就把________年(十二个月)租金付清,并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租房结束时室内设施无损坏退还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以上各项费用。

  四、乙方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不道德、对四邻有伤害、妨碍或干扰等活动,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有损坏房屋设施的`行为,由乙方全部负责。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否则,照价赔偿。

  六、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乙方。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连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年_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接上次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 元/月。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以现金/转账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1.水、电费;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1.供暖费;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鉴于,甲方为租赁物业的所有人,乙方拟承租该物业,甲方愿意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据此,双方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业

  本协议项下的租赁物业具体指:

  1.1租赁物业具体位置为新乡市医学院4号公寓门面房3标段一楼套外走廊东西两侧

  1.2租赁物业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计租面积及租赁用途

  2.1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自20xx年8月25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2.2续租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同意延长租赁期限,应提前进行协商。如双方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乙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2.3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屋(土地)的用途为:营业厅营业。乙方可以改变上述用途,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

  第三条租金、费用及支付

  3.1租金标准

  本合同项下租金为人民币三万五千元(不含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条款所规定的租金为乙方就该租赁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

  3.2租金的支付

  乙方负责租金发票及税金。

  第四条装修和设备的添装

  4.1乙方有权在不影响物业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必要的装修和改建,添装的.设备属乙方所有。

  4.2房屋租赁期满退还房屋时,乙方添装的设备能够拆走而不损坏原建筑物的,乙方可以拆走。

  4.3租期届满,对于乙方未拆走或不能拆起的添装设备,在甲方为乙方相应补偿的情况下无偿归甲方所有。补偿标准届时另行协商。乙方无责任对房屋恢复原状或对此类设备负责。

  4.4乙方为经营需要可以在适当的位置安置招牌和标志。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由此产生的任何政府费用,由乙方缴纳。

  4.5乙方需对甲方土地增设临时性地上物附着物(也包括水井、地窖、管道等地下设施)的,视同对房屋的装修,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第五条房屋使用及修缮

  5.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用途范围内以合理的方式使用物业,并且不得利用其从事法律禁止的任何活动。

  5.2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使用与租赁物业有关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5.3物业正常使用中的修缮由甲方负责。乙方在房屋需要修缮时应向甲方提出要求,甲方应在乙方要求期限内予以完成。

  5.4甲方未履行修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维修,修缮费用由甲方负担或在租金中扣除。

  5.5因修缮房屋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

  第六条出售及转租

  6.1出售

  在租期内,如甲方欲出售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如在租期内,该房屋所有权转移,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因本合同所取得的权利不受影响和改变。

  6.2转租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方。乙方应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应保证拥有租赁物业的完全的所有权,对该租赁物业未设置抵押等任何权利限制,并保证租赁物业无质量瑕疵或安全隐患。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相关损失,包括相关仓储费用、人员费用及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赔偿。

  7.3如有第三人对房屋(土地)提出产权要求或发生其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规定,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其他

  8.1争议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应将争议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8.2合同的修改和变更

  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应通过甲乙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合同方可进行。

  8.3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的无效不能影响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8.4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在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合同章/公章后生效。

  8.5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龙岗区布吉街道南弯街道南领村D的房屋。建筑面积共98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居住,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总额人民币___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___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收取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房屋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按约定退出租赁房屋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五条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有线电视费

  6.________________

  7.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甲方提供设施如下:空调台,热水器台,电视台,冰箱台,床张,电风扇台,沙发组,餐桌张,写字台张以及部分家具。以上设施保证能正常使用,经乙方检验后认可签字生效。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损坏,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负责修理好并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则按价赔偿。(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遇电器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乙方应正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内部的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内部结构;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妨碍邻居的正常生活。

  第八条乙方在租赁房屋交付使用三日内,应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如实填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第九条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未约定的、乙方拖欠租金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作出以下任何一项选择: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房屋租赁所申请仲裁(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载明事项在附页另行依法约定。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6

  甲方: 电话号码:

  乙方: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位于书店后街的'两套房子租给乙方,租期为一年(20 年4月15日至20 年4月15日)。房租2400元整,首付20xx元,剩余4000元一个月后付清。

  二.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屋期间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房屋及设施。如有人为损坏,乙方应按价格负责维修或赔偿。

  四.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以本协议为相互依据,遵守本协议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三年,自 年1月7日至 年1月6日止。

  第三条租金。

  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30000元整(叁万元整)。第四条租金缴纳方式。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年全部租金。

  第五条甲方责任。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相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乙方责任。

  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私自更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使用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抵押、买卖;使用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损坏或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使用期间应遵守国家消防、综合治理、安全等相关规定,乙方因违反相关国家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解除合同

  双方如有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事宜,应提前30日向甲方或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相关事宜。

  第八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 8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提供房屋,该房屋位于金山乡开文上村186号,已装修,设施设备附后。

  2、该房屋租期为:20____年__月__日起,到20____年__月31日止,月租金为1200元,租13个月,共计15000元。

  3、租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两方应如期交证,乙方如要续租,则必要再租期满后一个月前告知甲方,经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4、租期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收视费宽带费等由甲方负担,乙方无需付费。

  5、乙方必须爱护房屋及设备,墙体等完好无损,不慎造成损坏由乙方负全责,并一定经济赔偿。

  6、在租赁期间,乙方需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工作,如不慎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房屋。

  8、乙方支付现金XX元作抵押金,待房屋租期满后,如数退还。

  9、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

  1、房屋钥匙。

  2、家俱清单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9

  特别提示

  为更好地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请租赁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在阅读后签字确认:

  l、本合同为指导文本,合同文本仅供指引,合同内容由租赁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为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另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修改、增补或变更。修改、增补或变更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房屋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情况充分了解。

  2、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写其他需要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空白行部位打×,以示删除。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3、房屋租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成都市政府关于租赁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不得参与售后包租等违规租赁活动,否则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4、租赁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十日内,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房屋出租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5、本次交易属于租赁双方自行成交,未经任何中介机构及中介人员撮合。本合同填报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都应真实无误,如因提供虚假材料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法律纠纷将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6、租赁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租赁双方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并由租赁双方签字确认、留档备查。

  7、租赁房屋存在查封等相关限制备案信息,甲乙双方仍继续交易的,则风险自担。

  以上提示内容,租赁双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20__年___月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10

  出租人和出租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甲方将位于城市道路小区#号楼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

  从_ _ _ _ _到_ _ _ _ _。

  二、租金和押金的方法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最后一次房租到期前一周内付清。押金是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乙方不续租时,甲方认定房屋内家电、家具设施无损坏,乙方在试用期内已支付各项费用。甲方应向乙方退还租金。

  三。双方的权利

  1。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3。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家居家电等设施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

  4。 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5。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行事,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6。 如果乙方不能正常交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押金不退。

  8。 租赁期满而乙方不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四。其他协议

  (一)屋内家具家电及其他设施(1)床铺一个、(2)柜子一个、(3)电脑桌一个。(5)空调一台(6)热水器一台(7)电视一台(8)房间钥匙两把(9)燃气IC卡一张、(10)橱柜、抽油烟机(10)座便器、洗手盆、花洒等。(11)窗帘等

  (2)当前水、电、气等地表条件:(1)水以度表示;(2)电气性能为:—度;(3)燃料气体现为—。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入住日期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手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签名手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房屋租赁合同 11

  出租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本人座落在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人房屋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视乙方实际需要而定。现暂定为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日止。合同期间,单方不能随意更改、撕毁合同,也不能将房屋转让给他人租用。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续约,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没有违约以及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安排下轮出租。

  三、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签订合同时,乙方需交押金__________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后,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必须将押金无条件退还给乙方。

  四、租金交付方式:按月交付,每个月的_____日前交清当月房租。逾期不交的,每天加收滞纳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超过_____天以违约论处,合同自行终止,原交押金不予退还。

  五、乙方在租用房屋期间所使用的'水电费闭路电视费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礼貌、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七、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规定变化或工程实际需要而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均不以违约论处。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述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经营管理的(房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出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租赁房屋位置和面积

  承租人所租赁的房屋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租赁期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4.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金额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月,租赁房屋的季度租

  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季度,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5.租金支付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租金(即首次租金支付)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6.租赁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金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_ __个月租金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7.组成合同文件

  7.1本合同由下列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协议书;

  (2)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3)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4)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5)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复印件);

  (6)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上述各组成文件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按上述排列顺序互相解释和互为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7.2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事宜所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合同当事人的其他约定

  8.1

  8.2

  8.3

  9.本合同当事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租赁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1.2合同签订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1.3双方约定本合同自(本合同当事人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时起生效。

  出租人:(公章)承租人:(公章)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合同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具有且仅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租赁通用条款: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房屋租赁的需要共同协商订立的、由双方共同遵守的关于租赁事宜的约定。

  1.2房屋或租赁房屋:是指合同协议书第1条所述房屋。

  1.3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1.4建筑面积:是指租赁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之和。

  1.5租赁期:是指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期限。

  1.6租金:是指承租人为获得对租赁房屋的使用而须支付给出租人的有偿使用费,即使用租赁房屋的对价。

  1.7租金起算日: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租金计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金的起始日期;租金起算日应为租赁期的首日。

  1.8租赁保证金:是指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的保证金,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保证金应由出租人留置和保管,不用于抵扣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1.9房屋装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对承租房屋的内部结构、墙面和内部设备设施的拆改、水电线路改动、房屋内外表面的涂刷、外观改造等行为。

  1.10房屋装饰:是指采用生活用具、布艺摆设、艺术品等不对房屋结构、内外表面和内部设备设施造成拆改或者其他损害的措施来装点房屋。

  1.1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12损失:是指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所述损失均不包含预期经营利润和间接损失。

  1.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租赁法律关系终止时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5双方:双方是指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合称。

  2.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状况

  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总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将房屋委托出租人经营管理。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授权,出租人有权将房屋以自己的名义出租给承租人,并且独立承担租赁法律关系中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

  承租人确认已知悉所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权属关系,且承租人同意:因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均由出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对房屋产权人总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4.房屋改善

  4.1未经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结构及配套设备设施和物品,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4.2如承租人确有必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则:

  4.2.1承租人须保证其拟进行的装修改造,不应在任何方面实质改变或影响房屋的特性和减少房屋的价值;

  4.2.2承租人应在装修改造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具详细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工期安排、设备设施的安装/拆改方案以及出租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给出租人审核,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应严格依照获准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装修改造和/或安装拆改设备设施;承租人拟实施的行为须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时,除应按本款约定事先报出租人审核并取得书面同意外,还应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批准手续;

  4.2.3承租人应保证装修改造等工作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要求,承租人应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并承担因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问题使出租人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3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作为减轻或免除承租人应就其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的依据。

  5.房屋租赁期

  5.1房屋租赁期是指公历日期,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5.2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意继续承租的,应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至少提前45个日历日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承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就续租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于租赁期届满20个日历日前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3承租人未按5.2条约定期限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视为承租人不继续承租,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一致意见,承租人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按本租赁通用条款第10条约定返还房屋。

  承租人书面告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或承租人未依约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前45个日历日内带领第三方客户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考察,承租人对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6.房屋租金

  6.1为了租用租赁房屋,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应由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人民币向出租人足额支付。租金的支付无需出租人的请求或通知。

  6.2房屋租金标准是测算应交纳租金的依据,分为日租金标准、月租金标准或年租金标准。出租人与承租人实际执行的租金标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应根据房屋租金标准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6.3租金支付

  6.3.1在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均应以预付方式支付。

  6.3.2承租人应按照自租金起算日起至租金起算日所归属的自然季度届满之日止的实际天数支付首次租金,并应按照租赁期终止之前最后一个自然季度届至之日起至租赁期终止时的实际天数支付最后一次租金。租金的首次支付时间,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3除第一次的租金支付外,租赁期内的其余租金(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按自然季度以预付方式支付。承租人应于每租赁年度内每自然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支付当季度租金,如缴付当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则缴付租金的最后期限截止至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3.4承租人应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人直接支付租金;承租人每次应支付租金的数额、日期等具体信息,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5出租人收取租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7.房屋租赁保证金

  7.1房屋租赁保证金是由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如约履行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保证押金。承租人应以现金或者支票方式向出租人交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且在任何时候,承租人都无权把房屋租赁保证金当作租赁协议项下未支付的租金。

  房屋租赁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时间,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7.2在整个租赁期间,房屋租赁保证金应被出租人留置,不用于抵扣承租人欠付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

  7.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将房屋租赁保证金首先用于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抵扣完毕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由出租人如数返还承租人,出租人不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对承租人负有支付利息、资金占用费等相同性质任何其他费用的义务。

  8.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租赁房屋有关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8.1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承租人自行申报安装的电话除外)、电视收视费、网络通讯费、费由承租人承担,且负责向出租人交纳;前述费用标准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参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署相关协议明确约定前述费用的相关事宜。

  8.2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租赁房屋内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的更新、更换费用及本合同未约定由出租人承担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租赁房屋的交付

  9.1出租人应于租赁期开始当日或开始当日起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

  9.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房屋交付:

  9.2.1出租人提供的房屋符合合同协议书第1条的规定;

  9.2.2经双方交验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并在《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签字盖章;

  9.2.3出租人将房屋的房门钥匙交付给承租人。

  10.租赁房屋的返还

  10.1自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承租人应在五个日历日内返还承租房屋。承租人应在前述时间内,组织与承租人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以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造成损害的合理方式搬离,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10.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

  10.2.1承租人及关联第三方的物品、设备和设施依据本合同相关约定搬离租赁房屋,房屋装修、装饰已按本租赁通用条款10.4条约定处理,租赁房屋处于能让第三人使用的状态;

  10.2.2承租人将租赁房屋的房门钥匙交还给出租人,出租人完全自主控制租赁房屋且出租人能够随时自由出入租赁房屋;

  10.2.3出租人与承租人按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对租赁房屋的附属设施和物品验收完毕。

  10.3承租人返还承租房屋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及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其应当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应付违约赔偿金、对房屋以及附属设施和物品未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金。

  10.4出租人与承租人同意: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可选用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租赁房屋的装修: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拆除其对租赁房屋进行的全部装修装饰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将租赁房屋恢复至交付时原貌(因自然属性导致的损耗除外)。如因承租人的拆除行为造成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在组织与其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拆除或搬离租赁房屋后,无须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但承租人2应根据人民币元/m(即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的标准、按照作为租金结算依据的房屋总面积(见合同协议书第1条)向出租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支付时间是自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租赁协议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承租人的拆除和/或搬离过程中,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其拆除和/或搬离行为所导致的所有损失。

  (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除可搬离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外,对租赁房屋的装修的整体或部分均不得拆卸和损毁;

  其中,承租人于承租房屋内自行安装的门窗、锁具、灯具和洁具设备等应与承租房屋一起交付给出租人,出租人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因承租人对装修的拆除行为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或因承租人在搬离前述物品设备过程中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修复损坏或房屋恢复原状所需全部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双方协商一致后所选用的具体方式,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10.5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未经出租人同意仍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包括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和请求承担任何费用,并且如因该处置致使出租人负担的任何赔偿、罚金、费用支出和损失等,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支付。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6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承租人未依约返还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切断租赁房屋的水、电、气、热等一切能源供应,有权自行更换租赁房屋钥匙并禁止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再行进入租赁房屋,出租人并有权按照本条10.4和10.5款的约定处理租赁房屋装修和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承租人在任何时候不得就此对出租人提出任何异议,不得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承担任何补偿、赔偿或者费用支付等法律责任。

  11.租赁房屋的使用

  11.1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房屋的性质以及物业管理规定使用租赁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并尽其最大努力以善意和合理的方式保持租赁房屋及园区内其他房屋的安全及自然完好。承租人任何使用、装饰装修、安装、改造等行为均不得减损租赁房屋原有价值。

  11.2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房屋内或其相关区域安装或使用任何水、电设备,必须事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因承租人的使用需要办理增容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11.3租赁房屋内的清洁及消防保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应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和确保租赁房屋完好的需要,对自用物业定期进行清洁、维护。承租人须保持所使用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畅通完好,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下水道堵塞或破损时,应报请出租人进行清洁和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4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贮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污染物等危险物品。研发、生产中产生的异味要妥善处理和排除,不得扩散到公共区域或毗连区域。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人独立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给出租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金、利息等),承租人应予以赔偿。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屋地面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出租人批准承租人搬进的营业机具和机械设备应放置在托架上,托架应按出租人的要求安置并足以防止震动和产生噪音干扰其他租户,置办托架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5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开展的各项活动,应遵守行政管理机关关于住宅区环境噪音管理的各项规定。

  11.6在租赁期限内,如发生任何与租赁房屋相关的、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除非该损害系因出租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否则承租人应确保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相关的索赔、责任、损害、损失或费用支出,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12.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12.1承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及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不正当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物品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向出租人支付维修费用,并就因此造成出租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所列价格作为维修费用或赔偿责任计算依据)。如承租人拒不维修也不支付维修费用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人可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放弃就费用金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12.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及非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损坏或故障的,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修复。出租人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对承租人的维修通知做出任何回应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承租人提供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后,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善和自行增置的物品、设备和用具及自用设备、设施、物品,出租人不承担维修、维护义务。

  租赁房屋内原有设施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更新、更换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2.3对于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及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2.4对通过承租房屋的水、电、蒸气、通讯等管道和其它公共设施,出租人在事先通知承租人后,有权派工作人员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承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但在遇到紧急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及匪险等)时,出租人可在未事先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暂时终止任何设施运行以进行维修。

  13.转租或提供他人使用

  13.1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本合同项下所租赁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也不能以转让、转借、转包等任何有偿或无偿方式事实上导致租赁房屋由第三方使用。

  13.2经出租人事先书面许可,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应在转租前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将转租申请及转承租的第三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承租人的关联关系、营业内容、资产状况等)书面告知出租人。

  13.3无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转租的,就租赁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义务仍由承租人对出租人履行并承担责任,就转承租的第三方的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行为,承租人应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出租人承担义务和责任。承租人与转承租的第三方就转租事宜所签署的协议,其内容不得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冲突或背离,且该协议的效力受制于本协议的效力,其不得脱离本协议而独立存在。

  14.合同的解除

  14.1经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形发生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3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3.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严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

  14.3.3交付的房屋严重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

  14.4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4.1迟延支付租金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4.2承租人未按时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取暖费等),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含本数);

  14.4.3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予第三人或事实上导致由第三人使用租赁房屋的;

  14.4.4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14.4.5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14.4.6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违反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告知后仍不改正的。

  14.5因本条15.3款和15.4款的规定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对违约方不承担支付任何补偿、赔偿、违约金、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其他任何支出的义务;违约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解除权人支付相当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并且解除权人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行为以及合同解除所受到的全部损害和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部分,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5.违约责任

  15.1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

  同约定的月租金的1%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承租人,将已收取的租金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后的余额退还承租人,并支付给承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15.4承租人未按约定承租房屋,或者在租赁期内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出租人,并支付给出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对于承租人已交付给出租人的租金,出租人在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其他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还有剩余的,出租人应将该余额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已交付的租金不足支付前述总金额的部分,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补交。

  15.5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交付房屋一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5.6由于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房屋或园区内其他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发生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出租人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16.无权代理

  由出租人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出租人代理人和承租人应在出租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出租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出租人书面追认的,对出租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17.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得到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20个日历日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18.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9.其他约定事项

  19.1承租人承诺:在承租期内,承租人的关联方、员工、代表、代理人、承租人访客和受承租人雇佣的第三方(统称“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对承租房屋采取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装饰、装修、毁损等,均视为是承租人行为,由承租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对出租人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19.2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的物品,由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自行负责保管。

  19.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项下需要送达的所有通知或者其他文件均应通过专人送达方式或邮寄(邮资预付)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按照上述方法送达的通知或文件应按以下约定确定送达及送达时间,即以专人送达的,在送达至收件方的法定地址时;以邮寄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的,则在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以足够邮资或足够快递费用寄出时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本合同文首所述出租人或承租人的企业名称、法定地址或联系人如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一方应自变更时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变更方公章)通知相对方;否则相对方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并根据前述约定进行送达的,发生变更一方不得以变更事项对送达提出任何异议。

  19.5本合同及其附件仅约束双方,并且构成双方就本合同的标的事项的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合同,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标的事项所做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或其他往来函件。

  19.6本合同具有可分割性,即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19.7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三份。

  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

  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房屋租赁合同 13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________市_____路__号楼__单元___室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使用。

  二、租期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月__日起到________年__月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支付现金______元(计大写____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小写):____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________。

  3、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守法纪,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以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违约处理。

  4、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任何的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5、乙方对租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者转借他人,也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了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水、电、暖、气、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水、电、暖、气、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租方负担。承租到期时,需由双方确定无拖欠水、电、暖、,电视、物业管理等款项。以上条件为甲方退给乙方押金条件之一。

  六、有关退租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的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回收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退租、转让以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的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和所有钥匙以及有关物品,如果租房内的所有物品设施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七、有关退租的事项

  1、原租房者在遵守前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提增,提增幅度根据市场因素情况确定,一般在________%到________%左右。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凡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屋内设施包括基本房屋自带的水、电、暖、气设施、另出租屋中家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家电均为房主所有,暂交承租人使用,请务必小心爱护使用,不得将家中物品以出租外借等形式挪作他用。租期到期之时,在房主确认屋内房主自有物品完好之情况下退还押金。以上物品如有损坏残缺,双方协商赔偿事宜,赔偿款从押金中扣除。赔偿款超过押金额度的,房主有权追讨。

  十一、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__份,每份___页,甲乙双方各执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14

  出租方: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电话:_____

  承租方: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电话:_____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住置权的公园小区______号楼西起间。房屋面积: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用途:_____除饭店以外的经营用房。

  三、租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租金:_____(大写) (小写)

  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五、租赁期间,因乙方经营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如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取暖费、水电费、卫生费、微机供水费、工商地税费用等由乙方负责交纳),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如给排水、采暖设备)。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拆除损害固定设施。

  六、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______月书面通知乙方。退还所剩租金的同时,赔付乙方一个______月的违约金(以______月均租金为基数)。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______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租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八、租赁期满续租时租金随行价,同等条件乙方优先。(此合同继续有效。)

  九、本合同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 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赁合同条款,以供双方诚信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用途及约定

  1.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房________平米租赁给________________公司,供乙方________________使用(用途)。

  1.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在厂院内空地上自建厂房,因租金较市场水平偏低,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场院及地上所有附属物(包括本租赁合同签订前原有建筑及其它附属物和本合同签订后全部新增建筑及其他地面附属物)的所有权无偿归甲方。

  1.3租赁期间内,如遇政府拆迁或土地规划造成本合同的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场院土地及全部地上建筑和其它附属物的补偿或赔偿全部归甲方所有;如果租赁期未满七年时租赁物遭遇政府拆迁或土地规划,甲方同意按照经双方认可的乙方新增建筑物实际造价的50%补偿给乙方,除此情形外,其它任何情况下,甲方不需补偿乙方新增建筑物的任何价款。

  1.4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将此厂房卖掉(政府统一搬迁除外)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及所有装修费,搬迁费共计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1.5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场院和两层楼房________平米及乙方新增建筑,由乙方自行管理。

  1.6乙方承诺,将全部租赁物用于合法经营,不会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或做其他违法经营,乙方经营期间加工生产而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及交付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元),双方一致同意租金以每三年_______%递增,乙方须在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按上述约定支付全年租金,先交后用。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照当年租金价的千分之五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3.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

  为保障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确保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10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有水供生产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畅通。

  4.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因土地纠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

  5.院内空地供乙方使用,乙方在空地上按照与甲方协商结果自建的厂房,由乙方自行管理。甲方提供办证所用的土地证等一切手续。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4.1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4.2合同期满,双方未达成续签意向;

  4.3因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出现下列情形,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4.4乙方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的;

  4.5乙方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或注销;

  4.6乙方逾期2个月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

  4.7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或转租的;

  4.7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第五条租赁物的转让

  5.1在租赁期间,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者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5.3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情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六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和配套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将全部租赁建筑和配套设施以完好适租状态归还甲方。

  6.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须经双方共同协商。

  6.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场院及全部建筑和设施返回甲方。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新密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8.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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