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房屋租赁合同集锦八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于20xx年4月1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现已履行了三年,根据合同约定后两年的租金需双方另行协商,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价格等续租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房屋租期及租金
1、乙方继续租赁甲方房屋五年,租赁期限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2、租金: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每年租金68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包括30000元消费卡。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每年租金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包括30000元消费卡。
二、租金支付期限
乙方应于每年到期前一个的10日前(即每年4月10日前)付租金的50%,剩余租金应在每年10月10日前付清。
三、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甲方
五、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为《房屋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出租方):
年月日
乙方(承租方): 年 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男,住××市××镇××村××组。
乙方(承租人):××*,男,住××市××镇××村××组。
第一条总则
1.1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充分协商,达成此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房屋租赁的相关内容
2.1房屋概况:房屋位于如皋市××镇××居委会××组、××公路南侧。
租赁范围:前排车间六间,西侧生活房屋四间,原办公楼第三层提供宿舍三间。
2.2租赁期限:三年,自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0日止。
2.3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人民币15000元/年。其中:车间11000元;生活用房4000元。(不含税)。
2)给付方式:第一租赁年度的房屋租金由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给付10000元,余款在20xx年6月1日前给付;第二、三租赁年度的租金在分别在20xx年12月31日和20xx年12月31日前全额给付。
2.4房屋的用途:用于服装加工。
2.5租赁房屋的修缮:由甲方承担。
2.6在租赁期间,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适当装修或增设他物,但须以不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影响今后对房屋的使用为前提。装修物或增设物的产权属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乙方及时予以拆除和恢复原状。
2.7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借或转租给他人使用。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收取租金。在租赁期满时,收回所出租的房屋。
3.2乙方迟延给付租金达壹个月以上的`,有权解除合同。
3.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破坏房屋设施,已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侵权行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3.4乙方将房屋擅自出借给他人或转租他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回房屋,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5甲方应及时交付房屋。
3.6甲方应保证其出租的房屋无权利争议。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有租赁期间,对租赁房屋享有使用权。
4.2乙方应及时缴纳租金,迟延支付时,按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标准给付利息。
4.3乙方应及时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电话费和其他应由承租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4.4在租赁期间,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保护好房屋设施,不得造成财产损害。
4.5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装修房屋或增设他物时,应将财产列出清单,供甲方备案。
4.6在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应对房屋进行清理,及时退还房屋。如造成迟延,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使用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应诚信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方违约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除进行赔偿外,另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万元。
第六条争议的处理程序
出现争议,双方努力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如皋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7.1甲方因改建房屋在院内进行施工时,在不影响乙方生产、生活的前提下,可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适当调整和安排,乙方应予配合,且不得视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
7.2甲方向乙方提供电话一部,号码为0513-87575108。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合理使用,并及时缴纳话费。
7.3合同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有续租的意向,可提前一个月与甲方沟通。
7.4甲方提前与20xx年1月1日交房至20xx年1月30日的租金作为乙方按装卫生、水、电生活设施的费用,到期后以上设施属甲方所有。
第八条合同的签署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住所:××市××镇××村××组。
乙方:
住所:××市××镇××村××组。
见证单位: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州xx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西双版纳州xx年旅***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甲方的保安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责任;
2、乙方必须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附件:出租区域消防器材清单)
3、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乙方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乙方严禁在酒店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酒店安保部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造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遗失、损坏,按照原价赔偿。
三、违约责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消防安全责任区:ktv、桑拿、商场经营区域、附楼一楼至二楼通道。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各执一份。
备注:
1、乙方每日凌晨2时以前,必须关闭或调小ktv音乐声音,以免影响酒店客人正常休息。
2、乙方要严格控制内部人员在承租区域内活动,严禁到酒店其它区域,影响酒店正常经营。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
承租人: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桃北新路丹建馨园小区6-1006的房屋,建筑面积57.44平方米、使用面积42.55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备注: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抵押,入股的`;
2.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及物业管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各项费用的;
4. 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抵押金 元,由乙方在 月 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
备注:
1. 乙方需先预交半年租金给甲方。
2.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从抵押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相等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3. 租赁合同期满终止后,待甲方核查房屋及附属设施,若完好无损,各项费用均无拖欠后,将抵押金归还乙方;反之,甲方可照价从抵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出租方: (盖章) 承租方: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贵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宣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坐落于贵阳市 区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购房人:,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商业、□其他。
(二)甲、乙双方应按照《贵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每□月/□年租金标准:人民币大写 元(¥: 元);支付方式:按□月/□季/□半年/□年支付;付款方式:(□现金/□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签约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金及押金。乙方需提前 日向甲方支付下次房租。(二)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押金不能充抵房租;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炱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水、电等隐蔽设施维修费(13) 费用。本合同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及贵阳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 用由甲方承担。若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若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相对应的赔偿责任。
3、对于该房屋中的部分小家电或者易损耗品,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或者需要更换,乙方自行处理。
(三)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相关物品存放在该房屋中,甲方为乙方保存该相关物品 日。若保存该物品到期后,乙方承诺自动放弃该物品的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
(四)若因乙方承租该房屋后,有自行装修情况,合同到期时。乙方需撤除装修及装饰,恢复房屋原状或征得甲方同意,保留该房装修,自行放弃该房屋装修相关权利。
第七条 转租
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 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4、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入的。
6、第九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一)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并征得共有人同意,不存在产权及债务纠纷,若产生权属及债务纠纷,甲方自行处理。若有代理人,代理人承诺已获得产权所有人授权,并承担 相应责任,若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或者代理人负责相关赔偿。(二)乙方承诺已对甲方出租的房屋个体状况作了充分了解,自愿承租该房屋。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房屋承租价一个月房屋租金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一个月房屋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一个月房屋租金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以及押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人坟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一个月房屋租金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翻:)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其他约定事项或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有相冲突的以手写体或者补充协议为准。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证编号: 身份证编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行名称: 账号: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沙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座落
1、甲方将座落在 长沙 市 区 路 小区 栋单元 号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居住使用权。
2、在租赁期内,事前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和结构。
3、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出租屋内,从事或经营一些违法违纪违规的非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若甲方要提前收回房屋,均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可以协商后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元整。(大写: )
2、租金按半年一交,每月 元,(大写:)应,以后的租金应于每期提前一个月支付,先付后住,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该给乙方开据一份收款收据。
3、租金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均可,延迟支付房租超过十五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保证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限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押金)为 元整(大写: )。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给乙方开据一份收款收据。
3、租赁期满后,乙方在交房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在交房之日清点设备(家具、家电)设施(房屋门窗、水电设施),自然损耗除外,并付清所应付费用(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保洁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经甲方
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水表底数吨,电表底数度,天然气立方,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保洁费等按实际发生结算,并凭缴费账单或收据与下一期的房租一并缴纳给甲方。
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七、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产生的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及设备实施,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物品,如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合同终止及解除规定
1、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至少提前壹个月通知,并征得对方同意,否则应承担损失,并予以补偿。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承租的房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甲方通知乙方后,仍不取走,可视为自动放弃,可任凭甲方处置。
3、只要房屋设施和家具、家电未损坏(自然损耗除外),押金应全部退还给乙方
九、补充条款
空调 台,冰箱台,洗衣机台,热水器台,电视机台,床张,沙发张,餐桌张,衣柜台,燃气灶台,油烟机台等。
本合同共有肆页,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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