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房屋租赁合同合集五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租赁地址: 路 弄 号 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 米;
室内附属设施:
电器:电话 沐浴 空调 冰箱 彩电 洗衣机 微波炉 吊扇 音响
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房屋租赁合同简版。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简版》。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编辑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工作地址:
E-MAIL: QQ:
第二联系人: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花园/大厦 栋/阁/座 单元 层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为准)。房屋用途为 .乙方居住人数为 人。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不含税 含税,具体税率以政府部门规定为准。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委托代理人交付租金,首期租金交付为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如拖欠租金,应向甲方委托代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拖欠天数乘以每月租金的5。甲方委托代理人有权按实际欠租天数累计滞纳金,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条 乙方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委托代理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第四条 双方同意以保证金的形式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委托代理人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甲方委托代理人向乙方收取保证金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五条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电话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网络费等。
第六条 乙方保证在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非租赁房屋本身问题,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发生的危害人生安全事件或刑事案件,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第七条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乙方交清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乙方确认设施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即视为房屋交接完毕。如不能正常使用,甲方须负责修复保证正常使用,即视为房屋交接完毕。日后,灯泡、水龙头、抽油烟机、橱柜、窗户玻璃、木地板、热水器、煤气灶、电视、冰箱、洗衣机、遥控器等属于容易损坏的物品,由乙方自行维修恢复使用;水、电、燃气,空调不制冷无雪种等属于易耗品,由乙方自行缴费及添加使用。
第八条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的,由甲方委托代理人代为维修,维修费用乙方承担。
第九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于他人,甲方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转租的除外。但乙方介绍的承租方必须符合甲方委托代理人的要求,且需支付该物业月租金的百分之四十作为转租费;如需甲方委托代理人介绍承租方的,需另外支付该物业月租金的百分之十作为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服务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产权,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租赁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房屋;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七天以上的;乙方连续三个月每月都拖欠租金达5天以上的`;
(二)乙方拖欠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合计超过月租金四分之一以上的;乙方连续三个月拖欠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的其中一项费用或多项费用的;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法定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
(七)未经甲方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擅自转租他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委托代理人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租赁房屋,如乙方拒不交回租赁房屋,甲方委托代理人有权会同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作证开门,收回租赁房屋使用权,并将乙方存放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清点拍卖,用于抵偿欠租、欠费及其它损失,对此乙方表示同意。)
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此蒙受损失的可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一)甲方延迟交付租赁房屋达十天以上的;
(二)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委托代理人,及时搬离租赁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委托代理人返还保证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故提出中途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委托代理人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存续期间,乙方须配合甲方委托代理人陪同新的承租人看房。属甲方委托代理人要求乙方退租的,则甲方委托代理人将付一个月房租给乙方作为违约补偿金。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日当天搬离租赁房屋,并将房屋钥匙、费用存折等相关的房屋附件退还甲方委托代理人,如费用存折或卡丢失,甲方委托代理人有权从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补办费每本壹百元人民币。并保证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电话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网络费等费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后,甲方委托代理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退保证金时,乙方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保证金收据、租赁合同办理。乙方逾期不搬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委托代理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天数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延续几天,若存房租金大于出房租金,延续天数按照存房租金收取。合同期满,乙方擅自与业主订立租赁合同,乙方需要支付甲方委托代理人半个月租金作为中介费,房屋交接时需当场结算或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届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于租赁届满之日起的前一个月向甲方委托代理人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委托代理人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后,应重新签订合同和填写新的《物业使用状况表》。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任何私自修改或涂改部分无效。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个人划款授权委托书
乙方同意将每月的租金以银行扣款的方式缴付,并保证账户租金足够支付承租深圳市 区 花园/大厦 栋/阁/座 层 单位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卡号: .
乙方同意甲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八卦岭支行将每月乙方应付租金按时划入甲方委托代理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八卦岭支行指定账户中。
授权人:
日期:
第十九条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甲方门面房 间,位于 ,达成协议如下:
1 租房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水费由 方负责,电费单价按供电所收费单据平均价计,租房 元。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2 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3 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4 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 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出租人:签订地点:>企业
承租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大写)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承租人需缴纳的费用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
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3、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公)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月日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甲方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该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坐落:
二、房屋用途:房屋用途为住宅用房,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三、租赁期限、租金:
(一)该房屋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房屋租金:每月元(大写:),先付后租,乙方
每次向甲方缴纳个月租金元(大写:)。
(三)费用承担:乙方承租期间,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网络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房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应结清相关费用。
四、房屋押金:
(一)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元整。
(二)如乙方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三)如乙方因任何原因造成甲方房屋或房屋内设施损坏、损毁或乙方拖欠前述使用房屋所产生费用,押金冲抵相关费用。
(四)如前述押金不足以支付因乙方违约等情形造成的损失或不足以支付乙方所拖欠的费用,甲方仍可就不足部分向乙方主张权利。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从其向甲方缴纳的押金中抵扣其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
(六)租房终止,若不存在扣除押金的情形,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五、房屋的转租与续租
(一)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房屋;
(二)乙方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六、房屋返还的'约定
(一)本合同终止5日内,乙方应该将房屋及设施恢复原状返还给甲方;
(二)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未就续租事宜达成协议,乙方以积极或消极的方式据不交还房屋的,甲方有权自行收回租赁房屋及设施,因此产生的损失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在合同终止5日内将房屋中属乙方存放的物品搬出,如乙方未及时搬出由其存放的物品,视为乙方对房屋内物品所有权的放弃,甲方有权对其自行处理,乙方不得就甲方的自行处理行为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七、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如期足额支付租金;
(二)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三)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破坏房屋;
(四)乙方擅自转租、转借房屋。
八、其他约定:
(一)通知送达: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留的联系地址、电话系有效的联系方式,任一方只要按照前述联系方式通知对方(包括但不限于邮寄通知、短信通知等),即视为对方已收到通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甲乙双方确认,如因本协议产生诉讼,前述送达地址适用于法院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裁定书等。)的送达。
(二)乙方承诺:无论何种情形乙方均放弃对本合同约定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对本合同约定房屋享有或行使优先购买权。
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生效、变更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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