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4-12-18 00:43:29 房屋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五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华】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五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小区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装修程度:地面、楼上卫生间、隔间、阁楼、装潢灯饰、卷帘门、厨房:设施设备(电表、水表、其他无)完好无损。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房屋原样交给甲方,如有变动双方协商解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金及押金交纳时间

  每年房屋租金为______元(人民币______),先付后住。第一年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时,缴纳一年房租,第二年及以后的租金由乙方提前______个月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乙方到期后,自行搬出。租赁______年后,房租随市场行情变动。

  四、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乙方在租赁期间,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动的,需经甲方同意,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房屋修缮由乙方负责。

  3、承租后,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承租前一切费用乙方概不负责。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若乙方出兑,应提前______个月告知甲方。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其他约定事项:甲方需要收回房屋时,需提前______个月告知乙方,若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租用此房屋,则甲方应返还乙方的押金及剩余房租。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终止租赁,需提前______个月告知甲方。乙方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对房屋的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赔偿,已交的房租费不予退还。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需另行追加赔偿。

  六、其他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在交付第一年房租时一次性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币______元,若房屋设施及装潢被损坏,根据损坏程度在押金中扣除,超出部分由乙方补偿,剩余部分在合同期满后退回乙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上海市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伍 百 伍 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物业管理费(甲乙可自行商量解决);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至租期到时,如无特殊情况,甲方应无条件归还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继续租赁,乙方必须归还所有钥匙;交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费用,不得拖欠.如乙方拖欠,甲方可从押金内扣除。

  3、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4、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2)柜子一个、(3)餐桌一套、

  注:上述物品,乙方应保护好,如有损坏,修复至原样或赔偿。如乙方拒绝赔偿,甲方可从押金扣除。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6层

  邮 编: 100039

  承租人(乙方): 审核备案编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租金托收银行: 公租卡账号: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通讯地址:

  工作单位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xx〕61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xx〕25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建住〔20xx〕52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公租房项目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 号 号楼 单元 号(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交付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36 个月。

  (二)甲方应于房屋租赁期起始日3日前,即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该房屋前,乙方应支付首期租金、押金和其他相关费用。交付房屋时,甲乙双方应现场交验,并移交房门钥匙、购电卡和燃气卡及详见《物品交接清单》等相关物品(属甲方所有),双方确认无误后在《入住验收表》及《家具租赁清单》(见附件三)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三条 租金

  (一)房屋租金标准: 元/建筑平方米月。

  R月 □季 □年房屋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可提供家具给乙方使用,R月 □季 □年家具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R月 □季 □年 房屋租金和家具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R月 □季 □年收取,每个缴租期按 R月 □季 □年计算。

  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办理公租卡,并通过公租卡缴纳租金等。

  (二)乙方应在每个缴租期最后一个月25日前(如果按月缴纳租金,则为每月25日前)将该房屋的下一缴租期租金存入公租卡内。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承担缴期通知及定期催缴工作。乙方退租时,甲方自上一缴租期乙方已缴租金数额中按退租当月实际居住天数核减,剩余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三)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缴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的万分之三收取违约金。经甲方确认应缴租金和违约金数额后,乙方应到甲方指定的缴款地点补缴租金和违约金或乙方将租金和违约金直接存入公租卡,由银行划扣。乙方逾期缴纳租金超过3个月或累计三次逾期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缴拖欠的租金和违约金。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调整。租赁期内,甲方可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政策调整一次租金,并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租金标准及租金总计,乙方应按调整后的租金数额缴纳租金。

  (五)乙方如符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可在入住后按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金(不包括家具租金)补贴,并在足额缴纳租金后领取补贴。

  第四条 押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前,乙方应按签订合同时的1个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向甲方缴纳押金。实际押金数额与合同第三条第一款中房屋租金和家具租金合计相同。

  (二)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从乙方押金中扣款后,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将押金补足。乙方逾期未补足押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押金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3个月以上仍未补足押金或缴纳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缴违约金。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押金在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租金、相关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后,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

  第五条 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涉及房屋使用的各项费用中,物业服务费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电话费、上网费、电视收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甲乙双方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 х 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设备安全,对于乙方装修和增设的其他设施设备等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由甲方承担维修义务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出现损坏时,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及时通知甲方维修或更换。因乙方未采取适当措施或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致使损失扩大,损失部分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和内部设施,不得添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施。如乙方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墙体结构,拆改给排水、供电、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改动墙面、地面、天花板,更换橱柜、灶具、卫浴设备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恢复原状或拆改、损坏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三)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对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或维修时,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如因乙方拒查、拒修等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造成的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乙方须爱护使用、保管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在住房设计及建设标准限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可由甲方负责维修,由乙方承担维修和材料费用或按照市场价由乙方予以赔偿。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拒不承担相关费用或不予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予以扣除。

  第七条 日常管理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应执行当地公安消防、市政市容及综合治理等有关规定,并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的监督检查。乙方对所承租房屋内的消防安全负责,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如乙方承租房屋内发生火灾,由引起火灾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小区内的共用设施设备。乙方损坏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按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赔偿,乙方拒不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予以扣除。

  (三)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小区环境卫生,禁止乱抛垃圾、杂物,不得私自占用或使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门厅、屋顶等共用部位。乙方占用上述共用部位的,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可向乙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整改期限届满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四)租赁期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的入户核查、租户信息登记、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如果乙方故意拖延、拒绝接受核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五)租赁期内,乙方承租房屋只能用于本人及家庭成员自住,不得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他人。

  (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以及其他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并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管理规约。违反相关规定和约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内其承租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应在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八)租赁期内,乙方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及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乙方应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如实向申请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

  第八条 房屋腾退

  (一)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住房保障部门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甲方与乙方按新的租金标准等条件约定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符合承租条件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时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暂时不能腾退的,经甲方同意,可给予乙方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甲方有权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测定的同区域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乙方仍不腾退该房屋的,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2倍收取房屋使用费。甲乙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仍按本合同执行。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并腾退。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交验,结清租金、押金、其他费用及违约金和赔偿金,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房门钥匙、购电卡和燃气卡等相关物品,双方确认无误后在《退房验收表》及《家具租赁清单》上签字盖章。

  甲乙双方在《退房验收表》及《家具租赁清单》上签字盖章后,视为乙方腾退其承租房屋,如该房屋内有未经甲方同意而遗留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租赁期内,乙方可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解除租赁合同,但应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乙方退房后,如再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重新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程序办理。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死亡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标准的`,可在重新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后,继续承租该房屋。

  (五)租赁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或规划设计用途的;

  2.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他人的;

  3.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

  4.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

  6.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天的;

  7.家庭成员在本市获得其他形式保障性住房或购买、受赠、继承、租赁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

  8.被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

  9.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х 。

  (七)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处理

  (一)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从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之日起至甲方履行维修义务后每日按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影响乙方安全、健康或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三)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追缴乙方拖欠租金、押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1.通报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从乙方或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2.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乙方或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补贴账户中直接划扣;

  (四)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过渡期满后,甲方收回房屋,乙方拒不腾退房屋的,甲方有权收回购电卡、燃气卡或通知电力公司、燃气公司暂停购电卡、燃气卡的有效期。

  (五)乙方拖欠租金、押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或拒不腾退房屋的,甲方可将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通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乙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等政府部门,也可通过有关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六) х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抽油烟机、灶具在租期内的清洁维护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燕保京原家园项目采暖是采用燃气壁挂炉采暖;燕保青秀家园项目采用的是集中供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二、三)一式 2 份,其中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相关文件不能邮寄送达的,文件退回之日视为该文件已经送达。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编号:

  标的原属企业:

  出租方(称甲方):大同市商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联系人: 电话: 承租方(称乙方):

  乙方营业执照号:

  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租赁房屋位于大同市 ,面积,该处 年月日接到市拆迁指挥中心拆迁通知书,但时至今日拆否未决。乙方向甲方提出承租承诺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二、租赁期限:自日止,为期 年。

  三、租金及其支付方式:每年度租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每年度的`租金一次性付清,首付租金于合同签订时交付。其余的租金于再起始年度前一个月支付。

  四、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物只限于乙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无权转租。

  2、水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管费及各种行政性收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必须守法经营,安全用房,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必须如期将房屋交还甲方。如需延长租赁期,优先乙方乙方必须在期满三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续租。

  5、因不可抗力或城市改造拆迁,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本合同终止执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须退还乙方已收剩余租赁期的租金。

  6、在租赁期内,乙方若需对租赁物进行新建或装修,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装修物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不可抗力或遇城市改造拆迁致使合同终止时,甲方不负责乙方对租赁物新建或装修及其他投入的赔偿。

  7、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字: 年 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字: 年 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城镇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之事宜,订立本租房合同期。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使用,该室计建筑面积170平方米。

  二、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三、房屋租房合同期共24个月,自20月日起至20xx年1月19日止。

  四、房屋每月人民币贰仟壹佰元,年租金计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贰佰元整。双方约定租金为半年支付一次,共计人民币壹万贰仟陆佰元整(大写)。首期租金已收至20xx年7月19日,下期租金提前15天支付甲方,乙方如在已付租金期满不继续承付下期租金,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第二年租期租金按上年的10%递增。

  五、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乙方备案。合同期间如任何一方要求提早终止租赁都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半年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六、在租房合同期内,该房屋的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由乙方负担,因租赁而须交付的有关税、费按甲、乙双方约定,由乙负担,负责缴纳。租房前水表146吨,电表总 谷 赁期间费用由乙方负责付清。

  七、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水电费,物业费等押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百元整。待租房合同期满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

  八、在租房合同期内,甲方应承担起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并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及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须报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房合同期内如甲方违约应承担乙方的装修费用。

  十、 在租房合同期内,该房屋因出现非甲方所能及的下列情况,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1、政府有关部门对该房屋实行拆迁的,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据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一、在租房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或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十二、租房合同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三、该房屋权属如发生变化,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十四、甲方负责到该房辖区派出所办理好房屋租赁有关手续。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代表人(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中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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