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1-12-07 13:20:29 房屋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模板汇总五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模板汇总五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的风险: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是潜在的违约风险。如果在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不会发生这种风险。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以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的风险。

  这是因为,法律虽然规定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但是这些条件都不是足够清楚和不确定,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持有异议的话,那么最终只能由法院决定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一旦法院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那么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2、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如何确定?

  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时经常会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法律有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

  这里可以很准确的告诉大家:“没有!”

  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

  但是,房屋租赁合同解约时,如果没有约定的违约金,如何确定单方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很难准确认定。

  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损失如何认定?承租人要另寻房子租住,花费的时间很难计算,除必要的搬家费等,不管找到还是没找到,都很难准确地认定实际损失数额。

  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说“造成房屋空置产生损失”,但是空置几个月的损失是合理的呢?你总不能永远空着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张一年半的空置损失,最终法院只支持了四个月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违约金标准的不确定性和争议,律师建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一定要把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明确在书面合同中。比如明确约定几个月的房租为违约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标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这样,一旦发生单方解除的情况,守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简单方便;而违约方呢?对自己的违约行为的后果也有所预期,可以事先准确判断后果,在是否违约时就会有一个得与失的客观衡量。对双方都有好处。

  3、如何做到提前解约,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经常碰到因为客观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我们前面说过,如果在解除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

  可是谁能保证协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这个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变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当然,如果有这些情况发生,也应该给另一方保留必要的准备时间才算合理。

  再比如,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为了出租获利。所以,也可以从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双方的违约责任。

  比如可以做类似如下的约定:

  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实,上述变通办法,即使提前没有约定,在某一方要单方解除时也不妨提出来与对方协商,但是如果提前没有约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对方也未必就要绝对接受,所以,可能的话,还是事先约定为好。

  4、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书面手续。

  前面我们讲过,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另外,还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明确。

  不管解合同是否协商一致,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

  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小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将位于学校大门右侧的房屋出租,经乙方申请,甲方研究决定,由乙方租赁经营,用于________________用途,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房屋壹间。

  2、负责房屋及其它设施的维修(非人为因素造成),保证水电线路畅通。

  3、不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和卫生等检查。

  二、乙方责任

  1、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商品。

  2、自觉遵守暂住人口管理规定,不得影响甲方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3、违法经营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水电费由乙方支付,水费每月交纳,电费按照度量按时标准缴纳。

  5、室外宣传张贴内容、样式须报学校批准。

  6、不准在经营场所内搞违法活动,并保持清洁卫生。

  7、要爱护室内外设施,如损坏照价赔偿。

  8、因疏于管理出现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对甲方提出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10、每年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费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每年____月_____日交付。(不含税,若乙方需要开具发票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如乙方不按时交付,则每逾期一日将收取当年租金2%的违约金。

  三、其它

  1、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个月。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_日交付房屋,如甲方延期交付房屋,则租期也相应的顺延。若其中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对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而擅自变更经营内容及项目,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而无须再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书面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1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送达地址:

  承租方(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送达地址:

  出租的房屋坐落于福建省厦门市____区/镇___街道___小区/社区/村___号____室,房屋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和装修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一、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个月。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_日交付房屋,如甲方延期交付房屋,则租期也相应的顺延。每月租金为_______元整。(不含税,若乙方需要开具发票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每______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元整。每次付款应提前______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并腾退房屋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有延迟支付租金,则每天按延迟租金部分的2%加收违约金,延迟租金达_____天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若乙方有家具等杂物未搬离,甲方可视其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甲方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房屋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应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等杂物未搬离,甲方可视其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一、乙方应遵守《厦门市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暂住人员租赁住房的,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中介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四、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煤气表底数________。

  十五、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议未果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房屋转租合同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的剩余年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又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双方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该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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