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合同

时间:2023-02-13 10:00:22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设计合同(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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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合同(集合15篇)

工程设计合同1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承包人: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XX道路建设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1.2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发包人对工程的要求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第二条承包范围:

  2.1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设计范围为:工程红线范围内的需涉及的所有建筑设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所必须的所有建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估算总序号1分项项目名称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方案初设施工图投资(万元)估算设计费(元)1、承包人承担的设计任务和工作:XX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说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发包人完成方案报建。附属建筑工程等所有设计及项目概算资料全套等工作内容,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需承包人做出设计修改、变更或增加设计工作量,相应修改、变更增加设计的设计费其设计费已包含在合同设计费总额中。如上述设计的修改、变更或减少设计相应设计费占到本合同设计费总额10%,双方根据本合同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根据成华府发【20xx】6号文件设计评审要求,项目方案设计评审完成后,承包人需按照区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进行优化修改设计,发包人不再支付优化修改设计服务费。若承包人不对设计进行优化修改的,发包人有权结合市场设计收费行情,对设计费作一定扣减。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根据项目要求设定)

  序号1 2 3 4

  资料及文件名称立项文件地形图、红线图勘察资料本地块规划条件份数1 1 1 1提交日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合同签订后3天内相应设计阶段开始前相应设计阶段开始前有关事宜第四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成果数量及进度要求: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1 2 3 4 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8 8提交日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提交有关事宜1、本项目因实际情况的限制,在方案批准后2方案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日内未提交地勘资料,提交工程工期顺延。自提交初步设计批准后10个工作日地勘资料的10个工作提交日,承包人提供全套初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5个步设计文件。工作日提交2、如不进行初步设计,设计资料及概算资料的电子版文件1份施工图设计时间自方案审查通过后15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12设计概算书6 5其他文件资料1若未按上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成果的,每延误1天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设计费人民币1万元。第五条合同价款与支付5.1设计费用

  本合同设计收费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元),大写:()(本合同最终设计费以国家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结果为准)。 5.2支付方式

  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用。 5. 3支付时间

  发包人应按合同书规定的时间支付设计费用。承包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15日内提出付款申请,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第一次付费第二次付费占合同价设计费% 10% 20%付费基数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万元)(万元)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1.9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 3.8 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后,并提交成果资料后30日内支付。施工图审查合格并提交设计成果资付费额第三次付费30%签约合同价5.7料且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评审完成后30日内支付。第四次付费第五次付费30% 10%签约合同价审计审定金额5.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项目结算审计完成30个日内支付。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但发包人不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除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因政策法规、用地条件、规划要求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变更外,发包人不承担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前的其它任何变更设计费用。

  6.1.3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对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1.4发包人负责办理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并有权要求承包人配合。

  6.1.5承包人在不违反设计规范前提下,根据甲方要求及有关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修改并完成设计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合格审查批复意见。甲方修改要求均以书面传真方式确认。

  6.1.6业主有权对承包人承担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合同)中的设计工作做出适当地调整,因新增的工作量造成设计费增加的,设计费不再进行调整,承包人应当无条件接受。若因业主、规划等原因导致项目规模、投资额减小,引发的设计修改、变更或减少设计相应设计费占到本合同设计费总额10%,具体缩减金额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2承包人责任:

  6.2.1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4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承包人应全力配合发包人办理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 6.2.6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提供所有为完成设计所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根据需要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1)开工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2)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有能力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

  若发包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发包人满意。

  6.2.7承包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6.2.8重大设计需要修改变更的,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主设计师须在48小时内到场,一般变更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变更修改设计,提交给发包人,复杂变更设计提交时间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

  6.2.9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外的设计工作,若该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较小,则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支付费用;若该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较大,发包人可根据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的多少给予承包人适当补偿,该补偿金额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6.3设计文件应得到发包人、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移交部门的认可。

  6.4设计过程中承包人和发包人应紧密配合,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合理意见承包人应予采纳。

  6.5人员保证与变更:

  (1)承包人应安排比选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2)如果承包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承包人应立即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承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

  (3)承包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承包人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承包人员,承包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第七条违约责任7.1发包人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对其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需的资料、工作条件,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一定的日期提交成果资料,承包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不予以增加费用。

  (2)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0.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时,在(1万元以下范围内)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7.2承包人违约责任

  (1)承包人将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的,发包人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发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2)承包人未按照国家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未根据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承包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发包人将计扣承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3)承包人未能按期提交成果、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则承包人每延迟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0.2%的违约金,承包

  人延迟履行超过30天,视为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的,除由设计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承包人合同价10%的违约金。

  (5)承包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的,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发包人将按施工配合阶段费用总金额的5%计扣承包人的违约金。

  (6)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外,承包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

  (7)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发包人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

  第八条其他

  8.1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承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份数,承包人按实际发生价格另收工本费。

  8.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成都市成华区)法院起诉。

  8.6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伍份。 8.7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正式生效。

  8.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0其它约定事项:因设计原因造成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设计单位须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

  发包人名称:承包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审核人:

  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审核人:签订日期:

工程设计合同2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丽影华庭(三期)F2-1层商场装饰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说明:以上各阶设计文件成果内容详细如下:

  一、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

  以平面功能布局草案、参考性图例与照片、局部手绘草图以及概念性构思设计文案说明等组成的概念设计展示版1式1套,A0~A1规格。主要反映平面功能的经营流通关系和总体设计风格的取向。

  二、正式方案设计文件:

  1、各层各区域正式平面图1套;

  2、各重点部位电脑透视效果图共15张,以表达设计意图清楚为原则(具体视点位置由发包人另文指定);

  3、主要材料选型配置的说明及设计方案总说明。

  注:以上成果汇总装订成册,A3规格,1式5本,另提供经装裱的A1规格效果图1套供展示用。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

  1、室内装修施工蓝图(平、立、剖和节点大样) 1式8套

  2、材料表及材料样板表 1式8套

  3、主要装修材料实板 1式8套

  4、装修施工工艺规范与技术标准 1式8套

  5、施工图电子文件 1式1套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 100000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每阶段设计人凭有效发票收取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员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印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与设计人承担的设计范围、内容相关的国家技术标准与规范。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和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所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7 设计人应负责装饰报建图的盖章(有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设计资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每逾支付一天,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份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2%。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它

  8.1设计完成后,在合同的施工期内(装修施工开始后240天内),设计人应派出项目设计师,按照平均每周1~2次的标准,赴施工现场提供设计跟进服务。服务内容为:施工前的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施工中的材料色样确认,设计效果的监控、施工图的修正、完善与补充,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就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法,并以纪要形式通知有关各方,以及参加竣工验收(以上服务与施工监理责任无关),当验收完成后设计人出具竣工图纸。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上述责任而导致工期延误或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如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和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计,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两份,发包人壹份,设计人壹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设计人应列出本项目的各专业工种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名单给发包方备案,确保本项目的设计班子的固定性。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 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3

  建设单位:xx,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xx,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xx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xx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xx万元,建设地点在xx。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xx年xx月xx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xx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xx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xx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xx年xx月xx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xx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xx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xx%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xx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xx%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xx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xx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xx%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xx年xx月xx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xx年xx月xx日订

工程设计合同4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合同签约时间:年月日

  委托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账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方名称:(简称甲方)

  承包方名称:(简称乙方)

  第二条设计依据: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工程项目:

  设计规模:

  收费标准:%

  投资:

  预估设计费:元(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计)。

  预付设计费:元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技术要求,最终的提交时间为工程设计日开始。

  第五条本工程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年修订本执行(其未尽事宜另定补充协议)。

  第六条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示返还预付金,设计已进行的工作量按总工作量按总工作量的比例结清。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返还定金。

  工程设计在资料齐备后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设计文件时,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双方各自的责任是:

  (一)委托方

  1。向承包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在设计人员到现场查勘、工作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国家有关规定,预付款单到户起五日内,办妥预付设计费的汇付手续。

  4。维护承包方设计和设计成果的完整;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二)承包方

  1。按合同规定的进度、份数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套。

  2。方案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少量修改,由承包方负责,不另收费和签协议书。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的重大修改和变更,其收费双方另协定。

  3。负责对所承担设计的工程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

  第九条除确属人力不能抗衡因素之外,各方如因违反合同规定而造成损失的,应按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三)委托方

  1。由于变更建设计划,提供资料不明确,示按期提交设计基础资料或工作条件等原因,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设计进度、增付款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补入原协议条文,以备查核。

  2。中途要求停止设计,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承包方的费用无权请示返还,并按承包方已进行的工作量和因中途停止设计而造成的损失付所需要费用。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每日按应付费的万分之五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付至承包方银行账户后,由承包方开列款额与违约金相符合的收费通知单结清。

  4。承包方提交初步规划方案,十天内委托方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当作方案确定,正式出图提交成果。

  (四)承包方

  1。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因而拖延工期造成损失者,除应负责继续完善和完成设计外,并应视造成的损失大小,由双方按受损失部分的价值,协商减收设计费款额,并补入原协议书中,以备查考。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立即生效,工程设计结算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一条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合同法,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工程设计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承担的家装设计指导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与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甲方提交的项目基本设计资料。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第三条 本合同项目乙方提供的设计范围、服务内容与要求:

  1、设计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务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乙方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工程施工前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设计交底、答疑。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时间

  甲方应在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设计项目所需信息资料。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份数与时间

  1、在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提供本项目室装饰方案(效果图、施工图等)一套供甲方评审。

  2、乙方在甲方签认本项目室装饰方案与平面布置图后____日之,向甲方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装饰施工图___份(包括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详图等施工图),并提交可供打印的电子文档。

  第六条 费用

  1、合同总价款

  双方商定本项目总价款(包括现场指导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2、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室装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与各配套专业施工图。

  3、本项目实际测量建筑面积如与甲方提供面积不一致,以实际面积为准。

  4、上述费用包含项目税费,乙方在收到项目总价款之后,提供收据证明。

  第七条 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即总价款的20%¥__________元整,大写(整)。

  2、乙方完成方案后交付甲方,甲方确定最终设计方案后三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即¥__________元,大写(整)。

  3、乙方完成施工图后,以纸质或电子文档方式交付并得到甲方最终确认后,甲方后三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元,大写(整)。

  在乙方提供完合同所有服务后,甲方应在三日之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其余合同总价款10%,即¥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整)。

  4、甲方通过现金支付或打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设计项目所需信息资料并对其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

  如甲方在未告知与乙方协商的.情况下逾期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逾期违约金。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委派具有相应经验资质的技术人员跟进负责本项目。

  (2)、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技术人员的薪酬、项目设计、现场指导相关费用。

  (3)、乙方应按相关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本项目设计和工程现场指导工作,接受甲方指导和管理,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

  (4)、由于乙方失误等原因,延误了工程进度,服务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负责提供补救措施

  (5)、乙方向甲方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现场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第九条 仲裁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与时协商解决。

  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将按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调解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在仲裁期间,合同停止执行。

  第十条 其它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容以外的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与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2份,正本2份,甲方和乙方各持1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5、本合同附件与双方认可并签名的来往、文件资料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对本合同与其附件的容和有关资料,必须,不得泄漏给第三者。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赔偿责任。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6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XX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民法典》所规定的有名合同的一种,发包人和设计人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应当由《民法典》调整,并应最大限度地遵循合同自由的原则。实践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任意性规范。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这只是在无相应合同条款援引的情况下,用以解决纠纷的技术性手段。

  2、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在填写设计使用年限时,设计人应当注意其与土地使用年限的区别。

  1 平等自愿

  2 诚实信用

  3 公共利益

  4 法律约束力

工程设计合同7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 项目编号: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

  2、项目地址:____________

  3、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水电费自理,遵守学校管理制 度)

  4、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5、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开工单时间为准。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条 款约定的开工日期日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同意后可 推迟开工日期,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指派 __________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为 __________ ,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 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 ________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为 _________ 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材料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

  (3)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4)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甲方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5)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

  (7)工程完工后即时清运垃圾,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8)乙方施工用水、电费用自理。

  (9)施工期间,乙方负责被其施工污染的施工现场及校园道路的打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如因此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乙方需自行负担该款项罚款。

  (10)按本合同约定做好相应由乙方所做的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11)施工期间的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12)乙方应该按规定到__________省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三、合同工期:工期 _________日历天。

  四、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据实结算。合同金额为 ¥ ________ (人民币 _______元整),其中暂列金¥ ______ 元(人民币_______ 元整)。

  2、当工程量清单中明确已有的内容,但乙方响应文件商务标中没有的项目,视同乙方让利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施工。

  3、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维保。

  五、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合同价款的30%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含文明施工费),乙方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或甲方要求提交本工程“月进度表”报送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及主管领导审定后,由甲方财务部门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进度款累计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0%。当工程完工时,甲方审核工程量后,工程款可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审计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30天内,付至审定的总价款的100%(扣除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及工程预付款)。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总额不得大于经审计后结算总额的5%,超过5%的部分发生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工程预付款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六、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质量标准为合格。

  2、乙方在施工前所有材料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材料暂定价最终以甲方确认为准,否则不作结算依据。

  3、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时,其返工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应注意对各方已完工产品的保护,如造成产品的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具体额度由乙方和受损方友好协商。

  七、施工及现场管理要求

  1、安全文明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损失。乙方所有管理或施工人员均与乙方发生聘用或劳动关系,与甲方不存在任何人事、聘用或劳动关系。乙方所有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与乙方发生的劳动、工伤事故等矛盾和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应对其员工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并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八、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本合同要求,品牌、产地应与投标书相符,若不相符,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予验收。由于材料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采购材料的约定:供应商应按照《报价主要施工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地》表填写并附上主要施工材料的相关资料。

  3、乙方须按甲方“招标控制价”中主材价格采购相应品牌和规格的主要材料,采购的主要材料须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九、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因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甲方

  书面的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因甲方要求的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确定变更价款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信息价格缺价的,以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为准)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十、竣工验收及结算

  1、竣工验收

  (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工程收尾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成册)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通过后约定验收时间,由甲方、乙方共同参加,验收通过后约定交工验收时间,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2、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甲方批准竣工报告后7天内提交齐全有效的结算文件报甲方审查,并经结算审计后按合同约定支付结算价款。

  十一、工程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 ________ 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2、保修范围是指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因施工质量造成的使用及寿命缺陷。

  3、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不能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且每次乙方需另支付维修总费用的20%作为甲方管理费。

  4、乙方负责维修部分的.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乙方在负责维修时,应本着工完场清的原则,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争议与违约责任:

  1、违约

  (1)工期: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主体工程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每天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投标文件没有承诺每天违约金的每日按照合同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有甲方垫付款项,甲方优先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按同期人民银行利息收取垫付款项损失。

  (2)工程质量: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直至质量达到合格为止。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因工程质量造成用户、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如由甲方代为垫付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优先从工程价款中扣除。

  (3)逾期付款:如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条件,须每天按逾期款项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争议

  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审计费、鉴定费、律师费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保险

  乙方为一切进入本合同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办理社会责任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没有购买相关保险,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四、履约担保

  1、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3%,在本合同签订前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其他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一次性或均衡性结清质保金(不计利息)。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违约的,则甲方只负责向乙方退还扣除乙方相应违约行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相关赔偿后的余额,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和相关赔偿的,甲方还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或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十五、其他条款

  乙方必须确保具备承包本工程项目的相关资质,且本工程由其承担施工及安装,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挂靠或转包、分包,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须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六、合同文件组成

  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包括(按优先解释顺序):

  l、本合同书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或响应文件(含磋商答疑)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协议履行中,甲方和乙方有关工程的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洽商、

  有关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证明效力和合同效力的文件或资料视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十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

  行号: ________________ 行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 月 ____ 日

工程设计合同8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

  (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帐 号:

  银 行 帐 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 证 意 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

  经 办 人:

  备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鉴 证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设计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费用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万元。_____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 设计人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_____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9.2.3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9.2.5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_____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_____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 本合同双方签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10

  合同编号:11656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2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表4-2。

  表4-2设计项目内容

  第3条发包方应向设计方提交表4-3中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表4-3发包方应提供的资料

  第4条设计方应向发包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表4-4设计方应交付的资料

  第5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表4-5所示。

  表4-5设计费支付进度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3条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①发包方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合同第4条规定将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将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设计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

  ③在未签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的`设计费。

  ④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方能够做到,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⑤发包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⑥发包方应保护设计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方同意,发包方对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设计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2)设计方责任

  ①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②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③设计方按本合同第2条和第4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④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要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的,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________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的,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⑤设计方应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有权向设计方索赔。

  第4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的该阶段设计费。

  (2)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时,发包方均按第7条第

  (1)款的相关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方责任大小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4)由于设计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时,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第8条其他相关事宜

  (1)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4条规定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方另收工本费。

  (3)对于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方需要设计方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5)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方份,设计方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11

  发包方: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方:______设计研究院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______年______月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

  发包方和设计方于20______年______月共同签署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所有单体工程施工图必须在20xx年2月15日前完成,以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2、因功能改变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动,施工图纸应保证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包括地库、地下室增层、阁楼、机房变动等)。

  3、钢结构的二次设计由发包方发包,并由设计方进行审核。

  4、设计方须派驻设计代表,保证及时、有效的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设计问题。

  5、因出图时间延误,施工过程中设计问题解决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按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由设计方负责赔偿。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1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师(乙方):____________国际(__________)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依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设计及顾问服务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补充协议(简称本协议)如下,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委托)为设计师,负责【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方案至施工图阶段的工程设计,并按附于本协议后的协议条件及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本工程的建筑及环境规划设计法规要求执行。

  二、甲方同意按本协议条件规定的设计费用金额及时间,支付设计费用。甲方在付清乙方各设计阶段的设计费用之后,即拥有本工程设计图纸的版权。

  三、乙方同意若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设计进度有拖延或设计错误,致使甲方蒙受金钱、时间或质量上的损失,则乙方必须给予甲方相应的补偿;对于此损失补偿,甲方有权在甲方向乙方的任何支付中扣除,若该赔偿不能以此方式全数扣回,甲方有权向乙方以债务方式追讨其余额部分,补偿额根据损失的程度而定,但补偿金最多与受损部分的设计费用金额相等。

  四、乙方不得将本协议赋予乙方的权利让给第三者,或由第三者继承,但因某种原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转让时,要经甲方和乙方商定后才能办理,相应的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用中分摊或支付,并统一由乙方向甲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和对乙方实行罚款,罚款上限为全部设计费用。

  五、双方同意如对本协议内之工程引起或涉及其他有关事项之争议,将按附列协议条件所述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委托人:设计师:

  ________兴业(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国际(_________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

  签字: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13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的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一次付费____________预付款

  第二次付费____________提供全套设计文件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为:国家相关现行规范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的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员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壹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本工程所用到的相关专业资质均有乙方提供,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14

  需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做用于的不锈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按照甲方订货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1:不锈钢地脚线及修边线

  2:信报箱

  3:电梯门套

  二、数量、单价及合同预算金额

  备注:

  1、以上表格所涉及的数量、尺寸、规格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图纸为准,此图纸将作为附件一附于此份合同后。

  2、此报价包括为成品加工价,已含括刨坑、磨边、抛光等加工费用。同时此报价已含贴膜、包装及到广州运费。不含税,如需含税则另加5%。

  3、以上三类产品中,地脚线、修边线及信报箱仅供材料,不包安装。电梯门套为包工包料。

  四、加工及验收: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提供完整,尺寸准确无误并由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加工图纸给乙方按图加工。不锈钢材质按304执行,所有供货不锈钢板的板材材质及厚度必须符合GB1220—92「84」及oCr18Ni9等国家及行业标。包装采用保护胶纸保护、纸皮(或泡沫纸)包装(运输途中产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交由甲方负责保管。

  五、验收手续:供货方货到现场,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只对外观可视面进行有无表面保护膜破损导致划伤或挤压变形验收及对数量进行核对签收,甲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存在工艺质量问题时通知乙方后,乙方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鉴定,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乙方需无条件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更换。

  六、乙方送到现场之货物,甲方授权为指定签收人,若授权有变更,以甲方书面函告为准。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订金给乙方,定金最后一批货款冲抵结清。

  (2)乙方在发货前把发货数量清单传真给甲方确认,甲方在确认后签字回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货单确认的当天发货。货到工地后经甲方抽样验收后,如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1、2项材料则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给乙方。如所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3项材料,那么乙方需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结算货款。

  (3)甲方付款方式可为支票或网银结算,收款帐户为乙方指定帐户。甲方支付现金的收取人必须出具乙方授权委托、收款并须加盖公章。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支票或汇款结算的金额时,必须提供等额的相应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材料款项。

  八、乙方责任及违约责任:按时保证质量交货,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产品质量保证书,乙方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视为该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之权力。乙方产品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暂定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乙方产品若连续出现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及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甲方责任及违约责任:负责工地现场的数量清点验收。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货款,否则每日按逾付金额的1‰偿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

  十、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

  害、战争、瘟疫)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货物的处理方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十一、图纸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该单项工程所有图纸,乙方需安排设计到现场测量出图,在接到甲方要求一天内到场,在每批加工图纸上须经甲方盖章或其委托人签名方为有效。

  2、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需变更时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承受的实际损失(当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指令时,乙方已经开始生产的,应立刻停止生产,否则甲方不予以承担责任及损失)。

  3、因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不清楚,经乙方审查(须在收到图纸后二个工作日完成)书面通知仍不能修改,致使乙方无法生产的,乙方供货期顺延,乙方无需承担由此造成逾期交货之赔偿责任。

  4、如乙方未按甲方确定图纸或技术要求加工的,乙方须对此承担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人工、施工措施、辅助材料、业主方索赔等费用(如有)]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交货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二、双方主要职责

  (1)甲方:提供所需铝板的规格、尺寸、数量、并确定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货到现场后的验收、保管和按合同约定付款等。

  (2)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尺寸清单、供货期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不锈钢。

  十三、产品的图纸变更: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品加工图纸变更需双方确认。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

  十四、争议解决:基于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乙、甲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的附件为合同正文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水利用、污水回送专用管线规划设计项目 的管道工程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名称: 水利用、污水回送专用管线规划设计项目

  工程地点为:从先污水处理厂开始下穿高速公路至北周公路太阳能发电厂南端,沿北周公路西侧向北至甲方,自来水从东环路与北一环路交叉路口垃圾中转站接入,沿东环路至北周公路下穿高速公路后与中水利用、污水回送专用管线汇集并排铺设至甲方。具体详见附件一《项目示意图》。

  设计内容:乙方应严格执行部、省、集团等相关工程规划标准、设计规范及甲方对工程设计的特殊要求,完成甲方水利用、污水回送及自来水专用管线建设的现场测绘及施工设计。

  第三条、设计进度

  1、 根据“设计委托书”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经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的3套完整施工设计图)。

  2、 设计文件交付时间:20xx年 月 日前。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规划、使用设计费合计为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所有费用,费用为含税金价格,乙方不得另行要求其他费用。

  2、支付办法:施工设计通过会审、设计图纸交付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的100%。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1.3、签订本合同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

  1.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1.5、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2、乙方责任

  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3、负责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2.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的合同设计费金额。

  2.7、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有关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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