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服务合同

时间:2025-09-23 10:06:11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服务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服务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服务合同

工程服务合同1

  合同类型: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户)

  受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咨询单位)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级别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

  第一条 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

  (一)委托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类型

  编号类型选择备注

  1规划咨询□

  2编制项目建议书□

  3-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2项目申请报告□

  3-3资金申请报告□

  4评估咨询□

  5工程项目管理□

  6项目后评价报告□

  7-1其他咨询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7-2编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7-3实施方案□

  7-4初步设计评估咨询□

  7-5工程项目概预决算审查□

  7-6其他□具体是:

  第二条 咨询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一)咨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咨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进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协作事项

  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如:□技术背景资料,□技术标准和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等。(其他具体内容) 。

  2、提供工作条件: 。

  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

  5、其它: 。

  第五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

  (五)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 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受托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

  第七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一次总付

  在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全额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总价 %,即人民币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进度支付);

  (3)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的剩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与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

  (一)交付内容

  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以书面咨询报告作为咨询成果,则书面咨询成果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为:

  书面咨询报告(一式 份),电子资料 。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成果验收

  委托方按 方式(评审、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的咨询成果完成证明。

  (1)咨询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咨询成果的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 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则责任”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委托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不退还委托方支付的定金。若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委托方应按受托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3、委托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方按应付费用的____%(例如2%)支付违约金。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1、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____%(例如2%),作为违约金。

  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委托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____%(例如10%),作为违约金。

  3、受托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询费用的____%(例如100%)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

  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本合同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服务合同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工程进行__________

  _________检测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 该工程的工作,并支付相应的检测技术服务报酬,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检测技术服务具体内容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依据《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调整〈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建建[20_]106号)文件和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_]第6号)标准执行结算。

  检测技术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证取样检测技术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或按实际结算。

  检测技术服务费由甲方________________(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第五条:检测期限

  本工程检测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______年____月 _____日结束。该工程如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正常工作时检测报告交付日期顺延。

  第六条:甲方责任

  甲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

  甲方应办理现场检测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甲方应向乙方现场检测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告书,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复制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付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完成约定的检测工作,按时向甲方交付报告,并对其质量负责。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对有必要解释或说明的项目条款向甲方告知。

  乙方应在检测前提前告知甲方应做的准备和布置工作。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根据检测分析结果负责提供正式的检测技术报告一式三份(如甲方需增加报告份数要事先说明,超出份数加收报告复制成本费)。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责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在履行合同期间,一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向另一方 支付违约金。

  甲方不按时支付检测技术服务费,乙方有权不提交检测报告。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案以下(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服务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及内容:_____ 。

  工程量:

  二、工程内容及工期

  工程内容: 岩石爆破、碎渣清运至甲方指定位置(30米以内) 。

  工期:

  自公安部门批准爆破手续后 内完成(报批手续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得超过2天),如遇中雨以上(以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资料为准)和其它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法

  工程造价:预算价 元,工程单价爆破单价为 元/ m3。

  实际核算方式:总造价按实际发生的总爆破工程量×单价计算。如总方量不足 m3,爆破单价为 元/ m3。

  工程合同一经签定,不受任何价格调整影响,按合同标准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进场后 天,甲方付乙方 % 工程款,用于购买各种材料;期间爆破工程量完成一半时,甲方支付乙方 工程进度款;验收合格后 内支付工程款所有余款;质保金 元 天内付清。

  四、工程量核算与确认:

  爆破施工前,甲乙双方按照设计要求对总的爆破工程量进行共同测量计算,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施工中如遇甲方临时增加的新的爆破工程量在上一款的基础上,爆破范围扩大或深度增加,则该新增工程量以工程签单的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单价不变;

  实际发生的总爆破工程量由上述两款方量相加后得出。

  五、质量、安全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爆破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爆破相关的工作;

  2、甲方在施工条件方面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在施工质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进随时行监督检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费等,按照情节轻重,由乙方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爆破施工并达到设计标高、超挖或欠挖控制在100mm以内;

  乙方爆破块石大小满足机械清运要求,石块直径不大于300mm。

  (二)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须注意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相关国家颁发的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杜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乙方在深坑作业时,必须要有防护措施。架设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由乙方自备。

  乙方采取先进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艺及有力的技术措施,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人身安全。

  本工程质量等级:

  现场代表:甲方 、乙方 、监理方 。

  (三)爆破机械及现场爆破器材的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使用乙方自带的爆破相关机具(如钻孔机具、防爆毯、厚钢板等),乙方在开工作业前,必需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施工技术教育和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做到每个工人全面熟悉爆破的各种机械的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知识、指定专人操作;

  2、乙方应对机具、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施工中乙方必须按施工图施工,听从现场施工员的指导,测量、放线由甲方负责。施工爆破现场所有从业人员严禁吸烟及用火!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

  乙方进场前,清除全部石方上的植被和土层,为爆破施工创造条件;如不能及时提供爆破所需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以划线或木桩的形式,标明爆破范围和标高;

  协助乙方负责爆破时的人员疏散及安全警戒工作;

  (二)乙方责任: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负责办理爆破方案审批手续;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爆破施工,标高及范围达到甲方设计规划及合同中的质量要求;

  做好爆破时的安全警戒工作,承担爆破器材、物品的运输、存放及管理。

  采取必要的技术及防护措施,严禁产生飞石,确保周围建筑及在建设施的安全和人身安全。如出现违规操作造成的人身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包括工期延误的损失。

  如延误工期,每超过工期一天,每天支付违约金 元。

  每次放炮后,渣石必须及时清运,以免影响后续爆破施工;如安排不当造成影响后续爆破施工,由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自理。

  七、附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服务合同4

  甲方:_____公司,乙方:______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开展_______________行业市场,就______(包括手机、笔记本d)业务系统,乙方通过合作利用甲方的通信网络为乙方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公司总体运营思路制定终端销售政策,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专用终端的引进和销售。

  2、乙方通过对甲方进行业务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成本。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____________行业市场的发展需要,甲方有权与乙方共同选定____________专用终端型号;

  2、甲方对订购终端制定销售政策;

  3、甲方有监督乙方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权利,包括:

  (1)提供终端备机;

  (2)在________________区至少设有一个售后服务站;

  (3)要求制定详尽的售后服务流程,严格按照产品相关三包规定处理终端售后问题;

  (4)如经售后服务维修站确认为手机故障并在可提供换机服务时间范围内的,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换机服务。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善其终端进销体系,包括:

  (1)车辆要求:自有货车至少______辆,送货人员至少______人;

  (2)终端管理:要有完备的`终端进、销、存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岗位负责人员;

  (3)财务管理:具有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及管理制度,配备相应财务人员;

  (4)业务联系人员:配备相关业务联系人员,用于发展用户、日常业务交涉、货物供应联系、市场销售监控等;

  5、对于乙方自行订购的非电信公司集采终端,甲方有权要求出示厂家直供证明,否则不予扫串。

  (二)甲方的义务

  1、对于乙方扫串号终端,甲方根据cda移动业务社会化运营总体思路,有义务制定符合市场发展的终端销售政策;

  2、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订购的移动终端,甲方有义务申请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

  3、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在终端型号上,甲方有指导乙方进行采购的义务;

  4、在乙方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行销体系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提供部分指导意见协助实施;

  5、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超期未给予乙方结算,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有自行上报进货终端型号的权利;

  2、乙方订购终端过程中,在满足入围条件前提下,对订货终端型号有选择的权利;

  3、对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进货的终端,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且制定相关销售政策;

  4、对于通过自身能力渗透末端销售渠道,甲方不做具体规定,乙方有权利选择渗透目标;

  5、乙方在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过程中,在符合电信公司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有权利提出个性化建设方案;

  6、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向个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知道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为止。

  (二)乙方的义务

  1、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针对甲方提出的终端订购需求,乙方有义务部分或全数订购;

  2、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完善自身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的义务;

  3、甲方根据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对天翼终端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经营天翼终端业务;

  4、终端进货,出货及销售过程中,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的义务。

  四、资费标准

  1、短信费:______元条(按条);

  2、功能费:______元月(自治区内不限流量费,区外流量费和超出部分按照标准资费收取);

  3、上网业务包月资费套餐:______元月人,区内不限流量,____________外流量按:______元分钟计算;

  4、如开通其他业务,按现行资费标准收取。

  五、分成方式

  1、乙方于甲方通过合作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的成本。

  2、在功能、短信等费用上进行分成。

  3、分成比例为:甲方占50%,乙方占50%。

  六、结算周期

  1、甲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给予结算;

  2、每月____日前提供上个月的业务出账单,双方进行对账;

  3、账单核对无误后,____日乙方开出与账单等额的发票送至甲方处;

  4、甲方依据乙方开具的发票在每月____日前将上月结算款汇至乙方结算账户。

  七、乙方结算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协项下有关义务时,可视情形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与不可抗力发生或清除后____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单位的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反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双方应重新协商合同的履行问题;

  2、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协议履行是,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

  3、因不可抗力时间导致的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九、争议解决办法

  争议的解决对于因为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执,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据规则仲裁。仲裁判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反对意见,有效期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有反对意见,在本协议到期后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反对意见书面送达为标志,则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或重新谈判签订新协议。

  十一、保密协议

  保密甲乙双方决定就该协议相关内容保密性采用如下防范措施:

  1、甲乙双方对合作内容及协议条款严格保密,不得给甲方其他竞争者透露;

  2、如发现因甲方或乙方过失造成协议内容或约定条款泄密的,由责任方采取相应措施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二、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向另一方面提交书面说明。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协议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服务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机械承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机械状:_________________

  1、机械名称型号

  2、机械发动机号车架号

  二、机械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机械承包总金额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从承包之日起乙方首次付给甲方承包金额的30%。剩余金额:_________________,从承包之日起20个月内全部付清。

  三、乙方所承包的机械由甲方统一调配。确保甲方工程进度不受影响。机械运费按甲方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结算。并扣除税费。

  四、乙方承包机械的一切营运手续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办理。如乙方在营运中造成的机械损坏、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在未付清承包机械的'全部金额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承包的机械转卖,对外出租。

  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服务合同6

  (以上简称“业主”)与 (以上简称“监理单位”)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工程期限:

  监理范围:

  监理内容: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签定的监理服务费为:

  本合同签订后业主先付监理服务费总额的 50% 计 万元整(¥ 元)给监理单位,其余部分根据工作进度拨付。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为有效期,验收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服务合同7

  发包人: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

  工 程 名 称 :____________

  工 程 地 点 :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

  签 订 日 期 :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配合阶段的工作。为明确发包人、设计人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包人要求及附件的内容。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序号分项目名称暂定建筑面积设计阶段及内容

  1工程设计

  第三条 发包人须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

  2

  3

  4

  注: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的相关法规。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有关事宜

  1

  2

  3

  4

  说明:

  1、上述序号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应以设计人顺利收到发包人提供的齐全设计资料为前提。设计人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后,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发包人对阶段设计成果有异议且向设计人书面提出的,设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3、上述设计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

  4、合同外设计文件的加晒、复印和制作按实际量结合下表单价计算收费。

  规格A0+A0A1+A1A2+A2A3A4

  单价(元/张)32.521.210.80.40.3

  5.设计人在提交各阶段设计图纸时应同时向发包人提供该阶段图纸完整电子文件一套,图形应为由AutoCAD绘制的dwg格式。

  6.施工图顺序编排应考虑项目分期施工或分为几个施工单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图纸应统一为A1图幅。对于大面积楼层(如地下室底板、顶板),一层结构图可以多张图表示,图纸划分应与现场施工段划分一致。

  8.图纸目录须包含“有效出图日期”,并与施工图图签内的出图日期吻合。

  9.施工图进行修改时,应在图签的“图号”栏内添加修改版号(如“修A”),并同时修改图纸目录内的“图号”栏,目录的图纸版号应与施工图严格吻合。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进度

  5.1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设计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__种方式计算:

  A.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设计单价为 。上述设计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设计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设计面积按实结算,由甲方根据方案

  设计方案提交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3完成全套施工图

  提交全套施工图经发包人确认合格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4现场施工配合

  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5其它及竣工验收配合

  本项目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6合计100%

  5.5 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后,设计人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发包人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审核付款申请并向设计人付款。若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再行付款。

  5.6设计人在收取发包人每一笔设计费时,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直至设计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为止。

  5.7本合同款项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6.1 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及义务: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经济性、优化性负责,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资料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因设计人的错误,导致设计图纸及资料需进行更改时,设计人应当及时更改,不得据以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且提交图纸的日期不顺延。

  6.2.7设计人应提供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给发包人,甲乙双方就设计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后,设计人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根据各设计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表现提出增加、更换要求,设计人应予以增加、更换,不得要求发包人额外增加任何费用,设计人在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

  6.2.8设计人对发包人提交的资料文件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改正。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设计人应妥善保管。

  6.2.9设计人应按协议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设计图纸会审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协调和解决施工部门及其它部门(如发包人、监理部门、质监部门等)对施工图所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

  6.2.10设计人应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6.2.11设计人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有关设计问题的专业会议和联络会议,对关键的、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指导施工,对某些关键部位,作出相应的现场检查落实;设计人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总体验收等工作,务求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和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6.2.12设计人应按工程需要及发包人要求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络工作。

  6.2.13设计人有义务指出施工单位技术上的缺点及对物料及机械的标准及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提出意见。

  6.2.14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

  6.2.15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有至少三个或以上的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

  6.2.16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

  6.2.17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6.2.18工程开工后,如发包人需要,则设计人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到施工现场人数视工程进度而定,所发生费用均由设计人支付。

  6.2.19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

  6.2.20设计人的设计需在发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标范围内进行,在初步设计审查时核定此限额。如施工图设计造价超过设计限额要求,设计人应免费进行调整,经多次调整后仍未达到设计限额要求的,应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7.2发包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设计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7.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设计人支付所欠设计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7.4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或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或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行竣工图审核盖出图章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累计超过10天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退还发包人全部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5设计人设计文件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条执行。

  7.6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合同的总设计费金额相等。

  7.7发包人按阶段付款,设计人只有在完成该阶段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才可收取该阶段的设计费。如果因设计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而造成发包人不认可设计人任一阶段的工作,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该阶段及该阶段后其他阶段设计费发包人无需支付。

  7.8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减少或更换已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成员(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发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7.9设计人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发包人付清。

  7.10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8.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关书面文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

  8.2设计人因本项目所知悉或获得的一切发包人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条 其他

  9.1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2双方约定只有以下人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有签字权:

  商务:____________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设计成果确认:____________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图纸交接:____________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起诉方向发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5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9.7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章):______ 设计人(章):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工程服务合同8

  甲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生物重组技术服务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重组生物。

  第二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总价_____元人民币。生物重组所需的原料,包括生物的骨架质粒等由甲方自行购买。

  付款方式:

  (1)乙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应当支付合同费用的___%。

  (2)甲方向乙方提交成果当日,乙方再支付余款。

  第三条 甲方责任

  甲方对其提供技术服务的生物不得转卖、转送及商业化用途。

  甲方对其提供技术服务的生物的不拥有知识产权,包括发表的文章、专利等。

  甲方如果在限期内不能完成技术服务,乙方须提供生物穿梭质粒图谱,由甲方鉴定其正确性,由乙方复核结果。如质粒无问题,则责任在甲方,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交纳的款项。

  甲方应在_____年___月__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第四条 乙方责任

  欲重组的生物穿梭质粒组由乙方提供,要求其总含量在__ug以上,纯度为__。

  欲构建的生物图谱可由乙方自愿提供。

  重组生物的鉴定由乙方完成。

  甲方提供的生物产品是由型生物改造而来,在特殊情况下仍可能具有一定的致病性,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使用生物原则。任何违反该原则而引起的实验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健康问题,甲方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承诺在使用本产品的过程中不会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的言论或行为。

  乙方在发表文章中注明该重组生物由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并将已发表文章复印一份给甲方。

  如乙方不提供生物构建图谱,而乙方提供的生物穿梭质粒,经双方鉴定确系其影响到重组的结果,责任由乙方承担,以预付款元人民币作为对甲方基本材料费的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不按时向乙方提交成果及其报告,每拖延一天,应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千分之的违约金。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___%。

  (2)甲方若违反了本合同保密条款,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3)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的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自行解除本合同,否则乙方须合同约定总金额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支付义务,则应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但无论如何,违约金不超过合同约定总金额的___%。

  (3)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 产品质量

  乙方对产品质量有任何异议,在货到后日内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将复核产品的质量状况,并给予乙方明确的答复。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生物重组技术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合同终止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服务合同9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条款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在国际范围内邀请提交对此类服务的建议书时,这些条款被推荐通用于投资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与施工管理、项目管理。此文本代替了以前发行的三种文件,即:IGRA1979D&S,IGAR1979PI,IGRA1980PM。这些条款同样适用于国内的协议书。

  在编制过程中认识到,虽然有许多条款是普遍适用的,但有些条款则须考虑要履行服务的环境和地区而作必要的变更。它们将一起编入构成协议书的文件中,被称为第一部分--标准条件的通用条款已被编排在本文件中。

  由条款的相应顺序编号把标准条件与被称为第二部分的特殊应用条件相联系起来,这样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构成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条件。

  第二部分的内容必须专门拟定,以适应每一单独的协议书和服务类型。应将必须完成的第二部分的内容刊印在活页纸上,以便在增编附加条款时可将其撤换。

  FIDIC预计不久将出版“咨询协议书文件注释”,该书将包括对标准服务协议书条款的解释以及对编制附件A及C(“服务范围”及“报酬和支付”)的注释。

  使用者参阅FIDIC的其他出版物也可能是有益的,如:

  --为工程服务的独立咨询工程师使用指南

  --根据能力进行选择

  --咨询工程师在项目中的作用

  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___(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咨询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_并已接受咨询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

  2.下列条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1)中标通知书;

  (2)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第一部分--标准条件和第二部分--特殊应用条件);

  (3)附件,即:

  附件A--服务范围

  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咨询工程师应按照本协议书的条款在此答应业主去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谨于前文所书明之年月日,由立约双方根据其有关的法律签署并开始执行。特此证明。

  由__________在场的情况下 由__________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具有约束力的签名 咨询工程师具有约束力的签名

  如需要时 如需要时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

  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项目。

  (2)“服务”是指按照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完成项目而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由业主雇用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去履行服务的一方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务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条件以及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和正式协议书(若已签订),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规定。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根据协议书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款项。

  2.解释

  (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

  (2)视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词的单数包含复数的含义,阳性包含阴性的含义,反之亦然。

  (3)如果协议书条款中有相互矛盾之处,则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咨询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在附件A中已规定了服务的范围。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称为正常服务。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称为附加服务。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条款咨询工程师需履行的服务称之为额外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

  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

  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

  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则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服务。

  8.决定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情作出书面决定便不耽误服务。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及下属,业主应尽一切努力按照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协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条款;

  (2)在服务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以及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的权力的条款;

  (6)为了方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应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服务的目的,业主应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此类职员在涉及到服务时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的服务供给。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13.职员的提供

  由咨询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根据第11条款,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应得咨询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都认为有必要提供此类服务以便于满意地履行服务时,则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服务的提供,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每一方应指定一位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以便于本协议书的管理。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

  除非此类更换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则,这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1)这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背了第5条款第(i)子款,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事情负责向业主赔偿。

  (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

  (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仅对下列条件进行支付赔偿:

  ①这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遭受的损害的数额,而对其他则不予赔偿;

  ②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赔偿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③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都不应对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时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款有关责任方面的款项,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第二部分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按第31条款第(ii)子款规定的或本协议书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在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的情况下,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所有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对由于该索赔所引起对方的各种费用完全补偿。

  (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咨询工程师免受由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这类索赔:

  ①除非这类索赔已包括在按第19条款规定办理的保险范围内:

  ②在第17条款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这类索赔。

  (3)例外

  第(1)和(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1)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2)与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履行无关的情况。

  19.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咨询工程师:

  (1)对第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2)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按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3)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进行责任保险;

  (4)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5)对其他各项进行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咨询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让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由承保人来办理。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额的费用。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咨询工程师应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进行下列各项保险:

  (1)按第6条款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因使用该财产而产生的责任。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协议书从咨询工程师收到业主对其建议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或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如有时)的较晚的那个日期起生效。

  22.开始和完成

  除根据协议书可延期外,服务必须在第二部分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开始和完成。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话,则咨询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这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导致增加服务工作量或服务时间,则:

  (1)咨询工程师应将此情况及此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2)此增加部分应作为附加的服务;

  (3)服务的完成时间应相应在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根据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咨询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些服务不得不暂停时,则此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到这种情况不再持续。为了恢复服务还应加上一个不超过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务履行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完成该类服务的期限因此情况而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1)业主的通知

  ①至少在56天前业主可通知咨询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应立即对停止服务且将支出减到最小的事宜作出安排。

  ②如果业主认为咨询工程师没有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咨询工程师并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因。如果有21天内业主未收到满意的答复,则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咨询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列①、②情况下,当咨询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咨询工程师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①当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②按第26条或第27.1款当服务已暂停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发生第26条款所述情况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按第27.1第(ii)子款终止本协议书时,咨询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应视为额外的服务。

  咨询工程师有权获得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及责任。

  支付

  30.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

  (1)根据合同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业主应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按附件C的规定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的服务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根据第23条款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2)业主应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咨询工程师支付下列款项,除非另有书面协定。

  ①在履行服务当中,咨询工程师的职员所花费额外的时间用于附加服务的报酬;

  ②由咨询工程师花费的所有其他额外开支的净成本。

  31.支付的时间

  (1)应迅速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到期款项。

  (2)咨询工程师在第二部分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付款时,则应根据第二部分规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支付的金额中,此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起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对第27款第(2)点所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权利产生影响。

  32.支付的货币

  (1)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是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货币。

  如果使用其他货币支付,则应按第二部分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未加扣除的净额。业主应保证咨询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

  (2)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服务履行期间,业主所在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①阻止或延误咨询工程师将业主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②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外币的有效或使用,或

  ③当咨询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等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咨询工程师的服务的履行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

  这时,若在财务上未作出其他令咨询工程师满意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情况是适用于按第26款所规定的情况。

  33.有关第三方对咨询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二部分或附件C中规定以外

  (1)对咨询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业主在任何可能时都应为他们办理豁免,包括:

  ①他们的报酬;

  ②他们进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饮料以外;

  ③用于服务的进口物品;

  ④文件。

  (2)如果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则他应偿付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给咨询工程师。

  (3)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①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在项目所在国内将上述物品处理掉;

  ②未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加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将上述物品出口。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咨询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则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他项目。第31条款第(2)子款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一切有关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咨询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的记录。

  除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可在发出通知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事务所对咨询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并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该审计工作。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规定。

  37.立法的变动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咨询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外,若在订立本协议书以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从而引起服务费用或服务期的改变,则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应作相应的调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1)未经业主书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转让外,咨询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3)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咨询工程师不得开始实施、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权

  咨询工程师拥有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这类文件时不需经咨询工程师的许可。

  40.利益的冲突

  咨询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

  咨询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41.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用书面的形式,并从在第二部分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2.出版

  咨询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规定。但若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经业主批准。

  争端的解决

  43.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赔偿,按第17条款的规定,应在业主与咨询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第44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按第二部分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日期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遵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这种弃权实际有效。

  第二部分 特殊应用条件

  A.参阅第一部分条款

  1.定义

  (1)项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责任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起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1)赔偿的限额__________________

  22.开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支付的时间

  当地货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外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用于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每天________________%

  32.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支付的货币

  协访议书中货币的汇率

  36.协议书的语言

  主导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业务总部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通知

  业主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工程师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仲裁地及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附加条款

工程服务合同10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程(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发包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该项目总造价约__________________元),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发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发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完合同签订完成。该工程执行__________市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和工程施工期间政府下发的相关配套文件,取费标准按一类工程一级取费不下浮,材料价格和未计价材料价格按工程施工期间__________________程造价信息单价执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信息,内容包括合同条件、工程量及总价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查。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发包单位进行合同洽谈。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发包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以甲方与重庆XX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金额的______%计算。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和发包单位签订合同后支付居间费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暂定价)。甲方进场时应先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剩余金额从施工开始,根据甲方收到的每笔工程款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时,__________日内全部结清(乙方提取的款项,税收、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以劳务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乙方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留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____市____区中级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服务合同11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

  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c)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a)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b)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a)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b)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

  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a)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

  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a)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b)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

  (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工程服务合同12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及用途:

  2.1 规划咨询

  2.1.1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研究对象的现状、特点、比较优势、外部环境变化和影响的调查分析;

  (2)发展规划思路,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3)实现结构调查的方向和目标,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选择,以及应采取的步骤建议;

  (4)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和生产要素的消耗等影响的分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研究;

  (5)投资筹措的方向和途径,以及可行的融资方案的设想;

  (6)发展目标的设想和发展速度预测;

  (7)综合咨询建议。

  2.1.2 提出 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

  以上咨询报告,除由工程咨询单位派出项目组调查编写以外,还要求经工程咨询单位专家评审修改后提出。

  2.2 编制项目建议书

  2.2.1为 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

  (1)拟建项目必要性的论证;

  (2)市场(或社会需求)的现状和前景的概括调查分析;

  (3)产品方案、拟建项目规格的论证;

  (4)厂址或建设地点的选择;

  (5)对选定的资源及可利用性的分析;

  (6)对可能发展的技术以及技术引进的选择分析;

  (7)鉴别项目对当地环境及生态产生的影响;

  (8)投资估算及投资资金构成、筹措的设想。投资估算采用根据历史经验统计方法;

  (9)项目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

  (10)项目的建设时间以及进度安排。

  2.2.2编制项目建议书的附加服务

  2.3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3.1主要内容有:

  (1)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项目建议书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调研,提出项目的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以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依据的政策原则和指导思想;

  (2)产品市场(或社会需求)现状调查和预测分析,竞争对手现状和发展分析,产品的竞争能力分析和市场营销战略;

  (3)产品(或建设)规模方案的选择;

  (4)工艺技术方案(或建设标准)选择;

  (5)资源、原材料、燃料来源和供应的可能性评价;

  (6)公用设施建设方案;

  (7)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地理位臵、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交通运输,以及水、电、气和社会经济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厂址比较和选择意见;

  (8)生态环境影响和对策;

  (9)节约能源、水和土地资源论证和措施;

  (10)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论证及措施;

  (11)生产组织、管理体制、机构定员、人员培训设想;

  (12)编制投资估算,提出资金筹借办法。投资估算按重要部位设计方案估算工程量进行计算;

  (13)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

  (14)综合评价及结论。

  2.3.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加服务

  2.4评估咨询

  2.4.1对 项目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有:

  (1)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项目必要性;

  (2)市场调查和预测;

  (3)建设规模;

  (4)技术方案;

  (5)厂址选择;

  (6)环境影响;

  (7)节约能源、水资源、土地措施;

  (8)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措施;

  (9)投资估算;

  (10)资金筹措方案;

  (11)经济和风险分析等作出全面分析评价,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优化建议,对项目的可行或不可行提出明确建议。

  2.4.2对 项目进行后评估,提出后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1)与项目原预计的投资和进度发生的偏差及其原因;

  (2)项目原预期市场(或社会需求)、生产(或运营)规模实现情况及分析;

  (3)生产工艺(或建设方案)选择符合要求情况及分析;项目经营效果(财务效果或社会效果)与原预计的出入及其分析;

  (4)原项目评估中的预测与实际发生的出入及其分析;

  (5)项目决策和实施中的主要经验教训,以及项目获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果)需要采取的措施等。

  2.5勘察设计咨询

  2.5.1在甲方提供资料基础上,为编制 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需要,进行工程勘察,提出勘察报告。主要内容有:

  (1)工程测量;

  (2)工程地质与岩土勘察;

  (3)水文地质勘察;

  (4)绘制勘测图纸和资料。

  2.5.2在甲方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完成 项目初步设计和(或)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

  (1)总图运输设计;

  (2)建筑物、构筑物设计;

  (3)工艺设计;

  (4)非标准设备设计、标准设备清单及规格;

  (5)辅助工程设计;

  (6)公用工程设计;

  (7)总体设计;

  (8)编制设计概算;

  (9)材料用量、土地利用、“三废”治理方案。

  在工程实施阶段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向承包商进行设计交底、必要的设计修改或补充、监督贯彻设计意图。当承担设计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同时受聘承担项目工程监理任务时,对此类设计修改和补充,可根据合同自行决定授权给其驻地代表。

  2.6工程招标咨询

  2.6.1编制 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2.6.2.对资格预审资料分析和投标人选择提出咨询建议。

  2.6.3编制 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拟使用的合同条件;

  (4)工程、设备、材料综合说明、技术规范;

  (5)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6)工程量清单;

  (7)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附加资格清单。

  2.6.4参加投标人现场考察,解答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补遗。

  2.6.5参与投标书评审,提出咨询建议。

  2.6.6编制合同协议书。

  2.7合同管理或工程监理

  2.7.1为实施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1)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配备合格监理人员,监督承包商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3)对工程设计中发现的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并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

  (4)监督工程质量,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立即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或安装。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工序、分项分部工程,以及不安全的施工企业,要通知承包商整改和返工;

工程服务合同1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关于乙方患病的有关问题,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

  第一条、患者基本情况:______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已经充分了解了甲方本次医疗行为,对医疗程度认知已经非常清晰,乙方自愿不再提起医疗事故鉴定,主动提出一次性解决此争议。

  第三条、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元,该费用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切可能因本次诊疗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付款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日内,乙方收到款项后另行出具收据。

  第五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事情即告终结。

  第六条、乙方义务:______乙方应保证对本协议内容保密,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并保证收到本款项后不再到甲方处闹事,维护甲方声誉。乙方保证对签订本协议不存在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______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将协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者再次向甲方闹事或另行提出赔偿请求的,视为违约,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款项,并赔偿甲方因之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之所发生的名誉损失、诉讼费用追偿损失、律师费用损失等。

  第八条、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服务合同1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工程试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条技术人员

  1.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__名试验工程师及若干(根据现场施工阶段实施安排)试验检测员组成的工程试验技术服务组,于__年__月__日赴__合同段项目部;

  2.受甲方邀请的乙方工程试验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同__合同段项目部甲方的公司的工程人员共同工作。

  第二条法律约束

  乙方人员在__合同段项目部期间,应服从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交通工具;

  3.免费提供乙方必要和充分的劳保用品;

  4.为乙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人寿保险;

  5.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1、保证对甲方工程建设提供准确可靠的试验检测数据,并对工程建设中的'试验检测数据负全部责任;

  2、负责及时准确的对业主及监理试验室进行上报各种试验报表和相关资料;

  3、负责工程中现场和室内所有的工程试验技术工作;

  第四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应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提交相关仲裁机关解决。

  第五条期限

  本合同的执行从__年__月__日开始至甲方工程完工为止。

  第六条本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服务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用工合同。

  1、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3、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甲方不为乙方交纳保险。

  3)、乙方在工作期间自身发生意外(包括死亡、突发病等)甲方不担负任何责任,工伤除外。

  4、工作报酬

  1)、按双方商定的计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费用。

  2)、合同终止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厂证、工作服、等等全部归还后方可结算工资,若有遗失或不归还将照价赔偿,在工资中扣除。

  5、工作纪律。

  1)、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按排。

  2)、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时需事先请假。

  3)、爱护公共财产,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岗。

  6、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a.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b.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c.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

  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b.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二天或合同期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天的;

  c.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d.、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e.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a.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b.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7、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8、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集团人力资源部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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