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购房合同范文集锦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购房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房合同 篇1
第一条 借款
1.1 借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
1.2 借款用途。
1.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见本合同24.1。
1.2.2 借款人购买房产的具体情况见本合同24.2。
1.3 借款期限见本合同第二十五条。
1.4 借款利率
本合同适用之利率浮动幅度、执行利率、利率调整方式等信息见本合同第二十六条。
1.4.1 本合同适用浮动利率,即以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浮动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具体见本合同26.1)确定执行年利率。借款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按借款人自下述方式中所选择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见本合同26.2。各方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
(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生效当日起调整。
(2)以本合同26.2约定的月数(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次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一个月,以此类推;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为次月最后一天)为一个调整周期。在一个调整周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借款执行利率自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进行调整,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自该月最后一天起调整。
(3)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调整。
1.4.2 本合同执行利率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下浮的,在借款期限内,如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申请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出现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贷款人有权取消利率下浮,并自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止,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利率调整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1.5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
借款时,各方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1.6 除本合同1.4约定的利率调整情形之外,贷款人有权决定在本合同26.1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确定相比约定更低的执行利率。贷款人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或调整该更低的执行利率的执行期间,亦有权调整或取消该更低的执行利率。
1.7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约定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先决条件
2.1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3)借款人按照贷款人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贷款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购房首付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款项和费用均已付清;
(5)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及/或保险的,(预告)登记及/或保险等有关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抵押、保险持续有效;
(6)借款人、担保人或抵押物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7)借贷双方在第二十七条约定的其他条件。
2.2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借款人未能落实2.1中所约定条件的,贷款人有权采取调减或取消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重新审批、解除本合同等一项或多项措施。
第三条 借款提取
3.1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申请并委托贷款人将借款划入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账户。借款人承诺:贷款人将借款资金按本条约定进行划款,即视同贷款人已依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资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担与本条约定相关的所有风险。借款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请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交易资料不完备或者不真实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以不发放、不支付相应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导致借款资金支付差错、失败或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
3.2借款人应保留用途证明材料,按贷款人的要求告知借款资金支付情况,并按贷款人要求及时提供借款资金使用记录和与用款相应的合同、发票及其他凭证等相关资料。贷款人可以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实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应配合贷款人进行借款支付核查。采用受托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限制借款人相关账户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非柜台渠道的自助贷款功能。采用自主支付的,自主支付的适用范围和额度有约定的从约定,未作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3 法律法规调整个人借款资金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3.4 借款人发生信用状况下降,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违反合同的借款支付约定,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发放和支付,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
3.5 提款回转
3.5.1 因本合同项下借款依据的、与用款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全部实际履行、被解除、被撤销或无效等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出借款人为相关交易实际支付款项的或者发生交易款项回转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相应的借款资金。
3.5.2 借款人未按约定方式进行借款资金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收回未按约定支付的借款资金。
3.5.3 借款资金按照本条约定归还至贷款人前,按第一条约定计息、结息。
第四条 还款
4.1 借款人按第二十九条约定的分期还款方式偿还本合同借款本息:即以第二十九条约定的月数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期末月的20日/每期末月借款发放日对应日(具体见二十九条的约定)为还款日。借款发放日没有对应日的,以该还款周期末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选择下述方式之一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借款期数借款期数 每期还款额=————————————————————————————(1+期利率)
(2)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期还款额= ———————— +(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期利率
借款期数
(3)第二十九条约定的'其他还款方式。
4.2 借款人应于还款日17:00前在第二十九条所述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及本合同项下其他应付款项。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的,该期借款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的,须经贷款人同意,并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4.3 借款人的还款,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按以下顺序清偿:
4.3.1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借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3.2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借款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4借款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应付债务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还款用于清偿本金、利 -1息、罚息、复利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 借款人承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提前还款。借款人确需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提前归还金额加收一个月的贷款利息(如第三十条就提前还款补偿金另作约定的,则借贷双方按该约定执行)。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至少提前三十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5.2 借款人已知悉贷款人与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属于同一法人。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时,借款人同意按照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要求将提前还款款项优先偿还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的无担保信用借款,待无担保信用借款清偿完毕后再行提前归还保证或抵质押担保借款。
5.3 借款人应先支付加收利息、补偿金、违约金、罚息、复利及当期借款本息以及其他需要优先支付的款项,再提前偿还借款本金。
5.4 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最低数额为壹万元,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和还款期限。
5.5借款人与贷款人就提前还款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六条 债权债务转让
6.1 贷款人有权依法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有权选择是否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6.2 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授权或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或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划拨归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承接管理,借款人对此表示认可,贷款人的上述行为无需再征得借款人同意。
6.3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7.1 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购房行为真实性,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7.2 借款人声明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配偶或所购房产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7.3 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任何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和担保负担、诉讼、仲裁、其他行政程序或索赔事件。
7.4 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后监督检查和贷款支付核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贷款项的用途证明。 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不将借款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支付账户若为借款人借记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银期转账、银商通等具有股票性质账户或供购买基金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使用的签约借记卡。
购房合同 篇2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买受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 市 区县 路 号 楼盘: 号楼 单元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单价 元(美元)/平方米, 总房款为(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户型为 。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 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 %,剩余房款在 日内分 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 %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号:
2、政府立项证明 证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证号: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证号: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 证号: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号:
7、施工许可证 证号:
8、房屋销售许可证 证号:
六、甲方承诺:
1、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1、甲方依本协议第五条向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有瑕疵,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3、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就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购房合同 篇3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买受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一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将其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自愿转让给乙方。
(二)该房屋【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权类型为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甲方与 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的商
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为准)。
(三)转让房屋包含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包括厨房的橱柜、抽油烟机,卫生间的固定设施、热水器,客厅的灯具、窗帘,卧室的窗帘等)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出卖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该房屋开发建设单位
________________签订了《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
开发建设单位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该房屋。出卖人应告知买受人其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付款方式,确认房款已付清,并将相关票据交予买受方。
(二)出卖人保证欲出售的房屋没有权利瑕疵,不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
2、有权利瑕疵的房屋;
3、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4、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5、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第三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款(包含更名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大写)。
(二)买受方已于 年月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
(小写),(大写)。
(三)出卖人同意在 年月日前将房屋更名给买受方。买受方将
于房屋更名之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第二期房款人民币元(小写),(大写),做为出卖人更名使用,买受人不承担出卖人更名所花销的一切费用,此次支付第二期房款连同定金将在总成交价款中扣除。
(四)出卖人将房屋更名买受人后,买受方将于房屋更名之日支付第三期房款人民币元(小写),(大写)
(五)出卖人将房屋更名买受人后,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查看房屋无误后,支付第四期房款人民币 元(小写), (大写)。 (六)房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汇款。
第四条 房屋相关费用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
【有线电视】【电信】【】等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出卖人同意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同意在 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买受方。该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应该将该房屋钥匙交付与买受人,并保证房屋达到入住条件。出卖人应兑现第一条第三款的条件,不得让买受人蒙受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出卖人未按照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2日之内,自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500元/日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2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买受人解除本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合同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1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全部购房款的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5%违约金。
(三) 如出卖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约定,其出售的房屋存在权利瑕疵,使买受人对所购买房屋不能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由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向买受人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全部购房款的(四)出卖人在交钥匙时,买受人对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包括厨房的橱柜、抽油烟机,卫生间的固定设施、热水器,客厅的灯具、窗帘,卧室的窗帘等)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进行查验,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附属设施不能有损坏、划痕、污浊等影响买受人使用的缺陷。如有违反本条款,买受人有权扣除第三次房款支付,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七条 税、费相关规定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与 房地产公司办理更换合同而产生的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自动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见证人______份。
出卖人: 买受人:
见证人: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合法所有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2、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及附属设施总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首先支付甲方定金元(大写)。余款元(大写)于年月日支付完毕。
乙方支付价款后,甲方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条。同时甲方将其原始收款收据及购房合同到原购房单位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并将变更后的原始收据及原始购房合同转交乙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购房款项当日,将房屋清理完毕并交付乙方。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当日,甲方所售房屋的所有权即归属乙方所有。
第五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目前尚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乙方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时,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认真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返还价款(或房产)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购房合同 篇5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声明:
见证人: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 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
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
出卖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买受方(签章):
买受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购房合同 篇6
甲方:xxx公司
乙方:
鉴于:
1、双方业已对所售房产的全部信息作充分沟通和交流;
2、乙方愿意以分期支付的形式购买合同约定的房产;
3、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房产款项后,双方依照本合同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该合同办理房产权证。
为此,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郑州市文化路 号建筑物的房产 套转让给乙方。具体见所附平面图的红线标注。
第二条 房屋的基本状况:
1、房屋属 结构。
2、关于房产及楼盘状况以本合同的明确规定为准。
第三条 房屋面积
该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1、双方同意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款 :
该房屋单价为 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 拾______元整。
2、上述价款不包括交易、权证等所需的其他税金和费用,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甲方承担。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
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照实际面积据实结算。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定后 日内乙方在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履约定金并冲抵合同价款:
2、年 月 日前支付合同价款的%;
3、年月 日前支付合同价款的%。
4、上述款项全部结清后,双方在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据以办理房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应当按照逾期金额每日支付千分之的违约金,逾期 日以上的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房屋交付。
乙方无违约前提下甲方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相应延期并不视为违约:
1. 遭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
2. 非因甲方责任造成的.。
第九条 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千分之一 的违约金;
(2) 逾期超过______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房屋验收
1、房屋交付后,乙方对于房屋应当予以验收,存在异议的应当在交付后5日内提出异议。
2、其中房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议的,由 作为房屋质量的鉴定机构。
第十一条 交 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在通知届满之日视为已经验收、交接。
第十二条 甲方保证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 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甲方及时予以更换或退还差价。
第十四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第十五条 乙方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乙方应当服从物业管理人的统一管理,遵守相关制度。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将房屋用于以下用途之一:
1、餐饮、 ;
2、娱乐、 ;
3、其他不符合环保要求或影响小区整体形象的项目。
乙方转让房屋的应当将本条各项规定体现在转让合同中,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买受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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