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

时间:2022-01-13 15:23:45 购房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购房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房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购房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购房合同 篇1

  抵押权人:(借款人)

  抵押人: (借款人)

  担保人: (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20 年 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按揭借款合同范本(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借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借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借款内容

  一、借款金额 币 元整。抵押人必须将此笔借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三、借款利率:月息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借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借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借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借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借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借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借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借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借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借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住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借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借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 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迫偿欠款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 担保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

  抵押登记日期20 年 月 日

购房合同 篇2

  合同编号:118453

  出售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关于购房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市街道区幢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的面积为准),以总价人民币万元整()出售给乙方(以上价格已包含车库在内),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无任何家庭纠纷。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或其它纠纷。因出租或纠纷等原因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2、保证自签订本协议起内,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更名手续。

  3、保证乙方支付首付前缴清已产生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

  4、承诺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更名给乙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整。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约定价格(即总价人民币万元整)向甲方购买该房屋;

  2、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万元整,并在签订协议起内支付首付款万元整,剩余房款在办理完更名手续内全部支付完毕;

  3、保证承担房产更名产生的`相关费用;

  4、承诺因乙方原因不再购买该房屋,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整。

  四、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购房合同 篇3

  沪版细则虽已出台一周,但是对于20%的个税问题,沪上各区交易中心税务部门仍未收到执行细则,因此老办法继续沿用,二手房过户潮依然热度不减。为防新政突袭,令买卖双方措手不及,不少二手房购房合同都增加了各种补充条款,最多的是“个税谁来掏”这一项目。

  “3月初的`时候还没有这种情况。”闸北区一家房产中介店张女士介绍,不少购房者和房主担心在房屋过户时,“国五条”20%个税的执行细则突然推出,措手不及,因此提前在购房合同上打上“预防针”。

  “有的在合同中写明,如果差额20%个税实行,那么合同立即中止,房屋不再过户;有的则是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的税费,房屋正常过户。”张女士说。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罗寅申也表示,从门店统计信息来看,从3月中旬开始,对于政策一旦执行出现的价差问题,买卖双方都通过“双方免责合同解除协议”来规避。“要么是个税执行,合同解除,要么是双方各付一半,要么还是购房者全部吃进。一般都有4-5条补充条款。”

  汉宇地产长阳分行经理则透露,除了个税问题被写进补充条款,一些拒贷风险也被写入条款,“以北京为例,于本月7日出台提高二套购房贷款首付比例至七成的政策,虽然上海细则尚未作出相应调整,但后续政策跟进仍存在可能性。一些购房者担心自己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贷款业务而违约,因此在签订合同之时,提前有所约定。

  对此,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戎朝解释,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本应该由卖方承担,但是却没有明文规定买家不能分担。如果买卖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相应的税费承担或终止合同事项,也是合法有效的,会受法律保护。

购房合同 篇4

  出卖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本《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小区的下列物业:

  1.商品住宅:______号楼______座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2.商铺:______号楼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3.车位(库):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上述房屋的价格

  1.商品住宅:人民币每平方米 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优惠价为____________,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买受人如选择公积金按揭贷款方式,商品住宅的优惠价为 ____________元,成交价格为____________元)

  2.商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优惠价为____________ ,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

  3.车位:人民币每间(位)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元。

  以上______项合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向甲方交付签约定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其中住宅定金______万元,商铺定金______万元,车位定金 ______万元)。甲方另开《收款收据》。

  四、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已付的定金抵作价款)。

  2.分期付款:

  (1)首期付款: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交付总房价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

  (2)第二期付款:乙方须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______天以内,交付总房价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

  (3)第三期付款:乙方须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______天以内,交付总房价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

  (4)第四期付款:乙方必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之前十天付清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付清余款后,方可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通知延期交房的,交款时间顺延。

  3.银行按揭(商品房个人按揭贷款):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充分了解个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2)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交付不低于总房价款的______%作为首期付款(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计人民币______元,余额计人民币______元,由乙方向银行办理个人银行住房贷款。(买受人的按揭申请由银行审批确定,如银行认为需要买受人增加首付款或不同意放贷,买受人须增加首付款或更换付款方式。)

  >

  (3)按揭的具体手续按贷款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五、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仔细阅读了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临时公约》,完全清楚合同内容并予以接受。

  六、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次日起______日内主动到____________售楼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签署《业主临时公约》。甲方可以另行指定签约地点。

  七、乙方前来签订上述合同等法律文件时,应当携带下述证照及文件:

  (1)个人购房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本协议书;

  (2)委托他人代购房产的,代理人须另持购房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单位购房的,须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协议书,经办人不是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该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八、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本协议书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内未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签署《业主临时公约》并交纳相应的.购房款的,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并自动放弃该套物业的认购权,甲方有权将乙方原认购的物业转售他人,乙方无权收回所交定金。

  九、如甲方在本协议书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而将乙方认出购的上述物业另售他人的,双方的认购关系即行解除,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定金,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十、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法律文书后,签约定金即转为履约定金。

  十一、本协议书所有手书之数据、文字内容均已经乙方核对无误。

  十二、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 篇5

  异地购房证明

  兹证明:

  姓名,※※※※,身份号码:※※※※※※※,配偶:※※※,身份证号码:※※※※※,均为本单位职工,今购买※※房产,为第一次购买房产。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公章)

  20xx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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