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抵押合同

时间:2022-11-10 10:01:12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民间借款抵押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15篇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民间抵押担保借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事项: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 __________);

  4、借款期限;

  5、借款利率;

  6、结息方式;

  7、还款方式。

  上述委托事项仅作为甲方在乙方办理预约登记参考数,最终以甲方和贷款方自行协商、双方签订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条款为准。但借款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二、甲方办理借款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

  2、房屋所有权证;

  3、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同意抵押担保的书面授权文件;

  4、用于抵押担保的.房屋已出租的,应提供承租人已知悉该房屋用于抵押的证明文件;

  5、用住房抵押担保借款的,应尽可能提供两套住房产权证明或第二住所证明。

  甲方保证,上述资料合法、真实、有效。

  三、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以下事项:

  1、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2、房产评估;

  3、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地产抵押合同;

  5、办理借款资金和他项权证的交接。

  办理上述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以相关部门的收款发票为准)。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项时(贷款方收到《他项权证》,甲方收到借款),甲方按借款额的3%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佣金。

  五、借贷业务流程:

  1、贷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书;

  2、贷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3、贷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房产局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4、贷款人领到《房地产他项权证》,借款人领到借款。

  六、本合同在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自行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有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2

  借款人(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年月__日起到__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____‰,手续工本费____‰。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还清全部本息,如贷款未到期提前还款借款人应该按日支付利息给贷款人。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五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房产(产权证编号: )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第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3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贷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包头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 借款性质: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

  第二条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借款人须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未记载的依照本条)。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五条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时间及逾期付息规定: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 %(百分之 )。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个月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元;第一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依此类推(具体付息时间依照借款借据,借款借据未注明的依照本条规定)。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条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天再按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三加付利息。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同意。提前全额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另行支付30天的利息。部分提前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20天的利息。

  第七条 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2、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及共同委托的服务商,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3、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4、向贷款人提供抵押人第二住所(第三人房产亦可)保证材料,并向贷款人提供由提供住所保证人签字的《提供住所保证书》。

  5、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

  书面通知贷款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服务商。

  第八条 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及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如贷款人无故拒绝发放贷款,贷款人应承担借款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违约金。

  第九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确需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若借款人不同意,则本合同继续履行。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行使此项权力对借款人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且财产管理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还款义务;

  3、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经济纠纷被起诉或借款人的财产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财产权利的行为发生时;

  5、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贷款人的贷款能如期偿还,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包头市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合法房地产(权证字号: 号)抵押给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抵押人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种原因导致抵押担保无效,担保人承诺与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约定的抵押房地产在本合同缔结之日市值约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公休日顺延),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贷款人律师的代理费等)。

  第十四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五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30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六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抵债或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 抵押物评估: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 第十八条 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九条所述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抵押人同意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协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贷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且逾期十天以上者,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第四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二条 费用负担: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和抵押人确认,在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发生的与诉讼有关费用、贷款人律师费代理费、查询费等)由贷款人和抵押人承担并负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需要人民法院裁决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订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外,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合同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 缔约人声明,缔约人对于本合同的规定清晰明白(特别是楷体字体的条款)无任何疑义和歧义。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抵押人):

  贷款人 :

  20xx年 月 日订立于包头市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4

  抵 押 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2)

  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抵押人:

  身份证号:

  电话:

  贷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包头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 借款性质: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

  第二条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借款人须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未记载的依照本条)。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5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经夫妻双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财产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小写)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交还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利息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次月号前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抵押条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财产所有权凭证抵押给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抵押物名称:

  产权证书名称及证号:

  产权所有权人:

  其他:

  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乙方。

  3、乙方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四条保证条款

  1、乙方属家庭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归还借款。

  3、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4、乙方不得另行办理抵押物所有权的产权证书,否则承担金融诈骗等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利率收取罚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并对逾期的利息按每月%利率收取复利。

  2、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所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偿还借款及利息尚有的余额,应全部交还乙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时。甲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6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为清偿债务,愿意将与确定的座落在区以北、以南开发建设配套用地规划范围内控制用地中部分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经济担保。其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抵押土地面积53333.36平方米(约80亩),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后附放线图)

  二、担保范围:

  路及管网施工工程款约3000万元。

  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额: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于乙方,期限12个月,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抵押地块价格以____市住宅用地三级基准地价或商业用地五级基准地价为准,总价为约人民币3000万元。乙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折合工程款,为甲方垫资施工。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土地征收拆迁

  工作,完善____市规划审批手续,申请土地利用指标,为区域开发建设与本合同履行提供准备。

  2、乙方在土地占管期间,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的土地出租、变卖、赠与、调换,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和再次抵押。

  五、抵押物的.处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原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抵押期满,抵押人不能按合同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按照基准地价处分土地使用权。处分土地使用权所得价款结合东花园提升改造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为基础,进行长退短补。

  六、附则

  1、本合同是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果在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按约定支付了工程款,则本合同自行解除;如果再延迟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仍不能履约,则乙方可以启动本合同赋予的权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7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小写:¥100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第五条 还款方式:

  每三个月结息支付一次,首次支付日为 年 月 日,二次为 年 月 日,三次为 年 月 日,四次为 年 月 日,借款到期时还清全部本息。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3.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石料产品和其它机械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石料产品和其它机械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物品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 抵押产品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产品价值为人民币30元/平米。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时间支付借贷本金和利息,贷款人有权将抵押的产品变卖。

  第十一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产品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产品其它机械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各方各执二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8

  债权人姓名: 电话: 借款人姓名: 电话: 乡(镇)村 身份证号: 担保人姓名: 电话: 乡(镇) 身份证号: 抵押物的名称:

  第一条:

  1、借款用途:

  2、借款金额:大写: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

  4、还款方式:

  第二条:借款人承诺“

  1、按期一定用现金还清债权人借款。

  2、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诺签名: 第三条:担保人承诺:

  1、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担责任。

  2、担保范围:所借现金数额和债权人的费用。

  3、我自愿担保,如借款人还不清借款,有担保人负责还清所有现金和一切费用。 承诺人签字:

  第四条:违约责任

  借款人违约:如不按期归还所借现金,从愈期之日起按日自愿付给债权人百分之1违约金(万元每天100元违约金)。

  第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债权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间人签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债权人签字(指印): 电话:

  借款人签字(指印): 电话:

  担保人签字(指印): 电话:

  中间见证人签字(指印): 电话: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9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鉴于乙方购买房产,并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丙方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尚未办妥期间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中国农业银行有关规定,经甲、乙、病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释义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欠款:乙方所欠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2、购房合同:乙方与卖方签订的,购买本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其他购房协议。

  3、抵押物: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及一切与该房屋有关的权益的统称。

  4、抵押贷款阶段性担保:指由银行认可的保证人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上未办妥期间提供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乙方所购房屋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

  6、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

  7、房屋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交易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必须用于其与售房人签定的《购房协议书》中购买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四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乙方所购房屋价款的___________%第五条价款期限借款总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月,分期归还。

  第六条借款利率1、借款利率按月利率%执行。

  2、借款利息按月计付,结息日为每月第20日。

  3、借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规定利率。

  第七条借款划拨在办妥本合同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上述借款金额拨入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存款帐户(帐号)内;甲方同时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委托付款授权书》,将借款金额一次性以乙方购房款名义划入售房人在甲方处开立的售房存款帐户(帐号)内。

  丙方同意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尚未办妥期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作为全权代理人,保证为乙方办理完产权证及抵押登记。在丙方为上述保证与甲、乙三方签署《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取得房地产卖契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上述借款金额拨入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专用帐户内;丙方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付款授权书》将借款金额以乙方购房款名义划入售房人在甲方处开立的存款帐户(账号:)内。

  第八条借款偿还

  1、乙方应按期足额偿还甲方贷款本息。

  2、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3、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以每一个月为一个偿还期,每月第________日为乙方的每期还款日,首期还款发生的次月第________日。

  4、乙方在获得甲方贷款之前必须在甲方处开立存款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或办理银行卡(卡号_______________),每期还款日前,乙方应在上述存款帐户内存入不少于一期的应还借款本息。甲方于每期还款日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付款授权书》直接从该存款帐户中扣收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款项。如果款项不足扣划时,甲方给乙方_________日的宽限期,期满帐户存款仍不足扣划时,则该期应还贷款本息全部作逾期处理。

  (1)等额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月利率×每月等额还本付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2)递减还款法:

  月还款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累计额)×月利率(3)

  6、提前还款乙方若提前还款,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下列规定办理:

  (1)乙方可在每期的还款日之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未到期借款。

  (2)乙方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的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3)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借款余额以及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利随本清,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退还。

  (4)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本金的,其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本金后对剩余的部分可以调整还款计划,即还款期限缩短,每期还款额不变或者还款期限不变,每期还款额减少。选择期限缩短的,按调整后总的借款期限确定利率档次计收以后的利息。

  (5)若乙方提前偿还全部欠款而此合同项下的借款尚在阶段性保证期内,丙方的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7、逾期还款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偿还:

  (1)乙方在上述存款帐户内存足款项,由甲方在下一个还款日划收。但在存款日至划款日之前,甲方仍向乙方计收逾期及其复利。

  (2)乙方到甲方的信贷部门领取欠款清单,再凭欠款清单到营业柜台交付现金,从交付欠款之日起,停止计收逾期利息及其复利。

  8、乙方、丙方及售房方在《房屋买卖合同》及其它约定项下就购房事宜发生任何纠纷,均不得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的按期偿付及保证责任的承担。

  第九条甲方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乙方。

  2、核收和保管与抵押物有关的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利证和其他所需文件。

  3、在乙方向甲方偿还全部欠款后,甲方与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交还乙方。

  4、在阶段性担保期间,乙方未能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而由丙方代为清偿乙方欠款的,甲方须将与抵押物有关的证明文件转交给丙方处理。

  第十条乙方义务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甲方处开立存款帐户,并存入不低于30%的购房首付款,同时授权甲方从此帐户内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对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如抵押物发生部分或全部毁损,无论何种原因及何人的过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须向甲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抵押物除自用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赠与、转让、舍弃、托管、重复抵押、以抵押物清偿其他债务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5、在丙方履行了阶段性担保责任,代乙方偿还全部欠款后,乙方同意甲方将抵押权转让给丙方。

  6、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4款的约定办理抵押房屋保险。

  7、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丙方义务

  1、丙方为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甲方依《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卖契发放贷款之日起至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担保范围为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其它相关费用。

  2、丙方接受乙方委托在月之内办理完毕以下事项:

  (1)代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代收代缴土地出让金。

  (2)代乙方办理正式产权证,并保证将其移交给甲方收押。

  (3)代乙方办理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收到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5日内将该证书交与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月偿还借款本息,甲方按规定对其逾期还款按实际天数每日计收万分之罚息,并对逾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2、本借款发放后,在阶段性担保期间:乙方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的,由丙方代为偿还,丙方偿清全部欠款后,即可处置该项抵押物;在抵押登记生效后:乙方连续三个月或任何一期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逾期三个月的,甲方即可处置该项抵押物,以偿还乙方欠款。

  3、本借款发放后在阶段性担任期间: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过户、抵押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从其保证金帐户中扣除_______%的保证金且该笔保证金不予退还。此后丙方仍有义务继续办理过户、抵押登记手续,直至将产权证、他项权利证移交给甲方,其阶段性担保责任方可解除。

  第十三条房屋抵押

  1、抵押期限抵押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至本合同借款日后六个月止。

  2、抵押率___________

  3、抵押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抵押物处理费、过户费等甲方及丙方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登记

  (1)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丙方或乙丙双方共同以本合同、购房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文件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低压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抵押登记的《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须交予甲方收执和保管。

  5、抵押物的保险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内,为抵押物足额投保。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10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借款合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小写)5000000元整,(大写)伍佰万元整;上述借款项用于经营周转。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叁月,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乙方自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贰种方式:

  1、现金交付;

  2、银行转帐;

  3、其它方式:。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年息为__,折合月息为__,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计息,但不计算复利。如遇国家对利息作政策调整,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采取下述第种方式:

  1、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执行,不作调整;

  2、对本合同约定的利息作调整,调整的标准为:。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还款方式采用下述第壹种还款方式:

  1、一次性还款方式;

  2、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每月还款元整;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房产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甲方;如甲方以第三人拥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丙方。

  第六条抵押房产的具体状况为:

  1、房屋所有权人:

  2、房屋座落:详见清单

  3、房屋所有权证号:详见清单,房屋共有权证号:无,土地使用证号:详见清单;

  4、房屋建筑面积:详见清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述房产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七条甲、乙、丙叁方同意,上述房产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就是指由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期限,债务履行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房产抵押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价值(人民币)计(小写)5000000元整,(大写)计伍佰万元整。

  第十条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共同至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权登记,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还款义务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如经甲、乙、丙叁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变更协议后之日起五日内共同至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双方应当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照齐全。

  第十一条

  甲、乙、丙叁方同意就上述抵押房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意外损毁和灭失的法律责任及押权灭失的'条件进行约定: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准确地履行义务,如有违约者,叁方约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所借款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如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使用、归还所借款项义务,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上述抵押房产归乙方所有。2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等。

  2、乙方必须保证于20_年1月21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贷款,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等。

  3/丙方必须以自己合法拥有的房产为甲方借款依法承担抵押报保责任,否则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甲、乙、丙叁方在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未作约定的从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三条甲、乙、丙叁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叁方同意按照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杭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丙叁方签章后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共同至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权登记后,乙方向甲方交付借款资金。

  第十七条

  强制执行公证:本合同应当办理强制执行债权文书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各方同意如果甲方到期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偿还本金、利息和违约金义务,乙方有权直接向拱墅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甲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地点为杭州市,受签订地法院管辖。

  甲、乙、丙叁方自愿签署本合同,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意义均有准确无误的理解。甲、乙、丙叁方保证本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愿意对因本合同条款不实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11

  借款人(债务人):

  抵 押 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小写: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月年月日

  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还清全部本息,如贷款未到期提前还

  款借款人应该按日支付利息给贷款人。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五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房产(产权证编号: )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第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12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编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编号:

  抵押物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元整;(小写)x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 每月,每月月末支付,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同期贷款四倍利率。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发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借款利息按实际用款金额和用款天数结算,利随本清。

  第六条: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还款。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的,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条: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诉房屋 套作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

  坐落:

  产权证号:;

  产权人:;产权类别:;

  建筑面积:; 结构:;

  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

  第八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本合同经公证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纳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间,如要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一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抵押人。

  第十二条: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时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否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x份,各方当事人各持x份,公证处、房管部门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13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年/月)利率为 (大写)即¥ (小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 号楼 单元 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估价报告编号: 字第 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 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1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1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14

  借款人: (甲方)

  抵押权人: (乙方)

  抵押人: (丙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 的委托借款担保合同,乙方同意为甲方 提供借款人民币 的担保业务,丙方自愿以有权处分的财产(明细见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甲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保证,合同《民间借款抵押保证合同书范本》。上述抵押物清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为乙方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时,丙方愿意承担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的连带责任,为此,三方特签订本保证合同。

  一、甲、丙方严格遵守履行借款合同(主合同)中的.全部条款的有关约定。如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代偿能力时,保证及时通知乙方。

  二、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物作价人民币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三、本项反担保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即人民币 及借款利息和为乙方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乙方允许甲方的借款到期后展期,丙方对展期后的借款本息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四、丙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要求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无论乙方是否向甲方追偿,丙方必须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主动向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借款人或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对甲方和丙方均有约束力。

  五、如果丙方未按乙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乙方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抵押物作价、拍卖、变卖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六、本保证合同是持续性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只要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丙方就始终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乙方给予甲方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丙方的担保金额,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均不能解除或减少。

  七、只要不增加丙方的保证金额,本保证合同不会因为甲方与乙方同意对借款合同(主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删除或因甲方与其他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八、如果乙方现时或今后持有甲方的任何其他担保,包括存单、汇票、留置权和其他抵押品,本保证合同仍然有效,并不取代、影响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15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为________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___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___,从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_____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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