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合同

时间:2024-11-14 17:56:03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公司借款合同汇编十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借款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公司借款合同汇编十篇

公司借款合同 篇1

  借款人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保证人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

  借款与还款期限: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等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另行商定。计收利息按借款人的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____%,按月结息,结息日为借款日当天。

  第三条 贷款人、借款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应当按期根据借款人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4.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要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5.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6.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

  第四条 保证方式与范围

  1.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宣传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六条 担保人承诺

  主债权同时存在一个或多个物的担保或第三人保证的,不论相关物的担保是由借款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贷款人有权自行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即贷款人有权选择先由任何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借款人与保证人、物的担保人同时履行责任,担保人可以放弃针对贷款人选择清偿顺序的抗辩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本息或其他资产的保全措施。

  2.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为主从合一合同,担保合同不另行签订。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相应条款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 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 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公司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借款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一次还清。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年利率:______% (大写:______)到期还本付息,本合同约定利息合计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 合同生效日

  以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至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附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为抵押物交于甲方。

  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额借款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向甲方全额返还借款款项及应付利息后,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借据或出具收条结清双方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银行账户往来不作为主张双方债权债务的法定依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公司间的借款合同2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现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 _____元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 __年,自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 ___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权随时对资金去向向甲方索取书面说明。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税后 %,即借款总额 %,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 _____元整)。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利息在所借款项到账后当场以现金或现金划账方式支付,不得拖欠;如未能及时支付利息,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当场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 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收取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后有效,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并可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 _____的担保合同。 第七条 甲方保证

  归还期限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3. 甲方保证:本借款合同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东变更而失效,无任何欺诈行为,并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借资金到期后,若不履行承诺,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还款,愿接受下列处治:乙方凭本借款合同可直接向

公司借款合同 篇4

  中投人贷字第_________号

  申请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______________单位担保,并经______________批准,向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_______年_______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_______‰;年息为_______%(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_______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_________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借款合同 篇5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 篇6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借款期间月利率计为%,即月利息为人民币()。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共计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甲方于年月日前,将该款项一次性汇付于乙方指定账户。乙方自收到甲方出借款项之日起,及时向甲方出具收到款项凭证。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

  第五条还款时间与金额:

  乙方应当于借款期届满之日起日内足额(本金+利息)一次性还款于甲方。

  乙方足额还款后,甲方应当返还借款合同及乙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于乙方。

  甲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

  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借款。

  2、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还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所借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3、若乙方逾期还款,逾期期间按月利率%计息。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第九条其他规定: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3、因执行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__年__月__日 日期:__年月__日

公司借款合同 篇7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在 中标,根据该项目发包人 (以下称发包人)的要求,甲方须提交以发包人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

  因此,甲方申请乙方为保证甲方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保函》(以下称保函)。乙方审查甲方提交的申请文件和有关情况资料后,认为甲方符合乙方的担保条件,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保函》。

  第二条 保函金额

  《预付款保函》的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整,是乙方累计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三条 保证方式

  乙方提供的保证为一般保证。

  第四条 保证期间

  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 止。

  第五条 保证范围

  《预付款保函》的保证范围:

  在保证期内,被保证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保证人依据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 履行保证责任的条件及方式

  在保证期内,若甲方未能履行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在收到受益人、该工程监理公司(全称: )两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及被保证人没有能力履行债务的法律文件后,经核定,在28个工作日内并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债务的追偿

  1.一旦乙方履行保证责任,即有权开始对甲方的追偿程序,乙方向甲方追 偿债务时,应向甲方出具:

  (1)发包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有关文件;

  (2)乙方向甲方发出的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

  2.乙方向甲方追偿债务的范围包括:

  (1)乙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额及利息;甲方在收到乙方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七个日历天内履行清偿义务;

  (2)逾期违约金: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期间内履行清偿义务,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从甲方受到乙方要求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后的第八个日历天开始计算,违约金每日按照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3)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4)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 保证担保费

  1. 保证担保费为人民币 (¥ )整;

  2,保证担保费为事前缴纳。一旦保函出具,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将上述保费退回。

  第九条 保函的出具

  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依约交纳保费后,乙方为甲方出具保函。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的变动、产权或经营方式的调整而影响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制约;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签订与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 篇8

  甲方(借款方): 乙方(贷款方): 丙方(保证人):

  甲方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特向乙方借款,并由丙方作为保证人;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1。一次性贷款 2。分期贷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 : 。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 ‰/月。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个月,自年日起,至年月借款分期如下:

  第六条 还款方式 :银行转账至乙方账户或至乙方财务部门柜台交付现金支票或汇票,不得将现金或票据交付乙方其他业务人员。 第七条 担保条款

  1、甲方将本公司(或个人)资产并办理抵押登记;若到期不能归还乙方的贷款,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等处理。

  2、若甲方不能按时还款,丙方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丙方承担还款责任后,有向甲方追偿的权利,甲方有义务对丙方进行偿还。

  3、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4、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5、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6、由于甲方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罚息。

  2、甲方若逾期未还借款,乙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罚息作为违约金。甲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甲方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提前追回贷款本息,并通报有关单位对甲方追究相关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甲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甲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规定偿付完毕。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报送公证单位公正。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

  丙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公司借款合同 篇9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 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 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两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 ,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

  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 借款时间共 年零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借款分期如下: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2. 还款分期如下: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 还款资金来源:

  2. 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 借款方用 作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 借款方有义务接受 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 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倒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 借款方不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 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规定减收利息。

  3. 借款方使用借款 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借款方追回借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

  二、 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起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 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 式,报送 等有关单位(如经公正或鉴定,应送公正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借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保证方:

  代表人: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号码:

公司借款合同 篇10

  企业间借贷合同,是指金融机构之外的企业法人相互之间或者企业法人与非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非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所订立的,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并要求接受给付的一方在约定的期间内归还相同数量的货币,同时支付一定数量的利息(资金占用费)或利润的合同。上述金融机构指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等。

  根据《贷款通则》第61条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形式总体上分为两类,一是以借款合同的形式直接体现的借贷合同,二是非借款合同方式所形成的变相借贷合同。前者的表现形式是双方以协议形式直接确定借贷关系,协议内容把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都加以明确。有的还设定了保证、抵押等担保条款,并有担保人参与签订协议。后者的表现方式则比较模糊和复杂,大致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

  1. 联营形式的借贷

  当事人签订联营协议,虽约定共同经营某一项目,但内容却约定其中一方只负责出资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不参与具体经营活动,不论经营项目盈亏,出资方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取固定利润。这种出资人不承担亏损的保底条款被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定为借贷关系。包括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应当认定为借款合同。

  2. 投资形式的借贷

  法律上的投资,一般是指取得股权并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但有的投资合同,投资者并不对所投资的项目或对被投资的企业法人承担经营风险,也不以所投入的资金对被投资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无论被投资项目盈利或亏损,均要按期收回本息或固定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出资人所投入的资金并非股权而是债权,这种投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借贷关系。

  3. 存单表现形式的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出资人直接将款项交与用资人使用,或通过金融机构将款项交与用资人使用,金融机构向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或与出资人签订存款合同,出资人从用资人或从金融机构取得或约定取得高额利差的行为中发生的存单纠纷案件,为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案件。

  4. 票据形式的借贷

  根据《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因此,我国法律禁止纯粹融资性票据, 当前银行承兑汇票一统天下,商业承兑汇票微乎其微。当然从释放自有资金的角度讲,通过签发出票、背书转让实现的票据支付功能本身也蕴涵了融资功能,形成本质上的企业借贷。

  5. 融资租赁形式的借贷

  融资租赁是指有金融业务经营权的出租人(一般指金融租赁公司或信托公司)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或出卖人的选择,从出卖人那里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承租人只有在合同期满并付清租金之后,才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但在市场经营过程中,有的出租人并不具有金融业务经营权,其出资向借贷人购买租赁物后,在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同时,把租赁物的所有权也一并出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只须承担一次性或分期付清租金的义务。这种形式上的租赁关系,其实质是借贷关系。

  6. 补偿贸易方式的借贷

  补偿贸易是指一方在信贷的基础上,从国外另一方买进机器、设备、技术、原材料或劳务,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用其生产的产品、其他商品或劳务,分期清偿贷款的一种贸易方式。其主要特点是: (1)贸易与信贷结合,一方购入设备等商品是在对方提供信贷的基础上,或由银行介入提供信贷。(2)贸易与生产相联系。设备进口与产品出口相联系,出口机器设备方同时承诺回购对方的产品,大多数情况下,交换的商品是利用其设备制造出来的产品。(3)贸易双方是买卖关系,设备的进口方不仅承担支付的义务,而且承担付息的责任,对设备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有的补偿贸易合同,则是直接约定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资金,另一方必须限期归还或分批归还本金,并无偿提供一部分货物作为利息或利润。有的还约定接受资金一方必须以优惠价向对方提供货物,对购销关系双方另行结算。这种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货币并要求对方归还货币的合同,在本质上仍是借贷合同。

  7. 委托理财形式的借贷

  委托理财,顾名思义,是指委托人将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委托他人管理、处分以获取收益,受托人获取报酬的行为。广义的委托理财关系包括委托代理和信托。委托代理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义经营管理委托财产,所有后果也由委托人承担。信托则是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和处分信托资产。通常情况下,一些非金融机构或没有经过许可的一般的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以各种方式吸引机构投资者投资于证券、信托、国债、基金、外汇、期货、黄金等理财产品,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将资产交由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受托人无论盈亏均保证委托人获得固定本息回报,超额投资收益均归受托人所有的(即约定保证本息固定回报条款) ,属于“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之情形,应认定双方成立借款合同关系。

  8. 买卖赊欠形式的借贷

  企业之间在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时常常会由于各自的生产和经营周期与交易对方的周期不对称,出现资金的一时短缺,使交易受阻。在买方暂时缺乏可用资金,而卖方又确信其资信可靠的情况下,就会自发产生赊销商品、延期付款的商业信用行为。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则是采取卖方收回价格优惠承诺或买方直接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方式处理。这种自发的商业信用活动解决了商品交易中资金短缺的困难,从形式上看,它只是商品交易方式的一种变通,但从实质上看,它是一种金融活动,是卖方为买方提供了一笔购买货物的资金,其实质仍是借款合同。

  9. 空买空卖形式的借贷

  所谓“空买空卖”是指买卖双方都没有货款进出,只就进出之间的差价结算盈亏。其表现形式一般为,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中,“买方”向对方“预付货款”后,到了一定的期限,又向对方收回“货款”及利息或“违约金”,双方都不打算交付和接收所“买卖”的货物,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所“买卖”的货物。由此可见,双方实施的实际上也是一种借款行为。

  10. 虚拟回购形式的'借贷

  有的在签订买卖标的物(常见的有债券等,也可以是其他一切法律上可以转让的权益)合同后,卖方从买方取得货币,但并不把标的物交给对方,或者根本没有标的物。但到了合同约定的期限,卖方又以更高的价格把并不存在的标的物从买方模拟“买回”。这里,双方给付和收回的只有货币,并无其他标的物,因此这也是一种借贷,严格来讲这是属于上一种情形中的“空买空卖”形式的借贷的一种特殊情形。中国人民银行1994年2月15日发布的《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回购的期限、交易对象与同业拆借相同。因此,放出回购款,未收回有价证券,实际上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无异。属于“假回购,真拆借”。在实践中,无效的证券回购交易是作为有效的同业资金拆借行为来对待的。这种做法得到了“国发[ 1996 ]20号”文《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回购债务清偿工作请示的通知》的认可。该文认定:“证券回购实际上已演变为资金拆借”。当然,认定为资金拆借的前提应当是证券回购双方当事人均属金融机构。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是金融机构,则属于“假回购、真借贷”,是一种变相的借贷行为。

  相关知识:

  企业间借款是指无金融经营权的两个企业之间互相拆借资金的民事行为。资金拆借作为专门金融业务术语,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在经营过程中相互调剂寸头资金的信用活动,是一种临时调剂性借贷业务,是短寸头的向多寸头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

  本文中所指企业间拆借资金,只是借用了金融学“资金拆借”这一术语,实际仍是借款合同的涵义,其内容是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通过书面的或口头的协议,由一方企业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借给另一方企业使用,另一方企业在约定期限届满后归还本金,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企业间借款可能存在多种形式,包括直接订立借款合同,形式联营或投资而实质进行的资金借贷等。

  关于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性质,学界一种意见认为属于广义的民间借贷行为,另一种意见认为既不属于有金融机构参与的借贷,也不归类于民间借贷,而应当属于一种独立性质的借贷。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主要理由是企业间借贷存在着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很多不同的特点,民间借贷并不能与其完全并论;其次,将借款合同分为有金融机构参加的和无金融机构参加的两种,也仅是学理上的分类,并无法律上的确定性;再次,考察相应的法律依据,目前还没有关于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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