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2-01-26 11:22:2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劳动合同模板集锦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劳动合同模板集锦七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经 营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邮编: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用人单位不得招用童工(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使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元/月(小时)( 年度)。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5.甲方用工必须在一个月内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在30日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变动备案。

  6.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已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行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自 年 月 日起,完成 工作任务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日)。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乙方从事 工种(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工种(岗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为 。

  2.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按照工种(岗位)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 (定时、综合计算、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种(或岗位),综合计算的周期为 ,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休假时间,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甲方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甲方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就甲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甲方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 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日、小时)工资为 元(人民币)。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3.甲乙双方约定工资按 执行。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可以根据乙方所在岗位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变更,但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的工资标准。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二)劳动报酬支付时间及要求

  1.甲方要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实行月工资制的,甲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实行日、小时工资制的双方约定工资支付时间为 。

  工资支付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甲方应当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甲方要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3.乙方在享受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期间几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其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要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增长的情况逐步增加劳动者工资。

  五、社会保险

  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是甲乙双方的法定义务。甲方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乙方应承担的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保护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甲方应负责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为其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以及提供的待遇为 。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并在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

  4.乙方系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对其进行特殊劳动保护。

  5.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生产过程过程中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为: 。

  八、保守商业秘密

  1.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护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资源情报、产销策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如乙方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 元,乙方 年内不得在 (地域)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乙方如有违反,则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3.乙方如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培训服务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不包括以师带徒),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可通过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另行确定。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后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改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1)乙方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且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其他

  1.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甲、乙双方应当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经济补偿

  甲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按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与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上签字盖章。

  3.甲乙双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共同在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本合同涂改或者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应交乙方的一份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十四、下列条款为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劳动合同 篇2

  基本案情:我与公司的合同将于20xx年年底到期,至到期时共在公司工作九年半,听说公司为了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今年合同到期后将不与我续签合同,要么先辞职后在重新进公司,工龄归零。根据新合同法,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应该给予我们什么样的经济补偿?

  案例分析:按照工作年限来算,不按新法实施日来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那么,第47条是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规定的呢?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

  二、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

  三、计算基数

  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关于一个月工资是劳动者本人月工资、本企业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是当地月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后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计算封顶

  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认为有些高端劳动者,工资

  收入较高,谈判能力较强,在劳动关系中并不总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完全适用经济补偿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担太重,也体现不出经济补偿的性质和特点,建议劳动合同法作出调整。但在经济补偿部分对高端劳动者作了一定限制,即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作了限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当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无法得到解决时,可以通过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三种方式。

劳动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口罩、面具、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九条 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条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每月提供劳动保护特殊津贴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凡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岗位),乙方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存在威胁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甲方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甲方不得为此而取消或者减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七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____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__。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条中明确。

  第十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二十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____元。从事有毒、有害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贴为_________元。

  第二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 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五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二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七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四十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条 _________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五十二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五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

  _________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附件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期限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4

  兹有 同志,居民身份证号码: ,于年 月 日被我单位录用,并签订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的劳动合同。其在本单位从事工作岗位 ,本单位工作年限年,因 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 )项规定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已按规定发给 个月经济补偿金、 个月医疗补助费,特此证明。

  劳动者签收: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职 务:

  乙 方:

  性 别: 年 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

  本合同 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四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 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 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 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需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有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序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5年不再偿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裁委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第四十条 甲方以下规定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劳动合同 篇6

  1、 工资

  《劳动合同法》十七条第六点明确要求,企业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明确劳动报酬。其中需要明确的劳动报酬细分下来包括劳动报酬也就是工资的具体数额、构成、发放方式等等。

  构成是指其中的绩效工资、其他津贴、奖金分别占比多少,而发放方式则是哪些每月发放,哪些在年底统一一次性发放。薪资部分的不明确或者做一些措辞上的包装则会让求职者面临风险时期的大坑。

  曾在长沙任职某上市企业时,当时工资五千多,而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在合同中签订的数额是650元,这个数值是当时09年长沙县最低薪资标准。当时针对这个问题公司解释是公司所有员工统一都签订的这个数值,统一管理,实际工资的发放中是按照与员工的约定工资发放的。当时想到公司是上市公司,又是行业内核地区内赫赫有名的公司,不会有什么问题。实际在工作中倒也一切正常,隔了一两年后在12年整个经营环境不好,公司大量精简人员要求一个人做近三个人的事,加班在所难免,而在当时和员工矛盾重重的情况下有人提出申诉要求加班费,公司无奈只能支付加班费,但是加班费的核算是按照基本工资部分进行结算的,也就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做计算基数,算下来一天工资只有29元,而一个小时的工资则不到4元。07年时候在长沙读大学做家教一个小时收入都有20元,这一下就把劳动合同中的隐患凸显出来。但没办法,劳动合同白纸黑字是自己签的,按照这个标准计算下来,周末加班一天才20多块,平时晚上加班2个小时也才7块多钱。并且公司也按照这个数值标准进行五险一金的缴纳,交了几年后连公积金贷款都无法贷,因为数额太低。

  这种情形在劳动合同中,很多公司会把收入的其他部分包装成为奖金、津贴,这部分收入是可以不写入劳动合同的,即便写入劳动合同不明确数额企业也可以随意扣减,因为在劳动法的管辖层面定义,奖金津贴是企业根据经营效益来发放的,企业状况不好这部分取消是不违反规则的,只要约定的固定薪资处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可

  而有的公司则为了便于管理薪资约定的是按照所谈约定,但是把绩效考核工资部分占比提得很高,而绩效的难以程度在入职签前是无法评估的,这样的合同签订了入职后无疑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人宰割。

  今年疫情,很多公司降薪降的就是取消奖金、津贴,信手拈来,或者可以提高绩效难度来降低员工可得收入。

  所以,工资这部分最优、对员工最有利的约定方式就是面试约定工资全额体现在固定收入部分,每月不受其他业绩条件影响发放。

  2、 保密、竞业限制条款

  如果岗位是一些涉密岗位、核心技术岗位,企业一般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要求在职状态保密以及后续离职后不能在同行业任职。

  这样的协议签署是合法合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劳动合同以外的补充协议签署在相关法律法规上由于是履行了劳动合同以外的附加条款责任,企业是需要支付相关的保密、竞业限制津贴的。

  而有的`企业签收时不写或者直接在约定工资中拆分出一部分来当作津贴,那么对于求职者来说就是拿一样的钱却要担当更多的责任。

  这在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时候需要提前了解及知会,尤其是当你应聘岗位本身很核心或者涉密,那么可以在谈薪资时候提前了解到,然后把这部分的协议津贴纳入到薪酬要求中去考量、谈判。

  3、 工作地点

  很多人忽略这个问题,工作地点在劳动合同中体现。企业搬迁是个小概率事件,但是一旦发生搬迁绝大多数都是搬迁到不相近的另一个地点,甚至省外,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会一厢情愿且很自觉地提出离职,觉得企业搬迁了地点不适合只能自己走。

  其实对于员工而言,企业搬迁是企业自身违背了合同条款条约,只要是交通不便,都属于企业在变更劳动合同要约条款,而劳动合同是双方的,合同条款的变更是需要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即员工不同意,企业要么在原地点给员工继续安排工作,要么做辞退并补偿处理。

  但是这一切需要建立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如果没有约定,那么仲裁申诉就存在很多不利条件,很难争取到个人合理诉求。同类情况的还有岗位、工作时间(周几到周几工作,每天几点开始等)这些也是需要双方约定的。

  所以在劳动合同签署的时候我们需要明确这些细节。

  以上三点是劳动合同签署中最常见的三个坑,当然作为求职者是弱势一方,很多时候职业是“求”,我们站在谈判不利的一方,一旦谈了条件或者质疑公司可能就会错失这个工作机会,这也是国内很多企业在劳动法上剑走偏锋上有恃无恐的原因。

  但至少我们要知道在合同中已经埋了哪些坑,这些坑埋了了注定企业在有需要的那一天一定会用上,我们能做的就是平时在工作中保留好自己的工作证据、收入记录、出勤记录、绩效记录等等证明自己和企业关系、收入水平、考核标准的资料信息,在有需要提出仲裁的时候可以申述。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式: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3、甲方实行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个半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其他待遇

  1、乙方月工资按双方约定执行,但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确定,实行技能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岗位技能等级为 ,试用期工资为 。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和日常出勤状况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间,并按照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4、甲方应在每月15日发放乙方的工资。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5、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甲方以转账形式将工资转入个人工商银行工资卡中。

  6、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双方依法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其中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7、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劳动教育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六)严重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批准,30日后方可离职。未经甲方批准提前离职者,甲方应扣除乙方违约金(30天工资),并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5、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六、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