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

时间:2022-02-01 14:26:5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终止劳动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终止劳动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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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于 年 月 日入职本公司,乙方于 20xx 年 月 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辞工。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书面申请(辞工书),双方自 年 月 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二、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补偿,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其它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双方不存在其它权利义务关系,除本协议约定的补偿及相关费用外,双方互相不存在补偿或赔偿事宜。

  四、双方同意无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问题,自本协议签订后放弃向对方提起投诉、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补偿差额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收 款 收 据

  今收到 支付的终止劳动合同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2

  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

  所谓法定条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既然这些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来约定。对此,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明确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从而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应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二)约定的终止条件应当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时间都不能作为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能是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对用人单位来说,主要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某种事件,如生产线报废;对职工来说,主要是个人的某种行为,如出国定居考上大学或在社会上打架斗殴,经批评教育不改,其劣迹反复出现等。

  (三)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须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

  如果是劳动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出现的事件或行为,就不能作为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是指不能确定的`情况是自然出现的,不是人为制造的,即可以预见到的,但不能是事先预谋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合同中把本单位主观制造的条件约定为合同终止条件。例如,机构合并、人事调整等。

  (四)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

  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目的是要在这种条件出现时终止合同。因此,必须充分考虑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因为不同性质的生产性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能遇到的情况在一些经营单位是不可能出现的,如果把本单位生产经营中根本不可能遇到的情况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约定条款根本出现不了,约定的终止条件就失去了意义。

  (五)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

  由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可能出现某些客观情况,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而又不能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既要把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情况约定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也要把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行为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例如,企业聘用的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中,有的业务能力不差,工作业绩尚佳,也没有违纪问题。但是,其性格和工作作风与其他员工不合,多数员工都不肯与其合作一同共事,甚至表现出离职倾向。对于这种情况企业无法继续使用该职工,但又不能解除合同,针对这类问题,可以考虑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劳动合同即可终止。具体条款可表述为:乙方(员工)履行职责期间,经年度工作总结或职工民主评议,有一半以上员工不肯继续接受其领导或与其共事,其履行职责出现危机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是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不管在什么时候对劳动合同做出处理都要双方协商一致。在每个阶段都有需要双方格外注意的地方,这关系到双方的合法权益。

终止劳动合同 篇3

  编号( )

  本单位与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手续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转移。

  特此证明

  说明:档案。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此证明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二联交职工使用,三联存入职工本人此证明书已于本人签字之日送达本人。

  职工签字: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确定终止合同的时间,于是很多人也不知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究竟可以终止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跟终身制一样吗?下面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仅是“无确定终止时间”而不是说就没有终止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是可以终止的。

  显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终止期的,只是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比,相对不太确定,期限相对比较长。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理论上都可能是终身雇用的劳动合同,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签到劳动者退休的时间,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内容是劳动者在退休前不可能完成的,那么实际上这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等同了。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跟终身制一样吗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等于“终身制”、“铁饭碗”。

  终身制是指在计划经济时期,劳动者一旦与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就要对职工负责一辈子。职工退休后企业依然要负责,直至职工死亡还要负责殡葬和遗属的生活等问题。

  随着计划经济被市场经济所取代,随着劳动关系的市场化,这种“终身制”、“铁饭碗”早就被打破了、消失了。

  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并不是“终身制”,它只是有明确的建立时间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是相对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有条件的长期雇用制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劳动者在法定的就业年限范围内、有劳动能力,在劳动者没有严重过错、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企业没有严重经营困难的情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保证劳动关系相对长期稳定,甚至到劳动者退休。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终止的,且它不同于“终身制”。更多具体的劳动合同问题会出现在我们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当您遇到无法解决的法律难题时,请咨询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意见。

终止劳动合同 篇5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 原因,致使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签订的 家庭居室装饰设计合同, 以下简称“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

  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已完成设计工作包括:

  二、合同费用结算:原合同的设计费总额为元(币种为 人

  民币 )。根据乙方设计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和原合同中对设计费的约定,甲方应付

  共计元,甲方已付元,甲方应付未付 元(大写:元整),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其他费用。

  三、甲方拥有包括设计成果在内的本项目资料的.著作权。甲方保留在本项目

  中继续使用、深化该设计、或将设计成果提交其他第三方设计单位参考的权利。

  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协议生效、原合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