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4-12-29 04:08:20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劳动合同模板集合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劳动合同模板集合8篇

劳动合同 篇1

  编号: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道(乡镇)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姓 名 编号: 说 明

  1、本劳动合同供全日制用工参考使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需要依法调整相应条款。

  2、此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________年备查。 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日起至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2、无固定期限:自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点) (岗位)工作,工作内容为: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办理。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约定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为:

  2、甲方必须每月至少1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

  3、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其工资报酬。

  4、乙方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或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孕期检查、产假、哺乳期内哺乳时间、计划生育手术假、男方护理假等期间,甲方应视同乙方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其中乙方应承担缴费部份,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条、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第五十条规定执行。

  第九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乙方,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时。该如何处理呢?为您做如下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两种:

  (1)在劳动合同订立后但未实际履行前.合同全部自始无效;但如果只是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的约定违反劳动法强制性规定的,应只限于该违法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2)雇员如已开始工作.劳动合同因诈欺、胁迫而撤销时,不应使撤销的效果溯及既往。

  无效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当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因无效劳动合同给一方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失时,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赔偿。如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其伤残的,用人单位要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对劳动合同的无效都有责任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对于劳动者而占,主要包括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和赔偿损失:

  (1) 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t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根据20xx年4月1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2)赔偿损失

  根据1995年5月10日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3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了无效的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如下:①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②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③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④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⑤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20xx年4月1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2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97条之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动法》第97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含在我省境内就业的外国、无国籍及港、澳、台劳动者,以下统称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必须在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30日内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经协商达成协议后,双方应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盖章。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

  (三)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四)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

  第十条 无效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从事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人员除外),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须年满18周岁。招用从事爆破性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劳动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合同期限(含试用期限);

  (二)工作任务和工种、岗位;

  (三)生产、工作条件;

  (四)教育与培训;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保护;

  (七)劳动报酬;

  (八)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九)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十)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十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文本,由省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经省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各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参照统一文本自行制定本地区劳动合同文本。

  企业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

  (一)有固定期限的(临时工合同期不得超过1年);

  (二)无固定期限的;

  (三)以完成某一项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常年性技术岗位和工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终止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内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单位与原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工种、专业对口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重新就业的合同制工人,如工种、专业对口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第十六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

  (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三)企业合并、停产、转产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二)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八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 篇5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病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12个月”。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劳动合同 篇6

  时值世纪之交,不少人可能面临着与所服务的单位续订劳动合同,一些“跳槽”到新 单位的人,也需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对此,我们有一些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供参考。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合同主体。因此,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并且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劳动纠纷中,有少数 单位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再次约定试用期,特别是在短期合同的续约中容易出现,这是与《劳动法》相违背的,需引起注意。 *工作内容、职务的聘用应清楚明了,使劳动者知道自己做什么、发展空间有多大, 也避免了过于频繁地“跳槽”,不利于自己的成长。

  劳动报酬和福利。这是每一个劳动者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劳动者一定弄明白用人单 位能提供哪些社会保险以及个人的缴付比例。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扣押保险单证的.做法是不对的,劳动者应依法力争。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违法解约引起的纠纷 较多,因此,劳动者一定要将此类条款审读清楚,避免模糊的合同措词,以免发生纠纷时,维权困难。

  以上规定的条款,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在实践中,双方可用补充条款对其它事 项进行约定,如教育培训、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完成工作任务的奖励等,对双方权益维护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警惕劳动合同陷阱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同样适用劳动合同。在实践中,以胁迫方式订立劳动合同比较鲜见,以欺诈方式即设立劳动合同陷阱却屡见不鲜,特别是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的劳动合同中,双方一定要详细订立,尤其是完成任务 的期限和验收标准,以免日后带来不必要的争端。另一类欺诈是一方当事人捏造事实,或故意告知不真实情况,使另一方判断失误,如劳动者把他人劳动成果窃为己有,欺骗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不真实的利益如住房等进行虚假承诺,却不能兑现,从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等。

劳动合同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_________(下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_________(下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_________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并确认该劳动合同为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和解决劳动争议的合法依据。

  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政策、法规规定。乙方应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甲方应鼓励和保护乙方的.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先进,提倡乙方参加社会主义劳动。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二、工作任务

  (一)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乙方被安排在_________车间(部门)工作。

  (二)乙方必须根据岗位的要求,按时完成本职任务(产量、质量)。

  (三)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认真执行操作法,遵守设备、工艺和安全卫生规程,遵守职业道德。

  (四)乙方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和技术操作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劳动场地、生产设备和劳动工具,提供学习条件,进行技能培训。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

  (三)甲方应按国家和本企业(单位)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乙方的劳动保护待遇。

  (四)甲方必须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各种休息休假制度。

  (五)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劳部发[1994]479号《关于发布的通知》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经双方协商,乙方月工资标准_________元(或学徒期、使用期初期工资月_________元),以后随工作变动和企业发展,依据国家和企业有关规定再作调整。

  (二)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根据乙方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和奖金,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根据国家和本企业(单位)有关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各种法定津贴、补贴和加班工资。

  (四)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和本企业(单位)的规定,保证乙方享受医疗、工伤、生育等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劳动政策、法规。

  (二)乙方必须遵守本企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等各项劳动规则和制度。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应依据有关纪律和规章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除名、辞退等。

  六、合同终止的条件

  (一)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因工作需要续延合同时,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终止前三十日内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可续订合同。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辞退时,从决定之日起,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8

  (一)合同名称的合法性审查

  合同的名称当然要与内容相一致,但合同名称“张冠李戴”或“似是而非”的现象仍旧较多。

  例如,委托合同与建设工程,其法律性质、调整重心大不相同,但某公司送审的《委托建设合同》明明是标准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但“委托建设”的提法却将合同的性质弄得不伦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与委托代理毫无关系。一方付钱、另一方完成工作的合同并非都是委托合同。而且,如果建设方是委托人,是否等于承包方所造成的后果都由建设方承担呢?

  某些交易会使合同介于两种甚至多种有名合同之间,甚至使交易同时涉及到多种有名合同的规定。以服装厂对外所提供的服装为例,服装厂销售自行生产的服装给无特定要求的人,毫无疑问是买卖合同关系;但是按照客户的特别要求组织生产却有可能成为定作合同。而某些“营销代理”合同则更接近于附条件的买卖关系,甚至是某种联营关系。

  如果合同名符其实且为标准的有名合同,往往可以受到合同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妥善保护,否则合同的法律适用和责任承担只能通过合同法的总则甚至通过民法通则解决。在审查合同命名时,可按如下情况确定合同名称:

  (1)合同主要内容符合某一有名合同特征的,应以该有名合同作为合同名称,以次要内容作为合同中的特别约定;

  (2)合同主要内容是无名合同的,要尽可能避免以有名合同命名,特别是避开有名合同中的不利规定,力争使合同仅适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总则部分。

  (二)条款约定的合法性问题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有法定的义务、也有约定的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没有深入讨论的必要,否则就要超出合同问题的范围。但合同中的约定义务问题则有许多方面可供探讨_。对于一份比较重要的合同,特别是金额大或交易程序繁琐的合同,如果法律已经赋予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某些内容,且这些内容根据交易的性质和实际情况又是需要的,则没有约定这类内容便不能算是一份完善的合同

  如果法律已经有了明确规定,且未授权当事人自行约定某些内容,则不要约定与法律规定相矛盾的条款,否则容易将该条约定置于效力不确定的状态之下、:这时完全可以不做约定,因为法律已经有强制性规定,即使不约定也必须遵守。

  例如,某代理合同中约定:“本合同自签订后至履行完毕之前,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这样的条款相信在许多委托类合同中均有出现。但对于委托类合同,合同法分则中明确规定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并且出现过解除代理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案例。因此,合同中的这类约定未必能够起到阻止中途解约的目的。当约定与法律强制规定相冲突时,大多数情况下法律的效力高于约定,合同中尽量不要出现这种冲突。

  再如,某企业与另一企业在业务合作中对于客户投诉处理的约定如下:“甲方将在收到用户投诉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将投诉资料提交乙方,并由乙方负责在收到投诉资料后的X个工作日内最终妥善解决。”这个条款本身并无问题,但条款中规定的时限超过了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投诉处理时限,这也将为条款带来合法性问题。

  (三)表述的合法性问题

  合同中所使用的法律、技术等方面的术语,不仅要符合合同法、民法通则中的规定或解释,还要符合特定的法律、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因而,这里所说的'合法性问题并非是否违反法律规定问题。术语的合法性问题的提出,主要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风险、排除条款效力和权利义务上的不确定性。

  例如,在合同中经常出现的订金、押金等不确定的用语均应以规范的术语“定金”所替代。以此类推,合同中也要杜绝“又、市仲裁委员会”的提法,否则不仅是业务素质问题,而且还会影响到争议解决。

  在合同中不应引用失效法律,否则会破坏严肃性和有效性,许多合同中沿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双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便是一例除非是比较生僻的、需要引起双方注意的法律,否则在合同中没有必要引用因为法律是强制实施的,合同中不引用也不会影响其效力。

  使用术语要保证其内涵外延的前后一致,如有变化要在表述上加以限定,同时注意:

  (1)法律或司法解释对某一术语具有明确解释的,合同中的术语含义应当与其保持一致,否则应以严密的定义以说明;

  (2)法律或司法解释对某一术语没有明确解释的,合同中的术语含义应与立法本意和在法律条款中所拥有的含义一致。

  除上述问题外,合同中还有许多合法性问题值得大力研究,以便熟练掌握

  相应对策。对于实在无法解决的合法性问题,则应适当提醒委托人注意风险,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遵守法律放弃交易,还是承担风险、继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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