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房屋买卖合同合集六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宾县宾州镇 区内独立一二楼(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房屋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为现金交付,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交付甲方。
第四条 因甲方交房前需要搬家,乙方给甲方一个月的时间,甲方必须在20xx年1月 日将房腾出并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因该房尚未办理产权证,故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必须把此房的原买卖合同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将来房产证及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积极办理,以及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遇征用、开发、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上述住宅的交易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将房及产证交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也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上述房屋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承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
(三)违约方承担房价款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交给乙方住房时须住房保持完好,并结清在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所有费用。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案情】
20xx年6月15日,原告程某、被告魏某及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主要约定:被告自愿将其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的一套房屋出售给原告,房屋价款 200 万元,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原告承担;原告付定金 50 万元,定金交付一周后交接该房屋,余下房款在办理过户手续的当日向被告一次性付清;被告办理房产证的费用由被告负担,待被告房产证办理下发后一个月内由三方共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被告违约除退还定金外另付违约金 100 万元。合同签订当天20xx年6月15日,原告向被告交付定金 50 万元,一周内,被告将其位于金水区的这套房屋钥匙交付原告,并办理了该房屋室内物品的交接手续,原告开始使用该房屋。20xx年8月6日,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为被告魏某办好了该房屋产权证,但被告一直没有领取。原告经查询得知被告的房产证已办妥,即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
另查明:被告出卖的房屋是其于20xx年4月向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购买,房屋价款 100 万元。被告于20xx年7月2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与原告的买卖合同无效。
【评析】
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被告出卖的位于金水区的房屋是被告于20xx年4月向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购买,房屋价款 100 万元。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被
告于20xx年6月15日,以 200 万元卖给原告。20xx年8月6日,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为被告办好了该房屋产权证,但被告一直没有领取。被告于20xx年7月2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与原告的买卖合同无效。
原告与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均知道该房屋是被告从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购买的商品房,当时,该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被告对于其是否能按约定取得房产证,从而最终实现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是明知且能够完成的,原告在交付被告 50 万元定金后取得了该房屋的实际使用权,原、被告之间存在真实交易的商品房买卖关系。虽然原、被告在签订合同时被告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但原告起诉前该房产证已办理完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被告在被起诉前已经具备办理登记领取房产证的条件,故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二、 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交接了房屋,已实际上履行了合同,根据本案涉及房屋的具体情况,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也不存在法律和事实上的困难。也就是说,在不存在任何一方故意违约的情况下,合同是能够得到全面履行的.。而在合同签订后,房产证办理下发前,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与原告的房屋买卖合同
无效,被告的这种行为在客观上虽然是一种行使自己合法民事权利的行为,但在主观上是想达到拒绝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非法目的,可以认定其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三、 赔偿数额的确定。
1、原告与被告在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被告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
2、双方须保证该房屋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过户,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3、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1、2、3违约责任,均有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实际成交价款的 10% 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
8、被告办理房产证的费用由被告负担,待被告房产证办理下发后,一个月内原告、被告及中介公司共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被告违约除退还定金外另付违约金 100 万元,如原告违约定金不再退还。
该合同为格式合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合同第3条与第8条有相冲突的地方,但第8条是作为其他特殊约定写在合同上的,专门就房产过户的问题进行的约定,因此,因被告未为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违约数额确定应以第8条为准。在该违约金 100 万元的范围内原告主张 20 万元违约金应予支持。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住所或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身分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或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住所或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买受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住所或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或 营 业 执 照: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住所或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出卖人(以下条款中称卖方)与买受人(以下条款中称买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沈阳房屋买卖合同。
一、卖方自愿将座落于沈阳市 区 路(街) 巷 号 单元 层 间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买方。买方对卖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基本情况进行了现场勘验确认,同意购买该房。
二、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2.房屋共有权证号码:
3.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4.房屋用途:
5.房屋归属:
(1)个人所有 □
(2)夫妻共同所有 □
(3)共有人共有 □
(4)其他 □
6.房屋产权来源:
7.土地使用权来源: 划拨 □ 出让 □
三、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应遵守下列事项:
1.卖方出售的房屋权属清楚,证件齐全,无产权纠纷,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卖方承担相应的发事责任,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2.卖方负责支付完毕房屋交接前的采暖费、煤气费、电费、水费、物业费等费用。若由欠费所引发的与卖方有关的债务纠纷,由卖方负责清偿,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3.卖方出售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已征得配偶同意。
4.卖方出售的`房屋,属于共有产权的,已征得共有人同意并提交其他共有人书面
意书。
5.卖方出售的房屋,设有抵押权的,已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提交抵押人书面同意书。
6.卖方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已征得共同居住成年人的同意。
7.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屋买卖合同和其队有关证件到房产部门的交易机构、登记发证机构办理转让及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买卖双方申报房屋成交总价款为 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五、买方先期已交付定金的,定金在购房款中冲抵。如买卖合同中止,由违约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付款及房屋交接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办理:
1.本合同签订后,买方付给卖方部分购房款(或定金) 币(大写): 元整。卖方配合买方到房产部门的交易机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并到房产登记发证机构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买方付清其余部分购房款或通过购房抵押贷款付清其余购房款,卖方将出售的房屋交给买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买方一次性全额付款。卖方配合买方到房产部门的交易机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同时将出售的房屋交给买方。
3.双方签订合同并递交到房产部门的交易机构后,买方持交易机构出具的凭证,将购房款交到指定银行。转让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到房产登记发证机构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卖方将出售的房屋交给买方,卖方凭房产交易机构出具的凭证去银行提取售房款。
4.
七、买卖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纳的转让登记税费。
八、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其内容与本合同文本中所列条款约定的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十二、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无效。
一、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 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违反法律、法规是指违反<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律的行为。违反国家政策是指违反了虽未明确载于法律条文,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已作了明确规定的情况。<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违反了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房屋买卖有以下几种:
(1) 双方恶意串通,迼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买卖。比如,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监管人,将该无行国能力人的房屋恶意出卖给他人,自己和他人获得非法利益,损害该无行为能力人利益的情况。
(2) 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房屋买卖。
(4) 房屋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
(5) 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购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
(6) 出卖违章建筑,在国家征用、拆迁范围的房屋的。
(7) 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其他房屋买卖。
(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房屋买卖
(1) 卖方的主体不合格。主要包括:卖方主体无行为能力或者临时处于丧失行为能力的状态;卖方主体没有房屋所有权,只是代管人或承租人或借住人;没有取得合法授权或超越代理权代理他人出卖房屋的人等。
(2) 买方主体不合格。主要包括:违反法律规定,购买私人住房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购买他人享受国家或单位优惠补贴而购建房屋的非原单位职工等。
(三)、 规避法律的房屋买卖例如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虚假的房屋买卖属于规避法律的房屋买卖。
(四)、 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房屋买卖<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意思表示真实。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中:
(1) 欺诈。即一方当事人采取隐瞒事实真相或用虚构、捏造的事实欺骗对方,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作出非真实意思表示,同对方进行房屋买卖的行为。欺诈行为有下列特点:欺诈行为须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欺诈的手段可能是积极的行为,也可能是消极的行为,其目的都是为了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受欺诈一方进行房屋买卖行为完全是由上述错误认识所造成的结果,即如果了解了事实真相就不会同意进行这项房屋买卖行为。
(2) 胁迫。即当事人一方因受到恐吓、胁迫而为的房屋买卖行为。恐吓是以将来施加危害而使他人恐怖的行为。在他人的恐吓手段要挟下进行的房屋买卖行为,并非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其行为理应无效。恐吓可以是针对肉体方面的,可以是针对精神方面的,也可以是针对财产方面的,恐吓可以是指向本人,也可以指向本人的亲属。恐吓的事实必须是非法的、重大的和可能发生的;如果是合法的、轻微的损害、无可能性的行为,那么该行为不构成恐吓行为。胁迫与恐吓不同,胁迫是对肉体直接施加暴力和强制;胁迫是用正在发生的事实来逼迫;恐吓是以将来的危害相要挟。但无论是恐吓还是胁迫,都是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根据。
(3) 乘人之危。即一方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了极度的经济困彻难,或者是亲人有重病急需钱救治,或者是生产经营陷入了极度困难,急需资金等情况下,他方乘机得用这种困难,将房屋买卖价格压得极低,明显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五)、 违反法定形式的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无效;并且,房屋买卖应依法定程序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要求了特定形式的法律行为,如果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该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六)、 一方代理人与他方恶意通谋的房屋买卖这种房屋买卖行为是代理人背着被代理人与对方私下串通所进行的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权得的行为。代理人负有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体现被代理人的意志的义务,如果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背离了被代理人的意志,那么这种房屋买卖行为理应无效
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
《房地产买卖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别约定除外),各方当事人均须严格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将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但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但不必承担法律责任还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律师在此就解除条件及程序做如下总结,以供网友参考: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规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6)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8)出卖人迟延交房或买受人迟延付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9)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
10)合同约定买受人以贷款担保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
(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程序 除上述第1种协商解除情况外,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三)、《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后果 《房地产买卖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行纪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行纪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为其(买入/卖出)以下房屋:
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
该房屋为: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__卫,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出售价格
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
第三条、行纪期限
行纪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转委托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把委托事务转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甲方将委托卖出的房屋交付乙方的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将买入的房屋交付甲方的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_______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八条、结算价款的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买卖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单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门店名称: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证号: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 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元,(小写) ________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币 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 万元。 ;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_____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
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第八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
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_____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购房者可根据以上所提及的二手房购房合同中的注意事项来规范个人的购房行为,并在交易过程中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出现让自己的合同利益蒙受损失的情况。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XX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
鉴证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代表:
代表:
经 办 人:
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销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二、标的
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及付款时间约定
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二手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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