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4-09-01 17:10:44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买卖合同合集5篇

买卖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 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 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3、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 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噪音、高用电量的项目。

  5、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买卖合同 篇2

  卖方(甲方):

  代表人: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符合购买公房的条件,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公房的事宜进行协商,现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房屋信息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市区________路(街、里、巷)________号(幢)________室出售给乙方。该住房为________结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竣工,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

  二、特别约定

  以成本价、统建解困房价、房改经济适用住房价、商品房指导价(或评估价)购买的获得全部产权。高层住宅以标准价购买的获得________%产权。

  三、计价与支付

  1、不超标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________价出售,单价________元,计________元。

  2、杂物间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_元,计________元。

  3、超标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_元,计________元。

  4、超商品房指导价计________元。

  5、超标准装修计________元。

  6、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7、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即小写____________元。

  8、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

  四、面积

  该房产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若实际测量面积与土地房产权属证书记载的'有出入的,以实际为准。

  五、购房程序

  1、购买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的,由甲方持本合同、《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个人交款单、房改专用发票、户口簿,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办理产权登记。

  2、购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管理的公有住房,乙方直接凭本合同、房改专用发票、户口簿,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办理产权登记。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走廊、梯级、通道、供电、供水、排水、共用天线等系统)。

  2、乙方购买的该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执法。

  3、乙方取得该房产后,自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房屋安全使用。

  4、乙方使用该产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维护公共利益。

  5、乙方取得该房产后,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的使用功能和房屋建设结构,不得拆改上下水管道、供电设备、公共电视天线、通信和煤气等管线;不得更改建筑物外观艺术造型,严禁在房顶、阳台及公共地上搭建。乙方若有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补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七、甲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程序。

  2、乙方在不恰当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时,甲方有权纠正。

  八、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应共同遵守房屋所在地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诉至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九、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责任方应全额赔偿。

  2、因甲方的原因使合同履行不能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预付款,或乙方可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预付款。

  3、若因乙方的原因使合同履行不能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预付款,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预付款双倍的违约金。

  十、其他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_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房屋所在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房屋所在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3

  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三人(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买卖合同,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誉。为保证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和经济安全,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易流程

  1、甲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将货款交给丙方,货款:__________元。

  3、丙方收到乙方货款后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给乙方供货。

  4、甲方收到丙方供货通知后________日内向乙方供货。

  5、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________日内通知丙方给甲方付款。

  6、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________日内将货款交给甲方。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根据丙方通知及时给乙方供货。

  (3)支付丙方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元。

  (4)有权要求乙方给丙方发付款通知。

  (5)有权要求丙方根据乙方付款通知给付货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及时将买卖合同货款交付给丙方。

  (3)有权根据买卖合同验收甲方货物,如甲方货物不合格有权通知丙方不给甲方付款。

  3、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收到乙方货款后________日内向甲方发出供货通知。

  (2)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________日内向甲方给付货款。

  (3)乙方收到货物后拒绝给丙方发付款通知的,在甲乙双方争议最终解决前,丙方不得向任何一方给付货款。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没有及时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按照双方买卖合同约定处理。

  2、甲方未及时支付丙方服务费的`,甲方除应支付服务费外,须另支付丙方服务费数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因甲方未及时支付服务费致使丙方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丙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没有及时通知甲方供货的,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买卖合同货款的________%滞纳金。

  5、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没有及时给付甲方货款的,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买卖合同货款________%的滞纳金。丙方在支付货款之前收到乙方撤回付款通知的,丙方不对甲方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

  四、免责条款

  1、丙方仅根据乙方给付货款的情况向甲方发出供货通知并根据乙方的付款通知向甲方支付货款,丙方不对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实质进行审核。

  2、丙方不对其他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也不对买卖合同的真实性、甲乙双方的资质提供任何担保,与买卖合同有关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丙各执________份,三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丙方支付服务费后生效。

  2、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卖方(下称甲方):

  身 份 证 :

  买方(下称乙方):

  身 份 证 :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 房屋壹套,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合同和房屋的标明)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合同解除)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

  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声明房屋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合同中关于款项的处理)》

  1、乙方已缴付楼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息,不计复利。

  3、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关于合同已进行部分的退回处理)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再次声明签订合同无效,双方不再对合同提出主张权利)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声明该协议签订份数,声明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 份 证 : 身 份 证 :

  年月日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5

  (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规范

  从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来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形式,与一般买卖合同的确定方式相同。而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合同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对此,结合我国《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规定的精神来看,出卖人也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交付标的物。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

  (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确定规范

  依《民法通则》第72条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条则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应从何时起转移,在实践中还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首先应从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从价款全部支付完毕时转移。

  第二种观点认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直接占有,但并不必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由双方自行协商。第三种观点认为,分期付款买卖不影响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时即取得其所有权。第四种观点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除法律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出卖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第五种观点则认为,无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有无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应推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付清全部价款同时转移给买受人。

  结合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转移的时间确定,可以按以下原则处理:

  1.法律对所有权的转移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法律的规定认定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如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所以商品房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即房产的所有权应自办理房产所有权登记之时转移。部分动产如机动车、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所有权也自登记过户之日起转移。

  2.法律对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没有规定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对所有权的转移时间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标的物并不在交付之时转移的,则依其约定,如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在出卖人交货后,只有当买受人充分履行付款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转移到买受人手中;在此之前,出卖人将一直保留对标的物的所有权,并在买受人不履行付款义务时,出卖人有追索标的物的权利)。

  3.法律没有对标的物所有权的保留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也没有作出特别约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之时转移给买受人。

  (三)因买受人违约而产生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规范

  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由于买受人系分期付款,所以,出卖人难免有收不回买卖合同价款的可能,而且因买受人的不同,这种风险的出现几率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对于买受人的这种违约的危险,出卖人会想尽办法加以避免,其中,约定期限利益的丧失条款或者合同解除条款,则是出卖人在买受人违约时所采取的救济方法,也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违约时的责任承担的特殊形式。

  1.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适用规范。所谓期限利益丧失条款,是指买受人迟延支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价款达到法律规定的程度时,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买受人将丧失其在分期付款买卖中的期限利益。期限利益条款是为了保障出卖人能够收回全部价款而设的防范措施性质的条款,也是买受人违约时出卖人所采取的救济手段。但该种措施如果被出卖人滥用,则会损害买受人的利益。因此,各国法律对期限利益丧失条款均加以一定的限制。

  2.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对出卖人请求提前支付全部价款的特别约定的上述限制,属于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限制、排队或者违反这些限制,否则可以认定为无效条款。但是,需要指出,并非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就会导致合同无效,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利益,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对保护买受人利益更为有利,则不属于违反法律规定。

分期买卖合同<spanhttps://p.9136.com/26/l/allimg/<p>  3.合同解除条款的适用规范。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解除条款,又称为失权条款,是指在买受人违约时,出卖人可以解除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而取回标的物的条款。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出卖人解除权的行使,应按《合同法》此条规定的限制条件认定。即买受人未支付的价款达到价款总金额的五分之一时,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虽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但该约定的条件不应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否则,不利于对买受人的利益进行保护。</p><p>  4.另外,不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否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出卖人均在法律规定情形出现时有权解除合同,否则不利于保护出卖人的利益。且我国《合同法》并未要求出卖人在解除合同前对买受人先实施付款催告程序,这是对出卖人权利的保护,即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已经达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则构成了对出卖人权利的极大侵害,法律允许出卖人不经催告而径行解除合同,完全是合情合理的。</p><scri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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