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22-09-06 15:00:3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房屋买卖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房屋买卖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房屋出售方,由本人签字,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房屋购买方,由本人签字,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___ 身份证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证明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西关社区乜家巷第5号独院(其建筑面积135. 平米,产权证号)

  的房屋一切合法产权,即原房屋产权主的《房产证》及原 《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甲方东院墙以外还有甲方约30平米过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地产相关的《国有土地建设使用证》同时出卖给乙方(附原房产证原件及该房产位置图),双方议定该房地产及建筑物总价折合为人民币叁拾万圆整(300000圆),中介费 ( ),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乙方给甲方﹙中介法人 的账户号:

  ﹚ 打入人民币 拾万圆作为给甲方首付房款定金﹙特别

  注明,在银行打款时手续费乙方不付﹚后,甲方就开始办理有关手

  续,乙方付完首付房款后,甲方在绝不能把该房地产出售给第三者。

  否则甲方退清原款的同时付乙方总额50%的经济损失。当甲方把一

  切合法手续办理稳妥之后,剩余款甲方把房地产的一切合法手续,

  包括《房产证》及《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转交给乙方后,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全部剩余房款(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费用及

  过户费等,概由乙方负担)。甲方把一切合法手续转交给乙方。一手

  交手续一手交清房款,若甲方违约给乙方赔赏总额的50%的经济赔

  偿,若乙方违约给甲方同等的赔偿。

  三,违约责任

  1,, 根据甲方宅基地与邻居位置定界,甲乙双方与邻居协商认可签字

  即甲方宅院墙以东还有近30平米过的地方,邻居确实认可签字后 认可定界清楚无可非议签字生效,乙方完全在本宅基地上自由改建,

  四周邻居无权干预,如果有阻碍,说明该房地产不合法,甲方负全部

  法律责任,甲方退付乙方原总额的.同时并付乙方总额50%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确实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

  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应赔

  偿乙方总额50%的经济损失。

  3、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天内,将乙方已付甲方房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总房款的50%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已付定金后暂时甲方房屋门上的全部钥匙完全由乙方替管理 ﹚

  4、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确实没有产权纠纷,例如有关按揭,抵押债务宅基界定等等,今后在《房产证》及《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项出现经济纠纷该甲方负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均在交易前必须办理稳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

  6、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四,甲乙及中介三方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

  1、本合同(经甲、乙及中介三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中介三方各执一份。

  3,甲方本人签字含身份证复印, 甲方院墙以东邻居身份证复印

  件及认可签字

  甲方签字

  乙方本人签字中介法人签字; 含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含身份证复印件: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一、约定解除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约定,付款约定,房产证办理约定等等。约定解除条件具备时,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当然,购房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根据《担保法》及《物权法》等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购房人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并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3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防水等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

  开发商在交房期满后,经购房人催告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7、开发商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购房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不可抗力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1项之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9、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现在在签订额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情形,继续履行合同无必要,或者也无法履行的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甲方:身份证:

  电话:

  乙方:身份证:

  电话:

  甲方在庐山区八里坡安置小区有农民公寓一套(栋单元室),甲方自愿将其出售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在付清购房款后,该房屋所有权及产权归乙方,甲方及其子女与该房屋无任何关系;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屋发票面积为准):

  三、如该房屋需要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甲方及其子女应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无论该房屋价值升或降,甲方无权参与。如甲方强行收回,按双倍赔偿乙方;

  五、房屋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元)

  六、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债权、债务无任何纠纷,如有由甲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当事人委托监管机构对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的存量房地产买卖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

  四、房地产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在出售房地产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该共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三)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出售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买受人应当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五)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六)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出售,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和划拨土地上非居住房地产买卖的,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房地产权证书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当事人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七)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八)已投入使用的居住房屋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会影响买受人权益。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九)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后,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当事人在签定买卖合同前应当查阅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在网上房地产网站和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查阅。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 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部位: );房地产权证号为: ;房屋类型: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三)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五)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六)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 日未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接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仍未交接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委托监管事项、内容、权限由甲、乙双方另行与监管方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约定。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甲、乙双方与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 、 和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

  补 充 条 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装饰情况及处理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设备: 装饰: 关于设备及装饰费用按以下第 款办理:

  (一)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二)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乙方需另外支付费用人民币 元,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附 件 三

  付款协议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一、关于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

  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监管的转让价款解交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监管帐户:

  一、 年 月 日前将人民币(大写) 元解交监管帐户。

  二、 年 月 日前将人民币(大写) 元解交监管帐户。

  三、甲方同意乙方向 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余款,其中,商业性贷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递交相关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同意授权

  银行将其全部贷款划入下列监管帐户:

  开户人名称: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帐户:

  开户银行: 银行

  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 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以现金解交监管帐户。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的,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约定按以下第 款办理:

  一、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二、关于未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确认未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计(大写) 万元处理如下:

  一、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了房地产转让价款计(大写) 万元。

  二、乙方于 年 月 日交房时向甲方支付未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计(大写) 万元。

  三、 。

  附 件 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费用,在转移占有前未支付和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后,与乙方共同办理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手续。物业维修基金、水、电、有线电视、电话、燃气初装费按以下第 款办理:

  (一)由甲方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二)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以各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附 件 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和户口迁移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租赁情况:甲方签定本合同当日,该房屋已经租赁,甲方承诺已经于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在购房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抵押情况:甲方购买该房屋时向上海 银行申请了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本合同签定时,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同意不可撤消地授权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 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甲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户口迁移:甲方承诺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 日内,向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甲方延期迁出户口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元/日。

  甲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乙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二):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本合同项下房屋现属于集体土地,暂时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以后集体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时及乙方如需出售本房屋时,如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相关手续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的'购房款及房屋升值后收益款 。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仟元整给甲方;

  第五条 特别约定

  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 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见证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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