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买卖合同集锦6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重庆保固铝业有限公司
物料买卖合同
甲 方: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 方: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出卖人:重庆保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人:重庆泉合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方销售处理本合同项下的物料,甲方确定乙方为买受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销售处理的废铝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 物料品名
1、 品名:小规格铝板
2、 规格:以现场堆放乙方现场看货为准
3、 价格:为长江有色、广东南储、上海华通三家提货当日铝
价的均价减900元人民币(甲方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自定票面单价)。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期限及费用承担
1、提货地点为甲方现场堆放地,乙方自备运输车辆到甲方现场堆放地提货。
2、 装车费、运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行车协助。
3、 甲乙双方协商好提货时间后,乙方需在2个工作日之内前来提货。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款到提货。按照合作要求,乙方需先交纳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不得少于预提货款),在提货时若乙方无违约行为,预付款可抵扣
乙方应交纳的'货款。如有剩余款,可累计到下次交纳金额。如合同终止,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剩余款。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在本合同约定逾期不提货的或未按提货量及时交纳预付款的,甲方可取消与乙方合作资格并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在装运本合同项下的物料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在数量或重量上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并经甲方查证,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不合法侵占甲方物资价值5倍的违约金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它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由当地法院管辖。
2、乙方授权经办人(该经办人行为有效赋予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福星路南段重庆保固铝业有限公司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出卖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买受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互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
1.1 xx年*月**日,出卖人与甘肃西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脉公司)就“西脉大厦”建设项目达成联建协议,协议约定, 西脉公司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兰高新让字(***)***号】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作为“西脉大厦”建设用地,出卖人负责项目建设的全部投资及建设任务。出卖人由此取得“西脉大厦”的房屋所有权(详见《西脉大厦联合建设协议》第*条),出卖人对该部分房屋拥有独立的处置权。
1.2土地使用权编号为兰国用(***)字第***号,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年5月9日。
1.3西脉公司经政府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西脉大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
2.1该房屋属 结构。地下两层,地上二十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2.2买受人所购房屋房间位置: *******。(详见房屋平面图)
2.3买受人所购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以房产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三条 计价方式
3.1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合同约定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该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元,共计约_*******平方米,总价:********元整,大写: ***。
第四条 面积确认
4.1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政府产权登记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五条 面积差异处理
5.1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按照产权证记载面积结算房价款,多退少补,不计利息。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6.2 种方式按期付款:
6.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元,大写 元。
6.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银行,帐户名称: **** ,帐号: *** ,开户行:*****。
(1)买受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出卖人支付房款*******,计人民币 ***** 元。
(2)该物业达到交付条件可以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房款*****整,计人民币***** 元。
(3)该物业达到办理产权证条件,向产权主管部门提交办证所需资料并受理之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房款****整,计人民币 ****** 元。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7.1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6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后,买受人应协助出卖人办理相关退房手续,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全部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卖人于十日内办理退费手续,违约金和办理退房所需费用从已缴纳房款中扣除。
(3)逾期超过60日,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按时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7.3经过银行审查后,银行不能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不能提供足额贷款的,买受人应自收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出卖人付清房款;否则,买受人应按本条第一款承担未按时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交付
8.1西脉大厦预计于***年4月30日前竣工,竣工后**日内,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应签署房屋交接单。房屋提前竣工的,出卖人可提前交付,买受人不得拒绝。
8.2 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后,将取得交付使用批准文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买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买受人。
8.3买受人不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出卖人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从出卖人入住通知书规定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视为已经交付,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买受人,基于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双方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9.1逾期不超过60日,自双方约定的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9.2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6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逾期天数,支付买受人累计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双方约定的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逾期交房期间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产权纠纷
10.1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10.2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10.3因买受人原因或行政机关原因导致房产证逾期或不能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产权登记
11.1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三年内,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2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书面退房申请之日起6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出卖人自违约之日起每天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违约之日起每天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保修责任
12.1双方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履行房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12.2在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12.3出卖人履行维修义务时,买受人应该尽力配合维修。由于买受人原因造成维修延误而导致损失扩大,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基于邻里关系产生的协助维修事项,出卖人可进行协调,买受人有义务配合,如果由于买受人不配合维修造成其他业主的损失扩大,由不尽配合义务的买受人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13.1前期的物业管理公司由出卖人和买受人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相应的资质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应遵守该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
13.2买受人承诺:服从并遵守*****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及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元/平米)及其他应交费用。
13.3买受人应按房屋价款的1%向出卖人缴纳房屋的公共维修基金,再由出卖人向政府管理部门缴纳。
第十四条 楼宇管理
14.1房屋所在楼宇的屋面、外墙面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统一管理。
14.2房屋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西脉公司所有。
14.3房屋外墙、公共内墙、该房屋所在项目的公共广告位的设立、管理由****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14.4车库/车位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对外出售、出租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车库/车位。
14.5买受人放弃对屋面和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的使用权(战争期间除外),买受人也可不放弃,但向出卖人支付的房屋价款每平方米上调***元。
14.6买受人自交房之日起应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并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十五条 买受人义务
15.1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否则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15.2买受人不得在公共部位和设施设置任何物品、任何图文信息、宣传广告及其他设施,不得妨碍其他买受人正常使用公共部位和设施,否则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 ** 份,买受人 ** 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葫芦岛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
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的座落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楼房位于000“000”项目第________栋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面积以产权证面积为准,按实际面积多退少补)。
第二条 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售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算,总房款为 元(大
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定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方式:总房款为人民币¥ 元
(大写: 拾 万 仟佰 拾 元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时缴纳房款人民币¥元(大写: ______拾______万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元(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补齐。
(2)按揭方式付款:其中首期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贷款额为人民
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时缴纳首付款人民币¥元(大写: ______拾______万元整)。剩余首付款人民币¥元(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补齐。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若乙方选择银行按揭方式,必须及时提供充足、详实的按揭相关资料。若因乙方提供资料未能通过银行审核,只能选择一次性支付方式付款,并只能享受认购期按揭贷款优惠政策,不享受一次性付款的相关政策。
2、甲方保证20 月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
3、甲方保证出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 甲乙双方约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 处理;
(2) 本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 机关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对已付房款按协议单价多退少补。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它
1、乙方逾期支付剩余房款的,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由此对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在乙方已付款项中扣除该商品房总价3%作为违约金。
2、本协议书与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的不同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双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书自动作废,由甲方收回;
4、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出售楼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乙方(签章): 代理人: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年 日日 月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
身份证:
乙方:(买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上海市 (以下称该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已经了解甲方所属该房屋相关情况如下:
(1) 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_________ ;
(2) 该房屋地址为: ;面积为: ,该房屋用途为: ;
二、甲、乙双方就买卖该房屋的交易方式为 ,自签定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上述房屋的预售合同及相关发票交至中介方保管。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实际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四、乙方于签约后次日,于中介方查询该房屋除银行抵押外无其他权利限制及查封状况,且甲方将相关交易资料交至中介方后,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元整,该笔定金自甲、乙双方所签定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购房款。
五、甲方须自签订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授权委托中介方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及出售该房屋的`一切相关手续的委托公证书。
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待双方签定买卖合同时的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买卖合同 篇5
合同编号:nz20xx-01
签订时间:20xx.1.6 签订地点:南召县
供方:南召县xxxx矿业有限公司 需方:栾川县xxxx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供方建坪铅锌矿矿石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
1、矿石中杂石含量≤5%,且不允许有单重超过0.4公斤的杂石。
2、矿石中砷(As)含量≤0.02%。锑(Sb)含量≤0.03%。
二、交付方式:
需方组织运输,供方组织装车,装车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计量办法:
以需方计量为准,无损耗 四、验收、计价办法:
1、双方共同取样、缩分,制成标准样800克左右。按国标烘干样品并测量含水率。将烘干后样品分四份,双方各取一份化验,留仲裁样两份。
2、以需方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一方有异议时,可提出仲裁,仲裁费用由提出仲裁方支付。发生仲裁时以仲裁结果为结算依据。每批均由需方出具结算单,双方签字后作为记账凭证。
3、双方共同抽验杂石含量,超过5%时,按实测杂石含量乘以本批矿石总量扣除相应杂石量。
4、砷、锑含量每超标一项,扣矿石款10元/吨。
5、干、净矿石中铅每增加品位1%,货款增加100 元/t计算; 干、净矿石中锌每增加品位1%,货款增加80元/t计算; 其它付产品不计价。
五、付款方式:
待供方增值税发票入账后,支付货款95%,余额待下次结算时付清。
六、合同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诉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七、其它:
1、若需方预付货款,供方不得将自产矿石卖给第三方,否则按照1000元/吨支付违约金。
2、此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3、此合同一式两页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南召县xxxx矿业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需方:栾川县xxxx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
立存量房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 存量房坐落在合肥市 【区】 【路】 号 幢 室(车库等部位: ),权属证号为: ,类型: ,用途:,结构:。
(二)建筑面积平方米(含【 】【 】面积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 月 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 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合肥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
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 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 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 日后,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
二、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 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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