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24-10-07 11:43:04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汇编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汇编九篇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出卖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5000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乡村组栋单元房及该栋底层东头南向第二间杂屋。

  2、该房屋102房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 ____拾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 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特别约定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湖南君安达律师事务所见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声明:

  见证人: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一、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商品房出卖方如违反上述要求,就会被认为不符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应当宣告合同无效,赔偿买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此外,政府确认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经济适用房,仅本单位的职工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单位自管公房,机关、学校和部队等单位经批准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城市私房等。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亦属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为有效。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

  二、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诸多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总之,应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_____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____________

  出卖方代理人(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买受方(签章):____________

  买受方代理人(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室内附着设施(略)

  我看有人已经给你合同的答案了,这样吧,我给你说一点合同之外的东西

  第一合同可以在你所在地区的建设委员会的下载,这种合同是统一的所以不用担心

  第二就是你要看看合同的内容,在容易涉及你担心的地方,比如到什麽时候办理过户什麽的,你可以用一些比较严厉的违约责任来约束对方,并且要在约束行为的条款上面加上违反人要承担什麽违反人必须承担的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房屋买卖现象已相当普遍,且愈演愈烈。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房屋买卖都已大量存在,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是农村房屋买卖的主要区域。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大量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从审判实践来看,主要涉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所有权的认定两个问题。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但是,农村房屋的买卖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我国法律、法规严禁宅基地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国务院办公厅早在1999年就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作出了“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的规定。由于宅基地关系到农民的基本居住条件,所以上述法律明确规定获得农村宅基地要受农业人口身份上的限制,只有具有农村户口的人才能在本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申请宅基地。

  因此,对于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和具有农民身份但双方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以认定无效为原则。对于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形,因这类购房者具有在该地申请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只要买卖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要件,原则上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二、农村房屋所有权的认定问题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固然属于不动产,依照物权法的物权公示原则及相关规定,不动产是需要初始登记的,转让时则需过户登记。但对于农村房屋,其不属于商品房,自身具有特殊性。针对当前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大部分没有登记的现状,我国亦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农村房屋所有权的认定必须办理初始和变更登记。

  因此,当前农村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如果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免脱离实际。登记的首要意义在于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在农村,由于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人有着严格的规定,这样在客观上就限制了拥有农村房屋的人群大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可以说人人都处在一个“熟人社会”,并且村民之间大多都参与彼此的房屋建设,相互之间仅通过占有行为就已经能起到客观公示作用。村民委员会的见证和记录即完成了公示的作用,并不需要更大范围的公示,即使登记其效果也不一定比村民之间的监督更有利。

  对于当前农村房屋买卖的现状,一方面对于合法有效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所有权即使没有进行变更登记,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应确认买受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如:房屋买卖行为经过了村民委员会同意,买受人支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

  另一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应开展集体土地房屋普查登记,建立较为详细的产权产籍资料。房屋登记机构要积极开展工作,可以联合国土、规划等部门,依靠乡镇及农村基层组织对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房屋进行普查。通过普查登记,建立起较为详尽完整的产权产籍资料,为推进农房登记打好基础。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

  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邻为,建筑面积,北屋,东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积为,房屋登记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6

  甲方(买方):马增昌 身份证号: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坐落于伊金霍洛旗阿镇瓦窑圪台“阿镇Al 6.02地块"西悦城(原名称为“阳光160商街”)的商业用房(一至四层)(以下简称此商业用房)的买卖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此商业用房的来源为政府征用乙方所在村社的集体土地给予乙方的商业安置,此商业用房正在建设中且没有确定具体楼号、单元、房号(即尚未具体分配),建筑面积为240平方米。

  二、乙方将此商业用房以壹佰捌拾万元(1800000)的总价款出售给甲方。在签订此合同时,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给甲方出具收款收条。

  三、此商业用房的质量标准,以20xx年4月1日伊旗阿镇查干四社村民委员会与鄂尔多斯市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第六条的'约定为准(可以写具体内容)。

  四、乙方在接收到此商业用房后的三日内,将此商业用

  房交付甲方使用。否则,乙方按总价款1800000元的每日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五、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如超过约定建筑面积在3平方米以内的,甲方不向乙方找差价;对超过3平方米以上的部分,甲方向乙方按照开盘后市场销售价找差价。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如小于约定建

  筑面积,乙方必须按照开盘后市场销售价向甲方找价。

  六、在乙方收到鄂尔多斯市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关于此商业用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三日内交付甲方。否则,乙方按总价款l800000元的每日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七、甲方办理此商业用房过户的正常费用(包括:交易税、印花税、勘查费、登记费、工本费等)由甲方一方交纳和承担,乙方无条件协助。两共基金按照《协议书》)第七条的约定,由鄂尔多斯市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八、在签订本合同后,此商业用房的所有权由甲方一方享有。乙方保证此商业用房在出售前不存在与第三方的经济纠纷。

  九、在签订本合同后,如乙方又将此商业用房出售给第三方,乙方承担房屋憩骱喇nⅨ㈣元两倍的违约责任。在签订此合同

  后,如乙方反悔不卖,乙方承担房屋总锛菇H踟伽师两倍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反悔不买,乙方收取的房屋总价款l800000元不予退还甲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如因政府原因,取消“阿镇Al 6.02地块"西悦城(原名称为“阳光l60商街”)的商业用房建设项目,乙方收取的房屋总价款l 800000元应及时退还甲方,乙方并按月利率2%承担资金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

  十二、如阿镇查干村民委员会采用“抓阉”方式分配此商业用房时,由乙方给甲方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由甲方亲自“抓阉"。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介人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介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7

: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 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的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中介方):梅州房产网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房地产基本情况

  经丙方居间促成,甲方将其所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该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 ,房屋类型,结构 ,楼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附带车库约 平方米,阁楼约 平方米,装饰装修情况为 。

  (二)该房屋所有权证号: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出让/划拨/其它】,土地使用权证号: 。

  (三)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包括:(名称、品牌、型号、数量) 。

  第二条 甲方担保

  (一)权利担保。甲方对转让房地产的权属提供如下担保:

  1、保证该房地产是符合国家及本市关于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该房地产的权利被限制情况为:□A.甲方承诺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交易时不存在被查封、抵押及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权利瑕疵和负担,保证乙方不受第三人合法追索;□B.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甲方应于 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3、若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已存在有关税费及设施安装费等债务纠纷,甲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办妥结清,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因该房地产存在权利负担或债务纠纷而引发诉讼等争议处理程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质量担保。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有通常的居住使用功能,交易之前邻里之间无公用面积纠纷等矛盾,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在保修期内出现内在结构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向责任第三方主张权利。

  第三条 成交价格

  该房地产按套计价,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以下均以人民币结算),该成交价款包括: 【□A仅指该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本身价格;□B还包含附随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价格】

  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作为购房担保。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甲方毁约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毁约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申请手续签字后,定金抵作购房款。

  (二)为督促甲方及时履约,乙方可以预留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屋、结清应付费用、房地产权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结清。

  (三)除定金、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房款元整【¥】,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

  □A.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申请手续签字之日一次性付清。 □B.乙方采取贷款方式付款

  1、乙方应于给付甲方首付款 元整,剩余房款元整申请贷款。

  2、乙方应于 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贷款机构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部分的房款应于贷款机构放款的当日直接给付甲方。

  3、如贷款机构实际审批贷款额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或贷款未获批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乙方应于贷款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应交款。

  b.合同终止,甲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C.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于 腾出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并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作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二)该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情况进行清点查验,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本合同记载的'各项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被损坏、拆除的,甲方应按购置同等设施、设备的市场新品价格或修复同类工程的市场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付日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以上费用的付讫凭证交乙方查验,如有未清事项,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欠费。交付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承担。

  (五)甲方应于 前将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 产权过户

  (一)甲乙双方同意于,共同应携带相关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关手续和提供完备资料;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房产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三)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发生的税费按以下第种方式承担: □A.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B. 。

  (四)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等房屋附属事项过户手续。

  (五)在房地产权过户未办理完毕前,如遇规划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拆迁手续,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和义务均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除贷款机构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的向甲方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甲方应自解约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违约金和应付税费之外的已付款。

  (二)除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超过日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三)甲方或乙方未如约履行义务,造成交易过户延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四)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照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约定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参照本条第1、2款执行。

  第八条 中介服务

  (一)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以下服务:提供真实有效的订约信息;充当订约介绍人和撮合人;提供法律咨询,拟定合同文本并协助、指导订立合同;协助办理或代办交房、过户及贷款等手续;为双方签订和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创造便利。丙方在办理委托事务中需缴纳的手续费、工本费、材料费及印刷费等费用概由委托方承担。

  (二)中介服务费按房屋成交总价的2%收取,共计 元整

  【¥ 】,由 承担,应于付清。

  甲乙双方未能交易成功的,中介费不予减免;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合同的,双方各承担50%;若甲方或乙方违约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未能交易成功的,由违约方或过错方承担全部中介费。

  (三)甲方或乙方不按时支付中介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费用的3%向丙方加付违约金;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付清中介费而私下交易或通过其他居间方成交的,应共同向丙方承担双倍中介费。

  (四)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或乙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中介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购房合同书及房款(含车库)交付凭证、契税发票以及其它一切交易过户所需的资料交给丙方暂时代为保管,丙方出具收到凭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丙方及时提供。若以上证件不能交给丙方保管,甲乙双方商定,将定金交给丙方代为保管,待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丙方将定金交付给甲方抵作购房款,若甲方或乙方毁约,适用定金罚则。

  第九条 补充或变更约定事项(对以上条款的变更约定,效力优先于原约定) 。

  第十条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当事方另行议定,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起诉。

  (三)为办理贷款或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方代表: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8

  合同编号:114889

  出卖人(以下略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略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约。

  第一条甲方志愿将其房屋山东XX公司宿舍4号楼西单元5楼东户(以下简称该房屋)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志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区唐口镇唐人居小区东北角,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公摊)为93.9平方米,储藏室8.66平方米,一共02.56平方米。该房屋的用途为民用住宅,属砖混结构结构,建筑层数地上6层,地下一层架空层。

  (二)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山东XX公司所出具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该房屋出售后________年后正式办理建设单位出具的购房合同,此房屋没有房产证。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总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零壹拾肆元陆角整(:6804.6)。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约发生效力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购房合约范本房屋全部价款给付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第四条甲方承诺在建设方承诺的交房日期当天将房屋交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未按本合约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约,将已收房价款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和本合约的附件均为本合约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八条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效力。

  第九条因本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不论什么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处理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依法由群众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约一式贰份。此中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9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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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汇编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汇编九篇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出卖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5000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乡村组栋单元房及该栋底层东头南向第二间杂屋。

  2、该房屋102房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 ____拾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 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特别约定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湖南君安达律师事务所见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声明:

  见证人: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一、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商品房出卖方如违反上述要求,就会被认为不符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应当宣告合同无效,赔偿买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此外,政府确认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经济适用房,仅本单位的职工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单位自管公房,机关、学校和部队等单位经批准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城市私房等。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亦属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为有效。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

  二、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诸多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总之,应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_____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____________

  出卖方代理人(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买受方(签章):____________

  买受方代理人(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室内附着设施(略)

  我看有人已经给你合同的答案了,这样吧,我给你说一点合同之外的东西

  第一合同可以在你所在地区的建设委员会的下载,这种合同是统一的所以不用担心

  第二就是你要看看合同的内容,在容易涉及你担心的地方,比如到什麽时候办理过户什麽的,你可以用一些比较严厉的违约责任来约束对方,并且要在约束行为的条款上面加上违反人要承担什麽违反人必须承担的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房屋买卖现象已相当普遍,且愈演愈烈。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房屋买卖都已大量存在,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是农村房屋买卖的主要区域。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大量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从审判实践来看,主要涉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所有权的认定两个问题。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但是,农村房屋的买卖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我国法律、法规严禁宅基地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国务院办公厅早在1999年就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作出了“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的规定。由于宅基地关系到农民的基本居住条件,所以上述法律明确规定获得农村宅基地要受农业人口身份上的限制,只有具有农村户口的人才能在本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申请宅基地。

  因此,对于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和具有农民身份但双方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以认定无效为原则。对于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形,因这类购房者具有在该地申请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只要买卖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要件,原则上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二、农村房屋所有权的认定问题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固然属于不动产,依照物权法的物权公示原则及相关规定,不动产是需要初始登记的,转让时则需过户登记。但对于农村房屋,其不属于商品房,自身具有特殊性。针对当前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大部分没有登记的现状,我国亦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农村房屋所有权的认定必须办理初始和变更登记。

  因此,当前农村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如果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免脱离实际。登记的首要意义在于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在农村,由于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人有着严格的规定,这样在客观上就限制了拥有农村房屋的人群大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可以说人人都处在一个“熟人社会”,并且村民之间大多都参与彼此的房屋建设,相互之间仅通过占有行为就已经能起到客观公示作用。村民委员会的见证和记录即完成了公示的作用,并不需要更大范围的公示,即使登记其效果也不一定比村民之间的监督更有利。

  对于当前农村房屋买卖的现状,一方面对于合法有效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所有权即使没有进行变更登记,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应确认买受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如:房屋买卖行为经过了村民委员会同意,买受人支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

  另一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应开展集体土地房屋普查登记,建立较为详细的产权产籍资料。房屋登记机构要积极开展工作,可以联合国土、规划等部门,依靠乡镇及农村基层组织对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房屋进行普查。通过普查登记,建立起较为详尽完整的产权产籍资料,为推进农房登记打好基础。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

  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邻为,建筑面积,北屋,东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积为,房屋登记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6

  甲方(买方):马增昌 身份证号: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坐落于伊金霍洛旗阿镇瓦窑圪台“阿镇Al 6.02地块"西悦城(原名称为“阳光160商街”)的商业用房(一至四层)(以下简称此商业用房)的买卖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此商业用房的来源为政府征用乙方所在村社的集体土地给予乙方的商业安置,此商业用房正在建设中且没有确定具体楼号、单元、房号(即尚未具体分配),建筑面积为240平方米。

  二、乙方将此商业用房以壹佰捌拾万元(1800000)的总价款出售给甲方。在签订此合同时,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给甲方出具收款收条。

  三、此商业用房的质量标准,以20xx年4月1日伊旗阿镇查干四社村民委员会与鄂尔多斯市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第六条的'约定为准(可以写具体内容)。

  四、乙方在接收到此商业用房后的三日内,将此商业用

  房交付甲方使用。否则,乙方按总价款1800000元的每日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五、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如超过约定建筑面积在3平方米以内的,甲方不向乙方找差价;对超过3平方米以上的部分,甲方向乙方按照开盘后市场销售价找差价。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如小于约定建

  筑面积,乙方必须按照开盘后市场销售价向甲方找价。

  六、在乙方收到鄂尔多斯市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关于此商业用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三日内交付甲方。否则,乙方按总价款l800000元的每日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七、甲方办理此商业用房过户的正常费用(包括:交易税、印花税、勘查费、登记费、工本费等)由甲方一方交纳和承担,乙方无条件协助。两共基金按照《协议书》)第七条的约定,由鄂尔多斯市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八、在签订本合同后,此商业用房的所有权由甲方一方享有。乙方保证此商业用房在出售前不存在与第三方的经济纠纷。

  九、在签订本合同后,如乙方又将此商业用房出售给第三方,乙方承担房屋憩骱喇nⅨ㈣元两倍的违约责任。在签订此合同

  后,如乙方反悔不卖,乙方承担房屋总锛菇H踟伽师两倍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反悔不买,乙方收取的房屋总价款l800000元不予退还甲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如因政府原因,取消“阿镇Al 6.02地块"西悦城(原名称为“阳光l60商街”)的商业用房建设项目,乙方收取的房屋总价款l 800000元应及时退还甲方,乙方并按月利率2%承担资金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

  十二、如阿镇查干村民委员会采用“抓阉”方式分配此商业用房时,由乙方给甲方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由甲方亲自“抓阉"。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介人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介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7

: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 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的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中介方):梅州房产网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房地产基本情况

  经丙方居间促成,甲方将其所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该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 ,房屋类型,结构 ,楼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附带车库约 平方米,阁楼约 平方米,装饰装修情况为 。

  (二)该房屋所有权证号: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出让/划拨/其它】,土地使用权证号: 。

  (三)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包括:(名称、品牌、型号、数量) 。

  第二条 甲方担保

  (一)权利担保。甲方对转让房地产的权属提供如下担保:

  1、保证该房地产是符合国家及本市关于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该房地产的权利被限制情况为:□A.甲方承诺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交易时不存在被查封、抵押及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权利瑕疵和负担,保证乙方不受第三人合法追索;□B.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甲方应于 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3、若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已存在有关税费及设施安装费等债务纠纷,甲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办妥结清,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因该房地产存在权利负担或债务纠纷而引发诉讼等争议处理程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质量担保。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有通常的居住使用功能,交易之前邻里之间无公用面积纠纷等矛盾,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在保修期内出现内在结构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向责任第三方主张权利。

  第三条 成交价格

  该房地产按套计价,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以下均以人民币结算),该成交价款包括: 【□A仅指该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本身价格;□B还包含附随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价格】

  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作为购房担保。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甲方毁约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毁约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申请手续签字后,定金抵作购房款。

  (二)为督促甲方及时履约,乙方可以预留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屋、结清应付费用、房地产权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结清。

  (三)除定金、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房款元整【¥】,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

  □A.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申请手续签字之日一次性付清。 □B.乙方采取贷款方式付款

  1、乙方应于给付甲方首付款 元整,剩余房款元整申请贷款。

  2、乙方应于 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贷款机构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部分的房款应于贷款机构放款的当日直接给付甲方。

  3、如贷款机构实际审批贷款额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或贷款未获批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乙方应于贷款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应交款。

  b.合同终止,甲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C.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于 腾出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并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作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二)该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情况进行清点查验,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本合同记载的'各项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被损坏、拆除的,甲方应按购置同等设施、设备的市场新品价格或修复同类工程的市场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付日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以上费用的付讫凭证交乙方查验,如有未清事项,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欠费。交付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承担。

  (五)甲方应于 前将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 产权过户

  (一)甲乙双方同意于,共同应携带相关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关手续和提供完备资料;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房产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三)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发生的税费按以下第种方式承担: □A.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B. 。

  (四)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等房屋附属事项过户手续。

  (五)在房地产权过户未办理完毕前,如遇规划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拆迁手续,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和义务均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除贷款机构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的向甲方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甲方应自解约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违约金和应付税费之外的已付款。

  (二)除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超过日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三)甲方或乙方未如约履行义务,造成交易过户延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四)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照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约定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参照本条第1、2款执行。

  第八条 中介服务

  (一)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以下服务:提供真实有效的订约信息;充当订约介绍人和撮合人;提供法律咨询,拟定合同文本并协助、指导订立合同;协助办理或代办交房、过户及贷款等手续;为双方签订和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创造便利。丙方在办理委托事务中需缴纳的手续费、工本费、材料费及印刷费等费用概由委托方承担。

  (二)中介服务费按房屋成交总价的2%收取,共计 元整

  【¥ 】,由 承担,应于付清。

  甲乙双方未能交易成功的,中介费不予减免;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合同的,双方各承担50%;若甲方或乙方违约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未能交易成功的,由违约方或过错方承担全部中介费。

  (三)甲方或乙方不按时支付中介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费用的3%向丙方加付违约金;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付清中介费而私下交易或通过其他居间方成交的,应共同向丙方承担双倍中介费。

  (四)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或乙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中介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购房合同书及房款(含车库)交付凭证、契税发票以及其它一切交易过户所需的资料交给丙方暂时代为保管,丙方出具收到凭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丙方及时提供。若以上证件不能交给丙方保管,甲乙双方商定,将定金交给丙方代为保管,待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丙方将定金交付给甲方抵作购房款,若甲方或乙方毁约,适用定金罚则。

  第九条 补充或变更约定事项(对以上条款的变更约定,效力优先于原约定) 。

  第十条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当事方另行议定,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起诉。

  (三)为办理贷款或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方代表: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8

  合同编号:114889

  出卖人(以下略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略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约。

  第一条甲方志愿将其房屋山东XX公司宿舍4号楼西单元5楼东户(以下简称该房屋)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志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区唐口镇唐人居小区东北角,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公摊)为93.9平方米,储藏室8.66平方米,一共02.56平方米。该房屋的用途为民用住宅,属砖混结构结构,建筑层数地上6层,地下一层架空层。

  (二)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山东XX公司所出具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该房屋出售后________年后正式办理建设单位出具的购房合同,此房屋没有房产证。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总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零壹拾肆元陆角整(:6804.6)。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约发生效力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购房合约范本房屋全部价款给付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第四条甲方承诺在建设方承诺的交房日期当天将房屋交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未按本合约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约,将已收房价款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和本合约的附件均为本合约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八条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效力。

  第九条因本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不论什么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处理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依法由群众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约一式贰份。此中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9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