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

时间:2024-10-16 10:24:04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汽车买卖合同合集8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汽车买卖合同合集8篇

汽车买卖合同 篇1

  买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

  (2) 余款______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止,每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

  (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____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

  第二条第

  (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__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__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__________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___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____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元,其他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元。

  6、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3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国产/进口:_______自排/手排: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品牌型号: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生产者名称: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内饰颜色:__________

  出厂时间:_____________排量:________

  尾气排放标准:__________外廓尺寸:__________

  核定载客:___________核定载重: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关于车辆配置的约定

  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质量标准

  车辆的质量要求应当符合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并能依法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注册登记。

  第四条价款

  车辆价格每台_____元,大写_____.

  数量______台,总计_____元,大写_____.

  乙方如委托甲方代为拍牌、代办保险、代付购置税及车船税、代为验车与办理上牌手续等服务,双方应在补充协议中予以约定。

  第五条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支付车辆价款: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_____元,大写_____.

  2、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即____元,大写____;余款_____元,大写____,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3、其他_______.

  乙方应当将价款付至甲方的财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账号,不得将价款直接付给甲方的销售人员。

  第六条交付与验收

  1、□甲方送车;□乙方自提;□其他。

  2、交车地点:_______.

  3、交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当小于_____公里。

  5、车辆交付时应当场查验,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如发现表面瑕疵,乙方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

  6、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对其所出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或“三包”责任。

  2、甲方出售车辆属于事故车、有维修记录车、处理品车、改装车、“三包”退换车及生产日期超过____年以上的库存车,应当事先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3、甲方不得承诺能够直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4、甲方的盖章名称与本合同、发票上的名称应当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合同前书面告知乙方。

  5、乙方签订合同,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车辆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银行贷款审核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银行无法办理贷款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如不按时退还,应当以乙方已付款项为基数按每天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汽车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车辆验收交接书

  补充协议

  (此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_______

  住所:______邮编: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电话: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账号: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住所(址)____邮编: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电话: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

  电话:

  乙方(卖方):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为了明确旧车交易时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甲方将一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出售给乙方,售价 元,大写 。

  二、从 年 月 日 时起以前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该车的产权清楚,来历正当合法,并提供车辆的所有有效证件及相关费用。该车过户费用由 方承担。

  三、乙方自签字之日起,视其对该车的发动机及车身状况的认可,签字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四、甲乙双方不得违约或以任何理由将车赎回、退回,如一方违约,付另一方违约金车款总价的20%。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时起生效,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六、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5

  卖方(甲方):

  代表人: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甲方汽车的事宜进行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汽车概况

  1、车号:

  2、颜色:

  3、产地:

  4、型号:

  5、数量:

  6、发动机号:

  7、底盘号码: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甲乙双方确定,本款车的单价为:____________元,总价为: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_______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3、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乙方在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_。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月。并且保证第三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三、质量要求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四、风险负担

  1、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2、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但质量问题还是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甲方在乙方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2、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3、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5、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可选择解除合同,甲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八、保证

  甲方须保证汽车无瑕疵。质量问题终生保修,其他瑕疵在购买后________个月无偿保修。

  九、担保

  担保人须对甲方保证,乙方能按合同的规定按期支付购车款,若乙方不能及时履行合同,或者在给付期限内怠于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声明及保证

  1、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十一、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订

汽车买卖合同 篇7

  个人汽车买卖合同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个人汽车买卖合同。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合同范本《个人汽车买卖合同》。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8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 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xx年8月。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 十一万元整 。

  买方应于20xx年9月 1 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当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

  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

  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卖方(章) 买方(章):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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