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4-11-29 09:35:29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买卖合同集锦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买卖合同集锦6篇

买卖合同 篇1

  甲方: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乙方: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经销产品及区域

  1.乙方授权甲方经销乙方宣酒绵柔型白酒。

  2.乙方授予甲方在合肥市销售宣酒绵柔型白酒的唯一经销商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收到货物后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负责宣酒绵柔型白酒在合肥市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并需事先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同意。

  3、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每季度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并应随时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他类似商品的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收到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电传代销订单为准发货,运费由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货后应立即以电传方式通知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2、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佣金,佣金结算按月计,佣金提取比例为发货总金额的30%。

  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X市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五、其他约定事项:

  1、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不得向经销地区以外的.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应当转给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

  2、若有买主希望从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订购,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经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后可以供货,但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5%的佣金。

  3、若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一个月内未能向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提供至少50%的订货,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可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六、代销期限及延长协议:代销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1月17日止,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若一方希望延长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据顶。

  甲方: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乙方: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王阳明 代表签字:**

  20xx年10 月10 日20xx年10 月 10 日

买卖合同 篇2

  需方:

  供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需方施工需要,购买供方音乐制作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维护双方的合同权益,经双方

  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物和价款

  需方购买供方的下列设备:

  合计: 万

  二、价款支付:

  1、在合同签署后,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元(大写: ),作为合同预付款。

  2、余款在供方将本合同标的物运至如下所指交货地点交验收安装调试后一次性付清。

  三、设备性能和技术参数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供方须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设备技术标准采用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四、技术资料

  供方应提供以下随机资料:产品合格证,总装图,原理图,设备清单,操作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确的,并且能满足合同设备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五、交货地点:

  地址:

  六、交货时间:

  七、运杂费及风险承担:

  运杂费由 供 方承担。从供方到交货地点的设备装运事项,均由供方负责,并不得无故延误。供方负责办理所有设备以及可交付使用附件的运输。设备运抵目的地后,由需方卸货。风险承担在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交付前由供方承担,交付后由需方承担。

  八、设备验收:

  1、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需方应及时按照设备清单,对合同设备的外观和数量等进行检验。

  2、设备调试完成后 12 个月内,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导致设备不符合需方的使用要求,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约定具体时间,如几天或几个小时内)排除保障,迟延的承担200元/天。并赔偿需方的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设备保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文中规定的供方产品“三包”执行。

  十、知识产权

  供方保证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不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供方应当保护需方免予承担因按本合同购买设备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任何赔偿责任。

  十一、 通知送达

  -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传真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约定-地-址如下:

  供方:以本合同落款所表明的地址和传真电话为准; 需方:以交货地点地址为准。

  -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 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为传真,则为回传确认之时;

  3、 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7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4、-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

  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十二、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火灾、水灾以及其它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影响而无法执行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以电传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天内出具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当事人。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迟延履行而遭受不可抗力的除外。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以书面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30天,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且需方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2、供方所交付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应由供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修理三次以上的、或者不能调换、或导致退货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提前交货应当经需方同意,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

  4、非因需方原因,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当向需方支付违约金200元/天;如果逾期30天仍未交付设备,按不能交货处理。供方交付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5、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需方如错误指示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供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四、争议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尽管已诉诸法律,除非另有协议或有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双方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合同项下各自的义务。

  十五、其它

  1、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2、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事先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对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和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双方签字并盖章。补充协议的内容如果与本合同内容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需方: 供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开户行: 帐号:

买卖合同 篇3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甲方按下表所列要求供货给乙方烟酒: 总计金额: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

  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1%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若甲方无法履行合同,则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

  (1)项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甲方所供酒水不得有假,如发现假酒属甲方所供,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 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销货方:(甲方)签约地点:

  购货方:(乙方)签订时间: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条目。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填补的条目可另行谈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合同签定后,不得私行变换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赞成后,可予变换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换通知单”寄给对方,并准备好变换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出产的商品,在放置出产后,双方都需严酷执行合同。如需变换,由此而发生的损失等,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承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钱,由双方当事人商经商议定,或以国家定价抉择。在签定合同时,确定价钱后,可以暂定价钱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第四条

  运输体系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抉择。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尺度,甲方严格执行合同划定的质量尺度,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需平稳,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非凡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添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平衡、实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划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目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承运所发货运,力争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换运输路线、工具、达到站时,应实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打点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日期,不以违约处理。

  第九条

  商品从甲方承运到乙方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物件丢失、贫窭、残损等责任事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抵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供给有关资料。乙方在领受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实时向承运部门索取划定的记实和证实并当即具体搜检,实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业,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领受,同时当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回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具体记实,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己先用,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一个月内(珍贵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配合研究,明晰责任,损失

  第十一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金钱的结算,购销双方应商定结算的具体划定,商定适宜的结算体系。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出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蒙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出抵偿金以抵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度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恰当削减或者增添。

  1.甲、乙双方所签定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出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装卸变换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过时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损失的出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双方商定的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过时提货部门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过时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由此支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过时付款的,应按照双方协商时付款的约定,向甲方偿付过时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抵偿金,保管、调养费用和各类经济损失等,应在明晰责任后,10天内自动汇给对方,否则,按过时付款处理,但任何双方如有樾位得自行用扣发货色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三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缠时,应实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第十四条

  本合统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签章后,依法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双方如无续签意向的,合同自动解除。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5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樊**,男,汉族,197*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剑阁县姚家乡**村*组*号,身份证号码:510823197***18119x。

  冷**,女,汉族,197*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竹**路*号,身份证号码:513029197***212742。

  买受人:秦**,女,汉族,195*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大竹县朝阳乡木鱼村12组,身份证号513029195***192768。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决定将其共有的位于大竹县竹阳镇**南路**名城b区**华庭*号房屋出卖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根据《合同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订立以下协议条款:

  一、出卖房屋的概况:

  1、坐落:大竹县竹阳镇**南路**名城b区**华庭*号;

  2、房屋面积:82.82平方米;

  3、房屋产权证号:大竹县房权证竹阳镇字第00018491;

  4、土地使用权证号:竹国用(20xx)第00510号;

  5、房产共有份额:出卖人樊**、冷**各50%。

  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出卖房屋价款议定卖价为人民币16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2、本协议签订后五日买方应向卖方付清全部价款。

  三、税费的承担:

  出卖房屋的产权变更所需所有税费由买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对出卖的房屋具有完全的处分权,且无债权债务

  五、双方的'其他约定:

  1.甲方保证对所卖的房屋具有完全的处分权,且无债权债务纠纷。

  2、卖方应在买方付清价款当日将房屋交给买方。

  3、出卖房屋内的所有家具不另计价,全部归买方所有。

  六、买卖双方须遵守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须承担违约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卖方一份,买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买方: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

  甲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号码: ;

  表征里程: 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 □公务用车 □营运用车 □ 其他 ;

  2.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 ;初次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行驶证:□有(证号 ) □无

  年检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证号 ) □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交强险:□有(至 年 月) □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险种 ;至 年 月)

  □无

  附加费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质量保证:□有(质保范围 )

  □无

  3.车辆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径: ;

  缸数: ;发动机功率: ;

  气囊: ;驱动方式: ;

  排放标准: ;变速器形式: ;

  ABS: □有 □无

  其他重要参数:

  4.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

  (1)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 □未发生

  (2)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5.车辆权属状况

  (1)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2)车辆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情况:□已设定 □未设定

  6.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第二条 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买方应于卖方交付车辆时当场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余款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后 日内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定金

  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20%)人民币 元(小写: 元)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辆价款。

  买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车辆转移登记、车辆交付及风险负担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向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协助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保险、养路费等移转手续)。

  2、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买方交付车辆及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列相关凭证。如是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车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应与第三方约定,该第三方应于交易车辆的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办理完成的当日向买方交付相关凭证。

  3、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前,由卖方承担;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后,由买方承担。但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买方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本条所指风险负担是指交易的二手车辆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应由哪一方负担。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自买方提车之时起,由买方承担。但是提车之前产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卖方应当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同时卖方还应当保证其向买方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卖方应向买方充分披露车辆的质量状况,包括车辆事故情况、车辆损伤情况、车辆修理情况等。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应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未经买方同意的服务项目。

  4、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在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使车辆能够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5、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如果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6、卖方的车辆如属退出营运的营运车辆,应将车辆上的营运设施和营运标示清除。

  7、买方应于车辆交付前就卖方披露的车辆状况进行查验、确认。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在合同履行之前,买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规定的义务,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车辆质量状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及其相关凭证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迟延履行,经买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4、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迟延履行,经卖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7、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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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篇1

  甲方: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乙方: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经销产品及区域

  1.乙方授权甲方经销乙方宣酒绵柔型白酒。

  2.乙方授予甲方在合肥市销售宣酒绵柔型白酒的唯一经销商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收到货物后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负责宣酒绵柔型白酒在合肥市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并需事先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同意。

  3、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每季度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并应随时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他类似商品的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收到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电传代销订单为准发货,运费由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货后应立即以电传方式通知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2、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佣金,佣金结算按月计,佣金提取比例为发货总金额的30%。

  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X市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五、其他约定事项:

  1、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不得向经销地区以外的.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应当转给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

  2、若有买主希望从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订购,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经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后可以供货,但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5%的佣金。

  3、若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一个月内未能向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提供至少50%的订货,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可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六、代销期限及延长协议:代销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1月17日止,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若一方希望延长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据顶。

  甲方: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乙方: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王阳明 代表签字:**

  20xx年10 月10 日20xx年10 月 10 日

买卖合同 篇2

  需方:

  供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需方施工需要,购买供方音乐制作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维护双方的合同权益,经双方

  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物和价款

  需方购买供方的下列设备:

  合计: 万

  二、价款支付:

  1、在合同签署后,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元(大写: ),作为合同预付款。

  2、余款在供方将本合同标的物运至如下所指交货地点交验收安装调试后一次性付清。

  三、设备性能和技术参数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供方须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设备技术标准采用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四、技术资料

  供方应提供以下随机资料:产品合格证,总装图,原理图,设备清单,操作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确的,并且能满足合同设备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五、交货地点:

  地址:

  六、交货时间:

  七、运杂费及风险承担:

  运杂费由 供 方承担。从供方到交货地点的设备装运事项,均由供方负责,并不得无故延误。供方负责办理所有设备以及可交付使用附件的运输。设备运抵目的地后,由需方卸货。风险承担在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交付前由供方承担,交付后由需方承担。

  八、设备验收:

  1、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需方应及时按照设备清单,对合同设备的外观和数量等进行检验。

  2、设备调试完成后 12 个月内,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导致设备不符合需方的使用要求,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约定具体时间,如几天或几个小时内)排除保障,迟延的承担200元/天。并赔偿需方的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设备保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文中规定的供方产品“三包”执行。

  十、知识产权

  供方保证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不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供方应当保护需方免予承担因按本合同购买设备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任何赔偿责任。

  十一、 通知送达

  -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传真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约定-地-址如下:

  供方:以本合同落款所表明的地址和传真电话为准; 需方:以交货地点地址为准。

  -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 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为传真,则为回传确认之时;

  3、 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7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4、-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

  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十二、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火灾、水灾以及其它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影响而无法执行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以电传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天内出具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当事人。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迟延履行而遭受不可抗力的除外。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以书面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30天,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且需方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2、供方所交付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应由供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修理三次以上的、或者不能调换、或导致退货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提前交货应当经需方同意,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

  4、非因需方原因,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当向需方支付违约金200元/天;如果逾期30天仍未交付设备,按不能交货处理。供方交付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5、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需方如错误指示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供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四、争议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尽管已诉诸法律,除非另有协议或有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双方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合同项下各自的义务。

  十五、其它

  1、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2、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事先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对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和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双方签字并盖章。补充协议的内容如果与本合同内容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需方: 供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开户行: 帐号:

买卖合同 篇3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甲方按下表所列要求供货给乙方烟酒: 总计金额: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

  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1%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若甲方无法履行合同,则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

  (1)项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甲方所供酒水不得有假,如发现假酒属甲方所供,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 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销货方:(甲方)签约地点:

  购货方:(乙方)签订时间: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条目。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填补的条目可另行谈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合同签定后,不得私行变换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赞成后,可予变换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换通知单”寄给对方,并准备好变换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出产的商品,在放置出产后,双方都需严酷执行合同。如需变换,由此而发生的损失等,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承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钱,由双方当事人商经商议定,或以国家定价抉择。在签定合同时,确定价钱后,可以暂定价钱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第四条

  运输体系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抉择。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尺度,甲方严格执行合同划定的质量尺度,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需平稳,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非凡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添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平衡、实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划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目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承运所发货运,力争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换运输路线、工具、达到站时,应实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打点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日期,不以违约处理。

  第九条

  商品从甲方承运到乙方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物件丢失、贫窭、残损等责任事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抵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供给有关资料。乙方在领受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实时向承运部门索取划定的记实和证实并当即具体搜检,实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业,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领受,同时当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回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具体记实,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己先用,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一个月内(珍贵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配合研究,明晰责任,损失

  第十一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金钱的结算,购销双方应商定结算的具体划定,商定适宜的结算体系。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出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蒙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出抵偿金以抵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度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恰当削减或者增添。

  1.甲、乙双方所签定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出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装卸变换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过时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损失的出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双方商定的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过时提货部门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过时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由此支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过时付款的,应按照双方协商时付款的约定,向甲方偿付过时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抵偿金,保管、调养费用和各类经济损失等,应在明晰责任后,10天内自动汇给对方,否则,按过时付款处理,但任何双方如有樾位得自行用扣发货色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三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缠时,应实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第十四条

  本合统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签章后,依法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双方如无续签意向的,合同自动解除。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5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樊**,男,汉族,197*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剑阁县姚家乡**村*组*号,身份证号码:510823197***18119x。

  冷**,女,汉族,197*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竹**路*号,身份证号码:513029197***212742。

  买受人:秦**,女,汉族,195*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大竹县朝阳乡木鱼村12组,身份证号513029195***192768。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决定将其共有的位于大竹县竹阳镇**南路**名城b区**华庭*号房屋出卖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根据《合同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订立以下协议条款:

  一、出卖房屋的概况:

  1、坐落:大竹县竹阳镇**南路**名城b区**华庭*号;

  2、房屋面积:82.82平方米;

  3、房屋产权证号:大竹县房权证竹阳镇字第00018491;

  4、土地使用权证号:竹国用(20xx)第00510号;

  5、房产共有份额:出卖人樊**、冷**各50%。

  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出卖房屋价款议定卖价为人民币16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2、本协议签订后五日买方应向卖方付清全部价款。

  三、税费的承担:

  出卖房屋的产权变更所需所有税费由买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对出卖的房屋具有完全的处分权,且无债权债务

  五、双方的'其他约定:

  1.甲方保证对所卖的房屋具有完全的处分权,且无债权债务纠纷。

  2、卖方应在买方付清价款当日将房屋交给买方。

  3、出卖房屋内的所有家具不另计价,全部归买方所有。

  六、买卖双方须遵守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须承担违约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卖方一份,买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买方: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

  甲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号码: ;

  表征里程: 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 □公务用车 □营运用车 □ 其他 ;

  2.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 ;初次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行驶证:□有(证号 ) □无

  年检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证号 ) □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交强险:□有(至 年 月) □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险种 ;至 年 月)

  □无

  附加费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质量保证:□有(质保范围 )

  □无

  3.车辆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径: ;

  缸数: ;发动机功率: ;

  气囊: ;驱动方式: ;

  排放标准: ;变速器形式: ;

  ABS: □有 □无

  其他重要参数:

  4.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

  (1)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 □未发生

  (2)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5.车辆权属状况

  (1)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2)车辆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情况:□已设定 □未设定

  6.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第二条 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买方应于卖方交付车辆时当场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余款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后 日内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定金

  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20%)人民币 元(小写: 元)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辆价款。

  买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车辆转移登记、车辆交付及风险负担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向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协助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保险、养路费等移转手续)。

  2、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买方交付车辆及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列相关凭证。如是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车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应与第三方约定,该第三方应于交易车辆的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办理完成的当日向买方交付相关凭证。

  3、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前,由卖方承担;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后,由买方承担。但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买方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本条所指风险负担是指交易的二手车辆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应由哪一方负担。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自买方提车之时起,由买方承担。但是提车之前产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卖方应当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同时卖方还应当保证其向买方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卖方应向买方充分披露车辆的质量状况,包括车辆事故情况、车辆损伤情况、车辆修理情况等。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应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未经买方同意的服务项目。

  4、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在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使车辆能够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5、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如果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6、卖方的车辆如属退出营运的营运车辆,应将车辆上的营运设施和营运标示清除。

  7、买方应于车辆交付前就卖方披露的车辆状况进行查验、确认。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在合同履行之前,买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规定的义务,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车辆质量状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及其相关凭证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迟延履行,经买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4、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迟延履行,经卖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7、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