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4-11-28 20:26:11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买卖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买卖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买卖合同 篇1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经常被混淆。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首先,从实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

  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法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做如此规定,是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

  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从这一方面来看,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其他具体区别:

  1、买卖合同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承揽合同中

  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

  6、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因此,实务中最重要的是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甲方收藏品转让的事宜签订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甲方转让收藏品,乙方负责介绍买方,约定收藏品见附件。

  二、甲方保证藏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乙方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法律责任。

  三、双方约定:成交前后,甲方不能与受买方见面或通讯,甲方提供藏品并书面提出最低成交价;若甲方违反约定,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藏品。约定成交价成交乙方按交易价10%收取中介费;若超过最低成交价成交,超出部分乙方收取20%的介绍费用。

  ,乙方以或者邀请 担保,

  该收藏品由乙方负责保管,丢失损坏视同以最低成交价买断该收藏品进行处理;收藏品自身的`物理、化学变化引起变质、损坏的,乙方不负责任。

  五、甲方提供银行账号,交易成功后,买方一次性全款打到甲方账户,甲方按照以上约定返给乙方应得的部分。除此以外,双方均不计交易前后发生的任何费用,买卖完成后协议自然终止。

  六、若交易失败,甲、乙方将担保物或藏品退回,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责任,协议自然终止。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20xx-8-30

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标的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第四条 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七条 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九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一条 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出卖人违约责任:

  买受人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出 卖 人│买 受 人│

  │ 出卖人(章): 营业执照号码: │ 买受人(章):营业执照号码: │

  │ 住所: │ 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电话:传真: │ 电话: 传真: │

  │ 开户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账号: │

  │ 税号:邮政编码: │ 税号: 邮政编码: │

  │││

  └────────────────────┴────────────────────┘

买卖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三农经济”发展,提高村民收入,在村委主持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一事,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 甲方自愿将本人位于 村(队)水X亩 分 厘承包给乙方自主经营管理,作为种植果树(或经济 作物和以及房屋和相应配套设施)基地使用。

  二、租赁时间: 从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三、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以亩计算,每亩每年租金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每年农历月____日前交清,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甲方的农田,自主进行种植、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不按期交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4. 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5. 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 承租期满租赁土地上植物、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有义务处理好植物树苗、树根和设施。

  7. 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8. 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期满后,土地的平整一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负平整土地责任。

  五、承包期限内其他事项 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不得中途停止或提高承包金额,水X应收补贴或应交各种税费全部由甲方收入和支出。乙方应交承包金,乙方有自主经营或转包权,所有产权收益合部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找借口进行干涉破坏,如发现甲方所属的村民或其他人员有破坏,盗抢果实财物、设施等行为时,甲方必须积极协助处理,甲方竭诚为乙方经营管理提供各种方便。

  六、意外情况 如乙方出现亏损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断续经营,甲方应允许乙方终止合同,但乙方必须付清当年的承包金。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无权单方终止合同。如遇建设征地,则租金相应减少,青苗、房屋设施附着物的赔偿费归乙方所有,如遇特大自然灾害,生产严重损失或政策性变化等造成无法经营,则合同自动解除。

  七、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后负法律责任,必须共同遵守履行。如乙方违约,则乙方在承包田上的种植及不动产投资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违约,则甲方赔偿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指纹): 乙方签名(指纹): 村委会同意(盖章): 队长签名(指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承建的塑窗由乙方负责,加工、制作、安装,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门窗要求制作。

  二、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按照图纸所示尺寸、图集号进行制作结算时按实际洞口尺寸结算,如有变动,由甲方提前出具变更通知。

  三、双方协商,所有门窗价格制定如下:

  1.塑钢窗每平方单价为元。

  2.不足0.5按0.5结算,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

  四、需方责任:

  1.按签订的结算方式及期限按时付款,若因货款结算不及时,造成延误的责任由需方自负。

  2、提供准确的门窗表,内容包括:洞口长、宽尺寸、数量、型号、开启方向及工程名称、地点、时间。

  3、门窗表提供者应签署“同意照此表内容加工制作”等字样及姓名、时间。

  4、成品保护:门窗到场后,需要负责门窗的保护,若因需方造成的门窗损坏自负其责。

  五、乙方要求甲方签字后,付给乙方总价的%的备料款,货到施工现场再付总价的%其余部分安装玻璃验收后一次付清。若因货款结算不及时,造成延误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如有停水、停电、刮风、下雨、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

  七、甲方要求乙方在收到备料款后,必须在所需要的时间内加工制作完成,并按甲方所需要的'时间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有甲方负责门窗的保护,若因甲方造成的门窗损坏自负其责。

  按项目部下发通知的质量要求及窗型进行制作。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6

  立契约书人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x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组。(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xx元整,次级品每组xx元整,合计xx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xx市xx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x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买方(甲方):xx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卖方(乙方):xx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xxxx年x月x

买卖合同 篇7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 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xx年8月。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 十一万元整 。

  买方应于20xx年9月 1 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

  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

  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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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地址:

买卖合同 篇8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全称扶绥县渠旧镇弄卜村那当山方解石矿山;

  2、甲方转让的采矿权许可证号:xxxxxxxx

  3、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扶绥县国土资源局;

  4、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以《采矿许可证》为准。

  5、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面积是0.0952平方公里。

  6、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权属情况。

  二、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1、甲方自愿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转让给乙方,双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有关单位审报。

  2、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矿区采矿权转让金及办理证照行费用总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元)。此总价包含采矿权转让金、办理有产在证照费用、矿区土地租赁费、矿区青苗补偿费、矿区旁约20亩,矿产堆放场地的租赁费及青苗补偿费、经济作物补偿费,出入矿区道路使用费。

  3、合同转让总费用分五次缴纳。

  第一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先期付款。

  第二次:在本合同标的有关证照,办理完毕后,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并从中扣除办理证照的费用。

  第三次:在第二次缴纳转让金15天后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第四次:在第三次缴费三个月后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第五次:在第四次缴费五个月后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余下的转让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本合同转让金缴纳完毕。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涉及的证照办理及过户、变更等。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费用在合同转让金总价中扣除。

  2、在乙方第一次缴费后,甲方要协助乙方有关机械及人员进场生产。

  3、乙方进场后,甲方要协助解决村委及村民关系,不能出现无故阻挠生产的行为。

  4、矿区的`界址、权属必须真实有效,甲方不得有任何隐瞒行为。

  5、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对矿山进行管理及开采,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合同生效前的任何矛盾纠纷和债权债务都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给甲方转让费。每次付款以收条或银行打款单为依据。

  2、及时的提供各相关部门需要提供的有效证件及费用。

  3、合同生效后,该矿山全部归乙方所有和支配。开采、管理、修路、水电安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违约责任

  1、如果任意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要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的25%的违约金。

  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约定后补充到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后生效,并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单):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20xx年7月日

买卖合同 篇9

  合同双方当事人(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鉴于: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没有产权及债务纠纷,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 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标的房屋基本情况

  1、位置: 市 区 路 号 。

  2、户型: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二、房屋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 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 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四、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 日内,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之日起 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五、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 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特别约定

  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九、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本合同经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见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附件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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