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2-05-20 08:00:4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合集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合集6篇

买卖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

  家庭地址:红寺堡区太阳山镇永新村 组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

  家庭地址:海原县史店乡仓湾村方庄村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拥有的合法的坐落于红寺堡区太阳山镇 村 点 行 排 (房屋编号: ,周围只要标志物: )。 房屋占地面积 平方米;院落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农村危房改造;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三条 价格及付款方式

  该坐落和房屋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中间调解人公开、平等调节,双方自愿买卖协议,以 万元成交(大写: 万 仟)。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

  第四条 交付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时起,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既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方式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的责任。逾期超过10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方应付给甲方5000元的违约款和误工费。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方5000元的违约款和误工费。

  第七条 关于完善房屋有关手续的约定。

  1、房屋的产权资质办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办理与乙方没有关系,但最终的所有使用、占用、处分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善房屋相关水、电等的安装、改造。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契税由甲方负责向国家交纳,

  4、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国家所扶持的所有优惠待遇由乙方享受,(包括赔偿、补贴、安装、以及新农村建设等),甲方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5、因乙方所见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该买卖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过户须由村委会同意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由甲乙双方配合完成,如因发生纠纷则由甲方负责解决处理。

  第八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红寺堡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今后房屋无论涨价、降价甲乙双方都不得反悔。

  第十二条 今后乙方如进行房屋转让、出租、抵押等工作时,需要甲方证明、签字,甲方应当由义务配合乙方证明、签字。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其他未尽事宜 。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证明人(手印):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乙方目前居住在国际公寓小区楼号为该小区常住业主。甲方在国际公寓小区拥有地下二层000号车位年使用权(20 年购买,20 年到期)。现乙方有意购买甲方拥有使用权的该车位,甲方同意之。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愿购买地下车位使用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按现状向甲方购买位于光彩国际公寓地下二层000号车位使用权。

  第二条 该车位仅限于停放乙方驾驶的小型汽车,车位的使用期限为自该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至20xx年5月24日。

  第三条 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

  第四条 乙方应于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将本协议第三条所列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该车位交付乙方。除遭遇不可抗力及因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导致的延误外,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由乙方使用,每延期1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车位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车位交接当日共同到国际公寓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处办理该车位的交接及备案手续,如乙方逾期不办理前述手续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办理该车位交接手续时,应按照国际公寓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

  定与物业管理公司就车位管理事宜签订管理公约,并按该公约的约定交纳有关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月年月 日 日

买卖合同 篇3

  一、概念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首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多达13项,而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同时具备该13项内容的可能性很少,买受人依据该条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并不多见。其次,认定合同性质的依据为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预约合同如果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第三,"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表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即使预约合同未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款确定,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合同法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除了以"数据电文" 为表现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双方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现的信函等双方往来资料,应当认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些情况下,没有书面合同,也无法认定口头合同存在,买受人以其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如果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具体、房屋价款明确,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笔者认为,认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已有书面证据必须能够证明三项事实: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房屋具体位置和价款。

  三、主要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口护照口永久居留证口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出厂时间:_________

  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结算时冲抵车款。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 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

  第四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车上门口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 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

  1.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产厂家,政府机构和其它相关部门造成不能交货或延误交货,卖 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 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六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 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 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汽车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关于车辆更换和退货,生产厂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生产厂没有规定的,且乙方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的,则按以下约定执行:在车辆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选1项,下同)或行驶1.5万公里口2万公里口2.5万公里口内 (车辆使用年限与行驶公里以先到为准),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或同一关键零件、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口3次口(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后仍未排除故障无法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口6次口后仍不能正 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2.按照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费: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授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修理单位应出具相应的修理单据和发票。

  4.由于人为损坏或使用、保养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 果。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_________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不得采取恶意损毁对方名誉或妨碍经营、生活的行为,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汽车消费 纠纷调解中心或消费者保护组织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仲裁条款可另行协商其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 事人另行约定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 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 质量检验:以国家0#柴油质量检验标准为准。

  三、 数量验收:以甲方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每车损耗60公斤以内属于合理范围。

  四、 配送地点:甲方配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五、 运输方式及到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费由甲方负担。

  六、结算方式:甲方配送第二车货时,乙方给甲方结算第一车货款。如果甲方在配送完货后12日内,乙方未再要求甲方送货,乙方必须在当日内给甲方支付剩余的货款。

  七、 违约负责: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每日百分之五赔偿守约方。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合同签订地点法院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1、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保险费、税金、利润及保修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且已综合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关税、汇率涨价及政府政策性文件调整等风险因素(包括油费上涨),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

  2、数量如有变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维持本合同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乙方求将增加的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最终数量以乙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的产品签收单上所列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

  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_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标准,且外观特征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设计,甲方保证有家具为全红木家具,均用大叶紫檀木芯材(无白边)制作。

  第三条付款方式:

  定货时,乙方付定金壹万元,余款由银行下款至指定账户。

  第四条交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送货,乙方提货,运费由甲方承担。货物应在自乙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 六个月内交付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包括卸货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免费修复、调换及补足。

  第五条 货物验收:

  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并协助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并盖章;若验收不合格或乙方对产品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异议,或发现货物发生毁损的,甲方应在乙方限定时间内无偿补齐或更换。本条款所指“验收”仅指非专业人员通过外观观察及清点数量所能发现的数量短缺及坏,不包括内在质量问题。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期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预付款;若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出现货物损毁、数量短缺、外观瑕疵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及时更换补足;若货物交付乙方后出现质问题和其他验收时无法从数量、外观特征上发现的问题的,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就货物的日常维护和注意事项尽到说明义务,因甲方未尽到相关义务导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货物损毁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保修和售后服务:

  货物保修期为两年,乙方提货后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修理或更换,甲方逾期不予修理或更换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甲方修理不合格或无法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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