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

时间:2022-01-10 14:58:29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五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五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产权人______份,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份,乙方______份,_____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______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老水产局宿舍楼二单元6楼B座,建筑面积为88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20xx年4月28日取得上述房屋的原购房合同。

  3、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付款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

  四、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签订房屋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

  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按口头协商执行。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乙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甲方承担原房屋过户税费。

  2、甲方已装修费用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得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1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5、乙方交付房产全款后,而甲方不能交房时,则甲方应立即退回已付房产全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5%的赔偿金。

  六、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向新洲区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八、本合同于20xx年4月7日在武汉市新洲区心连心中介所签订。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4月7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所有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一幢第一单元四层一号。该房号为暂定编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层高为2、8米。该商品房朝向为座北朝南。

  该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出卖人委托预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通江县精全测绘队,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

  第三条 抵押情况

  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币,总价款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 付款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第一次在签订合同时付该房总价款的____%,第二次在交付使用时一次性付清下余款项。

  第六条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 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竣工验收后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第九条 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水、电、气均通到用户门口。

  第十条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房屋总价款3‰作违约处理。

  第十一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后,双方签署商品房交接单。

  第十三条 产权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通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一人,买受人一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的强制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产生既定力和约束力,无效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有效合同标准。判断一个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主要依据上述《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条件,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便确认合同有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商品房并移转商品房所有权于他方,他方受领商品房并支付价金的合同。其中负转移商品房所有权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商品房出卖人,负给付价金义务的他方当事人称为商品房买受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不仅要遵守《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的规定,还应当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的规范和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商品房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商品房所有权证书向同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此处的“应当”应理解为强制性规范,说明房地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成立要件。

  实践中商品房买卖纠纷时有发生。商品房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面积、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商品房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商品房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商品房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商品房时只转让商品房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商品房的主体必须是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商品房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 。商品房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商品房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商品房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商品房所有人出卖共有商品房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商品房所有人出卖租赁商品房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商品房所有人出卖房商品房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商品房卖无效。

  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存在三种情况的,包括有效、无效以及效力待定。而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是无效的,这将对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不利的影响。实践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为了你的利益着想,最好还是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帮你参考一下相关合同内容,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5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有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它们解除权的行使都有相关的期限规定。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超过解除权的期限还有效力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由此可见,解除权应在上述法定期限内行使,否则将会导致该权利的消失。且解除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应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算,不存在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虽然从仅条文的语境来看,该规定似应理解为逾期付款或逾期交房情况的解除权行使期限。但综合来看,该款对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应适用于所有的法定解除权情形。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口头或书面均可。如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