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合同

时间:2022-12-03 16:40:07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装修施工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装修施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装修施工合同(精选15篇)

装修施工合同1

  装饰企业合同编号: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设计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国家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结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以下简称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范围(详见附件图纸及预算)。 1.3 工程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件预算);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1.4 工程期限 (晴)天,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

  日期 年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详见附件预算)。

  其中辅料和人工费 元;代购主材费 元,税金(3.441%)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

  _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办理有关装饰装修的报建手续。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

  造

  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单位与邻里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

  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4.6 如负责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应对其质量和按期进场负责; 4.7 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

  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各类安全;

  5.7 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

  工程费用及工期。

  6.2 甲方书面要求工程项目变更,但甲方拒签书面变更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停工直至甲

  方签定变更协议后,乙方再行复工,且工期顺延。 第七条 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后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

  办理交接手续,因施工期间对材料、设备保管、搬运、使用等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时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验收

  后使用,甲方索要主要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的,乙方有义务提供。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或不符合与甲方约定的标准,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使用。

  7.3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应形成书面意见,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7.4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产生不可抗因素的(特指甲乙双方人为的停电、停水以及法定的不可抗力的因素);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误工、停工等,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并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材料费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合同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9.1 施工质量标准为:国标。 9.2 室内空气质量验收标准为:国标 。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含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

  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验收; (2)防水工程验收; (3)瓦工工程验收; (4)木工粗装工程验收; (5)木工精装工程验收; (6)油漆及竣工初验; (7)竣工验收 。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结算单)通知甲方验收,

  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

  10.3 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为工程保修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以竣工验收

  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保修单用于保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决算书,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

  发包人接到决算书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发包人即向承包人付清工程尾款。

  11.3 发包人付清工程价款,承包人开具财务手续,向发包人办理移交及发放工程保修卡。

  11.4 发包人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清款是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并追究违约责

  任。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未付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

  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3.1

  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质量合格,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保障等。乙方有义务对施工图纸中安全问题进行审查,如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仍坚持的,应当形成书面意见,其结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审查或未能提出与安全有关的意见,施工后所产生的与安全有关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13.2

  乙方应加强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以及其它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合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如甲方未经有权部门批准,坚持改变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相关部门调解。协商

装修施工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_______元

  第二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_______元

  第三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_______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下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装修施工合同3

  发包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按本工程图纸及说明。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共计天。

  1.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小写(¥: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3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1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隐蔽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及交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施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相关事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甲方原因造成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以8小时为一个工作日顺延)。

  第五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5.1凡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另附清单),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5.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提供合格证明及必要的检验报告。

  第六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6.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6.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规范。

  6.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6.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7.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及地方施工与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7.2乙方应在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前 3 天通知甲方参加。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催办通知,甲方接到该通知 5 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仍不参加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7.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5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并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1份。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视为竣工,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由于验收不合格需改进而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第10.2条执行。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八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8.1 本合同生效后 5 日内甲方预付给乙方本合同第1.7条约定工程总价款的40%;项目工程墙面、地面基本完工或总工程进度达到50%后,付进度工程款,付款额为合同工程款的40%;工程完工办理整体验收合格手续后,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5%;余结算工程总价款的 5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8.2 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变更施工设计方案使得施工造价增高或增加施工项目的,甲方追加相应的工程款给乙方。

  第九条 保修

  9.1保修内容、范围:本工程承包施工项目范围,详见预结算书。

  9.2保修期限:一年。

  9.3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之

  日算起。

  9.4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5 日内派人上门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5乙方应在 7 日内修复报修项目,逾期按合同总价每日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9.6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可在保修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违约金。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10.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违约金。

  10.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但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装修施工合同4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的办公室/商铺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其有权对该办公室/商铺进行装饰装修,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xx,企业资质情况:xx。

  2、施工地址xx市xx区(县)xx路xx号(弄)xx楼室。

  3、该办公楼/商铺/住宅套内施工面积xx平方米,结构:

  4、装饰装修内容:见附件《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表》。

  5、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xx元,人民币(大写)xx元。

  其中:材料费xx元,人工费xx元。

  拆除费xx元,清洁、搬运、运输费xx元。

  其他费用xx元,税金xx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甲方变更或增加施工内容和材料的,变更或增加部分的工程款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xx天,自xx年xx月xx日开工,至xx年xx月xx日竣工。

  2、发生以下情况,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甲方增加或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或变更设计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5)因甲方通知停工或者错误指令导致工期延误的。

  (6)其他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第三条材料供应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且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验收、交接手续,如甲方未与乙方办妥验收、交接手续,不利后果甲方自负。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如双方未书面约定,甲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通知甲方验收。凡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中要求的材料,应禁止使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天内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逾期视为甲方同意使用。

  5、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以下第xx项约定:

  (1)国家及市的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xx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xx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其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在双方签订书面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正式生效,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并共同开展现场验收。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的,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若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xx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又未通知改期,或恶意拖延验收时间的,逾期之日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9、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商定为xx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

  10、凡阶段性项目结束和工程全部竣工,甲、乙双方都需进行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竣工总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方能交付使用。甲方在未经验收和交付的情况下使用,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1、乙方仅对其施工部分的工程进行保修,非乙方施工部分以及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五条安全生产和消防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区域的安全,防止相邻区域或公共空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室内装饰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与拆改共用管道、设施。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xx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乙双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经济来往的,均需开具甲、乙双方认可的“收据凭证”,以作该工程竣工决算时的依据;工程竣工结算后,甲方向乙方付清最后尾款时,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xx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滞留物损毁的,甲方自行承担。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分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支付。

  (5)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6)甲方如需工程质量第三方监理或工程质量检测检验的,须与乙方协商,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应文明施工,遵守物业管理条例。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制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为乙方进驻工地代表,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中间更换人员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工期顺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相应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进行赔偿。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xx元。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x元。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有权拒绝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x元。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甲方逾期付款超过xx天,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且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8、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纠纷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xx%支付违约金,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解除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赔偿。

  3、施工过程中,若甲方逾期付款超过xx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总价款xx%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附件:《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表》

  附件:《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附件:《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工程结算单》

  附件:《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装修施工合同5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方双方协调决定,甲方现有房屋扩建与装修项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 工程地点:

  二、 承包内容:房屋改扩建,装修主题房屋、内用包含(室内顶棚、室内乳胶漆、木地板、灯具、瓷砖、换铝合金窗户、外瓷砖、门窗转、房屋防水),精装修、详见清单表。

  三、 工程规模:扩建房屋面积为250平方米。装修面积为原油面积190加扩建面积,共计:440平米。以实际收方为准。

  四、 工程总造价:房屋扩建与装修每平方米为3200元,共计:1408000元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捌仟元整人民币)。

  五、 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此工程。

  六、 工程日期: 开工时间为:

  七、 工程安全:工地上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 付款方式:房屋建筑开工预付款为42万元人民币(肆拾贰万元人民币整)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所有款项。

  九、 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盖章):

  账号:

  20 年 月 日

装修施工合同6

  甲 方:

  乙 方:

  乙方为 装修施工的中标单位。在乙方的 装修工程投标书约束乙方的同时,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网点装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装修工程

  二、工程内容:按工程设计图、设计说明及双方的约定对网点进行装修

  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造价: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甲方按照人民币(大写) 元(¥: 元)支付工程价款。 招标图纸发生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对设计进行变更,相应部分的价款同时予以变更。少于招标书施工图内容的工程量按招标书价格调减,超出招标书施工图内容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乙方完成该基础上所需的线路器材及配套设施由乙方负责。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工程报建等证件、批件手续,办理施工许可、公安、消防、城管、白蚁防治、施工完毕现场清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均包含在该工程总造价 万元内。

  第二条 施工准备及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提供相关资料,及时移交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及水电接点;

  2、办理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

  3、委派 、 为现场施工监理员,负责工地现场签证。

  4、设计变更应当在乙方未施工该项目前提前一天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就价款增减额与乙方协商。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设施搭建、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等工作;

  2、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协助甲方办理城管、消防、城建、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相关手续和协调工作;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计划(包括月计划)以及用水、用电计划等送甲方;

  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廷;

  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装修任务,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卫生环保等工作,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进行保护;

  8、乙方承诺并保证工程不转包、不分包。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使用需要, 装修工程装饰工期共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实际工期以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后计算)

  二、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现场施工监理员签证后,工

  期顺廷:

  1、不属预算或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的;

  2、施工过程中连续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接性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天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3、非承包方原因而签证不及时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4、不可抗力的因素(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水灾、地震等)廷误工期的。

  第四条 工程质量、安全、保修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的设计(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变更)、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标准和甲方的标准要求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内容和布局(如需变更须经甲方认可),并接受甲方现场施工监理员(或派驻代表)的监督,实现最佳设计效果和良好使用功能,并达到合格工程。

  二、本工程以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甲方的标准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报施工计划,并在施工进场前将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保管,甲方如发现不在名册的人员,有权清除出现场。

  2、乙方现场施工员、电器操作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同时不得随意更换人员,确实需要更换,须经甲方同意。

  3、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规操作现象,一经指出,乙方必须无条件改正。用料及施工操作造成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妥善处理,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施工监理员检查、签证、验收(隐蔽

  5、电器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器标准要求的操作规程和双方的有关规定,确保电器设计的使用功能,灯具、电线、开关、配电盒、配电开关箱等器材材料均按甲方指定的厂家、品牌购买使用,否则,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电器安装,甲方派电工了解线路连接方式,以便投入使用后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现场监理员和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的处理结果送甲方,重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经甲方研究并签证,按有关规定报当地有关主管部门。

  7、乙方必须按安全规范要求施工,并遵守甲方当地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工人违规违纪行为,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施工对第三人或甲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当将上述责任明确告知乙方所有的施工人员。

  8、工程竣工后,乙方在保修范围内对工程实行保修 ,保修期限为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 年,乙方承诺,在保修期内,该工程的电器系统、给排水、卫生间、楼面防水的维修在甲方人员通知后的八小时内即派人予以维修;其他维修,则在二十四小时内即派人予以维修。保修期内工程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人为因素和使用不当造成,由甲方承担费用),维修后的工程质量仍要求达到合同标准。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

  一、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经甲方现场施工监理员进行检验合格批准,符合设计用料标准后方可使用,如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清理出施工现场。未经检验,乙方私自用料,其后果由乙方负责。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

  二、甲方在招标确定的供应商自主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施工前4-5天内通知甲方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采购,如涉及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双方的协议提出要求。

  ①防弹玻璃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厂家采购,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文件、保险凭证等资料,并取得保卫部门认可。乙方所采购防弹玻璃经保卫部门认可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向供应商付款。

  ②网线材质应符合甲方要求,乙方采购前须与甲方信息科技部门协商一致,并在指定的采购供应商进行采购。

  三、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检的,应允许复检。经复检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检费由要求复检方承担;经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检费用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至工程完工时,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应提出《付款申请书》,甲方付款总额不超过预算总额的80%。工程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按符合要求的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编制工程决算书,将竣工结算文件交甲方和有关部门审查。经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审核后,除保留5%的质保金外,余款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书》、正式建安发票交甲方一次性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乙方另外5%的工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 年内不出质量问题,则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书》由甲方相关部门签字认可后将质保金支付给乙方指定的合同帐户。

  二、保修期内乙方未按约定及时进行维修,或者维修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收相应的维修费,直至全部金额的质保金。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或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或乙方投标书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由乙方按本条第四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费,工期相应顺延。

  二、工程质量合格由施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定。

  三、签定合同后,甲方因上级要求变更,引起不能继续施工、履行合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因乙方原因延期,按每延期一天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计算,依此类推。

  四、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完成工程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超过约定的施工期后,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除按本协议第八条第三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总价的10%的违约金。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如有争议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承诺,双方协商不成的,依法通过合同履行地法院解决。

  第十条 特约条款

  乙方在 年 月 日 招标会上提交给甲方的 《 装修工程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上述投标书中的承诺构成本合同乙方的义务,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四份(含报建所需)。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三、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须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根据工程实际造出工程决算,并经有权机构审核。乙方同意工程决算由甲方指定的机构负责审核。

  五、乙方在施工完毕后,必须提交竣工图及有关资料供甲方保管,以便查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施工合同7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和设施。

  五、第一条第8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根据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管理费可上下浮动,但一般不超过装修总价款的10%。

  七、第二条“材料供应”,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八、第五条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九、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予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十、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两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一、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十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可向上海建设交通网查询。

  十三、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十四、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xx版)的修改版本,自20xx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装修施工合同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消防系统安装工程事宜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范围:

  3、工程地点:

  二、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1、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

  2、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__________(标准)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____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__________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三、工程总工期

  工程总工期为_____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确认的现场通知为准,实际竣工日期按政府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文件所标示的最后日期为准。各节点工期、区段工期按甲方通知。

  若甲方有必要调整某节点工期、区段工期时,乙方须全力配合,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因此而向甲方索赔相应费用。

  除合同条款另有明确约定的原因,一切其它可能致使乙方在时间上受损的原因:如休息日、公众假期、雨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订货、与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时间、与各分部分项及施工工序之间的交叉配合时间等,皆包括在上述工期内。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乙方的预算书是组成合同的一部分,合同价款经双方确认后,预算范围内所含工程内容一次包死,结算时不予以调整,预算范围以外的'洽商变更另行单独结算。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材料进场甲方付工程价款的30%;穿线完毕消防设备进场后付至工程价款的60%;工程完工后付至工程价款的85%;经验收合格或视为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质保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3%,待质保期满后7日内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7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_____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组织施工,上述约定的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涉及隐蔽或单项工程的,在工程隐蔽或单项工程竣工前2日,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合格,甲方_____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1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日。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或拒绝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4、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5、本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七、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4、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八、维修责任

  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为_____年,自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或本工程投入使用之次日先到期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如需乙方维修,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需乙方后续进场施工的,甲方承担后续进场费用。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日,按工程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或消防备案后抽查不合格的,乙方应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装修施工合同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x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内容与预算单(附件一)、装修工艺要求(附件三)。

  5.工程承包,采取乙方包工、包施工工具、设备,甲方提供施工材料的方式。

  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7.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编制报价单以《xxx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时常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四、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创、钻等产生噪音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清运垃圾至物业指定地点。

  7.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周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七、材料供应

  1.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8.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工期延误

  1.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赔偿甲方损失。

  九、质量标准

  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xx)执行。

  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工人、材料进场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第四次 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

  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木工制作结束;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

  3.工程款以工程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为工程主要凭证。

  十二、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三、四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支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北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7.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五、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十六、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须对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

  2.乙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所供主材及数量(包括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腻子粉、石膏线等)必须与本合同所附材料清单上注明的材质品牌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进行核实。乙方应该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或公司统一供货证明)、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等价位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材料市场价的双倍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已经施工使用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5.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及价格并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施工工艺标准执行工程验收标准执行环保标准执行未达到此标准的施工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7.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到达现场,乙方经品质、数量验收后方可使用,一经使用即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乙方能在事后证明该质量问题确实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引起的,且该质量问题不能通过观察、手摸、尺量等工地条件允许的常规手段发现,则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每日清理收集并运送堆放在物业部门指定的场所。

  9.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工程中非甲方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甲方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11.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12.保修期间业主通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甲方可自行解决,并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涉及水、电、燃气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财产安全的事故,甲方可以先行处理,并由乙方事后支付甲方所花费的所有合理费用。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13.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在未接到甲方申请时,乙方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设计方案应包括效果图、平面图、天花图、节点图、制作尺寸详图。凡无以上图纸的现场制作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14.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得在甲方居室内吸烟、饮酒、吐痰,同时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如炊具、洁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如由于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成品保护,特别是对玻璃制品、陶瓷、已完成最后工序的油漆工程、木地板、木门等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补或者赔偿。

  15.墙顶面涂料的兑水率要严格控制在说明书允许的范围内,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增加兑水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铲除原墙面并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涂料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所有木器漆的配套用品(如底漆、稀释剂等)均必须使用和面漆同品牌同系列的专用配套产品,如乙方擅自使用其他品牌或其他系列的配套用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标准重做,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6.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17.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擅自挪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

  18.乙方必须至少提前5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乙方同时须提供大致精确(正、负差值小于 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9.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水电路改造的方案均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愿重新修改,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0.甲方有权在乙方完工后委托由国家认定的居室环境质量检测单位独立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甲醛、VOC等)给甲方。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甲乙双方必须提供各自购置材料的环保检测报告,如甲方提供的材料环保符合国家标准,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通知的15日内改善不合格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支付甲方每天1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15日内整改仍不合格,乙方退回甲方的工程全部价款,并赔偿其他损失。

  21.本合同甲方供货清单中以外的材料和工器具均由乙方提供,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2.甲方提供材料运到楼下交货,由乙方负责搬运至室内施工,搬运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3.甲乙双方须按照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分别交纳应交的押金和各种费用;同时,乙方应该交纳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相关费用。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罚款由乙方承担。有关设计方案、备案的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如因乙方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2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套。竣工资料包括:

  (1)竣工图纸:主要包括给排水竣工图和电气竣工图,图纸应特别标明暗埋或暗敷设管道的位置、深度、尺寸、材质、管径、线径等。

  (2)工程洽商记录:在整个过程中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变更内容,必要的应附图。

  (3)工程阶段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记录:主要包括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水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构造、骨架的验收记录、闭水试验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记录。

  (4)乙方提供的板材、木料、石膏板、石膏线、水泥压力板、贴面面材、油漆、涂料、墙衬、各种胶、玻璃、水泥、铝扣板、给水管材、电气管材、电线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5)工程结算单、工程保修单。

  (6)其他双方书面约定的资料。

  如乙方竣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能按时提供,甲方有权有暂缓支付结算款。

  25.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标准并以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的验收结果为最终验收结果。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装修施工合同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天,本工程自年 月 日开工,于年 月 日竣工。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6、工程质量: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预算单要求统一配送,除合同规定属甲方自购材料外,甲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

  2、凡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甲方承担后果责任。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工期须延。

  3、凡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施、用具等。甲方须要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如未能按约定影响工期的工程须延。

  4、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

  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交纳定金三仟元整。

  2、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日期自觉至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工程合同定金和余款甲方须以现金支付。凡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起算,工期相应须延。

  4、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加项目(包括水、电改造项目等)经乙方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三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增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5、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6、工程款具体支付日期:

  七、工程验收标准

  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及深圳建设局颁发的《深圳市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因东莞未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八、工程验收和交付

  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3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二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代表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在当日结清余款。

  3、甲方如在工程完工后未经双方验收或虽已验收但未付清余款,即另请其它装修队进行其它项目装修或安装,或搬迁家俱与生活用具擅自使用等。则本工程视为已验收,不再验收。同时甲方上述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暂缓交付工程。

  九、工程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十、关于物业管理处所收费用的承担约定

  1、根据《深圳市家庭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在办理施工手续时,乙方须承担壹仟装修押金。甲方物业管理处所收取的费用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物业管理协商解决或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如违反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指:停电、停水、台风、热带风暴,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质量问题及意外事故等。如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可以相应须延。

  1、停电每周累计长达5小时,可须延工期一天。

  2、遇有台风、热带风暴或该物业来小区有停工要求时。

  3、凡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十二、防水防漏工程

  鉴于家居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厨、卫地面和工程装修预算均有“防水防漏”项目。如甲方拟取消该项目,或在施工中擅自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防水剂,则该工程交付后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包括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二、隐蔽工程及改造工程

  1、隐蔽工程:凡有水电改造工程,乙方在打槽布管后,甲方须及时到场与乙方共同测量并验收签字认可。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甲方虽参加测量验收,但又不签字确认,乙方可自行验收,若甲方要求复检,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担负,工期须延。

  2、改造工程:凡属拆墙、建墙、破楼板、开窗、门户、安装空调、防火防盗门窗、铝合金门窗布置及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前均由甲方负责与物业管理处办妥手续,乙方方可施工。

  十三、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并赔偿对方该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损失。

  十四、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乙方负责提供的设计图纸标准为:

  a) 平面图纸一张;

  b) 相关施工黑白图纸一套;

  c) 不另提供剖面和效果图;

  d) 如果甲方需要效果图,不需要乙方施工该工程,乙方将另行收费,标准为:880元/A3纸、680元/A4纸;

  2、施工图纸条件和时间:

  a) 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b) 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c) 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十五、部分项目中间和提前验收约定

  鉴于部分项目涉及到先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它项目的施工,因此,凡本工程预算清单有以下装修项目时,均可单项完工, 单项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乙方提前2日通知甲方。单项完工, 单项验收的项目有:

  1、门及门套、窗套(不含油漆)

  2、吊顶(不含乳胶漆、油漆)

  3、家具内、外饰面板

  4、水电改造(验收数量及材料)

  5、木地板、地脚、天花角线(不含油漆)

  6、大理石(花岗岩)台面及门坎

  7、防盗网、铝合金窗、门凡验收合格,双方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以便乙方进行下一项目的施工等。

  甲方: 乙方:

装修施工合同11

  委托方: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修、装饰的特点,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所列工程项目的装修、装饰设计解决方案等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项目说明: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

  2.工程项目地点:______

  3.工程项目使用面积:______

  4.设计内容包括:______

  二、设计收费方式:

  1.本委托设计合同设计费按______/平米计取,设计费总额币______大写______。

  2.甲方于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支付设计费总额的万元。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按实地测量面积支付设计费总额的,共计万元,乙方进行整套图纸的绘制。整套图纸绘制完成交给甲方使用,甲方按实地测量面积支付设计费总额的,共计万元,即支付完全部设计费用。

  三、设计时间周期:

  1.乙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后进行实地测量,并在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

  2.甲方确定初步设计方案后,乙方应在天内完成整套图纸的绘制。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提供给乙方进行设计所需的原建筑有关图纸资料。

  2.甲方在接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的.通知后,有义务在内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如甲方认为该设计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内容确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乙方负责在约定日期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如期提交。

  3.甲方在接到乙方整套图纸绘制已完成的通知后,有义务在天内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如甲方认为该设计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内容确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乙方负责在约定日期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如期提交。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实地测量及初步设计方案的设计,并知道甲方进行沟通确定。

  2.乙方在甲方签字确认初步设计方案后,应在约定的设计时间内完成整套图纸的绘制,并知道甲方进行沟通确定。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义务负责处理有关图纸内容存在的技术性问题,并配合甲方参加现场技术指导及阶段验收工作。

  六、设计方案修改及版权:

  1.乙方对甲方已签字确认的方案不再有修改的义务,若甲方有修改需求,可与乙方协商,并交纳相关的方案变更费用。方案变更及变更费用,以附件方式由双方签字生效。

  2.本项目的设计版权为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进行保护,不得将本项目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相关技术参数提供给第三方或其他项目使用。如甲方将上述图纸另作其它用途或公开发表,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3.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须对甲方身份背景,项目的各项内容进行保密。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完成日期延误的,每延一天乙方须支付甲方设计费总额的作为违约赔偿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止设计的,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按照设计费总额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将甲方已付的设计费返还甲方。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委托终止时,甲方应以已付费用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有权不予退还。

  八、纠纷解决方法:

  1.双方出现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问题,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解决。

  1)、到乙方所在地区行业管理仲裁机构解决。

  2)、到乙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

  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施工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4.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5.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____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

  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6.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责任。

  7.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8.在进行施工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施工方式,并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未经甲方确认,施工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9.如甲、乙双方已确认图纸,乙方不得随意擅改图纸,如图纸改动需和甲方沟通确认,如有增加项目需追加预算,效果图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为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 发包方驻工地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工程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工程地点:

  234.工程期限 概况工程

  开工日期年

  计划竣工日期

  第二条 施工场地要求

  1.开工前三天由甲方负责进行清场腾场地,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用水、用电,并要保证施工用水用电畅通。

  3.房管、消防及物业管理对房屋的各法规、条例及相关手续,均由甲方负责。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甲方双方应办理工程结算,从交付使用起,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参与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并配合乙方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条 工程变更

  乙方必须按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进行严格施工,甲方若对于正在施工中或已施工完毕的工程要求变动的,则须报请工程部批准,由甲方设计师据情提供新方案且经双方重新签字认可,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有权按原图施工。工程变更所增加的人工、材料等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实际数量计取,单价按原预算价为准。

  第四条 工期变更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工程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自然、非自然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若因双方配合问题引起的工期延误,双方共同负责。

  5.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确认未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顺延。

  6.施工期间,因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另外设计与预算时,须由甲方填写《工程变更项目申请表》交乙方备档,同时,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设计图纸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予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7.图纸一经双方确认,甲方如需修改和变更等,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增加费用的,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每个单项施工应分段查验(包括隐蔽工程),每种代购材料须请甲方配合乙方质检员验收。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甲方必须在三日内到场验收,若超时未验收,则本项工程视为合格,工程款结算后并办理移交

  手续。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办理工程结算,从交付使用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3.承诺范围:为因乙方装修施工质量而出现的破损,由乙方保修。如属于甲方人为损坏及不可抗拒自然力或甲方自购材料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则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第六条

  1.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 工程价款及结算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2.本工程以预算表的项目为准,若在工程施工中,甲方有更改或增加项目时,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设计图纸签字认可并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该增加或更改项目的施工。

  3.增加或更改项目单价的确定原则:甲方增加项目的工程量由双方现场确定;单价若原预算表中有此项目以预算表的单价为准;若无该项单价时双方同意以材料的市场单价共同协商计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若在乙方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时甲方置之不理,乙方有权停工。若单方原因由此引起的停工,导致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工期顺延。责任方应按合同价款 3 % 的违约金索赔给对方。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解除合同,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变

  更、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按装修合同总额10%罚收。

  第八条 其它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决定分段验收。若乙方质量不合格,则乙方负责相应的返工费及负担有关所需材料费。

  2.若因甲方项目的增补,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以双方确认的工程变更单所规定的时间顺延。

  3.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若施工项目已进行,甲方要求修改方案,所发生的费用及乙方的误工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附则

  1.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所签署的有关《工程项目变更表》、《工程验收单》等文件均可作为工程竣工验收依据。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实时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施工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四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

  4.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6.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工程变更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7.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材料的提供

  8.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运输费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10.1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10.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1.2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2.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4.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具体规定

  15.1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_元,

  15.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装修施工合同14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

  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装修施工合同15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_____室_____厅总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总日历工期:_______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种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___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___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_______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标准。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_______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______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__%。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条保险

  第16条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7条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8条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第19条其它约定

  发包人: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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