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的合同

时间:2024-06-01 16:43:59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施工的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施工的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施工的合同

工程施工的合同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程施工的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协商就地暖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同意将其建设的工地地暖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工程位于金川,工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按建筑面积 元/平米计算,工程总造价约元,最后按完成实际建筑面积的工作量据实结算。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承包内容:

  1提供PE-RT管材的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

  2乙方的`资质证书,上岗证、营业执照。 ○

  3)选用地热材料,具本规格。 ○

  A、 分水器,国产全铜

  B、 过滤器,国产全铜

  C、 锡铂纸、国产

  D、 卡钉,国产塑料U型卡钉

  E、 胶带、绑丝、钢钉、国产

  F、 隔热层、选用国产保温聚苯板,溶重厚度按设计要求

  3、工期:自年月日开始进驻工地,工期 根据甲方进度要求施工。

  三、双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平整的地面(地面不应有任何物品及建筑垃圾)。

  (2)提前10天通知乙方施工日期,并在施工中协商各方面关系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3)提供地暖专用施工图一套给乙方,组织施工前图纸会审,进行技术交底。

  (4)保证地暖填充层按乙方要求及时回填(必须搭设跑道避免管材划伤),回填不得使用振捣器。

  (5)豆石混凝土填充层的浇捣及找平层的施工由甲方负责,豆石粒径不大于12mm,养护不少于48小时,在此期间或以后不得踢凿填充层或契入任何物体。

  (6)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由甲方负责费用。

  (7)为乙方在现场提供施工用房壹间,提供水、电、物料垂直提升机等配套便利。

  (8)负责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2、乙方责任

  (1)接到甲方施工通知后,10日内组织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2)严格按照呼市建委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按时保持交工。

  (3)负责“地暖”全部特料采购、送试。

  (4)指导土建浇注填充层及面层时,正确设置伸缩缝。

  (5)安装“地暖”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各项安全、施工、保安制度,服从甲方现场指挥。

  (6)提供“地暖”材料“PE-RT”地暖管DN20X2.3本白色管材,产品质量达到国标GB/T18992、2-20xx标准:铜质分(集)水器、过滤器等达到建设部关于地暖要求;保温层铺设容重 KG/立方米,厚度底层公分,标准层 公分的聚苯乙烯泡沫板符合规范要求;不含填充物材料及施工费用,填充层由土建负责。

  (7)乙方承揽地暖工程按图施工包括:地暖管道的铺设;分水器的供应安装(不含热计量表、传感器等特殊设备);地暖的调试,打压,达到正常运行为止,如有新增内容,据实结算。

  (8)乙方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打灰延误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损失。

  (9)做好质保期的维修工作。

  四、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所施工“地暖”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使用条 件为供水温度≤60度,工作压力≤0.8Mpa。

  2、在质保期,由于甲方(含用户)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地暖各部位损坏,乙方可给予修理,但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提供厂家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

  五、付款方式:

  所有地热工程完毕后于20xx年6月1日全部付清。

  六、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完工,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若甲方未按合同条款或其他原因条件造成工程延期,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违约,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协议条款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日 月

工程施工的合同3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1 协议条款;

  1.2 合同条件;

  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1.4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1.5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1.6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2.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3.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专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1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1.2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3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标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权利。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1.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1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2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生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1 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1.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1.3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1.4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1.5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1.6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1.7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1.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接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1 在其设计资料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的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审查批准后使用。

  1.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3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1.4 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5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1.6 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1.7 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1.8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九条 进度计划。

  1.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2.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

  3.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4.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5.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1.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8小时;

  1.3 不可抗力;

  1.4 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以上1.中所列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3.非上述1.中所列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

  2.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1 提前的时间;

2.2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2.3 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2.4 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2.5 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复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的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1.2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1.3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1.4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1.5 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2.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2.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5.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2.1 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2 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2.3 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2.4 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2.5 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 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3.因以上2.所列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4.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1.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1 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1.2 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2.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1.1和1.2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2.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2.1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2 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2.3 更改有关部门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4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2.5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3.因以上2.中的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1.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1.3 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2.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3.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4.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5.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的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3.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1.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2.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3.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4.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要求调解、仲裁、起诉的,可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十章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4.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1.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

  2.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3.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4.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报告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2.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承担:

  2.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承担相应费用;

  2.3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2.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1.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2.乙方办理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将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工程施工的合同4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武汉市建委有关规定,甲方将武汉首期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武汉xxx绿化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

  本工程位于武汉xxx,绿地总面积为x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50厘米,加工20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武汉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xx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施工的合同5

  甲方:******项目部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栋外装饰工程施工任务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着密切配合,互相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花园东侧

  第二条:任务范围及承包方式

  1、任务范围:5栋外墙面、线条抹灰贴面砖,外墙面以外或门窗以外的梁板天花抹灰,瓦屋面工程。

  2、承包方式:乙方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包工、包工程质量优良、包工程进度、包安全。

  第三条:工期

  20xx年11月3开工,20xx年1月15日竣工。

  第四条:工程结算及付款

  一、工程结算

  1、外墙面贴面砖,工作内容包括;材料运输、钉挂钢丝网、清理基层、基层扫毛或刷水泥浆、装模用管洞凿宽堵塞、定点放线、筛砂、砂浆搅拌、基层抹砂浆、贴面砖、擦缝或勾缝,墙洞或管洞边修补贴砖、砖面清洁(用水或盐酸冲洗)、铺设操作脚手板吊料平台铺板等全部工作内容,按实际粘贴面积(包括线条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综合单价为每平方米贰拾肆元伍角。其中:抹底灰为每平方米单价柒元。

  2、外墙面以外或门窗以外的阳台、空调板、飘板非贴面砖的梁、板、天花等抹灰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材料运输、砂浆搅拌、筛砂、基层扫毛或刷水泥浆、定点放线、抹砂浆、表面压光等全部工作内容,按实际完成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综合单价为每平方米伍元。

  3、瓦屋面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材料运输、砼及砂浆搅拌、基层清理、抹水泥砂浆防水保护层、铺钢丝网、细石砼层浇捣、铺挂屋面瓦、脊瓦、擦缝、瓦清洁等工作内容,按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综合单价为每平方米贰拾捌元。

  4、架空层墙面勾缝按每平方米单价壹元计算。

  5、时工按甲方签证为准,每工日单价肆拾元。

  二、付款办法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按进场人数到甲方处领取饭卡,用餐时进行登记,甲方在下月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

  2、甲方每月按乙方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计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余款40%在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任务后一个月内付清。

  3、乙方发放给工人的工资要造表报甲方,并要公示三天,保证工人工资按数发到工人手中。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

  2、负责乙方员工的住房及生活水电。

  3、提供统一饭堂供乙方员工就餐。

  4、负责供应乙方施工用的工程材料及砂桨搅拌机、斗车。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和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在正式开工前,乙方先做样板,以后按样板标准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标准。由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赔偿甲方材料费)均由乙方负责。

  2、自备施工所需的卷尺、铁铲、切割机(含锯片)等工具、用具、用品。

  3、乙方要充分利用材料,落地砂浆要及时回收使用,材料不能乱丢乱放,做到不乱用、不浪费,若经发现浪费将处予材料原价的二倍罚款。4、负责现场清理、完工后的全部剩余材料要搬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堆码整齐。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否则,甲方安排杂工清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工伤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人员的一切劳保福利(安全帽除外)、劳动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意外保险费由甲方统一代理缴纳。

  7、必须按规定填报安全技术资料,每欠一张罚款10元。

  8、乙方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合理安排。如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9、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着戴劳保用品,如有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10、严禁在工地打架闹事,如有违反者必须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罚乙方1000元,并令当事者立即退场,触犯法律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1、不得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如有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12、乙方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内开小灶,生活用品自理。

  13、施工期间,领班班长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施工管理。

  第六条:其它

  1、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否则甲方有权令乙方停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保证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保证进场施工人员不少于80人开工,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乙方合同内的任务,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若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令乙方停工退场,并不结算已完工程量。

  4、乙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试用期为一个月,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令乙方必须无条件自动停工退场。

  (1)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

  (2)工程施工进度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3)浪费工程材料。

  (4)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检验合格标准。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工程结算付清款项后自然失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工程施工的合同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有关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双方当事人

  发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

  工程内容:统,消火栓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舒散

  应急照明系统。第三条: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及承包方式

  第四条:施工工期

  (验收时间除外)。

  乙方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要求,积极、合理的配置人员施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无故拖延、俱按甲方合理要求组织施工,并应密切配合土建工程的进度同步进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工程应按实签证顺延

  ●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工作面或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造成工期延误的;

  ●由于不可抗力和自然灾害造成的工期延误;

  ●连续下雨(雪)超过八小时的,连续停水停电累计超过八小时。

  第五条: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的建筑消防安装工程规范,规范标准以及合同条件进行施工,随时接受行业部门、监理人员,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如不和图纸及现行消防安装工程规范应及时按要求返工,并承担所引起的费用。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若因施工单位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应当及时返工,直到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材料)设备进场必须索取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并方施班组必须在每个月的20-25日前将本月所完成的工作量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甲方,甲方

  在施工中因为乙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补救,为此发生材料人工等的费用及生产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和办法。

  本工程价款:

  税费计取:按照本工程性质规定套用相应类别计取。税金按国家规定,人工税费金标准在结算中预以扣除。

  因设计变更而增强的工程量单价,合同中已有的项目,执行已有项目的单价;合同中只有类似的,参照类似的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的,经双方协商共同确定。

  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按实际量,单价执行洽商报价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按月进度70%支付,乙方应于每个月25日前将当月完成工程量上报甲方,甲方于7日内审核完毕后经双方确认后支付。

  余款经消防工程专项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付总工程款95%,余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7天返还保修金。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保修期自工程验收通过合格日开始计算。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结算办法编制工程结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与竣工图及结算书,甲方须在90天内审核完毕,若甲方超过90天未进行审核,则按乙方为准。

  工程款往来均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第八条:安全负责

  乙方应派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中应严格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及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发生安全及工伤事故应由乙方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九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提供施工作业场地三通一平及乙方施工作业的场地条件。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过程与现场其他单位或专业的工作协调和配合事宜。

  及时拨付工程款。

  乙方负责

  乙方承诺消防安装工程,全部由乙方施工,乙方保证有实力组织人员进场按甲方合理进度计划并配合土建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乙方承诺按设计图纸及变更要求进行施工,协调好本项工程与行业部

  甲方依约与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自行将所有的是公共机械及其他物品迁离业主场地,如未迁出甲方有权处置。第十一条:附则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代表签字,按手印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保修期条款仍然生效,其他条款随即终止,待保修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若本合同书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单位:________承包单位: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

工程施工的合同7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天数_____天。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依据_____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____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

  2、钢架安装完成____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____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_____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_____

  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_____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_____

  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十一、维修责任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十三、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的合同8

  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xx项目

  水电安装工程的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

  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室内给排水(含管道预埋件、给排水管道、五金安装、管道开孔、开槽及孔洞封堵)、强电工程(含管线预埋、穿线、电箱安装、面板安装、灯具安装、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系统安装)、弱电工程(埋管及引线、配合穿线单位完成穿线)、消防预埋、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等(根据变更情况另行定价)。

  四、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小型工具及辅材(如:电胶布、生料带、麻丝、油漆等,不含主材)、包安装调试(弱电部分配合穿线单位完成穿线)、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甲供主材材料卸车费、保管费、二次搬运费、各种施工措施费、赶工费用等、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干价内容)

  (1)室内水电工作内容:

  1、给水部分(完成水表井后给水部分):室内给水立管、横干管、支管安装,包括管道支架安装、阀门、水龙头及堵头安装、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及封堵工作。管道安装完毕进行试压、冲洗并保证合格(包括配合成形后的整个管道系统的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管道冲洗;承压管道系统、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给水系统管道清洗等);每户生活阳台安装一个水龙头,其余给水出口用堵头封堵。

  2、排水部分(接至第一个检查井):室内排水管立管、横管安装。管道安装包括开槽、开孔、支架安装、地漏、雨水斗、透气帽、伸缩节、阻火圈安装等整体工作以及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封堵。管道安装完后进行管道通水、灌水、通球试验以及压力排水的试压工作。

  3、强电部分(电表箱后部分):包括配电房各层电缆和配电柜的安装及接线,进、出线相关的穿管、金属线槽或桥架安装、线缆敷设、箱内配线工作。各层按图预埋线管及管内穿铁丝、开关、插座、灯具底盒安装,保证线管畅通及配合相关专业管内穿线工作。公共照明的埋管,穿线、开关、灯具、插座安装。保证电气系统调试及供电范围内相关设备调试合格,以及电气绝缘电阻测试;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照明全负荷通电试验;线路、配电箱(盘)、插座、漏电保护装置等接地、接零检验;等电位联结测试等。

  4、弱电部分:所有室内弱电线管、线盒的预埋,并保证管线畅通及配合弱电专业公司完成穿线工作;

  5、消防部分:所有消防管线主体结构施工中的预埋;

  6、所有预埋、预留洞口的封堵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含建设单位分包由乙方预埋、预留部分)。

  (2)其他事项:

  A、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B、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

  C、所有水电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

  D、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

  E、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的期限内完成,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分包人承担;

  F、开槽安装管后,先固定,再用砂浆补好;如打坏已砌的砖墙,由乙方自行补好。

  G、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更改造成的返工,或者项目部安排的其它零活不在此活动报价范围内,产生的工费由项目部签字认可,费用另计。

  五、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承包单价:

  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方单价劳务包干,该单价为不含税价 元/㎡。

  2、结算造价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3、结算方式:

  本工程结算按竣工图纸,结算造价按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结算条件

  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质量缺陷处理全部完成;

  所借用甲方工具、设备、材料均已全部归还;

  工人已全部退场并将锁使用房屋打扫干净全部归还给甲方。

  六、付款方式

  (一)甲方工程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进度款按当月施工进度,在当月25日前进行工程任务书填写,并进行申报、审核及审批,审批无误通过后,预计次月15日前进行支付。

  2、主体施工阶段甲方按完成总价的20%

  进行计价;乙方开槽、配管安装阶段按完成总价的15%

  进行计价;给、排水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完成总价的20%

  进行计价;室内穿线、开关、电气元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完成总价的25%

  进行计价;整体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6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总价的95%;剩余5%

  工程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1年内无息支付。

  3、工程进度款需在当月25日前进行工程任务书填写、申报、审批。

  4、承包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负。

  5、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承包方应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不可以以任何理由组织工人上访和聚众闹事,如有类似情况发生,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七、材料条款

  1、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凭甲方现场管理员签发的材料单到仓库领用并负责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乙方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材料计划单,乙方配合裁量进库管理)。

  2、所有材料在完工时必须建立统计台帐,在结算前全面严格审查是否超额主材超出材料总计划数量的10%材料结算时套用甲方物资采购单价计算赔偿。

  八、双方职责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提供给乙方水电施工图一套;

  (2)、甲方对乙方进场人员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交底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3)、协调乙方与各施工班组的各项事宜,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塔吊、施工电梯使用,保证乙方运送材料通道畅通;

  (4)、负责签收乙方提供的相关工程资料、报告、对乙方隐蔽工程及分期工程、工程进度、予以确认;

  (5)、负责、派员与乙方办理与建设方各项签证、及参与调试测试等各项工作;

  (6)、在施工中甲方不得故意刁难乙方,如乙方确实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包给其他单位完成,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实结算给乙方;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因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浪费达不到合同约定而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权利。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职责

  (1)、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及国家规范精心组织有力的管理班子,足够的施工机械,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施工说明书具体要求,确保工作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2)、必须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人员的施工安排,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

  (3)、乙方在施工中,如因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施工规范给甲方带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因甲方所造成的原因,由甲方全部负责);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检、质检、复检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给甲方带的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甲方造成的原因,由甲方负责)。

  (5)、乙方所有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服装及安全帽使用符合甲方要求;

  (6)、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每次必须向甲方报送民工工资发放表,杜绝民工就劳动报酬上访事情的发生;

  (7)、乙方食宿,由乙方自理,乙方人员一律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范围(安全通道、四口五临边、周边防护现场的清洁文明施工,材料次序堆码)。

  (9)、承包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发包方指派的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含2张半身像)、特殊工种(电工、高空作业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积极配合发包人的技术指导,施工中不得与发包人发生冲突及聚众闹事,一旦发生,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发包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1)、承包方用工必须遵守昆明市政府有关规定,承包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和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安全

  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的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国家安全规范施工,如乙方在施工中因乙方违规操作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双方争议不能得以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工程验收完毕,保修期满,资金付清,本合同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工程施工的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内容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

  结算价: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主电源到位。

  3)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4)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负责材料搬运,脚手架搭建。工人安全帽及工作牌。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七、进场前乙方需缴纳质量保证金每层5万元整

  八、付款方法

  八、其它

  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的合同10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xx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

  签订地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址: ;

  3.工程面积:跨度为 米,长度为 米,檐口高 米,合计 幢,面积 平方米。

  二、承包内容

  聚氨酯保温喷涂施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方式:喷涂聚氨酯厚度为 mm。

  四、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

  2.工期暂定为 个晴天,如遇大风、大雨、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开工的,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一星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的,乙方提供相应清单及凭证,由甲方承担。

  五、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单价为 元/平方;总造价约为 元,大写金额 (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材料设备全部进场付总工程价的50%,即 元;

  聚氨酯喷涂至70%时付款至总工程价的90%,即 元

  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价的97%,留3%作为质保金,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

  2.甲方有对乙方施工质量监督的责任。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及可施工的场地,如果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加工时间另议。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施工。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根据质量标准的.要求保质施工。

  3.乙方对施工现场原材料进行防火监管,并备有消防器材;

  4.高空作业时,乙方要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5.乙方对甲方不按期付款,有权中止施工。

  双方未履行验收手续,甲方即行进驻装修场地,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及时完工,延期一天罚款500元;制作安装的产品有显著质量问题,承担甲方相应损失;

  2.如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或其他事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付款,延期一天罚款500元,并承担乙方相应损失;超过合同要求应付款项日期一个月后,应向乙方额外支付20%违约金;

  3.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甲方后,甲方3日内不进行验收,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八、其他

  1.本合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并各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署即生效;工程结算完毕,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xx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代表: 代表: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的合同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期高配室改造(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涉及一面10kV铠装高压开关柜及母线桥的采购安装、按原电缆沟路由敷设电缆——米;电缆沟开挖整理、电缆头制作安装、高压柜安装调试。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2、主要节点工期:收到预付——%首付款、及开关柜到现场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具备送电条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

  6、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第七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负责告知乙方施工中的危险源及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2、甲方负责告知乙方地下管线及位置;若告知清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反之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垃圾及施工废弃物的处理;甲方负责制定垃圾堆放地点。

  4、乙方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高压电缆。

  2、乙方负责准备涉及本次施工的其它工器具及材料。

  第九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3日内甲方按工程款30%结算劳务承包费,30%工程款收到后计算开工时间。

  2、按工程进度,电缆敷设完毕,开关柜到货三日内,甲方按30%工程款结算劳务承包费。

  3、施工结束送电正常后7日内,甲方应付35%工程款。

  第十一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乙方采购的设备、施工应在保修范围、期限:365天

  2、工程款5%作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质保期过后10日内,甲方应无条件付给乙方质保金甲方应付5%工程款。

  第十三条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十七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签订时间即为合同生效时间。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工程施工的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承德鸿泰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锅炉房

  工程地点:锅炉房院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旧瓦拆除、清理现场、新瓦安装、滴水泛水嵌缝注胶等,包工包料保竣工验收,包括税金等有效税票。(维修用料计划见附表)

  1、材料数量、规格、施工按现场实际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施工期间乙方按甲方要求予以配合。

  2、本合同的价格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抢工措施、检验试验、材料二次搬运、施工水电,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成品保护、现场配合、脚手架、垂直运输、使用机械、软填注胶等、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的责任和义务、检验报告、税费,保竣工验收等所有费用。

  三、承包工程价格

  承包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格。计:肆万壹仟肆佰肆拾叁元整人民币。

  四、协议工期

  合同工期总工作日历天数_天。开工日期:20xx年5月10日,竣工日期:20xx年_月_日。如遇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①因停电、停水、下雨、刮风造成的停工;

  ②不可抗力;

  五、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先付_万元,剩余款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结至承包价格的95%,其余5%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至工程完工后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六、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七、乙方必须按协议所列材料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彩钢保温板总厚度100mm,彩钢铁皮厚度,上0.4mm下0.3mm。材料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未按甲方要求采购不许安装使用,所造成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八、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1、乙方负责人为安全施工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签订相关安全保险协议,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3、需使用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4、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6、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7、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任何物品,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

  8、进入现场的所有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9、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

  10、编制安全施工工艺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以备安监部门审查、备案。

  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否则造成人员和物品等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12、乙方负责此项目施工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保修期限及范围:保修期二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和建筑材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修补,

  十、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法处罚;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本合同至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甲方:

  电话:

  签定日期:

  乙方:

  电话:

  签定日期:

工程施工的合同1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丹东海德热电厂锅炉房的桩基础工程的施工发包给乙方施工事宜,现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丹东海德电厂锅炉房桩基工程

  1.2工程地点:丹东市振兴区经山街

  1.3工程内容:桩基础工程

  1.4设计单位:沈阳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

  1.5监理单位:丹东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1.6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7技术要求:《建筑桩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第2条工程图纸

  2.1图纸提供日期:20xx年7月20日。

  2.2图纸提供套数:桩基础施工图壹套

  第3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驻工地代表委派人员名单:

  3.2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2.1联络甲乙双方单位,协商解决工程有关事宜;

  3.2.2代表甲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2.3监督现场施工质量;

  3.2.4协调工程生产计划,确定施工变更;

  3.2.5验收签证乙方工程技术资料;

  3.2.6协调工程实施中乙方与有关部门和周邻关系。

  3.3乙方驻工地代表人员名单:

  3.4乙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4.1联络甲方、协调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

  3.4.2代表乙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4.3协助甲方现场管理工作;

  3.4.4负责协调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

  3.4.5实施现场管理工作。

  第4条工期

  4.1开工日期:20xx年7月21日。

  4.2竣工日期:20xx年7月30日。

  4.3由于风雨等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等非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双方商定的上述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合同价款

  5.1本合同价款的货币形式:人民币;

  5.2合同价款:本工程桩总费用为元。(大写:叁拾陆万陆仟捌佰贰拾元整)。本合同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因市场的物价变动和政府文件、定额变更而调整。

  5.3合同预算依据

  《辽宁省建筑预算定额(20xx)》;

  第6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双方签订完,乙方桩基及材料等进场并开始施工后,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款,待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于一个月内结清该工程剩余所有款项。

  第7条工程、材料质量及验收标准:

  7.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及材料等级为优良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需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7.2验收:工程竣工后(此项目保温工程),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并申请验收,由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可以结算。

  第8条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保证乙方进入现场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其具体含义及说明如下:

  (1)路通:全部施工设备机具和工程材料能顺利进入施工现场;

  (2)电通:在施工现场提供容量不小于80KW的供电电源;

  (3)场地平整:场地地面强度应保证施工设备正常操作和行走;

  8.1.2开工前清除施工场区范围内空中及地下不明障碍物,包括树根、混凝土面层等;

  8.1.3向乙方提供场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及设计要求等有关技术文件和相关说明;

  8.1.4向乙方提供场区范围内各类地下建筑、管线分布图和有关资料文件;

  8.1.5 提供足够的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

  8.1.6按有关规范科学管理工程,施工期间及时协助乙方解决有关施工中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8.1.7按期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8.1.8保护乙方有关技术不受侵害,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及有关文件向他人传播或在其它工程中借用。

  8.2乙方责任:

  8.2.1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施工,保证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8.2.2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人身机械事故;

  8.2.3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场地整洁,成品不受破坏,及时对邻近建筑和地下管线的保护提出建议措施和要求;

  8.2.4保证全部施工材料和机具符合施工质量要求;

  8.2.5协助甲方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8.2.6及时向甲方通报说明工程进度及有关情况;

  8.2.7按期完成外业施工和提交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贰套;

  8.2.8接受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及管理;

  8.2.9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必须按合同规定日期完工,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

  8.3.0、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质量验收标准。

  8.3.1、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挥,搞好现场文明施工,进场材料及人员由乙方自行看护和管理,并服从甲方的各项规定。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进行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认真遵守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和行业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违规操作造成的火灾事故及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3.2、工程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施工材料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看管。

  8.3.3、乙方保证提供的施工材料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8.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交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8.3.5、乙方提供的施工材料需向甲方提供所有材料的合格证,及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和相关部门所做原材料检验。

  第9条违约责任

  9.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需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同时乙方需返还甲方已付合同价款。

  9.2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乙方返还甲方已付工程款,并承担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9.3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标准,不能保证接下来的工程质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返还甲方已付合同价款,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9.4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日需向甲方偿付1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返还甲方已付合同价。

  9.5乙方保证提供的施工材料及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如有不符,发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9.6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项目,必须自行组织施工,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转、分包施工,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0条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0.1本工程发生的意外民事责任,均由引发方负责;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11条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2条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施工的合同1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x平方米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消防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采用xx承包方式。即保证消防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工程总价款:x元;本工程所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因消防报建及相关手续未通过而致停工或相关行政处罚,乙方安装的工程由乙方负责。其他工程原因由乙方负责协调。

  第三条:付款办法

  本合同在签字生效之日起x天内由甲方按“基本建设拨款条例”的规定进行拨款,先预付乙方工程款x元,其后在乙方主要设备进场并施工后x天内支付x元。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x天内,甲、乙双方应结清除质保金外的全部工程帐务。

  第四条:施工日期

  本合同签定后x月x日开工,预计x个工作日竣工。

  第五条: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1.本工程所需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同意,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有合格证书。因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

  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规范。隐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四套。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应由乙方提供的竣工工程验收资料,明确交工日期,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工程竣工交验后,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第七条:双方职责

  甲方:

  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及工程验收签证,并与土建施工单位协调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大型机械使用方便,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具的存放室。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并将每笔工程款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上(见最后一页)。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对大规模设计变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可对本工程价款作适当的调整。如不属于乙方负责的中途停建、缓建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酌情给予适当的补偿。

  乙方: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

  2.按合同规定,与甲方商定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消防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已安装的设备,在工程投入使用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施工场地。x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严格遵守甲方颁布的有关工地规章制度。工程竣工交验后,乙方应义务培训建设方有关消防管理、值班人员,使其基本掌握系统的维护、操作和保修。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议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邮编: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邮编:

  乙方代表(签字)

工程施工的合同15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钢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二层钢结构含承重结构钢柱、梁、楼梯的施工图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以及防腐、防火的处理。

  四、工程造价:

  五、建筑面积: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在开工前(合同签定后2天内),接通水源、电源,为承包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协助承包方办理所需有关证件,相关费用按规定各自交纳。

  3、指派现场施工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事务,如监督检查进度、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办理中间工程交工签证手续,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等。

  4、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二、承包方:

  1、负责办理应由承包方办理的各项手续。

  2、按照《钢结构设计规范》(50017-)的要求完成本工程的`钢结构施工图纸设计;

  3、按国家行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81-)等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有关图纸资料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发包人批准,检查、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并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误,应迅速通知发包人处理,承包人无权擅自变更设计。

  6、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提供三套竣工资料(包括调整后的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备案材料)。

  7、承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应持证上岗。焊工必须具有上岗证(合格证等)。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 天(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通水、通电)的施工场地,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发包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安全施工

  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2、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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