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施工合同

时间:2025-09-03 10:03:37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施工施工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施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施工合同

施工施工合同1

  发包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精神,经乙方申请,甲方评选,现甲方决定将同心家园三期幢的室内贴砖及运输材料项目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或发包乙方施工,为保证工程进度与质量,确保双方在工程中的责任与权力,使双方能顺利的开展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施工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四、承包方式:按施工图纸及现行国家规范施工,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其余运输工具及铺贴工具乙方自备。

  五、承包内容:室内的地砖、厨房、卫生间墙砖及材料运输、铺贴及填缝。

  六、工程质量、工期: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施工。

  2、根据甲方的排砖要求铺贴,排砖的.拼缝及相邻砖表面平整度必须符合要求。做好已铺贴砖的成品保护工作及对门框、墙、柱阳角的成品保护工作。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造成返工所发生材料及人工费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计算工作量。工期不予顺延,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必须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工程量,如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天.幢。如因不可抗力和工作面问题展不开造成的延误工期顺延。

  七、承包单价:

  室内地砖、墙砖21元/㎡,地脚线4.5元/m。

  八、工程款支付:

  施工过程中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费,每月按进度付70%,工程完工后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30%,扣保质金壹万/幢,三个月付清保质金。

  九、甲方工作:

  1、负责现场协调及技术管理工作,指导现场施工,检查乙方工程质量,协助乙方人员搞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

  2、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图纸一套。

  3、负责对乙方参加施工人员各道工序施工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4、根据施工实际需要,需对现场工作进行调整的,乙方应给予配合执行,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如因甲方款项不到位造成施工时间延长由甲方负责。

  5、甲方提供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用的施工电梯。

  6、施工用水到楼层,施工用电每三层设配电箱,作业面需增加照明的乙方自行负责。

  7、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罚款细则。

  十、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和专职的施工班组长,并将施工人员花名册和班组长的联系电话上报甲方。

  2、甲方有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部分项目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者,违反甲方现场管理规定者;高空随意抛倒建筑垃圾者,有盗窃、酗酒、斗殴行为者,随地大小便者,按规定给予处罚或由甲方认定后予清退出场。

  3、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甲方管理,认真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无条件配合上级部门及政府行为的各项检查。

  4、乙方施工完成后的所有垃圾运到室外地面后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5、乙方必须保证生活区干净整洁,人员入住服从甲方安排。

  6、乙方应对自有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协助办理。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同意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承包人(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施工施工合同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闭路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滁州市海事局

  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二、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3、三、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日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作为预付金,工程完成验收合格日起,七天内甲方付清剩余费用。

  2、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4、四、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护。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员维修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实际情况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五、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八、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九、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十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施工合同3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甲、乙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条款,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及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前提下,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栋号):

  四、承包方式

  以包安装、包调试、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临设、包文明施工、包材料(机具)的场内运输、包设备安装质量通过国家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包社会医疗、养老、工伤保险、包安全保护用品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承包。

  五、结算方式及工程造价

  1、工程按实际安装数量计算工程量,实行总价包干。结算的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合同附件《甲方结算工作流程》。

  2、本项目安装施工电梯 台;包干总价为:_____ ¥ 。

  大写(暂定):人民币

  3、承包单价:

  序号基价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数量包干单价

  1

  2

  3

  单价说明:

  (1)单价组成:1)含底架定位、预埋、总体安装、附墙件的预埋安装、附墙撑杆(架)、附墙架的安装、随工程进度需要进行导轨架加高的工作和费用;2)含施工电梯安装好后报劳动局验收并领取准用证的工作和费用;3)含编制施工方案的工作和费用;4)含一次性损耗材料的费用;5)含临时设施费用;6)含生活用水用电费用;7)包含季节性施工费(雨季、冬季施工措施费用);8)包施工机械场内外运输及进退场费。

  (2)遇下述情况甲方按实回扣所发生的费用;1)甲方增派杂工帮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2)甲方增加机械设备,协助乙方施工,台班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双方对承包单价是否含税金约定如下:承包单价中 税金。

  六、付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并可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__%,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 天内付____%,相关设施拆除____天内结____%余额。

  2、乙方每收取甲方每一笔款项,须同时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国内大陆地区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收据,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直至乙方开具发票。

  3、以上款项的支付,甲方采用网银直接转帐或支票,乙方接收款项(含开具发票)的帐户为:

  户 名: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

  4、甲方代乙方申报工人临时户口手续,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不申报,罚款由乙方负责。综合管理费按乙方在场人数每人每月收¥10.00元,逐月在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先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甲方审查。在支取工程进度款时应将工人工资部分金额汇同甲方劳资员一起发放,其余部分才能取走。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500.00元。

  6、在未办理工程结算之前,乙方负责人最多只能领取付款的8%作为个人收入。

  7、工程结算时,乙方负责人只能提取不超过15%的人工费作为管理费,纳入个人收入。

  七、工期条款

  1、总工期历____天,开工时间 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时间 年______月______日。

  2、每台施工电梯安____天内完成;底座安装 小时内完成;

  3、基本高度安装 小时内完成;标准节筋安装 小时内完成;

  4、按第2、3条中的分项工程计划,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1小时,对乙方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累计并罚,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6、如遇下述情况:(a)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b: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c)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d )其他:_________ / ;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工期顺延。

  八、质量条款: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2、安装施工工序:

  (1) 乙方负责地脚螺栓的预埋、定位、复校工作。预埋地脚螺栓及底架定位时应充分考虑设备在拆卸时是否会受周边建筑物及其它机械的妨碍。每次安装、加高后都必须进行安装后的调试工作,办理安全检测手续;因乙方预埋、定位地脚螺栓不当,造成材料浪费、拆卸困难、延误工期等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2) 每次安装、加高后进行踏身垂直度检测,垂直度偏差在1‰以内,调试后要达到设备出厂说明书和广东省劳动局安全技术验收标准;

  (3) 安装、加高作业时,要按照出厂说明书要求进行作业,严禁野蛮作业,各部螺栓要紧固,各部工作装置安装正确、可靠,剩余待装的机件在完成一个工作环节后要清理现场及时送回仓库保管,严禁机件流失;因机件流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 严格做好防雷接地,施工电梯机体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5)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雷、无漏电工作,每次安装作业施焊后要有专人检查余火,确认安全无余火后才准离开现场,并向保安值班人员交待情况;

  (6) 施工总体安装完成后要进行负载安全试验(会同厂家驻现场人员一起进行),要达到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规定,否则禁止申请办理交工手续;

  (7) 新机安装时,第一次接通电、试运行工作,一律严格交由厂家驻场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严禁随意进行接线、通电、运行等工作;

  (8)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厂家驻场人员指挥;

  (9) 施工底部骨架的安装要做到水平、牢固、可靠。

  3、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处以¥500.00元的违约金,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5、工程结算后,如甲方发现已结算工程量(单价)不实或已用施工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与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不一致,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包括从乙方在甲方其他项目所做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回、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等。

  6、如发现乙方有恶意串通、行贿我司工作人员行为,甲方保留移交司法处理权利。

  九、定岗定员要求:

  1、 施工电梯安装分为:____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_______ 人;

  2、 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详细的施工小组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书面报甲方,并上墙公布,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

  3、 甲方不定期清点乙方人数,第一次每少一人按¥60.00元处以违约金;第二次按每人¥120.00元处以违约金;第三次工人仍不到位,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4、乙方按甲方要求定员定岗,如随意调换工人充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60.00元。

  十、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提供施工平面布置图一份。

  5、若乙方书面提出申请需甲方提供临时办公、生活场地的,则甲方按以下标准提供:石棉瓦工棚¥2.00元/M2.月,砖混房或同类型房¥5.00元/M2..月,所收取租金按月从乙方月进度工程款中扣除。

  6、甲方提供结构首层总水、电接驳点各一个并承担现场施工水电费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乙方浪费施工用水的按照每次¥1000元处罚,工程每月结算如按照定额规定计算的水电费用超额5%以上的,在扣除水电罚款后,余额由现场所有承包商按工程造价的比例分摊。

  7、甲方指派 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3、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有关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提供一次性损耗的材料,如铁丝、黄油、机油等等。

  5、乙方自带可移动照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灯泡、光管、小太阳光管支架、灯头、插头及电线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6、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设备使用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及不定期进行运行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

  7、按照完好领用,完好归还的原则,乙方负责所领用机具的维修、保养、搬迁、管理的工作和费用。如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即时维修完好,损坏超过2天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成品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的1.5倍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0、 各工种完成后移交下一道工序时,必须办好工序交接手续,后续工作的施工队伍与上一道工序未办好交接手续不得进场施工。如果在没有办好工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进场施工,视为已接受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因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11、 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2、 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如不清理,甲方派杂工清理,按____元/工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3、 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及工作证,办理押金按每人¥100.00元计,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退场,退场前退回工作证并办理相关手续,返还押金给以乙方,逾期不予办理。

  14、 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00元-¥300.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5、 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酗酒、打架、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500.00元-¥10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6、 工地不得留宿外来及非工作人员,违者每人每晚处以违约金¥100.00元,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7、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该虚假记录、串谋作弊部分不予结算,而且乙方须按该不予结算部分的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8、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19、 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20、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的,则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

  21、负责编制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计划编制施工方案,并送甲方审批备查。

  十二、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厂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整,按月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6、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工期在15天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按总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乙方不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工程内容15天以上的,除每延期一天按总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延误工期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如无法定或约定事由,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10%。

  3、除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而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补货,或逾期更换电梯设备的,每逾期一天按该电梯设备金额的分之千三支付违约金。但甲方无故拒收电梯设备的除外。

  5、如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转包或分包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且乙方退回甲方已付款项并支付该款项的30%作为违约金,如该违约金尚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6、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电梯设备随附资料或者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竣工资料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乙方延迟执行甲方依照本协议所发出的指令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8、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保修/维修/保养责任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如乙方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履行本协议所需的资格资质的,乙方应退还已收甲方费用,并赔偿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10、除非另有约定,如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行为或者违反依照法律法规应履行的行为,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任何一方按照本协议支付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12、对于乙方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选择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四、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合同任何一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的,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达10日以上的;

  (2)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条件的。

  4、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安装调试,如属于分批交货的,该批次电梯设备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达7日以上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维修、更换义务达2次以上的;

  5、任何一方依照本条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任何一方收到合同解除通知后,无论是否对解除通知存在异议,均应立即中止履行合同。如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还继续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且乙方应对该等电梯设备自行承担保管、运输、装卸以及一切风险责任。

  6、本协议提前解除/终止的,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支付价款;对本协议解除前所供及安装的电梯设备,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人力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天灾、意外事故、战争等),任何一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15日内将有关当局(政府部门)签署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由双方按不可抗力对原合同的影响程度进行协调,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六、解决纠纷的方式

  15.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15.2双方争议期间,除甲方有相反指示之外,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非争议部分的内容。

  15.3产生争议,在争议进入诉讼、仲裁程序之前,如果甲方认为解除承包人的承包权利、变更其他承包人有利于按期按质完成该工程,则在甲方与监理方共同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以及要求撤场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乙方必须主动无条件撤离工程现场。如果不能在限期内主动撤离,甲方可采用任何合法手段、措施促使乙方撤离工程现场。撤离后,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双方产生的争议。乙方承诺不通过控制工程施工现场、阻拦甲方委托的其他施工方施工的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或非法权益。

  十七 其它约定

  【可通过本条约定对上述条款中的未尽事宜,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进行调整】

  1、如本条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以上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2、 。

  十八 附则

  1.本合同文件的修订或变更,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修订或变更文件上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附件一:产品技术规格详细说明。

  附件二:经双方确认的电梯井道土建施工图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日 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 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施工合同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xx版本)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

  权负责人。

  1.1.2 . 5 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2.6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7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8 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

  1.1.3.9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10 永久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1 临时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包括根据第19.3 款约定所作的延长。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

  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 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7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7.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l)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施工施工合同5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施工秩序,防止人身设备等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邯郸市裕泰焦化有限公司

  乙方:

  二、施工项目:

  施工起止时间:

  三、保证双方职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是我们双方领导的职责,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双方都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执行裕泰的安全规程及本工程的安全措施。

  四、乙方若违反裕泰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伤害事故,每发生一次从工程款中扣款500—1000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视情况加倍扣罚。

  五、乙方在进入甲方工地施工前,应首先向甲方提供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对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私自换人而未及时进行安全教育,一经查出要责令停工接受教育处罚,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给予从重处罚。

  六、乙方要严格执行、遵守所在区域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听从指挥,不得串岗。进入非施工区,动用能源开关,按钮等设施需经甲方有关单位批准,乙方若有违规违纪现象或不安全因素,甲方有权制止和停止施工,不听劝阻,按裕泰规定给予罚款。

  七、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负责人交代施工现场可能遇到的危险与涉及到安全的问题(包括带电线路、设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管网等)而后乙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清楚现场状况不得擅自施工。

  八、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电源由甲方指定,指定电源以上的线路的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指定电源及以下的线路架设和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时时注意现场环境变化,并有针对的,分步骤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施工要分步集中,全过程专人监护,乙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与措施必须报甲方。

  十、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穿戴齐全劳保用品,正确佩带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作业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定》和《工厂安全卫生规定》。电焊操作严禁在其它介质和设备管道上引燃电弧,并具备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电焊用的接地线不允许通过运行的管线设备构成回路,应在焊件本体直接连接,焊把必须铜质电缆软线,严禁代替,违者按规定罚款。

  十一、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施工,不得到施工无关的场所逗留或擅自动用设备。

  十二、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施工中确定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并负责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签认违反规定的裁决和罚款通知。

  十三、乙方必须建立安全机构和安全管理网,明确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并不断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对待,按规定时间落实,施工中因乙方造成的人身伤害及其它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只配合抢救和参与事故分析。

  十四、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于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迅速可靠的联系电话,若甲方发现问题在24小时之内,按乙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未能联系到乙方,则按乙方违章一次处理,乙方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机:

  十五、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自然失效。

  十六、本协议共3面,十六项内容,若对本协议没有异议,请按要求填写好各项内容,最后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协议生效。

  甲方现场安全员: 乙方现场专职安全员: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施工负责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施工合同6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北重一中工程的地砖铺贴等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生产,特定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重一中教学楼工程

  工作范围:室内地面和墙面铺贴砖分项工程

  工 期: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止

  二、 承包方式和计费标准

  1. 合同价格:

  ⑴单价:

  地面大理石单价: 28元/㎡

  地角线单价:

  窗台板单价:18元/m

  楼梯单价: 40元/㎡

  卫生间墙面砖单价: 32元/㎡

  卫生间地砖单价: 32元/㎡ (卫生间蹲便安装计入铺地平米内)

  ⑵本合同单价包含但如下工作内容:

  楼地面地坪包括清理基层、备料、调制砂浆、拌制半成品,铺设面层、捣固压实、收平加水泥抹光及养护。 楼地面块料面层包括清理基层、备料、抹结合层、铺贴块料、勾缝,

  清理; 墙面镶贴块料面层包括清理、修补基层表面、打底抹灰、砂浆找平,选料、抹结合层砂浆、贴磁片、擦缝或勾缝、清洁表面,施工操作架的搭设拆除; 上述单价是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单价,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为准,并应使项目部质监部门和上级检查督促部门满意。如检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返工到合格标准,除返工的一切材料及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外,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另行经济处罚。若安全、文明施工不合要求,应自费整改直至合格。 本单价包括由乙方支付的员工工伤保险。(如乙方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出现事故与甲方无关) 本单价包括由乙方支付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三、 工程款审核及支付

  1. 乙方根据工程实完成情况向甲方申请借资生活费。

  2. 乙方工程施工10天后上报进度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付至进度工程款70%,待业主验收合格,决算完成后付至总工程款95%,剩余5%作为质保金,2年后质保金付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后,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

  3. 乙方在领取劳务费时须提供班组工资表和个人签名。

  四、 甲乙双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配备管理人员,负责编制进度计划、施工方案,负责物料、设备的.供应及调度,及时进行施工的安全和技术交底。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其他施工作业的便利条件。

  3.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任务、技术要求组织勤奋而有系统的管理班子,配备足够数量及熟练的两班轮换的各专业班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或更换不合适的工人及班组;

  4. 乙方施工工人人员要满足甲方的合理进度安排;

  5. 乙方须自备所需之施工专业机械工具、机具,机具维修保养及易损件更换由乙方自理。

  6. 乙方晚上按需应加班,以配合公司管理人员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及进度)安排;

  7. 乙方有义务对交叉施工的其他班组进行配合,为其提供工作面及其他施工之便利条件;

  8.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在安全、技术、进度、材料、劳动力、文明施工等诸方面的安排,保证工完场清,达到公司有关文明生产的要求;若乙方拒绝或漠视甲方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甲方可安排工人另行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合理用材、节约用材,各种材料的损耗应控制在1.5--2%以内。如超出规定范围应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控制在2%以下给予奖励。

  10. 乙方工人施工期间患病、因病身亡或残废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 工期、质量及安全生产

  1. 工期为20xx年6月10日之前全面完工(按需满足甲方赶工要求),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组织不力等因素影响工期,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

  2. 若乙方不能增加工人,甲方可联系另外队伍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含额外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除无偿返工和赔偿材料损失外,甲方也有权予以经济处罚。若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且对乙方已完成施工量不予结算,以赔偿损失。

  4. 乙方开始任何一个分项施工前须先进行样板施工,若样板施工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则乙方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5.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6. 乙方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达到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分解》详见)

  六、 治安文明管理

  1. 乙方须对其所有工人的治安负完全责任,若发生打架斗殴或其他刑事案件,其后果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可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和肇事者对工地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情况,对乙方予以经济处罚。

  2. 乙方须对工人进行现场文明教育,包括宿舍内和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大小便等方面的规定;若有发生,甲方可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条例》中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3. 如因业主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不得因工程款原因影响工程施工,特别是不得发生员工闹事、上访等事件,发生时所有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补充说明

  1.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属本合同副本,签字生效。

  八、 未尽事宜: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在甲

  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十、 合同附件:《安全文明施工条例》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合同附件1: 安全文明施工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牢系带,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 在工地作业时,不准穿短裤、打赤膊、穿拖鞋,违者每次罚款50元。 4. 在楼层作业时,建筑垃圾等杂物须以塔吊/提升机或人力逐层搬运至地面,不得随意倾倒;违者每次罚款50元。

  5. 工人未经许可不得将家属或小孩带入现场,违者一经发现除立即清退外,每次 罚款100元。

  6. 工人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若拒绝或漠视有关指示,违者每次 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清退。

  7. 施工作业中,要爱惜现场上的材料及机械等,不得肆意浪费、乱放、乱割、乱 摔等野蛮操作,一经发现,罚款50-500元。

  8. 工人须自觉保护工程中的成品或半成品,若保护不当造成修补或返工者须赔偿 实际发生的损失。

  9.各工种应保证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设备材料堆放有序,否则,视情况 罚款50-200元。

  10. 施工现场内不得随处大小便,吸烟要将烟蒂熄灭并放入指定地点,不可随处乱 扔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1. 宿舍内不得从事聚众赌博等非法活动;工人中午不准饮酒,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甲方: 乙方:

施工施工合同7

  发包方(甲方):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负责人: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协商确定,甲乙双方就施工队安装达成共识,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总工期______天,___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___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2)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甲方将给予每拖延一天______元的罚款。拖延十五天以上,乙方自行退场。

  (3)工程一经验收通过,乙方必须在一周内撤离现场,包括所有施工人员、机具设备等,做到工完场清。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

  第二条、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负责提供水准测量控制点。

  2、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将临时用水、用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旁边。

  3、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在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及法制教育,搞好安全生产管理。

  4、位乙方在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合法用工及限额领料等工作把关。对乙方达不到要求时,随时提出限期整改,督促检查乙方整改。

  5、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对乙方限额领料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按照甲方的统一部署进行施工,服从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全面管理、协调安排。

  2、乙方工人必须满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材料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有效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另聘工人承担该部分工作,发生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施工安全防护工作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提供必要材料。

  4、工程完工时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甲方验收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验收。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第三条、材料管理

  1、甲方直接将材料供应到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施工。乙方应当场签收进场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如有异议应立刻向甲方提出,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已接受此批材料。

  2、甲方在供应材料的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予以接受并办理交接手续,作为物资移交和结算成本的依据。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对进入施工现场材料的验收、保管及配合取样工作。

  3、乙方要严格按照混凝土配合比施工,确保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如施工过程中,因使用不当或错用等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合理使用材料,不得出现浪费现象,一经发现甲方将给予______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重罚。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

  2、付款方式:本工程___XXXX____无预付款。每月____日部分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结算___XXXX____%,剩余工程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再行支付。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包括材料、机械、人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将从乙方的人工费中扣除。

  第五条、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是确保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乙方应按建筑部门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自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

  2、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乙方不得酒后作业,不得穿拖鞋进场。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第六条、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优良,未达到100%优良,乙方须进行返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发生返工现象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过程中发现乙方违规操作,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当场罚款,金额视情节轻重确定,并将在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设计要求及业主代表发出的指令,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建立安保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3、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做好自检记录,未经业主和监理认可不得施工下道工序。

  4、如甲方需对已同意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时,若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七、违约条款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若须提前解除合同,则须提前______天通知对方,使其做好准备。八、附则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共一式___XXXX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工程竣工结算后自行废止。

  3、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___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___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施工合同8

  一、合同签订前应注意的事项

  在合同签订前,应对业主(发包人)及工程本身情况要做详尽的调查。比如工程的真实 性、可靠性以及业主的资信情况,工程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等。只有在工程业主资信可靠、 工程合法、手续完备的条件下,与之签订合同,施工方的合同权利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1.对发包商主要应了解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主体资格,即建设工程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例如,建设用地是否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 标 等。二是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在签订合同前 对发 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 ,为将来合同能够及时、正确地实施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2.如果施工方施工的是分包工程,要严格审查发包人的项目是否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 目,发包人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了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发包 人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发包人的履约信用等。

  3.对施工方的分包商主要了解的内容有:资质情况,施工能力,社会信誉,财务情况等 。

  二、合同签订阶段应注意的事项

  1.合同价款约定清楚。

  (1)《协议书》中“合同价款”的填写,应根据合同工程是属于招标工程还是议标工程,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格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3)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4)对于风险范围内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5)在施工过程中,会出现设计变更等情况,合同双方都会签订补充条款,重新约定 合同价款。所以补充条款中一定要约定一句话:“此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甲方签署的工程量确认单十分重要,在合同纠纷中,法院可依据甲、乙双方签署的工程量确认单来确定争议的合同价款。

  2.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没有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 破土之日”、“验线之日”以及“业主通知为主”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 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哪种,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做出约定。

  (2)目前在工程质量验收中,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 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 中都不可避免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 “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 签发、确认做出明确规定。如果是单价合同,必须明确单价所包含的工程量内容的清单。

  3.对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付,需报何种文件 ,如何审核确定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 定,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工程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 (1)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2)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3)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时间和比例。 (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计算、分段结算、 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他结算方式。 (5)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 据计算。

  合同中对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应明确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若发包人不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执行,引起的工期顺延可不 追究承包方的责任。承包方可以要求由于进度款或预付款付款不及时带来的损失。

  4.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立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的规定,但实践中仍常常发生分包方不 接受总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对分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因此,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以上的行为时有发生,会造成资金管理混乱,三者的资金往来出现交叉,在工程竣工结 算时出现纠纷。如果发包方将工程款直接拨入分包方账号中,总包方可以追认此款项,发包方必须将工程款拨入总包方账号。如发包方不执行,总包方可起诉法院,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将工程款追回。

  但是一般情况下,以上情况很少出现,因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是合同双方之间有资 金往来和工作关系,只要在合同中与对方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可。

  5.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建设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 损失。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对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 变更、签证、价格确定等签认权的人员的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 人员随意签字,在最终结算时,双方不认可,引起纠纷,给施工方造成损失。

  6.材料设备供应应约定清楚。

  (1)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 的时间和地点。

  (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 他方法)。

  施工合同规定是甲方供料,合同条款中必须约定材料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 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验货方式。如果没有约定,工程质量由于甲方的供料 出现问题,会导致法律纠纷。虽然在法院审理中,法院会依据事实判定甲方的原因影响工程 质量,但是也让施工方消耗时间,影响企业的效益。

  7.不可抗力要量化。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 细规定,施工方在签订合同时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于是,在《专用条款》上 用“√”或填上“无约定”比比皆是。

  国内工程在施工周期中发生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现象的可能性很少,较常 见的是风、雨、雷、震等自然灾害,达到什么程度的自然灾害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通 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达到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雷 、震等自然灾害程度应予以量化。

  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 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施工方在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业主也应该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款 支付担保。

  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是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 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业主支付担保的担保金额应与承包商 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相等,且不得低于合同总价与合同约定的进度款的差额,最低担保金 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10%。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条款,一旦工程款不能及时拨付,会给承包 方带来损失。

  9.违约条款就应注意:

  (1)在合同中首先应约定发包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2)违约金与赔偿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式,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行、 以防止事后争议。

  约定违约金是防止违约条款发生时,双方发生纠纷。但是,双方签订中约定了违约金条 款,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之规定,双方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为合同价款的2倍 ,明显高于实际损失,应当根据本案情况适当减少。

  10.争议应注意事项。

  填写第37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 见。有的工程选择上级仲裁方式,有的工程选择诉讼的方式,但尽可能选择对施工方有利的 法院(有管辖的法院)。

施工施工合同9

  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_______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

  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施工合同10

  如何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实际施工人”

  作者 王国章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主体主要包括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第三人、施工人、转包人、实际施工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第272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

  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28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从合法合同的角度规制行为主体,一般不会以违法合同作为直接规制的对象,因此,从合同法中有关“施工人”的规定可以看出,这一概念涵盖了建设工程施工有效合同中从事施工活动的主体,但不应当包括转承包和违法分包等无效合同中的“承包人”。正是为了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的“施工人”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5条、第26条使用了“实际施工人”概念,这里的.“实际施工人”均指无效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主要有以下几类:①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②超越资质等级且在竣工前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③没有资质等级借用有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承包人”;④建设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而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⑤承包人转包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⑥违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

  据此,司法实践中,有人认为根据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只要欠付农民工的工资,农民工可以直接起诉发包方索要工资是不正确的,实质上这是对司法解释的误解。符合司法解释中“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中的行为主体必须符合“实际施工人”要求,否则以此主张权利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施工施工合同11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金额(大写):约 元(以决算为准)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施工施工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和各项施工的顺利进行,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 工程的墙、地砖铺贴工作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 承包内容及单价

  (1)公共部位800×800地砖 元/㎡;

  (2)一般房间600×600地砖 元/㎡;

  (3)屋面广场砖 元/㎡;

  (4)卫生间地砖 元/㎡;

  (5)踢脚线 元/m;

  (6)电梯前室及卫生间墙面 元/㎡,电梯前室墙面用AB胶贴;

  (7)楼梯踏步 元/踏;

  本单价包括各种工具费用;成品保护费用;铺贴所用砂浆的生产、运输,基层的处理工作的费用;原材料的运输费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费用;职工差旅费用等各种补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零星项目甩项或故意拖延工期。否则,甲方有权请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并按照3倍合同价款从乙方完成合同价款中扣除工程款。

  二、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按照设计要求、现行有关标准、技术规程规定和甲方关于本工程铺贴工程要求施工,严禁违规违章施工,否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和产生的影响、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甲方将视工程受损失和施工延误情况,有权单方面对乙方作出经济处罚和损失补偿。

  2、本工程乙方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3、如属乙方原因质量未能达到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的要求,则按本合同单价扣除每平方米5元进行处罚。且乙方负责对质量达不到项目部的标准要求的部份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工期:年月 日至年 月日

  四、付款方式

  五、乙方职责

  1、服从甲方的`施工指挥和管理,确保本工程墙、地砖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

  2、服从甲方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如有打骂管理人员的行为,视情节每次处罚1000~5000元;不得打架斗殴,否则对当事人双方负责人每次处以500元处罚。

  3、负责工程相关施工机具、清理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施工机具、运输工具、人员能满足甲方有关本工程施工和管理的要求,乙方现场施工作业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标准、规程和甲方要求进行规范化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的要求返工至合格,所有产生的一切施工责任、施工延误、经济损失和施工增加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标准、规程和甲方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自觉遵守现行有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操作规程。本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由于乙方违章违规指挥、管理和施工作业,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和其他施工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施工延误、经济损失和施工增加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本工程现场各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或施工中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双方经济责任人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工程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完成、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施工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施工电梯安装人员的人身的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本着“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经双方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以便相互配合,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如下:

  安装地点:

  工程名称: 安拆的起重机械,型号:

  高度: 米

  一、双方责任:

  1、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及法令、 法规、制度和要求,严格遵守双方共同制定的协议内容。

  2、甲乙双方必须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在设备进场安装时,双方要共同协作,密切配 合、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工作顺利完成。

  3、双方要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4、双方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在施工中不准违章作业,违章操作。

  二、甲方责任:

  1、有责任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和管理。

  2、负责固定式施工电梯的基础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吊的设计要求。

  3、提供合格电源到施工电梯基础处。

  4、对防碍施工电梯安全工作的高压线和施工电梯工作范围内的房屋、人行通道进行防 护。

  5、协同乙方设备安装后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报建委、甲方、监理单位备案。

  6、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安装施工人员违章作业。

  三、乙方责任:

  1、施工电梯安装必须是取得符合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参与安装施工电梯的施工 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件、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

  2、要教育安装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严禁安装人员酒后 上岗,不得在现场吸烟。对所属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电梯安装安全操作规程与本工种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违章指挥 和违章作业;

  4、安装施工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戴好安全帽,在两米以上的高处进行作业 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5、施工电梯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与协调。吊车司机、电梯司机、安装人员、 指挥人员必须密切协调,保持一致。

  6、在安装过程中,划出施工作业区域,设专人看护,设置围挡和标示牌,任何人员不 得进入该区域内。

  7、对所属人员的安全负责。

  8、在整个施工电梯安装过程中要有专业技术工程师在安装施工现场监督进行。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施工合同14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其附录;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图纸。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七、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八、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施工合同15

  如何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

  在我国法律现行的法律规范中尚没有出现“实际施工人”这一法律概念,“实际施工人”这一概念第一次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后一次出现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这一司法解释中,该《解释》共有两条共三次提及实际施工人。分别为: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和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一、司法解释为何首创“实际施工人”这一非法律概念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出现“实际施工人”这一法律概念,可以说“实际施工人”这一概念是由《解释》首创。笔者认为这一概念的提出是我国所处的特定发展时期的产物,是一个过渡性的法律概念,其诞生是现实、政策与法律妥协的产物。

  1、《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建筑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吸纳了大量农民工就业,但是建筑市场实践中,农民工就业的主要途径是,一些资质等级低甚至根本没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由包工头带领一帮民工组成临时队伍,他们依托大的建筑企业,以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形式承揽建设工程,但由于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违法性,这些临时队伍往往难以追回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非常严重,极大的影响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这些临时队伍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施工水平有限,造成建筑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直接影响了发包人的利益,并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危及公共安全。基于此,国家法律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予以严格禁止,规定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无效,但实践中,法律的禁止规定并未取得良好效果,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大量存在,而单纯的否定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的效力,只会增加农民工追讨工资的难度,因为合同无效的话,实际施工人难以依据合同约定而需要通过起诉的方式主张权利,法院通常需要采取工程造价评估鉴定来核定工程款,由于鉴定时间不计入审限内,诉讼程序往往历时很长,另外由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使得施工人往往需要寻求律师的帮助,预付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以及取证的不确定性都使得农民工向转包人追讨工资难度加大,造成极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又能维护社会稳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的运作存在大量不规范之处,其中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尤为严重,许多承包人取得工程之后并不进行施工,而是将工程再次转包或违法分包。由于这些承包人已经获得了相当数额的管理费,工程完工后他们往往不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解释》出台之前,法律未对实际施工人问题作出规定,大量实际完成了工程施工的建筑企业和施工队因为与发包人没有合同关系,无法直接向发包人索要工程款,也因此无力向农民工支付工资。这一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为有效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释》第二十六条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将发包人作为被告,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为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依据《解释》第二十六第二款判决发包人对转包人、违法分

  包人欠付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担责任的案例不在少数。但是,是否所有参与了工程施工的主体都可以适用《解释》第二十六第二款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呢?

  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明确《解释》第二十六规定的“实际施工人”应如何界定。《解释》共有四条提及实际施工人,其中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应该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而不包括承包人的履行辅助人、合法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劳务作业承包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意见也认为,实际施工人应与发包人全面实际的履行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并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此时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已经取代第一手的'承包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才准许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追索工程款的诉讼。这一意见对《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适用进行了限定。

  《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对农民工利益的保护是一种间接保护,该条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是有限度的,农民工个人不能以实际施工人身份、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追讨工资的诉讼。笔者同意上述观点,虽然《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创设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利益,但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该条款针对的对象主要是缺乏建筑资质的建筑企业和施工队,通过加强对这些建筑企业和施工队的保护而间接的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因此,审判实践中,应正确理解《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真实内涵,严格控制实际施工人的范围,不宜单纯根据字面含义,将所有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的主体都界定为实际施工人。对于因劳务分包、承揽、雇佣等法律关系参与了建设工程施工的农民工个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向其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而不应简单适用《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加重发包人的法律责任。

  指出的是,审判实践中,大量符合实际施工人条件的施工队往往以工头个人名义提起诉讼,法院在查明原告实际履行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义务,与发包人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下,大多支持了原告要求发包人承担责任的诉请。这种情形与前述农民工追讨个人工资的情况是有着实质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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