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理合同

时间:2023-06-13 18:23:07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销售代理合同(集合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销售代理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销售代理合同(集合15篇)

销售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并委托乙方承担安装厨房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名称:

  详见合同附件。

  二、安装地址:

  三、合同总价:

  含运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不含税费),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项目和实际使用的设备、材料数量为准。

  四、合同工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于3日内向乙方支付50 %预付款;

  2、工程按期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总价与3日内向乙方支付全款。

  六、质量验收标准约定:

  1、乙方须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标准供货;

  2、乙方的设计方案合理,能满足甲方要求;

  3、产品做工精良、结实,安装稳固,无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损坏耐久性方面重大缺陷;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严格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2、协调其他工序配合乙方搞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3、自身原因延误工期,损失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标准供货并如期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2、免费为甲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

  3、在生产、安装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性技术建议应予采纳;

  4、设备安装前指导甲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八、乙方售后承诺:

  1、所有设备产品均为全新合格产品并免费保修年(机电部分按国家标准保修;易损件超过质保期的甲方承担材料费,乙方免费更换),终身维护;

  2、接到甲方维修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对需更换的配件,48小时内到位更换;对无法修复的产品在保质期内的实行整机更换(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免费为甲方培训技术操作人员,直至能正常使用乙方产品为止。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按当期应付款项另加3%支付乙方;逾期一周以上,每逾期一日,按当期应付款项另加10%支付乙方;逾期十五日以上视为违约,按合同法处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乙方须按约定如期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如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可提交xxx裁决。

  十一、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法律效力同等。年质保期满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销售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产品复方氨酚烷胺胶囊(16粒/盒)的全国经销商,并订立以下合同:

  一、经销品种

  品种: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规格: 8粒×2板/盒

  包装: 500盒/件

  二、定价

  乙方设计包装盒、说明书、包装箱外观,乙方承印。单价1.21元/盒(此单价不包含包装盒、说明书、包装箱费用在内)。

  三、代理期限及定额

  1、月月共年。

  2、代理期限内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总量为额分解如下表:乙方首批提货量根据市场大小而定,最低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确实做过努力推广,没有打开市场的,甲方有权收回市场,首批提货的产品不予退货。

  四、供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首次进货为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将首批货款全额付给甲方,甲方收款3日内开始生产,并在日内完成生产并发货。以后乙方每月 20 日前报次月生产计划给甲方,以便安排生产并在 日发货,保证乙方市场供应。

  2、依据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包装盒、包装箱、说明书由乙方自行承印,乙方应协调印刷公司将增值税发票开具给甲方。

  3、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增值税发票为包含了包装盒、说明书、包装箱在内的单价即 元/盒。

  4、甲方负责按照合同指定的到站(乙方仓库),承担一次性运费及保险费用,因乙方造成的二次运输、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后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并协商解决。

  五、优惠政策和支持办法

  为鼓励和支持经销商扩大产品销售,甲方按照不同经销商的销售总额给予经销商相应的优惠和支持。

  六、保证金

  在甲方通过新版GMP认证之前,暂免乙方保证金。甲方通过新版GMP认证之后,乙方应酌情缴纳保证金。

  七、质量具体条款:

  1、甲、乙双方须向对方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资料;

  3、甲方保证供应的每批产品在有效期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如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或因产品原因引起消费者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凡涉及到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问题,由甲方负责审核其合法性,如由侵权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产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出现产品包装问题,甲方应在乙方沟通一个月内给予处理(退、换);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商品原箱(件)或原瓶(包括空瓶)短少,应作出现场记录,并附原装箱、检验单等,由验收员、仓库主管出具证明,加盖公章,甲方凭传真件补货;

  7、乙方的仓库应符合GSP规定,如因乙方药品仓储条件不善、管理不当等造成的损失或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八、免责条款

  因为产品质量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确认为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其他

  本合同属于双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合同内容。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复印、传真、涂改均无效。

  3、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友好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3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为合作开发XX公司产品在潮州市场的销售,经双方充分探讨研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各条款包括附件具有互相约束和补充作用。

  一、协议双方合作关系及授权

  1.甲方为深圳XX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产品深圳品牌生产厂家。负责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注册资料。甲方授权乙方独家销售该产品;销售区域为广东潮州。乙方有义务完成双方商定的销售任务,负责该区域内产品的市场宣传、分销渠道的`选择和建设。

  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壹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期满前的壹个月,双方讨论续签其后的合作协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二、产品价格体系

  1双方因遵守商定的市场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价格变动应提前协商。同时对原有政策一并检讨、修改。

  2价格文件(见附件)

  三、订货及付款方式:

  乙方依照上述价格体系,甲方提供一定金额:作为铺货。每次订单金额不得超出元,如果超出,应先结算超出部分金额。双方商定的付款方式为:批结加月结。

  四、其它约定事项

  1.为开拓市场,乙方承诺:

  1.1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基础,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时向甲方提供市场开拓、业务攻关情况的各项建议或报告。

  1.2已供货本公司产品的,不得经营其它公司同类国产品牌。

  1.3向甲方提供近、中、远期市场策划方案,并把策划实施的报告及时报送给甲方。

  1.4乙方及其员工除了正常从事商业经营管理之需要,不得将甲方的有关商业机密透露给他人。

  2.为协助乙方开拓市场,甲方承诺:

  2.1协助代理商提高产品的宣传力度。

  2.2负责不定期对乙方提供技术服务。

  2.3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的市场动态和相关产品信息及宣传资料。

  2.4依照双方约定保质保量及时发货。

  3、为加大双方的销售额度,甲方给予乙方一个仅点金额,每月销售无,可返利点,如销售金额超出每月规定的点金额数目,就返点。

  六、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乙方所售所代理产品的保修及维修服务。

  七、法律效力

  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一俟签署即属生效。如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交由有关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销售代理合同4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元/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再次交易的,为:□《食品检验报告》□其他 。

  第三条 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委托人/代销人)办理。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 食品验收方法:

  第六条 代销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七条 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八条 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食品的价款每月 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二)已售食品达百分之 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第九条 食品损耗费用的承担及预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置方式

  第十条 合同解除:委托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委托人责任的,代销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追回责任:代销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委托人提出赔偿。

  第十二条 代销人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乙方承接甲方 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区域销售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确认:甲方的 (此类产品皆适用)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 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 市,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免费提供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同时应向甲方汇报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退还乙方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四、退换货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2.代理期间如因产品滞销,乙方要求退换货,在提货日起三个月内,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甲方酌予协助办理,来往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销售定额 1. 供货价为 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 公斤,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至少应达到 元的销售额。 2.试销期满,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销售额,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则终止。

  六、签定本合同后如果 天内没有开始执行购货和销售,则本合同自动作废,如果连续 个月内未继续购货者,可考虑取消其代理资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6

  甲方: 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市

  乙方: 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 -5-20

  第一条 产品及价格:(具体见价格表)

  第 二 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在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全权负责。 第 三 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损耗:瓶装千分之三、袋装千分之五;如果出现非正常破损,须相关部门提供正式的、合格的证明;

  第 四 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乙方指定站

  第 五 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铁(汽) 运, 乙方 承担。

  第 六 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 及期限:质量如有异议,货到五日内,乙方有权提出。 第 七 条 结算方式:(报货凭传真、注明条码)款到发货

  第 八 条 乙方须真实拟报市场相关费用,如虚报假报,一经发现甲方即取消所有应支费用。 第 九 条甲乙双方约定每月对账一次,甲方向乙方发出对账单,乙方若有异议,必须在三日内书面列出明细与甲方财务部联系,否则视为认可。

  第 十 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20 年 1 月 1 日至 20 年 12 月 31 日。

  第十三条 如在合同期间双方产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共识,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甲方的销售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款、借物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及合同附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约定事项

  (1)乙方市场条码费用甲方承担,但需提前申请,待批复后进店,进店之后处理50%,一年之后产品仍在处理余下的50%;两次处理都须提供一月内商超验收单或商超单品购物小票(小票上须有产品条码)。

  (2)市场需要促销时需先申请,待书面批复后方可操作。

  (3)合同期内最后一个月销售额不能超过年销售额的 %,超过部分视为恶意库存,不计入乙方本合同期内的'销售额。

  (4)合同期内如果乙方连续2个月不发货,即视为放弃渠道经销权,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渠道内开发第二家客户。

  (5)乙方只允许在双方约定的渠道内销售,如果超区域销售,甲方有权中止此合同。

  (6)甲方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事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销售人员,由销售人员写出书面申请,待甲方批复后方可退货,乙方负有协助处理的义务。

  (7)从出厂日期始一年内,如乙方提出不适销的产品,甲方给予调换货,乙方承担调往其他地区间全部费用,并承担10%的货物损耗,甲方负责协调工作。

  (8)公司的所有批复件有效期为:两个月(南方市场可以到三个月)。经销商在商超进场批复日期两个月内仍未进场,批复件自动失效。如再进场,另行申请公司批复。

  (9)门头广告报销须按批复要求提供名称、规格均相符的户外广告照片,并提供制作广告司的正规发票,制作图案不得随意改动,品牌宣传图案必须在总图案的正上方,并不得少于总图案的三分之二,否则不予处理。

  (10)如遇甲方价格调整,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需严格执行;

  (11)汽运每次报货不得低于26吨;铁路报货只能报20吨箱或车皮;

  第十七条:经销商销售任务: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完成销售任务为 240万元,且须按照下表进度完成,任务一个季度考核一次,如果乙方在一个季度内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即视为放弃渠道总经销权,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渠道内开发第二家客户。

  第十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期间,乙方的年销售任务为240万,完成销售任务给予返点1%;完成销售额300万,给予260万元以上增长部分返点2.5%,未完成任务无返点。销售任务考核期:截止至12月15日,报货办款为准,逾期不列入本年度销售额之内。

  2、乙方在冬季来临前应合理保证产品的冬季正常销售库存,年底储存库存为平时月销售的四倍,年底最晚发货期为十一月份底,冬季发货甲方须做好保暖措施,不是由于甲方的保暖措施不到位现象造成冻破损现象,甲方一律不予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销售代理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聘认乙方为本公司的新沂地区销售代理商,乙方有权在新沂市辖区内经营甲方现有的周大福珠宝产品,特订立如下销售协议:

  一、甲方必须按照提供给乙方报价单上的商品代理单价将产品提供给乙方,产品代理单价不得高于行业内的同产品市场零售价,乙方每月销售额伍佰万元。

  二、甲方应在得到乙方的通知后12小时内将顾客所需产品发至乙方手中,如乙方在销售中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帮助。

  三、乙方如发现甲方产品不符合要求,甲方要按周大福珠宝产品的报价进行退换。如人为损坏,不在退换范围之内。

  四、乙方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周大福珠宝产品,强制推销至顾客用于违法行为,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将顾客汇来的'周大福珠宝产品的货款,除甲方给乙方预留的周大福珠宝产品货款差价外,乙方将周大福珠宝产品代理价格汇入甲方银行帐户后,甲方方可发货至顾客手中。

  六、甲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周大福珠宝产品,符合国家对该产品的推行标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因甲方周大福珠宝产品的问题,出现一切纠纷,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每次购货没有数量限制,质量不因数量多少而改变。

  八、甲乙双方须在有周大福珠宝产品购销业务往来时,以乙方定货单及甲方发货单为准,签字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8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共同推广 软件系统,达到良好的合作效果,实现开发商与代理商的双赢目标,就乙方为甲方销售《 软件》使用许可合同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现签定代理经销合同,以保证双方的利益。

  第一条 甲方给予乙方合法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资格,在本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 软件》 省唯一的销售代理经销商。

  第二条 乙方需交纳加盟费人民币 万元整后,方可正式成为甲方的代理经销商。如当年销售额达到人民币 万元以上,加盟费返还乙方。

  第三条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结束时,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给予乙方在 省范围内合法销售甲方产品资格。

  2.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软件产品。

  3.作为软件开发商,甲方为乙方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软件演示、安装调试、版本升级。

  4.为乙方提供优惠的甲方产品代理价格,甲方给予乙方所销售软件的销售折扣,具体数额如下:年销售额 以上,软件折扣为五折。年销售额 以下,软件折扣为七折。

  5.为乙方提供全面的资料,有《 软件》销售授权书一份,《 软件》为期一年的试用版一套、全套拥护手册,《 软件》演示版光盘及宣传彩页若干, 一册。在收到乙方的加盟费人民币 万元后发出。

  6.对于甲方软件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故障,甲方将进行终身维护。

  7.乙方若需对甲方软件进行改动并进行二次开发,需另订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由甲方另收开发费用。

  第四条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应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为甲方销售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等始终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独自或与任何第三方对软件系统(包括正式版和试用版)进行翻制、复制、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

  2.乙方所有销售的甲方产品均须从甲方合法获得,绝不采用预装的方法将一份甲方产品提供给多个用户,即乙方在向用户提供甲方产品的时候,必须保证一份甲方产品只能提供给一个用户。

  3.乙方只能将甲方产品提供给最终用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产品提供给任何想利用甲方产品牟利或进行分发的单位或个人。

  4.乙方不得做任何影响甲方名誉或产品信誉的事情。

  5.乙方不得采取其他任何方法违法销售或分发甲方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

  6.乙方在软件销售及其它任何行为中所引起的纠纷或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为甲方销售计算机软件系统使用许可合同而发生的乙方的销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若违反合同中规定,进行销售或分发,愿按违约销售或分发的份数,以二十倍于所销售或分发的甲方软件的市场零售价的金额赔偿给甲方。

  乙方若违反合同中规定,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愿接受甲方不低于 元的经济索赔。

  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另须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争议,本着协商的原则

  友好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可依法解决。

  若双方发生争议,须依法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纠纷交由本地的有权部门解决。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愿继续代理甲方产品,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重新签定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若须更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再签定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代销售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乙方委托给甲方的具体商品为:。

  2.甲方在_________为乙方提供代销售服务,包括展厅装修、样品展示、客户接待、销售下单和日常维护。

  (二)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____元人民币作为享受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约定的展位租赁费用。

  2.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将从双方合作之日起每月收取乙方托管商品营业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销售佣金。销售佣金每月的30日(最后一天)结算一次,甲方在次月10日做完销售报表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次月15日前将销售佣金支付给甲方。销售佣金的比例为: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从年 月 日到 年月 日)内有效。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具体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 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发货时间可根据现实店铺所在地与购买者所在地距离长短,经双方合理界定)。乙方缺货的,应自缺货之日起 1 日内告知甲方,应在 7日内补足,未能补足的,应 2 日内告知甲

  方,以便甲方及时更正产品供应信息。

  (二) 乙方店铺的库存须真实有效,如因乙方库存不真实或通知不及时,造成已经订下货物的客户最终无法收到货物而申请退款的,乙方仍须在次月结算给甲方该笔交易的销售佣金。

  (三) 如果乙方委托销售的产品类目发生变化,双方需要重新商议销售佣金比例。

  (四)如果乙方店铺经营两种以上(包括两种)类目的产品,在结算销售佣金时,甲方将按照当月销量量最大的产品所属类目销售佣金比例提取销售佣金。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销售产品的质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六)乙方需对提供给甲方销售的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乙方托管给甲方销售的产品必须是乙方合法获得。

  (八)乙方负责产品的进货、向买家发货。

  (九)乙方除不能参与展厅的现场销售之外,其它如新产品的发布、推广、售后等问题乙方都可以合理参与。

  (十)对于乙方托管的售后服务,甲方会在每日集中处理,如遇到甲方权利之内无法处理的售后问题,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甲方,以保证问题快速、高效的解决,如乙方不予配合,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十一)乙方如因货源等问题导致其商品无法继续正常销售,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不退还其已交的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尊重乙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二)除非为达成本合同服务所需的目的,甲方保证不对乙方产品复制、拷贝;

  (三)甲方所使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四)甲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乙方任何产品、资料做与代销售服务无关的事宜;

  (五)甲方在服务期间,除本合同第三条第(六)款约定的内容外,乙方不可以干扰甲方的正常操作;

  (六)合同期间,乙方被托管的商品所产生的营业额都算甲方的销售业绩。

  (七)乙方必须按第一条第(二)款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支付销售佣金,如乙方未能如期支付,甲方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并且甲方保留上诉及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存在下列行为,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乙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甲方据此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

  6.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2项的规定支付销售佣金的;

  7.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间,乙方干扰甲方正常操作的。

  因乙方存在前款第1项至第5项行为致使相关行政司法机构裁定甲方承担责任的,并不视为甲方承担因乙方上述行为引起的责任,甲方可在赔偿受损的第三方利益之后,向乙方提出索赔请求,赔偿的范围包括甲方向第三方支出的直接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甲方存在下列行为,则甲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1.甲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非法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并非为达成本合同条款的目的, 利用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做与代销售服务无关的事宜,致乙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壹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协议。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其他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另一方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

  (三) 免责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

  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 双方协议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2. 根据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终止的;

  3.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二)终止后果

  1.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七条第1、2项规定终止的,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此情形下,双方应本着恢复原状的原则,签署一切文件及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动,协助对方恢复至签署日前的状态。

  2.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七条第3项的规定而终止,违约方应当就其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向守约方做出足额补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力解决争议或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约定的服务费数额,即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后方能生效。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第六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

  事件。

  (二)本协议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用双方各出一半。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中签订的店铺为甲方唯一认可的给乙方提供托管服务的店铺,乙方换店铺的唯一前提是因为违规被淘宝强行封店,如有其它特殊情况须双方协商。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甲方应为乙方做代销售商品的保密工作,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给第三方客户作为参考。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销售代理合同10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销售代理、销售总体策划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代理事项

  乙方对甲方位于_____的____项目之____区(期) (可填写内容:“住宅”、 “车位”、“商业店铺”)联合甲方进行营销推广策划并独家销售代理。

  第二条代理方式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为项目指定销售代理,甲方不再委托其它代理公司进行该项目代理范围内的销售代理。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将项目物业部分或全部转委托给第三方进行销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决合同。

  第三条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代理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经甲方合约评估程序后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第四条乙方代理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提供项目策划及销售组织管理建议及执行,与甲方共同进行项目市场推广及执行并负责销售执行。

  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报告,包括房地产市场动态分析与趋势分析。

  乙方负责在项目设计、业态布局、景观语言、项目规划、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并最终以顺利销售来验证。

  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目标客户定位、价格策略等整体营销推广方案。

  乙方负责参加房展会的销售准备工作,负责销售人员参展工作。

  根据甲方要求,负责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市场推广建议及协助与跟踪执行。

  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对销售有关专题提出专业建议及协助与跟踪执行。

  负责提供销售组织与部署的建议并负责执行。

  负责对销售现场(以及销售现场外的展点)进行接待服务和管理,提供专业的现场接待工作。

  负责销售的执行,并负责现场推出单位的销售控制,但应同步向甲方汇报最新销控情况。

  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在约定时间内与客户签署《认购书》。

  协助甲方对客户定金和诚意金收取、开具票据、日收款报表的录制及发送、现场票据管理,保证按财务要求准确开具收据。

  负责指导客户填写完整的征信调查表,并将客户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征信调查表后面。

  负责售后的客户跟进及客户关怀工作。

  负责现场客户和销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在约定时间内提供销售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等。

  代表甲方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管理、客户资料收集、客户意见反馈,建立来电、来访、成交客户档案(原件由甲方保存)。

  组织每周及月度销售例会,提交销售分析总结及营销推广评估报告。

  负责提供整体和阶段性的市场调查及分析,负责提供专题性市场和竞品分析及建议。如市场出现重大变化,则应及时提供市场最新情报。

  负责与项目相关的团体单位客户的接洽、推广、销售服务工作。

  如甲方要求协同办公网络的日收款情况录入作为财务考核内容,则乙方须配合甲方实时录入收款信息。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保证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销售之法律规定批文和手续,并以法律或法规认可之程序进行销售认购。

  2、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资料及政府批文,并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负责该项目宣传推销过程中有关成本费用,合理控制各项费用。其中包括(按实选择):

  ( )广告和宣传资料的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宣传资料及发布费用;

  ( )展销会场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等费用;

  ( )公关媒体政府及行业性促销活动的费用。

  4、负责在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期间,售楼处内发生的保安保洁劳务费、水电费、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费用,以及销售所需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等均由甲方承担(所有权归甲方)。

  5、为乙方提供积极支持,与乙方通力合作,以使乙方能顺利开展工作及将双方确认的建议贯彻于执行中。

  6、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7、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在出现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的关于对接程序及处理时间的答复:

  《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停车位等条款的变更;

  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客户退房、退订、更名、换房、优惠申请的受理;

  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变更;

  优惠政策的变更。

  8、负责收取成交客户所交付之房款,并开具甲方的房款收据和发票。

  9、有权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策略、建议、报告分析等工作文件、策略、管理企划,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查询乙方工作情况。

  10、有权变更项目市场策划、销售策略、售价等涉及项目所有的决策。如甲方对所提供的资料或双方确定的有关项目所有策略和执行办法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或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变更。如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或知会乙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失误,其相关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11、甲方有权对乙方市场策划和销售代理专项服务小组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专业质素和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并对于乙方人员出现的违规承诺问题有处罚权。如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遭到客户严重投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工作人员。

  12、甲方保留对所销售房屋进行优惠的权利,乙方不得随意承诺优惠。

  13、甲方同意在代理期限内的项目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公司的字样,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标识。

  14、由于延期交付、规划变更、面积变更或者房屋质量等问题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5、租售合同的审查、签认、用印。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项目市场策划、销售代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销售代理服务,对甲方所委托事项要按时、准确、保证完成。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及时配合执行。

  2、乙方所有策划方案、相关建议文案、市场调查、信息资料分析报告等以书面文件及不可修改的电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汇报及跟踪执行。向甲方提供项目区域市场调研、市场动态及分析,当出现突发的政策调整及市场急速激变的情况,及时提供专业分析及对策建议;

  3、乙方应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如实际阶段性目标未达到预期销售计划则双方应协商提出相应措施予以调整。

  4、乙方应根据本项目设计、装修标准等情况,以及项目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制作销售价格参考表,甲方根据市场状况及乙方专业意见制定售价表及付款方式,经双方书面确认后进行销售。甲方应根据市场变化或销售时机随时调整目标均价,制定价格方案,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知会乙方,经双方确认后对外公开即时新价格表生效,旧价格表作废。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极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或口头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购房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之《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项目销售手册》、销售策略、促销、折扣办法、现场办公物品管理、甲方财务管理(和乙方相关部分)等执行有关现场接待、销售认购等工作,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执行任何有关规定或决议。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乙方应按照双方同意之决定严格执行。如乙方对有关项目市场策划、销售各方面的策略和执行决定有异议,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应及时回复,如甲方超过三个工作日不予回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如甲方坚持原决定不变,应以甲方之决定为标准执行。

  8、乙方需确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现场接待和销售认购工作。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存有欺瞒、抬价、擅自收佣等不法销售行为。

  9、乙方为本项目成立专项小组,小组人员需驻办公,负责全面配合甲方开展项目营销策划工作。专项小组包括项目总监1名、驻场销售经理1名、销售主管1-2名、企划专案1-2名。同时,本项目销售现场选派销售文员1-2名、销售人员至少名。如在重要销售节点、重要节假日、展销会期间和项目的首次公开推售日及以后各阶段的首次推出当天可根据现场需要和甲方要求,由乙方适时补充、增加销售人员。

  10、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满足本合同要求的《项目代理人员清单》。该款所述人员将本合同签署后日内到岗。

  11、乙方应对每一个专项销售人员进行全面售前培训,保证每一销售人员具有满足本项目销售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能力。如有关销售人员不合格或不称职,在销售过程中,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工作人员在对外接待有关客户时,应佩带工作证件。因乙方超越代理权限致使他方误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12、乙方自行负担其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导致的一切开支和责任。

  13、乙方不得采取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不正当行为。

  14、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应地段公里范围内除甲方之外的其他相同业态的房地产住宅项目的销售代理业务。

  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如有已经代理的与项目相应地段公里范围内的甲方之外的其他相同业态的住宅项目,应在签署前向甲方进行披露。

  15、乙方须保证现场不收取现金;严禁收取现金开立乙方白条,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应接佣金额的10%。

  16、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17、乙方承担销售现场通讯费以及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供乙方工作人员使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品的费用等,保管及维护甲方提供的办公物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双方日常工作机制

  1、项目所有关于销售策略、销售组织、销售资料、销售收费、工作任务单、对外宣传口径等工作都需要甲方盖章或代表签字确认,乙方才能组织实施。乙方签字代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根据甲方签字代表要求予以签收。除书面授权另有委托外,甲方签字代表为____,乙方签字代表为____ 。不可更改的电子文件接受邮箱:甲方为______,乙方为____ 。

  2、甲方以工作任务单的形式,向乙方发出任务要求,工作任务单中阶段性的销售任务应双方协商及书面确定。

  4、甲乙双方代表每周进行项目营销例会,沟通包括销售现场、客户、销售成绩和市场情况等与销售相关的事项,乙方驻场销售经理必须参加。

  5、乙方应于每周下午18:00前以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提供上周销售情况的分析简报及现场相关客户资料。其中成交客户及来访客户资料均须按甲方要求输入到甲方指定的客户管理系统中。

  6、甲乙双方代表每月进行一次项目销售总结和计划例会,总结当销售工作情况,对下个月的销售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和部署。

  7、每季度最末一周,甲方对乙方派驻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包括销售、策划、客户接待、客户满意度、项目考试等工作内容进行综合检评。遇不合格人员,甲方经与乙方商讨,将视情况向乙方提出进行提高或调动的要求。

  8、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各类报表、销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等须按照双方确认的格式和要求撰写,否则视为未提交。

  9、甲乙双方现场所有与销售服务有关的销售口径(包括但不仅限于销售言辞、销售政策、销售策略、销售组织、优惠政策、交付标准、工程进度、配套进度等),由甲方向乙方交接,双方签字代表签字确认,签收后的交接原件由乙方保存,复印件由甲方保存,此作为销售口径及时更新的唯一依据。

  10、乙方每天工作结束后,须及时核对交易金额(POS方式或其它方式)与开票金额是否相符,并制作收款日报,收款日报以扫描邮件或不可更改的加密PDF文档形式发送至签约,次日将收据记帐联由班车传至甲方财务签约中心收款专员。

  11、双方约定在合同签署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营销策划报告》,作为合同附件一。

  第八条销售承诺

  1、项目各类型可销售单位正式销售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经政府机关审核后的规划图纸等相关正式文件、图纸,以及与之相关的销售承诺内容。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正式文件、图纸基础上编制本项目《销售手册》(见附件七),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在代理期内的销售讲解内容不得超越该《销售手册》约定范围。如《销售手册》约定内容发生变更,甲方须出具书面变更说明,并通知乙方调整相关内容。

  2、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如发生《销售手册》内未涉及内容,乙方不得私自解释或承诺。乙方可向甲方通报后相关内容,由甲方出具相关说明作为《销售手册》补充。

  3、《销售手册》作为项目唯一的销售文件属于商业机密范围,仅提供乙方相关销售人员使用,乙方有义务保证该《销售手册》的内容不外泄。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全部返还甲方,并保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未进行复制。

  第九条代理佣金

  乙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服务内容,甲方须就乙方提供的服务支付代理费用。具体条款如下:

  1、销售计划(见附件二《销售进度计划表》)

  ■若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变化或内部策略的需要对本项目的月度、季度、年度计划进行调整,经双方同意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

  2、成功销售是佣金结算的充分条件,成功销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次性付款的,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款到帐;

  ■商业按揭付款的,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客户交了首付款,银行按揭资料收齐,并获得银行放款回执。

  ■公积金按揭的,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客户交了首付款,公积金资料收齐,并获得银行放款回执。

  3、住宅佣金支付方式

  (1)对于乙方成功销售的房屋,甲方按成功销售总额_____ %佣金比例支付,该比例其中,80%为基础佣金,20%为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本项目佣金比例为____%;销售总额定义:入账净房款,不含税费及代收费用,下同。)

  (2)对于基础佣金部分,其90 %为完全结算部分,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10 %为销售服务考核金,与每月的销售服务考核分数挂钩。

  服务考核金计提标准:

  月度销售服务考核分数

  月度销售服务考核金计提比例

  销售服务考核分数≥90分

  100%

  70分≤销售服务考核分数<90分

  考核分数%

  销售服务考核分数<70分

  (3)销售指标考核佣金部分有月度和年度两种考核。

  ■月度考核,若项目完成70%以上的月度销售指标,则乙方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按项目指标完成率的百分比计提,即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成功销售总额× A %佣金比例×实际完成率;若项目销售未达到70%的月度销售指标,则乙方不拿该部分的销售指标考核佣金。

  ■年度考核,若项目最终完成年度总目标,则甲方须将向乙方支付的销售考核佣金补足至100%,即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成功销售总额× A%佣金比例×100%;若项目完成年度总目标的70%以上的,则乙方佣金按项目年度总指标完成率的百分比计提,即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成功销售总额×A %佣金比例×实际完成率;若项目销售最终仍未达到70%的年度销售总指标的,则该销售指标考核佣金不予补足。

  (4)若项目销售完成率最终达到年度总指标的110%或者提前10%的销售周期完成任务的,则甲方给予乙方总佣金10%的额外奖励。

  (5)甲方固有客户及内部购房等非需乙方代理的免提佣金。

  4、佣金的支付

  结算周期: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

  乙方销售经理依据成功销售房源,于每月20日前填写结算周期内的《佣金结算确认单》并附已签字的《销售代理佣金结算表》提交至甲方处,乙方须审核并保证《销售代理佣金结算表》中房源无重复计算现象发生;

  甲方项目组销售助理每月23日前审核《销售代理佣金结算表》,在《佣金结算确认单》及附件上签字,提交至甲方财务部审核;

  甲方财务部每月26号前完成终审;

  乙方出具合法完税发票予甲方,甲方项目组销售助理办理合同付款。

  如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有导致付款时间延迟,则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当月发生的已结算佣金房源发生退/换房后,其已结算佣金额需在下月佣金结算时扣除。

  代理期限届满时,对乙方代理的已签署《认购书》且已交认购定金,但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户,如客户在乙方代理期届满后三月内全款到帐,则乙方可向甲方提交此部分单位的代理佣金结算清单。在乙方提交详细结算清单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在签字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佣金。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若发生客户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户退房、退定发生后,乙方应将此销售所得的代理费退还给甲方(或甲方从未付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甲方支付的佣金视为已包含:包含但不限于乙方的人工费、材料费及其日常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损耗、项目策划费、工具费、措施费、赶工费、差旅及交通费、包装运输装卸保管费、二次搬运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培训费、检验费、税金(指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的税金,包括各种利前税/产品税/增值税)、售后服务、知识产权费、保密费、成品保护费、保函费、风险费等各项税费。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已包含在佣金内,一经签约,不再额外计取。

  注:细则须按照附件三《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流程》操作。

  第十条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或乙方代表,根据本合同代理服务内容直接或间接向甲方提出建议之所有资料或文件均应视为甲方的财产。前述资料、文件的所有权及其所含有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相关资料用于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用途,并不得提供给第三人。

  2、甲方提供给乙方参考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资料的所有权及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使用、复制、泄漏、发布或向第三方提供项目一切相关资料。

  3、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商标权都不得受到对方和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双方保证向对方提供的各项资料文件(咨询性的资料除外)具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处分权和知识产权。如因此导致他方涉入侵权纠纷并侵权事实成立的,视为该方严重违约。所有法律后果应由实际的责任方承担,同时,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开发商,已取得了或保证在正式开盘前取得销售该项目之一切必须的`合法授权和许可;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正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宣传和销售工作提供支持与帮助,合理协调并及时通报乙方有关工作进展;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乙方陈述和保证

  1、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国法律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已经取得代理房地产销售之资格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实于甲方利益,并保证其委派、聘请的工作人员在代理以及服务中忠实于甲方利益。

  4、若因乙方在销售代理工作中之缺点、缺陷或擅自承诺等其它乙方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乙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一方无理由解除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违约金,双方就已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销售回款额结算代理佣金。

  2、乙方未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同意,乙方就擅自进行有关销售认购、促销折扣、在媒体上宣传该项目、销售承诺、客户资料挪用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及乙方出现本合同之违规行为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时,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与纠纷,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依法须向客户承担赔偿等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代理费用,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仍未付款,则乙方有权自逾期15日之即日起,除应收款外,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如逾期付款超过4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代理佣金全部退还给甲方。

  5、销售期内定期提交销售报告及下阶段销售对策分析,严格做好客户资料的保密,协助督促回笼销售资金,杜绝内部的各类炒筹、炒楼等虚假业绩行为,配合做好楼盘销售各项的后期服务工作。

  6、如出现其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30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违约当月代理佣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完成双方确定的销售任务,甲方有权提出立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5天内,乙方应移交所有的销售策划及客户资料等,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据实支付乙方应得代理费。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本合同终止后,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依其性质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应努力采取一切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可抗力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它

  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事项的通知、确认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印章或由负责人签字后以专人送递、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递送方式送达,以对方签收确认后视为送达,以寄发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按本合同约定地址发出后七日,发出方有权视为对方已经收到。特殊情况下,为了沟通的快捷,双方可临时采用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但事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盖章/签字的原件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发给对方。双方详细地址见签约落款,如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导致不能收到通知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补充条款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附件(共9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项目营销策划报告》

  附件二:《销售进度计划表》

  附件三:《项目代理人员清单》

  附件四:《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流程》

  附件五:《代理销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附件六:《现场管理制度》

  附件七:《项目销售手册》

  附件八:《双方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附件九:《销售员上岗考核制度》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销售代理合同11

  供方:

  需方:

  为共同开拓 市场,提高双方的经济利益,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茗匠公司的产品供销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区域定位及保护:

  根据双方约定,需方负责在 地区销售供方的产品,供方不能向该区域内其他客户供货(征得需方同意或供方设有办事处区域除外)。

  二、供货价格:

  供方向需方供货按20 年 月 日价目表供货。以后新产品以供方的通知为准。

  三、销售任务要求:

  1、需方必须将供方目前产品在所约定地区设立良好的终端销售渠道。需方向供方保证合同期内每季度销售供方系列产品不少于 万元,即平均每月资金回笼给供方不少于万元,货款三个月内达不到 万元的销量,供方可随后发展其他代理商。

  2、需方必须通过加强终端销售网络管理,严格执行供方市场销售政策的有关规定,如出现需方低于供货价格销售。供方有权停止供货或中止合同。

  四、结算方式:

  现金结款,款到通知发货。运费由供方承担。

  未按上述约定结算方式结清货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五、优惠返利标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方根据需方的销售额(以回笼资金为准)。提供现返和年终返利,每次订货现返五个点(九五折供货),若年终销售总量完成,则可补该年未返的5%、

  2、所有返利必须在需方结清所有款项的前提下方可结算,返利可以现金或货物抵扣的形式体现。

  六、售后服务:

  需方必须承担供方系列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免费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七、退货和损耗的处理方法:

  1、需方所有退货必须事前向供方提出申请,并列出清单,经得供方同意后方可退货。

  2、退货产品是非供方制造中产生质量问题。需方人为损坏,需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供方应承担的退货责任中。

  八、定货方式:

  定货的规格、数量以需方的传真为准,如大批量(200件以上)定货,必须提前五天通知供方备货。需方每次补货时,必须将库存情况书面通知供方,以确保合理库存。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在供方所在地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再续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重新签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供方:福建茗匠竹艺科技有限公司需方:

  法人:

  代表:

  代表:

  供方联系电话:

  需方联系电话: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1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乙方审核,批准授权,甲方一次性交纳加盟费 元,成为 软件产品 区域加盟经销商。

  二、在联盟期内加盟经销商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在指定地区自由决定产品价格,充分发挥该公司的优势不限产品数量开发当地市场,无限量增加该公司的经济效益。

  三、合同生效后,乙方7个工作日内派资深工程师进行 软件的技术及其市场培训,甲方负责乙方工程师差旅食宿费用。或甲方派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培训,乙方不收任何培训费用。

  四、合同生效后,乙方对每套产品只收 元加密的`硬件费用。联盟期内如甲方需要技术支持,甲方需要负责乙方的差旅食宿费用。

  五、在联盟期间乙方在全国主要教育媒体作宣传配合市场的推动。在时机成熟时乙方配合甲方在当地开产品推荐会。

  六、在大型的招标活动中合作伙伴没有资质或没把握时,乙方出面支持。

  七、甲方不得在指定地区以外销售,如非指定地区内销售须向甲方提交申请另行协商。

  八、甲方交纳加盟费用后合同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联盟期为一年。逾期重新签订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双方签订合同后,如甲方不能如期付款给乙方,责任完全由甲方负责。

  2、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没有交付服务费用,乙方将不负责日后的技术服务工作及维护工作,所涉及责任由甲方自付。

  3、甲方擅自在合同指定地区以外销售本合同指定的 软件,乙方将无条件取消联盟资格。

  十、纠纷处理

  如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通过以下机关解决:有关仲裁机构、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补充说明: 。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设备区域代理销售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设备概括

  1、产品:_______________;

  2、商标:_______________;

  3、区域: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作方式及条件

  1、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

  2、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_______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进行培训,在甲方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提供。

  4、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6、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的该设备,并维护好“_______”品牌的良好声誉。

  7、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_______台,首批进货量不低于_______台。

  第三条 推广、广告、展览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 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

  2、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定并首次进货后,乙方当地所做甲方品牌专项广告,经甲方核准同意后实施,费用首季度按_______元/月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小样及广告发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3、展览:在境内举行的大型体育、休闲或相关的展览会,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赁展位,组织产品出展,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四条 价格

  1、设备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

  2、乙方在授权期内采购产品价格按照甲方统一制订的《_______市场承销代理结算价》执行。

  3、乙方应严格按照《_______市场销售指导价》进行销售。遇销售价格因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上浮或下浮要求控制在_______%范围内。

  4、甲方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第五条 订货/发货/验货

  1、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网络服务销售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网络服务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

  甲、乙双方就代理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权范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代理甲方从事销售产品、收取费用及售后服务工作。

  (二)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_________

  (三)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及产品范围进行调整。

  第二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生效,乙方有3个月的见习期,见习期间,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本合同,见习期结束后,甲方未提出延长见习期或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自动转为正式代理期。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服务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甲方按不同服务内容、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

  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以_________币现金或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

  第五条

  甲方在支付代理手续费时应扣除各项罚金并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个人费用。

  第六条

  乙方从事代理活动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不受非法干预;

  (二)要求甲方支付约定的代理手续费;

  (三)获得甲方提供的有关单证和材料。

  第七条

  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_________业务人员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履行个人代理人职责;

  (三)维护甲方的利益,不得损害甲方的信誉;

  (四)以诚信为原则,将客户应该知道的甲方业务情况和服务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甲方应该知道的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甲方;

  (五)保守甲方和客户的秘密;

  (六)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权范围和服务条款开展业务活动,遵守甲方有关的业务操作规程和财务管理要求;

  (七)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接受甲方对其业务的各项考核;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得代理任何其他网络公司的业务;

  第八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签发网络服务合同,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网络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业务情况进行考核。

  第九条

  甲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承揽的业务,应承担责任,不得无故拒绝;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条

  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付金额为_______元的保证金及经甲方确认的个人或法人出具的经济担保书。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间,因下列原因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二)不符合代理条件,或丧失销售顾问资格的;

  (三)达不到考核标准,不适合从事销售顾问业务的;

  (四)违反甲方有关销售顾问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的。

  第十三条

  除见习期外,乙方请求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未被支付的佣金或者保证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钱款、单证、销售顾问证、文件、手续、资料等),不得再以甲方销售顾问名义进行活动。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应得佣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支付赔偿金。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予以罚款或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后抵押金不再退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三)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欺诈行为或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或挪用、侵占服务费或擅自涂改、伪造服务单证的,甲方除有权扣留乙方的佣金和保证金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代理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代理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限届满前1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一年。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15

  甲方:(以下简称 )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B方) 地址: AB:

  A、名词解释

  1、产品:指的是 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制造的 现有的和双方合约期内 开发的系列产品等(包括 和 客户E 代工的品牌)。

  2、商业事务:指的是 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澳大利亚联邦市场有关市场调查、市场策划、广告宣传、产品促销和售后服务等商业活动。

  3、乙方销售区域:澳大利亚联邦 (Cea f Aaa) 境内

  B、合同条款

  A、B双方在公平、对等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B方在澳大利亚联邦销售解释

  1)的批发销售业务 和 代办 在澳大利亚联邦的商业事务(详见名词解释

  2),达成以下合约条款:

  1、代办内容:

  1.1、 授权B方在澳大利亚联邦独家代理其产品的批发以及零售销售业务,产品的具体品种及规格,以经

  A、B双方协商确认的订单为准。

  1.

  1.1、 在授权B方独家代理销售其产品期间,不得再在澳大利亚联邦另设经销商 或 销货给第三方;同时, 有义务发公告信给中国境内各代理商及及电商渠道代理商,不得将 产品销售至澳大利亚联邦。

  1.2、 如果授权B方在澳大利亚联邦代办其商业事务,其费用由

  A、B双方协商解决。

  1.3、 授权B方在澳大利亚境内独家商标权,在澳大利亚联邦境内允许B方进行销售渠道以及宣传推广使用;B方如发现澳大利亚联邦境内有其它公司或个人在没有B方公司授权下,公开在市场销售 公司的产品,B方为防止澳大利亚联邦市场内其它公司或个人的恶意竞争,可对其他未经授权的公司或个人采取有效的澳大利亚联邦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好 品牌形象以及B方在澳大利亚联邦境内的.利益。

  2、代理的期限及续约:

  2.1、代理期限为年日至月

  2.2、代理期满前

  A、B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2.3、在同等条件下,B方享有续约的优先权。

  3、供货价格:

  3.1、 根据市场价格之变化调整价格时,须提前30天通知B方。

  3.2、 产品出厂价不包含需翻译的产品配料表标签价格及人工费用,标签价格及人工费用以 核算的成本价格为准,在产品出厂价上增加体现。

  4、 的责任和义务:

  4.1、向B方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标准的及双方约定的相关标准的合格的产品;

  4.2、按B方订单的具体要求,及时交货给B方指定的承运人;

  4.3、认真对待B方反馈的市场信息和意见,对B方在产品方面的要求和意见,要给予全面的支持和配 合。

  4.4、 交货地点在广州,产品质量及相关要求按中国标准执行,如违反销售当地法律法规的,责任由 B方承担, 不承担任何责任。

  4.5、如 产品及其执行标准与B方销售地域的要求、标准不一致的,B方不得将 产品在该地域 销售,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B方承担。

  5、销售目标

  B方年度销售目标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B方未完成第 年销售目标,合同自第 年期满后终止。

  6、B方的责任和义务:

  5.1、B方要尽最大之努力在澳大利亚联邦推广 之产品;

  5.2、开发澳大利亚联邦市场的广告费(包括本刊杂志、电视电台及互联网媒体等)均由B方自行承担;

  5.3、为了开发澳大利亚联邦市场 ---- 参加的各种【国际食品展销会、订货会】所产生的参展费、参展人员的工资及差旅住宿费等均由B方承担;

  5.4、B方要 定期 与 不定期 的在澳大利亚联邦的大型销售网点内组织一些现场试吃、特价促销活动 ----- 以此推动 产品的销售,费用由B方自行承担。

  7、合约附件:

  的《产品报价单》、B方的《订单》及A、B双方的传真、电邮、微信往来等为本合约之附件,与本合约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式:

  8.

  1、

  A、B双方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仲裁,并且该仲裁结果对A、B双方是终局的。

  8.2、鉴于本合约定解决争议和纠纷的仲裁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故本合约采用中文文本,发生 歧义以中文解释为准。本合约一式肆份,

  A、B双方各执两份,自A、B双方盖章或A、B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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