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时间:2022-01-21 09:03:59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销售合同模板合集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销售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销售合同模板合集7篇

销售合同 篇1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付款方式

  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50%(不得超过5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前付清。

  预付款___________余款____________

  第三条自提货物

  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四条甲方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质量、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15天内派专人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三年内包修,人为损坏除外。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2

  第1条概述

  1.1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ICC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合同。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INCOTERMS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 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说明书、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 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 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 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 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借款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 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 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第9来 单据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物理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第11条形码货物不符

  11.1买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尽快验货,买方就绪当在其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天内将不符之处书面通知卖方。

  另外,如果买方在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2个月内未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则他无论如何不能因货物不符请求任何救济。

  11.2尽管存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常风的轻微不符,货物仍被认为是符合合同规定,但买方有权对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贸易中或双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价格减让。

  11.3如果货物不符(只要买方已经第11.2条通知了货物的不符,但未在该通知中决定留存这些不符货物),卖方可选择:

  a)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用符合合同的货物替代不符货物;或

  b)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修复不符货物;或

  c)偿还买方不答货物支付的价款,并因此终止这些货物的合同

  对按照以上第11.1条通知货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3(a)条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条修复货物之间的延迟期,每延迟一周,买方有权请求第10.1条所规定的预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赔偿金额可与第10.1条下应支付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有的话)合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计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5%。

  11.4如果直到买方根据第11.3条已有权获得最高预定损害赔偿金额之日,卖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条下的义务,买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不符货物那部分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内进行修复或提供替代货物。

  11.5如果按第11.3(C)条或11.4条规定终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条作为返还价款和延迟损害赔偿所支付或应支付的数额外。买方可请求不超过不符货物价款10%的任何额外损害赔偿。

  11.6若买方选择保留不符货物,则买方有权取得等产符合合同时此货物在约定目的地的价值与所交不符货物在同一地点的价值的差额,但最多不应超过该货物价款的15%。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第11条)项下的缴济方法不包括货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

  11.8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在货物到达之日起2年后,买方不得对货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双方明确约定在此期限届满之后,买方将不以货物不符为由或作出反诉以对抗卖方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诉讼。

  第12条 当事人间的合作

  12.1买方应及时将其客户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向其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通知卖方。

  12.2卖方应及时将可能涉及买方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任何诉讼,通知买方。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一方当事人对其未履行义务可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

  a)不能履行义务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及

  b)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到他已把这一障碍及其对其他履约的能力产生影响考虑在内,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障碍或其影响。

  13.2请求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之后,应以实际可能的速度尽快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允责的原因消除时也应发出通知。

  如果未能发出任一通知,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其原可避免的损失赔偿责任。

  13.3在不影响第10.2条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责理由,只要且仅在此限度内该免责事由继续存在,可使未履约方得以免除损害赔偿之责任,免除处罚及其他约定的罚金,免除所欠款项利息支付之责任。

  13.4若免费的原因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不经过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14.1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最终应由按照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根据此规则进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

销售合同 篇3

  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煤炭销售中介事务,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为乙方办理书面委托书,授权乙方有权代为接受货物或款项。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5年,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乙方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可以一次性支付费用 万圆,包干使用。

  五、煤炭中介合同的数额为甲方与 在本合同期间销售的所有的数额,包括事实合同项下的数额,按该数额乙方按每吨1元人民币提取中介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第四的费用承担部分。应在销售合同(或事实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如乙方通过努力将煤炭销售在 元/吨的基础上提高了,煤炭销售提高的部分的收益按半分成。销售合同签订就视为中介成功,如因质量等发生退货等等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中介行为,所收费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八、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定期向乙方通报并接受乙方核查。

  九、乙方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与社会资源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知识对煤炭市场的分析意见,对相关业务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如拒绝乙方核查导致中介合同的数量无法核实可以推定为甲方应支付的中介费为200万元人民币。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每逾期一天按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情节的违约金为20万圆人民币。

  十二、乙方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中介行为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关于有关业务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选择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乙方所在地地法院起诉。

  2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以按约定提起仲裁或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十五、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2分,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xx年5月 日签订于xx

销售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企业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企业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注明企业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企业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企业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企业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企业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企业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企业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企业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企业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企业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企业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企业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企业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企业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企业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企业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企业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企业产品货款的结算:企业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_________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手段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

  4.由_________负责验收和检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对企业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企业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企业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企业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通用企业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企业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企业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企业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企业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企业产品、多交的企业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企业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企业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___%(通用企业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企业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企业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二条 通知

  1.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1)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2)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3)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2.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担保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_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附则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销售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本着互惠互利、

  双方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营销方式:

  乙方对甲方的经营理念已充分了解并同意遵照执行,甲方同意乙方为以下产品的经销商。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日至日。

  2、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经销产品及价格: 单位:元/箱

  四、产品销售区域及运费: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的以上产品只限于在同意。

  2、省内执行标准:12元/瓶(包含12元/瓶)以上的产品运费由甲方承担,12元/瓶以下的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省外需双方另行商定。

  3、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区域、促销等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一切支持并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五、结算方式:

  1、乙方须在月方货款到帐后,甲方按约定的时间生产并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支付方式为现金,乙方需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将货款以现金形式交由甲方人员带回公司,特殊情况由双方议定。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提货方式:款到发货。

  六、市场操作要求:

  1、 甲方本着双赢的原则,前期可协助乙方启动市场。

  2、 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

  3、 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未征得甲方同意),第一次甲方责令乙方全部收回串货产品并对其进行罚款,串货数量在100箱(含100箱)以下的,罚款1万元;串货数量在100箱以上500箱(含500箱)以下的,罚款2万元;串货数量在500箱以上的,罚款5万元。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串货产品的经销权。

  七、相互监督管理

  1、乙方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价位相近的竞争性品牌。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2、甲方规定不允许甲方人员向乙方以任何形式非市场所需借款借物;乙方如果借款借物给甲方人员,纯属人个行为,与甲方无关,所遭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要、索贿和侵占要求,并有责任和义务举报其违规行为,乙方举报行为受甲方保密和保护。

  3、乙方若发现甲方销售人员存在虚报冒领等行为时,有责任向甲方举报。如乙方伙同甲方人员作虚假记录,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返利及其他优惠,并可随时终止本协议中甲方所承担的义务,取消乙方扳倒井经销商资格、解除本协议,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禁止商业贿赂

  1、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谈判、签订合同及实际履行过程中,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好处或利益。

  2、若乙方违反以上承诺,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经销商资格;

  (2)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双方签署的一切合同。因合同的解除及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举报甲方企业工作人员的索、行为。

  九、保守商业秘密

  1、乙方承担:在业务往来过程中,或业务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窃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若违反以上承诺,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取消本协议。

  2) 追偿损失并扣除乙方保证金。

  2、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指双方提供或持有的以任何形式存在的经营、管理、技术或交易信息以及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产品定价、市场分析、销售计划、客户名单、广告策略、财务、人事、产品开发、产品配方、制造技术、内部信函、电文文档、双方交易信息及其他一切商业信息。

  十、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媒体宣传、宣传品、促销品、推广活动等事宜,乙方应提出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安排实施。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 乙方应积极维护品牌形象。

  5、 甲方保证乙方所需的货源,根据乙方需求可提供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及终端培训。

  6、 保证及时将产品运送至乙方市场,运费由甲方承担(规定由乙方自提、自承担运费的除外)。

  十一、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当场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负责人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特殊情况乙方不在无法盖章时,其员工签字视为收到并验货),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由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致滞销的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属买断产品的因乙方原因致滞销的,概不调剂。

  十三、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经销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四、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及本协议所约定条款执行。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违反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了损失,除追缴损失外,风险保证金概不退还。

  十五、买断产品特别约定(本条只适用于买断产品):

  1、属乙方买断甲方产品的,甲方按乙方计划生产,乙方按约定的期限内提货。超过约定期限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对产品进行处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2、属乙方买断甲方产品的,乙方要在合同期内把库存在甲方仓库的包装物全部装出成品付款后拉走。合同期满乙方未处理的,乙方不再对该产品享有买断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3、属乙方买断甲方51元/箱以下(包括51元/箱)产品的,首次付款中包含每款产品风险保证金3万元(包装物押金和冲货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冲货和积压包装物问题时以酒相抵的形式返还。

  十六、其他约定事项: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销售合同 篇6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合同、一、 乙方向甲方购买如下产品:(单位:人民币/元)

  1、 甲方提供一年的售后服务,但是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正

  常使用、且在壹年内发生故障情况下,甲方提供免费维修;壹年以后酌情收费修理。

  2、 可协助客户解决软件方面技术问题。

  3、 即使在保修期内,如属下述情况者仍属收费修理:

  a.因错误使用,或乙方自行拆卸、改造或人为破坏引起的故障、损坏、损伤、b.因公害、电压异常以及地震、雷电、风害或其它自然灾害等外部原因而造成

  的'故障、损坏、损伤。

  三、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四、 结算方式:机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全额款项。

  五、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若甲方未按期完成

  安装工作或者乙方未按时付清货款,则违约方每日必须承担合同总额的30%作为处罚金、六、1、本合同在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文采用打印文本签署,任何手写的填充、补充、修改或其它形式的修订均须双方在修订处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2、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协议在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提出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3、特别约定: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

  合同,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声明或协议。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对本合同内容的补充和修订,但是任何补充和修订仅能以协议各方盖章的书面文件形式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合同一式 附公司简介、售后服务各1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日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日期:

销售合同 篇7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供收货地点、时间及运输

  1. 供货地点:

  2. 收货地点:

  3. 供货时间:

  4.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负担。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每十万砖结算一次,当月不够十万砖的在下月10号前对帐付款。现金收款收据必须以盖有供方有效财务章的'收据为准。需方以转帐方式或其它支票支付货款的以该款项到供方帐户为准。

  三、责任及权利

  1. 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并有责任协助需方提供运输、使用服务。

  2. 需方在使用过程中,若对产品的质量有疑问时,应当自发现问题之日起两天内通知供方,会同供方到现场分析研究,并由供需双方对有关质量进行确认。

  3. 需方应协助供方提供产品使用技术资料反馈。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方法

  1. 如有违约,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2. 解决方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其他约定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壹式两份,供、需双方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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