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用地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用地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加工钢模板,临时租用乙方场内部分空地。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占用时间、费用:
1、甲方需临时租用乙方场内部分空地(存料棚东北方向)。作为加工、存贮、装卸钢模板等材料使用。
2、租期约为三个月(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按实际使用天娄结算,每月租金(大写: 元;小写:¥ )。每月结算一次,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折算。
二、付款方式:
每次结算时,乙方开具在网上能查到的正规发票,甲方通过银行转账付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租地费用。
2、甲方在场地内加工生产,必须保证安全。因加工生产造成的一切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积极为甲方创造一定的便利条件。
2、在甲方施工结束后,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机械设备物资顺利撤场。
五、其他约定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张呼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用地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出让给甲方用于安葬墓地使用(即:墓地后后坎抵达承包地,前坎抵达承包地,长大约,左右宽),并且保证今后甲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且保障甲方安葬时用地及人员进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时间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扫墓活动),乙方无权干涉。
二、甲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其营造坟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挠坟占地协议书合同范本。
三、墓地出让金:大写元整(小写: 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交付土地出让金)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者,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另一方墓地出让金的三倍即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证人各执一份。特此协议。
甲方签字:
甲方子女: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乙方子女: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中证方: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用地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榕江县古州镇高文村一组高丢的`自留地一穴阴地(见附图,面积:165平方米)转让给乙方,用于乙方安葬老人,该地位于甲方牛棚上坎,转让后由乙方自行永久性随意使用,甲方不得干预,该地转让费壹万玖仟捌佰元整(¥:19800元),在签字时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乙方用地后如遇到纠纷,由甲方自行与村组或当事人协商解决,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根据民间风俗,乙方用地前,需要将墓地上方原水沟用管子改迁引自牛棚旁下边排灌农田,原水沟截断,购买改迁引水管安装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今后维护管理由甲方自行负责;牛棚今后不能改建或扩建。
在乙方购买的墓地范围内甲方杨梅树乙方随时可砍掉,不再另行赔偿。
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永不反悔。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用地协议书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 所属土地约 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 。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 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用地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_________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_________项目建设,需使用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居委会)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_________)的土地复垦押金(水田按_________元/亩,旱地按_________元/亩,非耕地按_________元/亩标准收取),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只能在临时用地上从事临时简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的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_________个月内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复垦标准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押金额的50%。
七、若在临时用地期满_________个月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的。乙方同意甲方不返还土地复垦押金,全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整治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地协议书6
甲方:XX区XX镇XX村
乙方:XXX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XX屯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积,面积位置在村北大道东一块土地,共10000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为40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赁费按每平方米6元计算,总额为陆万元整。如果乙方改变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甲反出手续乙方承担费用。
四、土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但不影响东面耕地,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向国家交税(必须在本镇交纳)。
五、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六、租赁期满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废,不发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方优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甲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地协议书7
甲方:XX区XX镇XX村
乙方:XXX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XX屯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积,面积位置在村北大道东一块土地,共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赁费按每平方米6元计算,总额为陆万元整。如果乙方改变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甲反出手续乙方承担费用。
四、土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但不影响东面耕地,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向国家交税(必须在本镇交纳)。
五、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六、租赁期满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废,不发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方优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甲方:(公章)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手印:身份证号:
公证人: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地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区(县)____镇(乡)____村(社区)____组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区(县)____镇(乡)____村(社区)____组
联系电话:________
为规范我市设施农用地,维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产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____﹞155号)及我市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农业设施用地位于,现乙方需经营____项目,经甲方同意在经其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范围内使用____公顷土地,其中: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农业生产附属设施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具体位置、面积以有资质的勘测定界单位出具的勘界报告、红线图为准。
二、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甲方同意乙方使用该宗土地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农业设施用地用途:该宗土地主要用于修建规模化养殖畜禽舍、畜禽有机物处置、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等农业生产设施,以及管理和生活用房、仓库等生产附属设施(按其提供的设施建设方案进行填写)。
四、乙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应依法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五、农业设施用地占用耕地补充措施:乙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复耕;修建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乙方应向所在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按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占补平衡费或委托造地费。
六、土地交还:乙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约定的使用土地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乙方所使用的土地。协议约定使用年限到期后,如甲方有意愿继续出租该宗土地用于农业设施用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申请使用权。土地交还后,乙方修建的农业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归乙方处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违约金____元(大写:____元整)。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地用途,一经查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乙方未进行复耕或未达到耕作条件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经济损失____元(大写:____元整)。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所在地区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以及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偿协议亦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地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概况
1、租赁土地的位置:xx市xx村
2、该地标的土地,靠东为:xxx道路,靠西为:xx高速公路,靠南为:xxx ,靠北为:xx.其中,南北长xx米,东西宽xx米,土地总面积为: 约xx平方米,折合约xx亩,详细见附图。
3、土地使用功能:主要用于乙方承建的xxx工程项目部临时道路和临时停车场用地。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在本协议生效后将该地标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水井)的管理权、使用权一并让与乙方,乙方享有对该地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加以整合、使用和管理等权利。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
3、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协议。
4、租赁期满后,若工程未结束,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该协议规定的租赁金额支付给甲方。
5、协议期限内,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该地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水井)的使用和管理的权利。
6、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该土地上从事的活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与使用功能无关(道路和停车场)的其他活动,不得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协议。
3、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到政府法令性征地,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退回剩余租金,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4、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按逾期天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擅自解除协议的,所交纳租金不予退回。
5、乙方对该地标内地上附着物(主要是水井)有保护、爱护和维修的义务。
6、乙方租赁期满后有权要求延长租期,但应按协议规定的租赁金额支付给甲方。
7、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四、本协议租赁金额为:大写:xx,¥xx元。
本协议租赁金额已包括该地标土地范围内所缴纳的各种费用。
五、付款方式:
协议签订3日内,乙方支付甲方租金xx元,其余xx元在xx前付清。
六、租赁期限:
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七、甲乙双方因租赁协议发生纠纷,由租赁该土地的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八、补充条款: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地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出让给甲方用于安葬墓地使用(即:墓地后后坎抵达承包地,前坎抵达承包地,长大约_________,左右宽_________),并且保证今后甲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且保障甲方安葬时用地及人员进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时间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扫墓活动),乙方无权干涉。
二、甲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其营造坟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挠。
三、墓地出让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交付土地出让金)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者,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另一方墓地出让金的三倍_________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证人各执一份。
特此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甲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
中证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用地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长沙绕城高速第A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因绕城高速土方施工需要,租用甲方蓝田组老坟山作96区砾石土临时取土场,经双方协商,就临时租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蓝田组老坟山出租给乙方作96区砾石土用,面积约15亩,可取土方约12万方,乙方取土可与四车道水泥路相平。
二、取土场各项补偿费用共计伍拾肆万整 (¥540000元),此费用包括临时征地费、青苗补偿费、育林费、复耕费、水土流失费、等。迁坟费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共计陆万元整(¥60000元)。
三、甲方负责界线内、村级及以下道路所有关系的.协调,保证乙方能正常的进行取土、运输的施工,如出现阻工,甲方及时进行协调。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机械进场后预付甲方 叁拾 万元整(¥300000.00元),余款取土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五、以上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双执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20xx年 月 日
用地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因京石高速改扩建需要,乙方需要租用甲方的土地作为施工所需的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拌合场地以及钢筋加工场、临时便道和项目经理部驻地等临时用地,现双方在依法、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______县高速公路指挥部、李郁庄乡政府等多方面的协商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性质:
甲乙双方经政府部门和国土部门鉴定,确认土地性质及归属权合法后,共同丈量土地面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集体声明其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临时用地目的:
乙方因施工需要,在租用地范围内建设混凝土、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以及钢筋加工场和项目部驻地建设用地,该场地需进行场地硬化和修建施工道路。
三、临时用地的面积及金额:
土地共计亩。土地租金每亩每年___元,租用三年合计人民币___元。人民币大写:。租金每年结算一次。
四、租用时间: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暂定三年,如因工期延长再需使用,按此协议续签,其价格及合同条款不变。
五、支付方式:
乙方进入场地后,由______县京石高速公路指挥部一次性支付所有青苗补偿金(青苗补偿金为一次性补偿)、地面附着物和年的土地租金,总计___元,人民币大写:。
六、双方责任:
乙方支付费用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土地租用期内对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以在租用的土地内进行任何施工活动,甲方不能干预。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负责协调场地周边的地方关系;地方村民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阻断地方道路,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等进行强买、强卖、强包、强装和强卸。本着友好和善,平稳和谐的精神双方和平共处,乙方工作人员要尊重民风民俗,尊重当地百姓和领导,文明待人,礼貌处事。约定如下:
1、乙方的项目部驻地建设、混凝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和钢筋加工场由项目部自行组建队伍进行建设,甲方负责协助协调周边关系,不参与以上各项目的建设。
2、从省道至乙方项目部驻地和拌合场地的道路需要部分加宽,路边杆线和障碍物由甲方进行协调处理。该道路,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无偿使用,乙方负责维护修缮。
3、如因施工需要场地面积不满足乙方需要时,甲方能够及时帮助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给予解决。
4、场地内的坟地,电线杆及其它地面附着物由甲方按乙方施工要求及时清理,所需费用经乙方确认后县高指一次性支付,场地内水井如果乙方需要,协商后按每口井一年___元支付一定的租赁费。乙方施工完毕撤场后,确保水井的完好使用,但不负责坟地及杆线的回迁。
5、乙方进场后甲方必须在施工期间协调好本场地周边村村民关系,不得出现阻工现象,甲方有义务做好宣传工作,不得有村民私自进入乙方场地内闲逛,玩耍,更不能有盗窃行为,违规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七、其他约定:
临时用地在乙方工程结束后,依据京石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管理的若干规定,乙方对租用土地进行清理、复垦。如果乙方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没有清理、复垦,按京石高速临时用地恢复标准予以补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因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乙方贰份,甲方贰份,______县京石高速改扩建指挥部壹份,李郁庄乡政府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用地协议书1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使用的土地位于用地面积约(以土地部门测绘为准),具体位置及尺寸详见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同意甲方长期使用乙方的土地,同时甲方按每亩付乙方土地补偿费。以上费用共计万元。
三、本协议约定的每亩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其他费用。
四、本协议签定后7日内,甲方应于日内支付土地补偿费总额的,共计元,剩余款项共计元,于办理完手续后一次性支付,但支付期限不得超过个月。
五、关于规划用地手续由用地单位自行负责办理,被用地单位协助配合(仅只在各种手续或证明材料等上面盖章)。
六、乙方负责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品的拆除,(地上青苗、地上水井、地上房屋、地上租赁等)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用地,地上租赁由乙方于二十日内限期搬离,如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的'履行。甲方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可以自行决定使用用途,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发行合同所要求的义务,乙方将上述土地交给甲方使用后不得中途要求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甲方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如遇国家建设用该宗土地,土地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地协议书14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号码:
甲方、乙方,双方经多次洽谈,将该宅基地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在原双方签定购地价格基础上再次增加人民币 元给甲方后,乙方享有自行使用权。
二、该宅基地地理位置位于宿州市南三里湾 村,高织东路13号,面积为121平方米。东邻 南邻 ,北邻 。
三、另加付村委地款计人民币 ,一次性付清。
四、该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 ,变更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必须负责出据相关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不拖欠。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使用权。
六、所有款项付清甲方后,乙方有权使用,但甲方和村委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乙方自行使用权。否则,应承担乙方的`现行价值的双倍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本次交易纯属甲、乙、村委三方自愿,宅基地款交付两清,甲、乙、村委三方签字按印、盖章后即可生效,永不反悔。三方所签订的每一条款内容,如有一方反悔、更改,均全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按现行价值额双倍经济损失。
八、为了维护三方的责任及利益,特需要相关的政府机关部门证明及居民邻居作以证明。
九、该协议书长久有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解决合同方式:
1、甲、乙、村委三方协商解决。
2、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地协议书15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0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0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土地用途
2.0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0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0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宗地的交接
3.0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3.0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0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基础设施条件
4.0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0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0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土地价款
5.0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02按5.0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六条:付款期限与方式
6.01自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宗地价款的30%,即元人民币,该笔款项作为该宗地定金。
6.02乙方将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期向甲方支付其余用地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7.01本合同签署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的土地定金的前提下,甲方开始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用地的预审手续。
7.02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0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60%的前提下,开始为乙方代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7.0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乙方必须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及供地规费、提供或签署必需的法律文件和相关资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乙方与出让人直接签订,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7.04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测绘费、契税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0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95%及提供必要的文件后30日内,由甲方负责办妥乙方拥有宗地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乙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一周内付清土地价款尾款。最终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面积为准。
7.0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为50年,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第八条: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
8.01乙方在宗地上从事的合法经营,受法律保护。乙方在领醛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根据本合同项下宗地有效使用年限,在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前提下,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8.02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该等合同应报甲方备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0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宗地价款。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宗地价款,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宗地,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02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宗地价款,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宗地。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宗地而致使乙方对宗地使用延期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宗地价款的3‰向乙方给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交付宗地超过6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宗地价款的其他部分,乙方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0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开工建设的,甲方可以向乙方征收相当于土地价款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国土管理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建设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建设迟延的除外。
9.0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9.05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0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法律管辖
10.0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01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12.01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13.0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协议签订日期:二oo六年月日
【用地协议书】相关文章:
用地申请书11-18
项目用地申请书11-15
(实用)用地申请书07-01
养殖用地申请书12-03
用地申请书范文09-13
养殖用地申请书12-20
建设用地申请书10-20
工业用地申请书12-25
农村建房用地申请书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