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

时间:2022-12-07 09:58:11 责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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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

  在现实社会中,责任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责任书可以让大家知道完成目标是每个人的事,要同心同德、团结一致。那么相关的责任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规定。

  1、学生必须认真学习学校下发的有关安全教育方面的资料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交通安全:在校外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乘坐“英雄”车、超载车辆上学,在校内不许骑自行车。

  3、用电安全:注意教室内的用电安全,不许私自乱动校内所有用电设施,不许乱拉乱接电线、电器,如出现用电故障,不许擅自做主,应找学校老师处理。在家庭也要注意用电安全,不触摸电器。

  4、放学时自觉遵守学校路队纪律,听从老师的指挥,不许抢道,不许拥挤,不乱穿马路,不许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5、课间安全,课间文明休息,不许相互追逐、奔跑、打闹、以免摔倒,不玩耍钢条、木棒等危险物品,不做危险性游戏。

  6、要遵守纪律。不许打架斗殴,严禁携带危险玩具、木具等危险物品。同学之间发生矛盾要找老师解决,同学之间不许相互炫耀“武力”。

  7、上体育课及进行体育训练要严格按照老师、教练的要求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不准拿体育器材打闹。

  8、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吧吃零食,不在路上小摊点购买零食,不吃不卫生的食品,就餐时注意卫生。

  9、外出旅游时,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相互拥挤,并注意走路、骑车、乘车等安全,集体活动要听从老师的安排,不擅自活动。

  10、严禁玩火。防止火灾发生,遇见火警时,要及时报告成年人,并要离开火场,保护自身安全,方便成人救火。

  11、放学后按时回家,不许在学校、同学、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逗留,外出玩耍要先跟家长大招呼,路途较远,较偏僻的学生往返时要结伴而行或让家长接送,在回家路上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礼物或邀请。

  12、在夏季要注意防雨和雷电,禁止到池塘洗澡,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不到危房、断壁边玩耍。

  13、学生在离校后、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以上规定关系到每个学生的人身安全,全体学生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家长要经常不断的教育自己的孩子遵守上述规定,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本规定一式二份,学校、学生(或家长)各保存一份。

  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2

  为进一步落实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实现全年用电安全的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经研究,对医院用电安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由医院与后勤部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落实到人。签订人为用电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用电安全负主要责任。

  二、对配电室的设备加强管理。经常检查供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要请示上级领导,以便请有关维修单位解决。如出现特殊情况,应立即停电并报告上级领导。对出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

  三、对全院的电缆电线精心护养,经常进行检查,对旧损线路应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

  四、对职工宿舍每周检查一次,发现有私拉乱扯电线的、乱接插头的、使用禁用用电器的,要及时制止,没收禁用用电器并报院办处罚。

  五、对供电电路要做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发现浪费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提出节电措施。因管理失当或负有其它责任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后勤部负责人、医院各执一份。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3

  安全用电、防火重于泰山,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与兰考的惨重事故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育与启迪。为确保学校用电、防火工作要求得到真正贯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教职员工,确实做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订以下责任书:

  一、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学校各项安全制度,自觉加强学习相关的用电与防火安全知识;要认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能做到扑救初级火灾。

  二、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用电、安全防火”教育,落实安全用电、安全防火责任,定期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三、正常工作日办公室空调、电脑等电源的开启与关闭,由本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确保下班后必须关闭。寒暑假期间以及节假日期间,必须拔下空调、电脑等总电源。

  四、正常工作日教室电脑、电视等电源的开启与关闭,由班主任负责,确保做到有人才开,下班后必须关闭。寒暑假期间以及节假日期间,必须拔下电脑、电视等总电源。

  五、办公室内教师尽可能不用暖手宝、取暖室、热火器、手机充电器等电器,如需使用,由直接使用人负责,做到人在才用,人不在,不使用。下班后必须全部拔掉电源。

  严禁将暖手宝、取暖室、热火器、手机充电器等电器带入教室带电使用。

  六、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安全工作中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以上要求,由学校总务处、校长室每月进行一次联合抽查,任一条款如有违例,一经发现,记录在案,并扣除安全奖100元/次。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保管,一份交学校总务处备查。

  学校校长(签字):

  具体责任人(签字或盖章):

  学校(盖章):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4

  一、电路检查、维修、整改由电工负责。

  二、政教处、后勤负责对电路及各班用电安全的`检查和督导。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的用电安全负责到人,天天检查,及时发现教室或学生宿舍的电器及用电开关、插座、封闭电路盒的木板等自然损坏和破坏,并对学生进行查处,在第一时间(一小时内)写成书面申请,请电工维修。如不在第一时间内申请维修,出现学生触电事故及触电死亡事故由本班班主任负第一责任。

  四、如果班主任写了申请报告,交给电工,电工无即时维修,出现学生触电事故及触电死亡事故,由电工负第一责任。

  五、以班主任为主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六、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私拉乱接,以防触电事故。

  七、教师办公室不得使用如电饭煲、电暖器、电褥子、电壶等除照明外的一切电器,如发生意外,一切由教师本人负责。

  八、本责任状从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校长签章: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5

  本学期我校共有8名学生在校外租房寄读,涉及6户房东。由于学生年龄小并远离父母独自生活,在行为养成、卫生习惯、安全意识方面都有待教育与监督。为增强学生自我保护、遵守纪律的意识以及房东的`责任感,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校领导组织班主任教师,对校外学生出租屋进行了全面排查,并与房东签订了《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监管责任书》。

  甲方:小屯乡中心小学

  乙方:房东

  甲方责任:

  1.学校对校外租房学生进行纪律、安全等方面教育,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规定作息时间作息、按时返回住宿地点,会同家长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2.学校定期组织教师走访、检查学生住宿地点,排查饮食卫生、住宅安全等,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3.学校及时组织人员排查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周边环境,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出现,严厉打击房租屋及周边出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乙方责任:

  1.加强管理,晚上按时关锁大门,非本住宿点学生或闲杂人等一律禁止进入住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当承担相应责任。

  2.改善条件,督促学生加强饮食卫生、宿舍卫生,防止各种疫情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3.确保学生用电安全,及时更换老化、裸露电线,防止触电等事故出现。冬季提醒学生注意取暖安全,防止煤气中毒事件发生。

  4.经常检查学生宿舍,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

  5.发现学生违纪现象,及时与家长和学校联系。

  6.如遇可能威胁学生安全的事件要及时通知学校或报警。

  7.若因以上事宜未尽职责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大方县教育局法规股一份,学校一份。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学校(盖章):

  小屯乡中心小学

  房东签字:

  xx年级xx班学生签字:

  20xx年3月xx日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6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我校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玩耍、到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学生每天上学前和放学后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安全责任,学生未按时回家,家长应及时寻找。

  9、课间休息时间,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师、班主任处理在校学生的偶发事件。

  10、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班学生签名:家长(监护人)签名: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观胜镇中心小学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7

  安全用电、安全防火,人人有责。为防止校园内出现用电或用火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同时使广大教职工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处室和各位教职工必须遵守以下各项规定条款:

  1、各处室用电安装或维修时要找学校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线路。

  2、用电用户若要安装集体电表用电时,需向电工提出申请;若自己安装电表或维修线路等则要得到电工的批准后方可进行,用电户若发现有部分线路已老化或接头接触不良等必须更换时,须向学校电工及时反馈,公共开关的保险丝不准私自用额定保险丝以处的其它保险丝或导线替换。

  3、用电负荷不得超过导线所允许载流量,若发现有过热情况,必须立即停止用电,并及时地报告学校电工,以便作出检查与处理。

  4、熔断器的熔体等各种过流保护器,漏电保护器装置,必须按规定规程装配,确保其正常运转。

  5、使用电热器具的用电户,应与易燃物体保持安全的距离,无自动控制的电热器具,人离去时应断开电源,

  6、擦拭或维修灯头、开关、电器等时,要断开电源开关后方可进行。

  7、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要做到有火必有人在,人走火灭,不乱扔火源。

  8、严禁在校园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严禁破坏学校配置的灭火器材。

  以上九条之规定广大教职工以及各处室的负责人共同遵守,若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学校法人代表:

  教职工(或科室负责人):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8

  为切实加强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幼儿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职责

  1、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杜绝子女进入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根据学校(幼儿园)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幼儿园)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入、离园)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动内容、知道回家的时间;幼儿园的幼儿,监护人要依照园内的作息时间表凭接送卡接送,并负责路途的安全问题;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儿入园,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及时与本班老师联系,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活动去向,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做好隐患消除工作。

  5、经常对子女进行集体活动、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让子女乘坐“三无”车辆和不合格车辆,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学生、幼儿在幼儿园的孩子家长应给幼儿穿着、携带无安全隐患的衣服、物品;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幼儿园)、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对在外租房或寄宿在亲朋家中的子女,家长(监护人)要加强管理;

  9、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幼儿园)、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10、定期带子女去医院体检,发现有特殊疾病及时告知学校(幼儿园)、幼儿园;

  11、对年幼的子女、上学和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情况比较复杂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险情的自然气候时,家长(监护人)应负责接送。

  二、学生、幼儿的安全规范

  1、自觉接受学校(幼儿园)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纪律和安全制度,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先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还需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说明;

  3、切实做到不翻跃围墙、门窗、校(园)门和各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骑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和推搡等;

  4、上体育课、实验课和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驾驶摩托车、电单车上学,严禁自行车载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穿马路的安全;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7、注意劳动安全,参加各类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照老师要求去做,听从老师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参加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应按照学校(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各级领导的安排,以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观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9、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学校(幼儿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不经过老师同意,不得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自行到学校(幼儿园);

  12、严格遵守学校(幼儿园)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3、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时向学校(幼儿园)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14、不得随意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幼儿园)内,更不能在学校(幼儿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家长(监护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带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其他各项管理规定。

  三、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的`无责范围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和事故责任(参照《学生、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来自学校(幼儿园)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3、学校(幼儿园)教师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幼儿进行教育管理,行为并无不当的;

  4、学生、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家长也未告知的;

  5、学生、幼儿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7、在学生、幼儿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监护人擅自将幼儿送进幼儿园发生的;

  8、中小学生、幼儿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园)期间发生的;幼儿园将幼儿交给监护人后在园内园外发生的;

  9、在放学(家长接走幼儿离园)后、节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幼儿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者自行到校(园)发生的;

  10、在学校(幼儿园)放假期间或在家中发生的;

  11、因学生、幼儿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为的;

  12、学生、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幼儿园)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幼儿不听劝阻、拒不改正;

  13、学生、幼儿或家长违反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园)外购买食品、饮料等食用后发生的;

  14、学生、幼儿突发疾病,学校(幼儿园)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15、其他在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管理职责范围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学校(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幼儿、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幼儿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和家长(监护人)各执一份。在各个学段起始报名入学时,由学生、幼儿家长(监护人)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签订生效。请家长(监护人)务必认真阅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同学校(幼儿园)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长(监护人)签字:

  学校(幼儿园)(盖章)

  班级教师签字: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9

  学生安全,责任重大。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行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按照沙湾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安全管理责任书。

  1、利用升旗仪式和班会时间,经常性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充实、针对性强。

  2、积极宣传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专门的帮教措施。平时加强巡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不上超载车、船,不乘坐违规交通工具。

  4、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河、塘、堰、库游泳,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5、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楼道疏散、安全自救演练;教育师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加强森林防火教育和防止狂犬病教育。

  6、加强住校生管理和用电安全教育,经常性排查住校生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7、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防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8、利用家长会或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家长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宣传,使家长与学校(园)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建立课件下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到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之家长;学校组织学生活动和作息时间变更等事项,应及时告之家长;学校要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9、教育学生要友善待人,不要在同学间惹事生非,打架闹事,逞能好强;不准攀爬校园内树木、球桩、橱窗等建筑物;不准在校园内滑冰和骑自行车玩耍;不准在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阳台、围栏上坐、骑、蹲、立;不准上楼顶;不准翻爬校门、围墙、窗户等;不准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到校,校园内严禁燃放爆竹;不准往窗外、楼下及任何场合乱扔杂物课件下载,防止伤人;不准擅自开展其它具有危险性的活动。

  10、严格门卫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盘查,对暂住人口进行登记,保障校产及校内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11、对全校师生应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12、及时处理学生中发生的偶发事件。

  13、加强对保卫科工作检查,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财产安全。

  14、分管领导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因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损失或财产损失由分管领导负责。

  15、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部门负责人各一份。

  考核单位:乐山沫若中学

  负责人:

  责任部门:分管副校长

  责任人:

  责任书签定时间: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10

  为了加分局用电工作的管理,防止养护站发生用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用电责任书》。

  一、要自觉接受安全用电的管理,使用电器要加强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工作;要对安全用电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安排专人管理、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二、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用电情况,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三、修理电器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单位部批准;未经单位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应事先向供电部门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发生事故的,由肇事养护站负责人或肇事人负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签名: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11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责任,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新安边中心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一、原则上在我校上学的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况确实要寄宿的,要告知学校并签订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房东必须保证租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电等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否则房东不得给学生及家长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学生必须要有家长或委托人陪同看护管理,委托人必须是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看护责任的直系亲属,否则不允许在校外寄宿。

  四、家长或委托人要定期检查租住房屋安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东解决并向学校告知情况。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不参加低级庸俗或有危险的活动;避免与房东及周边群众发生矛盾;注意租房用电、用火安全,严禁私接电源,贮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学后及时回住处,不东游西转,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时治疗,有事及时与家人联系,有困难向房东、老师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况及时向房东或学校报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护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钱财与物品,按时作息,照顾好自己。

  六、房东要定期检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解决。否则,严禁对有各种隐患的处所出租给学生及家长。

  七、房东有义务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盗、防火、防煤气中毒;不要聚众吸烟、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随意进入住宅,房东有义务在学生有病或出现意外事件时,尽力帮助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

  八、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长(监护人)、招宿人要全面负责。

  十、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及招宿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以学期为限,一式三份,家长、招宿人、学校各一份,家长(监护人)要认真履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招宿人签字:

  校长签字:

  xx中心小学

  20xx年x月20日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12

  生命属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让他们轻松愉快的学习和锻炼;健康快乐的成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这不仅是孩子的愿望,也是我们共同的心声。学生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是学校、家长特别是学生本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特制订学生安全“五禁、五不准”,以规范学生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并以责任书形式签订,供各方遵照执行。

  一、学生行为“五禁、五不准”:

  1、禁止在楼道起哄、打闹、追逐、坐在阳台、围拦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2、禁止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3、禁止随身携带危险器械、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4、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拉帮结伙、滋事、打架斗殴、偷盗及旷课和迷恋网络游戏;

  5、禁止往楼下扔杂物、倒水、掷球、雨伞、书本等物品,以免伤着他人。

  6、不准翻越围墙及攀爬其它高危设施或进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损坏树木;

  7、不准向学校、老师隐瞒既往病史或身带严重疾患参加不宜参加的活动;

  8、放学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在路上逗留、追逐车辆、私自结伙到河里、水塘、水库等游泳、抓鱼等。

  9、不准在学校园内及公路上学骑自行车和搭乘“三无”车辆(无车牌、无行驶证、无养路费)。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

  10、不准购买饮用过期变质的饮料、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二、责任划分:

  (一)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师负责关注本班学生的日常行为,发现违反“五禁止、五不准”苗头,及时提醒和教育,督促学生改正。若因疏于管理,发现不良苗头未及时指出纠正和报告,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学生家长负有监护人责任,要经常用口头、书信、电话等形式,告诫和叮嘱学生务必遵守“五禁、五不准”。学生本人要自觉接受教育,服从管理,切实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守“五禁、五不准”。若因家长忽视监护,学生本人不听教育,而违反“五禁、五不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假期责任:学生节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间,若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上学或放学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违反“五禁止、五不准”中的第2、6、8、9、10条,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附则

  (一)若出现安全事故

  (1)依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救援。

  (2)依据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责任书,由学生本人、班主任老师签字,学生必须交家长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三)责任书有效时间为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5日。

  学校负责人:班主任老师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家长签字:

  xx教育局

  xx实验学校

  20xx年6月15日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13

  为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依据地(市)政府、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法律和规定,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责任

  1、凡是从事本工作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且持有操作证者方可从事本工作。

  2、一切电器设备的检修、安装等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和专人监护。拉闸后要进行验电,确保安全。

  3、工作前必须检查维修工具是否完好。

  4、电工在操作及检修工作时,精力必须要高度集中,严禁打闹及酒后上岗,工作前清除周围障碍物,确保安全操作。

  5、凡带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一律要有良好的接地,确保无漏电现象。

  6、登高作业时,先要检查好登高工具,并带好安全带,严禁使用一般绳子代替安全带,确保人身安全。

  7、确保各供电系统正常工作,及时处理各线路、设备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正常生产。

  8、负责供用电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9、及时反映和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10、做好漏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

  11、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12、停电作业时,与矿区主要领导联系,经同意后方可作业。

  二、安全生产目标

  1、控制触电事故,奋斗目标为零。

  2、杜绝重大、特大电气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3、控制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责任考核

  1、由项目部对电工履行目标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考核内容依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目标内容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3、项目部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电工原则是对重要部位每天有检查,有记录,且每月有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4、安全生产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事故隐患,以书面指令形式通知整改单位,限期整改。

  5、对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冒险作业,电工有权勒令其停产,并进行处罚,停产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负责承担。

  四、其他

  1、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单位及个人,依据有关法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对隐瞒不报或虚报、假报者加重处理,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安全生产执行“一票否决制”。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14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暂行规定》精神,特制定班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班主任要牢固树立学生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落在实处。

  二、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的宣传教育,使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和临危防范自救的能力。

  三、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要确保学生安全。如在课堂上发生不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协助上课老师进行处理,如在课间发生,班主任应及时处理。

  四、上午放学后,班主任组织整-队和学生一同离校;下午放学5点半后,学生一律离校,班主任督促检查。

  五、如班级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提出安全措施,经校长同意方可进行。

  六、各班要做到"人离电断,人去灯灭,关好门窗"。

  七、班主任应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配合家庭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八、各班级出现不安全事故,要做到不隐瞒,不推拖责任,及时向学校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九、对不尽职责,出现问题,学校将酌情处理;对责任心强,班级无不安全事例、积极维护学校安全工作的班主任及班级,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

  班主任签名:

  校长签名:

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15

  为了确保学生夏季午休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在事故第一时间联系告知家长,在职权范围内应急处理。

  2、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保护、督促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不安全事故。

  (二)、具体事项:

  1、学校、家长、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对校内安全处置负责,班主任和公寓管理员对分管区域的安全负责,家长对学生在校外的安全负责。

  2、时间:午饭午休:11:30—14:10,共160分钟(包括午饭时间),下午上课14:20,午休时间学校将关闭大门,14:10学校开大门,在家午休的`学生不得提前来校;临时有调整的时间,由班主任提前通知学生告知家长,家长教育学生按时午休,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并在班主任处存留常用联系电话号码,有换号者及时告知班主任,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3、对于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4、教育学生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校外摊点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严禁在午休期间或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等;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5、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6、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家长自行负责。

  7、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此责任书自实行午休时间起生效。

  学校盖章:学生家长:

  年级班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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