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3-01-21 16:42:06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责任书的场合不断增多,责任书是一项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时,写明责任范围、职责的文书。那么拟定责任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15篇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1

  甲方:xx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

  乙方:

  责任人: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凡在xx乡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xx乡人民政府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xx乡人民政府(签章)乙方:(签章)

责任人:责任人: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2

  甲方: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一、单位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开竣工时间:

  四、工程内容:

  五、质量保证:

  六、工程承包方式:

  七、工程价款:(小写) (大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防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依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山西万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依法与项目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

  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

  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得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颁发指令,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3、施工期间,乙方须指派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火、防水工作等。甲方将指派负责人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实情况。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进行项目安全检查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甲方将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预期未进行整改的甲方将向乙方作出相应罚款处罚。对于因此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将由乙方完全负责。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规定。乙方负有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5、在施工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乙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已经施工,就表示该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

  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7、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9、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0、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如造成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承担。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不准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有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

  落实监护措施。焊工、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均由肇事方承担。

  12、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方负责。

  13、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乙方人员不得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办理所有从业人员的登记注册手续。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本《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

  之日起生效,于本项目竣工检验合格之后终止,本《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3

  甲方:xxxxx

  乙方:基础施工队组

  为确保基础工程的安全生产,搞好基础工程的质量进度,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经项目经理部与基础施工队组协商,特订立以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名称:钦州学院14#、15#学生公寓楼及学生食堂工程

  二、承包范围:基础工程中挖土、钢筋绑扎、安装模板、砼浇捣、拆除模板、基础回填土的安全生产。

  三、要求:无任何轻伤及其以上事故发生。

  四、施工期间: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按各种施工操作程序和安全程序进行施工。地下作业时,应互相保护,严格遵守工地的安全规则。

  五、奖罚措施:①若发生轻伤及其以上事故,则扣除人工费的15%~30%。②若无任何事故,则奖励人民币200元。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4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伤亡事故和伤亡人数,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1、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

  2.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层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3.施工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逐级签订责任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定期分析本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

  4.施工企业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5.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对本企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和巡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施工项目部、班组、一线作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方法》等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6.施工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建设工程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实施预案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责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5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实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施工企业鉴定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责任目标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施工企业年度内,不发生死亡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对各级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3、施工企业年度内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达到30%以上。

  4、施工现场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评分达70分以上(含70分)。

  (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施工企业成立企业法人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的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2、施工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新动向、新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议要有记录。

  3、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与各级各部门签定《建筑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及相应责任人。

  4、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部门内岗位和相应责任人。

  5、企业要有计划的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6、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 (申请书) 组织抢救,并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不得隐报、瞒报、迟报。

  7、按规定监督发放职工(农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

  8、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二、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1、季度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季度对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实施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2、临时检查和随机抽查:在每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中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不定期、不定时的对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实施检查,检查的结果,记入当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价中,也是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3、年度综合考评:根据四个季度的安全检查、临时检查、随机抽查的结果,年终对企业全年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综合科学评价,通报考核结果。

  三、奖惩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企业及负责人的评选先进资格,对其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亡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签字: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签字:

  XX年月日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6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在项目织施工中应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现场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杜绝违规违章作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长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本项目部与进入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签订如下安全责任:

  一、从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时应严格按《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全交底操作,本人如出现违规违章操作,除接受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的管理和处罚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章行为时,项目部依括程序文件给予责任人10—1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并责令现场纠正。

  2、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章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时,应依据责任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损失,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二、进入施工现场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三、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安全隐患危险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四、多次发生违规违章作业或不服从安全管理的从业人员,应无条件清退出场,停止劳务作业。

  五、严禁酒后施工作业。从业人员凡在酒后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并能适应现场作业的.安全需要,如身体有严重疾病或身体不适状况,应停止作业退出现场施工。

  七、参与施工的分包方或劳务队负责人应抓好所属人员的安全生产,对所属人员的违规违章作业应承担连带责任和经济损失。有经济分包合同的分承包方应对分包的范围、人员承担安全责任。

  八、非现场人员,不准进入现场。现场从业人员不准携带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留宿。

  九、从业人员在施工中及时报告安全隐患或检举他人违规违章作业的,给予5—50元的奖励,在安全事故中抢救有功或施工中果断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当事人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十、本项目施工的从业人员,如在施工现场以外(以施工现场大门为界)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其它纠纷由当事人全部承担,本项目部概不负责(因工作需要项目部负责人安排外)

  从业人员签字:

  工 程 名 称: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xx年月日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7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订本责任合同。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一、安全责任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要对乙方人员进行场前安全教育,逐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对于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乙方管理人员为义务安全员,必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甲乙双方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3、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甲乙双方都应监督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乙方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后果自负。

  6、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并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7、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

  10、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甲方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一、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安全目标:轻伤在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

  机械事故。

  安全约定条款:乙方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则按协议

  书有关条例执行。

  1、安全设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对于现场机械、电器设备应符合要求,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乙方高空作业时如不按安全规定操作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3、安全帽。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赶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业。乙方人员应首先检查脚手板、护身栏杆、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发生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施工。

  5、室内作业。必须检查脚手板、马凳是否牢固,特别在“四口五临边”,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和配备安全工具,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项目部;每次组织安全教育大会,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 元罚款;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 元。

  7、违章处理。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 元。

  ①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②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③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④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8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性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财产安全。为了更好地落实安全责任,甲、乙双方签订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1、全年不发生重伤、死亡或一次性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以上的各类重大事故。

  2、轻伤事故全公司全年不超过3%。

  3、不允许发生起重机吊物坠落事故与机动车责任事故。

  4、不允许发生公司资产损失在1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内的事故或未遂事故。

  二、双方责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甲、乙方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职责:

  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适时部署任务。

  2、指派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及时进行指导、服务、督促、检查。

  3、帮助乙方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4、定期向乙方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事故情况。

  乙方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网络,从分公司(部门)到工段(班组),责任到人,明确各自责任和职责,并付诸落实。

  2、建立和健全各类会议记录和各类安全生产的台帐。

  3、特种设备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劳动安全特种工种培训、复训和换证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4、部门安全活动、安全检查每月一次。

  5、组织或参加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业检查、督促班组安全检查,并开展不定期检查和专项整治,且积极负责、记录有效。

  6、加强对公司内的机器设备、起重设备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并做好记录。

  7、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典型,表扬好人好事。

  8、积极配合公司及本部门安全生产其它工作。

  三、考核办法及奖罚措施: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是在公司的领导下,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在年底实施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评结果兑现奖罚。

  1、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后,给予公司生产副总、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分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人民币10000元;给予公司副总经理级、其他部门主管、分公司副总经理目标管理奖人民币3000元;给予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400元。

  2、在本分公司(部门)内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或各类重大事故的,分公司总经理(部门主管)、分公司副总经理、分公司助理、公司生产副总、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取消目标管理奖。

  3、在本分公司(部门)内发生轻伤事故、起重机吊物坠落事故、机动车责任事故、资产损失在1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内各类事故,每次事故分公司总经理(部门主管)、分公司副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扣除25%目标管理奖,3次(含)以上取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本人有上述事故发生一次的`取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4、无论发生何种程度的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每次扣除分公司总经理(部门主管)25%目标管理奖,3次(含)以上取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5、每月一次的部门安全活动、安全检查未组织进行的,取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有活动、有检查,但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目标管理奖50%。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9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按行业管理要求,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建管局决定与承担工程施工的 公司签订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 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关于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精神,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2、施工准备阶段,签订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心的层层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做好配套的道路、围栏、施工用电及必要临时设施、设备的规范设置;召开施工项目动员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任务,责任到每一个进场人,做到思想、组织人员、防护措施、设施五落实。

  3、施工阶段,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开展上岗前培训教育,履行签字手续;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落实必须的安全生产经费;对安全生产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带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每月不少于2次,施工现场做到每日一查,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一措施跟踪整改到位,并做好记录;严格按“一标准、三规范”所规定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五室四口“施工用电、物料提升、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做好分部、分项的使用前检查、验收、签字。

  4、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布置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奖惩兑现,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建立可供考查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二、 考核办法:

  1、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作为评选先进、文明施工工地及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并视情况给予奖惩。

  2、对不能达到工作目标出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暂停施工整改、通报批评、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降级、取消资质等的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建管局、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各一份。签订责任书后,方可办《施工许可证》。

  责任单位(公章) XX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10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项目部(车间)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

  6、工程开工前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7、工程开工前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8、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公司生技科是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二、安全管理目标

  1、事故管理

  年度轻伤率控制在全体员工的1—3‰以内;经济损失额控制在总产值的1‰以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三、奖罚

  1、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考核指标达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进步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险中有功的。

  2、各项目部(车间)安全指标失控者,给予1000元的罚款,因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小于等于5万元由项目部(车间)承担,大于5万元者项目部(车间)和公司各承担50%,并按事故的损失额项目部(车间)相关责任人承担10%,公司相关责任人承担5%。

  3、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给予20—1000元的罚款、辞退,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隐患,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查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臵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4、罚款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或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四、责任期限

  二0一0年一月一日至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11

  甲方:

  乙方:

  立责任书单位: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燃气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1 、甲方安全职责:

  1.1 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

  1.3 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

  1.4 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全规章制度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

  1.5 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 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1.7 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 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 、乙方安全职责

  2.1 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2.2 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

  2.3 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2.4 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2.5 开工前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

  2.6 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7 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2.8 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2.9 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2.10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 及时详细地对沿线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等进行实地踏勘,提供书面资料,便于甲方协调配合。

  2.12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13 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3 、安全考核 :

  3.1 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3.2 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施工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2 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责任人: 责任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12

  甲方(班组):

  乙方(职工):

  为了更好地搞好工程建设,理顺施工班组和下属职工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班组与职工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班前必须进行上岗安全交底、上岗检查、上岗启示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一讲评”安全活动,并有考核措施和记录。

  二、甲方应经常组织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三、甲方应对本工地所需的'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和提供,否则,乙方有权提出抗议并停工。

  四、乙方应有组织地进行安全作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五、乙方在从事生产任务时,应认真地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正确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违规操作。

  六、乙方在上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甲方负责人。

  七、凡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在市级以上检查中受表扬者,班组职工每次每人奖励500元;凡在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中受批评的班组职工每次每人处罚200元。

  八、凡是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故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13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乡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安全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1、施工方承建的项目,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和县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3、项目负责人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负责人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积极开展救援措施。

  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报乡人民政府备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市和县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令法规。

  乡政府印章:__________

  施工单位印章:__________

  乡政府法人签字: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14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管,规范建筑施工单位安全行为,遏制重、特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及落实:

  1、建筑施工的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必须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完善所有建设手续;

  2、施工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3、施工方需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4、施工人员施工时一律佩戴安全帽,没有佩戴安全帽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地;

  5、施工方不得二次承包或转承包;

  6、施工单位或个人需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并保证所有器材合格或在保质期内,施工区域应严格落实安全设备,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的安全;

  8、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严禁无证作业;

  9、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牢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重要指标控制:

  1、杜绝重特大事故,因工死亡人数为“零”;

  2、重伤率控制在0.03%以内;

  3、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4、中毒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

  5、无火灾、电伤事故发生;

  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

  三、事故处理:

  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和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程序及时、如实报告;杜绝瞒报、迟报现象。对于情况严重的,将由上级安监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并进行相关处罚。

  监管单位:

  责任主体:

  二0XX年三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15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结合实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责任目标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施工企业年度内,不发生死亡事故、一次重伤2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对各级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3、施工企业年度内创县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达到50%以上。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壹个以上。

  4、施工现场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评分达75分以上(含75分)。

  5、各专项方案备案实施率达100%,大型机械设备备案、验收、检测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6、企业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每人每月到我县所属在建项目检查不少于2次;外地施工企业总公司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到我县所属项目进行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总时间的80%,项目总监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总时间的50%。

  7、严格遵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无违规行为。

  二、责任内容

  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擅自进行工程项目施工。

  2、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部门内岗位和相应责任人。

  3、施工企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新动向、新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议要有记录。企业安全管理相关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明确,施工班组天天有检查且有记录、项目部每周有检查且有记录、企业每月有检查评比考核且有记录。

  4、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组、拆、装必须持有起重机设备安装资质,组、拆、装方案编制、审核等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经过备案、检测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5、基坑、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卸料平台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施工,重大方案必须按规定备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6、民工生活区内要干净整洁,食堂生、熟菜要隔离;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灶、电水壶、液化气。

  7、确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及时上报并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事故,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8、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相关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有关技术、安全和特种作业方面的教育和培训;项目部成员持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上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换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9、按规定监督发放职工(农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

  10、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严格禁止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措施

  1、对住建局在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问题,住建局安全监管部门适时进行通报。对于存在相对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或要求整改仍整改不到位或通报达两次的企业,由住建局对企业进行约谈。

  对接到通知后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同年度内再次因安全问题被通报的企业,住建设局限制其在我县承接业务三个月。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企业及负责人的评选先进资格,对其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亡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宿松县住建局(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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