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作文

时间:2026-05-22 05:19:18 初中作文

初中的作文(精华9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中的作文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初中的作文(精华9篇)

初中的作文 篇1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每听到这首歌,我都有一些感触,有妈的孩子真的像块宝?

  有人说,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兼启蒙老师。在我说来,我的母亲却是我的第一位老师,上幼儿园,妈妈是我的老师。由于我的妈妈是老师,又在我的幼儿园,我就有一种大姐大的气概,时常想去欺负同学,可是没等我实施呢!我妈就猜透了我的心思大骂我一番,后来,我讨厌这个妈妈,一点儿也不心疼自己的女儿,那么狠的.打我。

  我逐渐长大,上小学了,你知道吗?我的小学实在离我家超级远的地方——六鳌中心小学(东),那里离我家有好几个村呢!我从一年级到三年级都是用走路去,你说我说不是很惨啊!到了四年级我是用骑自行车去的,而且还要经过那死寂般的古街,每当我看到我同学都是被妈妈用车送过来的时候,我很羡慕,你怎么可以这样,让我在孤独的上完小学。

  中学开学了,兴致勃勃,又可以认识好多同学,真开心。开学前一天,你带我去领书,领完书后去了黄老师家喝茶,这可能是有生以来,我妈第一次在我来学校,七年级忐忐忑忑的走过了,迎来的是八年级,这是我人生的大转折,只要我在八年级成绩突飞猛进,才能有好的高中可读,你一次又一次的开导我,我一次又一次的不以为然。再一次中,我领悟到了你那望女成凤的希望,我开始努力的学习。你为了让我数学学好点,每星期日晚都带我去庄老师哪里不惜,我领悟了,终于领悟了……

  与你一起走过的时光里,酸酸的,甜甜的,苦苦的……

初中的作文 篇2

  一个疯子在大街上,疯疯癫癫的,说话语无伦次。他被下凡游玩的神看见了。神想:这疯子是怎么想的,非要这样。神摇了摇头,嗯,还是想不明白。神在徘徊,想了又想,想出了一个他自认为是好办法的办法,那就是:

  和疯子转换思想,了解了之后再换回来,神笑了他想了解疯子的思想也是大功一件。于是,他就开始行动了。他法术一施展,他就进入疯子的`思想。这下好了,他知道疯子是怎么想的了。可是,神却变疯了,再也变不回来了。这可让疯子捡了一个便宜,疯子现在神志清醒了,再也不用疯疯癫癫的了,这可苦了神,神还在大街上语无伦次呢。

  不要贪图便宜。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初中的作文 篇3

  鲍鱼,沾着浓浓的汁,如包裹着金缕玉衣,或者她不需要装扮本身就高贵不已。横卧在餐盘上,似女王,透出傲慢和高贵,周围的西兰花不过是侍从罢了,无翻身处甚至找不到立身之地,被排挤着,听从调遣:

  西兰花,你给我到那去,别损了脏了我的地盘。

  鲍鱼女王如此说道。

  人们也奉承着她:鲍鱼啊鲍鱼啊,难得一见,吃啊。蜂拥着,鲍鱼心里美极了,人们是喜爱我的,人们是拥戴我的,人们是阿谀我的。筷子落到鲍鱼的身上,重重地捶着她:人类怎么粗手粗脚的,有这样对待女王的吗。鲍鱼翻身,落到角落,扭扭捏捏不情不愿的,好像受了多大委屈。

  “这鲍鱼怎么那么难夹,好东西就是不一样。”

  好东西,鲍鱼暗自欣喜,我可是好东西,不像你个西兰花,做个绿叶都那么窝囊。她炫耀着,无视那双杀来的木筷。“哇,痛!”鲍鱼呐喊着,可没有人听到,也是,人们怎么会注意他们即将品尝的美味的反抗呢。他们是食物,是我们充饥的东西,没有本质上的差别,不过是在营养价值上被分了个上中下等。

  人类这么夸我为什么还那么用劲地刺我?鲍鱼不解,但她没有抬头看,若她抬头了定会为止羞愧,那不过是一个三四来岁的小女孩,轻轻地碰了碰她所谓尊贵的身躯。

  这次换了双大手,小女孩的'妈妈拿起筷子,娴熟地插进了鲍鱼的身体。没有人听到,鲍鱼的嘶鸣、失望,我知道了,没有人真正地看起我过,我不过是沾沾自得。

  小女孩一脸愉悦地舔着鲍鱼的金缕玉衣,有点浓汤的味道,像加了鸡精的土豆泥汁,但又不是那么普通,仿佛参杂了金色的琼浆玉液,咸中有一股那人留恋的香味。小女孩开始食鲍鱼了,她咬掉了鲍鱼最外层的嫩肉,嘴里慢慢地蠕动着,那层肉,香滑可口,细嫩胶着,味之浓时即仙境。她开始对鲍鱼的中心部分下手了,但她发现那不是块好啃的骨头,便无所谓地将其丢在一旁,自顾自地喝起饮料,并随即她妈妈夹给了她一块大鱼肉。

  鲍鱼绝望了,赤裸裸地躺在餐布上,不小心打倒的酱醋和饮料浇灌着她,于她而言,这些七汁八汁不亚于山地的泥石流。原来我不过如此,这是鲍鱼的遗言。

  这次终于有回音了,西兰花听到了,她说:那是因为人类太过如此了。

  说罢,小女孩也咬下了她,还沾着鲍鱼汁呢。

初中的作文 篇4

  在人生的长河之中,总会有东西离我们而去。——题记

  他走了,永远的离开了我们。在那个傍晚,天边的云霞泛出了淡淡的红色,像给天披上一件红色的丝绸。我回到了家里,看见他依然呆在那个地方,跟早上一样,动都没有动过,“他死了。”她站在我身后说道。我对她摇了摇头,理直气壮地说:“不,不会的,他3年前也有这样的情况。但他挺了过来,不是么?”

  她摆了摆手,说道:“这次不一样,他在换环境的时候掉了下去。”说着,我转过头去看了看他。果然,他的身上没有一丝生机,瞪大的双眼里流露出对死亡的不公。我把他扶起来,正想要把他埋入黄土,突然间,他的嘴巴好像动了一下。她好像也察觉到了这一细微的动作,对我充满希望地说:“看啊,他还活着!”我又把他放了下去,看见他的手动了一下,这真是一个生命的奇迹!

  但是,时间一分一秒地流失了,他几乎没有什么动作。我不解的问她:“到底咱么回事?”她也不知道。正当我要再次扶起他时,他又抽动了一下他的手,这真是令我左右为难,到底埋,还是不埋。她伤心地说:“还是不要埋下他了吧,就让他在生命中的最后时刻与朋友们在一起。”

  我蹲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他的朋友们围绕在他的身边,用一种极其悲伤的目光注视着他。他多么想再一次抬起头来看看朋友们啊!可惜不行,他的身体已经不能活动,可大脑却还能思考。这是一种多残酷的惩罚。

  又过了一会,他的心脏终于停止了跳动。我扶起他,把他埋进黄土里面,这一切总算结束。

  读到这儿,你会问他是谁。我告诉你,他是我养的一条鲤鱼,一条曾经活着但现在早已逝去的鲤鱼。我之所以不用写动物的“它”而用描写人的`“他”,只因为他那坚强的意志和不屈的灵魂在那残破的肉体里回响、激荡,这一点,不是足以能与人类媲美吗?

  亲爱的鲤鱼啊,你在悠远的天堂过的好吗?

初中的作文 篇5

  夜,静如死寂,残月投下的冷光,把城市烘托得很像灵堂。

  “砰!”电梯关上它冰冷沉重的铁门。我和众人默立着,像一根根木桩立在拥挤的箱子里。当我与邻居眼神相对时,还未等嘴角上扬,他早已把头转向别方。

  在这城市,这层楼住了快两年了,除了一位年迈和蔼的老奶奶,三十分钟前,我还并不知道我的邻居都是谁。三十分钟前,小区物管将我们一层楼的业主叫到办公室商讨关于我们那层楼楼道声控灯经常坏问题的解决方案,我这才第一次见到了我本应熟悉却又陌生的邻居们:一对像刚结了婚的小夫妻,一位留着渣胡,带着黑框大眼镜的男青年。当然,还有那位年迈和蔼的老奶奶。唉!深深的感叹里多了一份深深的无奈。

  时间是个长了脚的贼,悄悄溜过去,偷走了我的童年。我在找寻中,童年的记忆也渐变清晰……

  记忆中,我家在镇上小街边。镇其实并不大,弯来绕去,其实就那么几条路。镇上的建筑物都是些普通常见的砖房,简单的粉刷下,只要看不见砖缝就可以拿来用了,小镇上的人家,各家各户都开个小门面做个小生意,这也都有些年头了。我在小镇生活了十来年,对小镇的感情自然也就深了。小镇上的'每个人都彼此认识,遇见时习惯打个招呼,这样感觉亲切些。邻里边的有个什么要紧事,相互打个照应,帮守个摊子,照顾孩子,送钱送饭的都不成问题。记得那时候啊,我爱跟对门的杰杰,臭水河边卖水果的小含,和菜市场外买蛋糕的睿睿玩。我们玩过家家,玩捉迷藏,玩老鹰捉小鸡,还玩好多好多。咿呀童音和着打闹声,和着笑声,久久回荡在这不大的镇上……

  记忆中,我的童年永远沐浴着和煦的阳光,而邻里间的爱比阳光还要温暖。父母成天做生意,顾不上跟我玩,我便撒着脚丫子,在小镇上东串西跑,于是,我便有机会得到了更多镇上人的爱。王阿姨会领我到她家吃我最喜欢的可乐鸡翅,还让小宝陪我玩。一个人住的刘姥姥会把舍不得吃的巧克力糖全塞在我口袋里,还有,亲切的陈叔叔会冒着大雨把生病的我抱去医院,自己还得了重感冒,还有,还有睿睿的爸爸给她买了个小推车,她推着我在门外的空地上玩……

  然而,时间这无情的东西,像吸血鬼一样吸干了我美好的童年,再将我一把推进快速行驶的成长列车中,任凭我如何大声哭闹。就这样,我一天天的长大了,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还有一排排老房就地倒下。小镇上的人也一户一户的不知道搬哪去了,我们也搬走了,搬进这大城市,住进这高楼。后来啊,听人说,小镇气派啦,脱胎换骨啦,各家各户的小门面开始拓宽,还花大钱豪华的装修一番,小镇的街也不小啦,前不久,政府才请人拓街,还开着压路机,把街弄成平整光滑的水泥地了,可结实,可好看啦。压路机把街压平了,可不小心也把小镇原有满满的爱给压得粉碎了。生活是好了,是舒适了,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每次一想到这些,我心里都像被掏空了什么一样呢?究竟是什么呢?

  “叮”的一声,打乱了我的思绪,我抬头看看那腥红的楼层显示,才意识到我该走出这铁箱子了。我快步走向家,掏出钥匙打开又一扇冰冷沉重的门,在我一只脚还悬在门槛半空中的时候,我突然想明白了,我心里被掏空的正是爱,正是那颗敢于向人敞开的无私的心。可惜啊,这栋楼里没有,这座城市或许也没有。

  “哐!”,门关上了,这声音和棺材关盖的声音一样,真的一样……

初中的作文 篇6

  我的家乡是信圭村。这里山青水秀,景色非常迷人。凡是这里的人,没有不被这里的景色迷住而流连忘返的。这里有许多树木,如:龙眼树、杨树、桂树……但是我喜欢的却是那里的一排排青竹。

  春天,万物苏醒过来了,青竹变得更漂亮了,因为它披上了一身的绿装,是多么的清秀、多么的美丽啊!

  当夏天来临的时候,天气变得非常炎热,蝉儿在树上吱吱的叫着,树木的叶子被太阳烘烤得都垂下来,好像一位无精打采的老人一样,唯独青竹依然昂首挺胸、精神抖擞,不怕太阳烘烤。就算有很大的一场雨从天空中呼啸落下来,打在青竹的叶子上,青竹也不怕。依然绽放着她的美丽。

  秋风才吹过几阵,大多数树叶就已经变黄了,接着就一张一张的飘落下来,掉落到地上。而青竹还是那样郁郁葱葱,枝繁叶茂、生机勃勃,好像全然不知秋天已经来临。

  冬天到来了,大自然中的一切都变了,许多树木都已经光秃秃了。但是,在这寒冷的'冬天里,居然还有绿色存在,那就是青竹。青竹他充满生命力的色彩,给这寒冷的冬天增添了无穷活力……

  青竹不仅可以给人们带来好看的景色,而且还可以做很多的东西,比如:编成手工艺品和生活用品;竹椅可以让我们休息;竹扇可以让我们纳凉;竹筐可以用来装东西;竹筷可以用来吃饭……青竹对我们人类做出的贡献可真不少啊!

  我爱家乡,更爱家乡的青竹!

初中的作文 篇7

  我的家乡,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之上,浩浩荡荡的长江缓缓流过我的家乡,一个灿烂的小城哺育了一代又一代枝江人。

  枝江,是一块风景优美,气候宜人的宝地。夏天,这里没有酷暑;冬天,这里没有严寒。

  家乡的冬天是暖暖的。

  因为温暖的阳光是这儿的常客,不论是初春的清晨,还是晚秋的午后,阳光的降临都令人惊喜,一束束阳光如一只只温柔的手,轻轻地抚摸着这片和谐的土地。

  一切都沐浴在阳光里,仿佛忘了现在是冬天,活泼的麻雀们依旧整日吵闹着,它们就像一群正直青春的孩子,有用不完的力气和无限的朝气;年轻的男女们依旧穿着轻薄的衣裙,他们就像春天花园里的鲜花,万紫千红,争奇斗艳;挺立的树木大多数也依旧青翠欲滴,它们就像一群忠贞不屈的战士,守卫着小城的土地。

  小草们被暖得惬意着,成片懒懒地仰面躺在大地上;人们也被暖得惬意着,甜甜的笑容洋溢在每一张脸上。

  也因为这儿的.人都有一颗温暖的心。

  小城里有一群勤劳敬业的清洁工人,他们不辞辛苦地清扫着城里的一街一角,留给群众的是安静舒适的环境,他们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温暖着他人的心;小城里有一群可爱的学生们,他们在学校里努力学习,将阵阵朝气和书香带给社会,他们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温暖着他人的心;小城里有一群乐于无私奉献的活雷锋,他们尽力去帮助别人,而不求任何回报,他们将正能量带给集体,他们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温暖着他人的心。这一颗颗温暖的心连在一起,就温暖了小城的冬天。

  我爱家乡的暖冬,漫步于各条大街小巷,和谐的气氛,美好的生活都让人流连忘返。

  暖冬,不仅能形成一种风景,也能够生成一种情,一种温暖所有人、能够将所有人的心连在一起的情。

  我爱我的家乡,最爱它的暖冬。

初中的作文 篇8

  告别了小学生活,踏入了初中,成为了一名初中生……

  实验的校园是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校园了,在没卖给实验之前,这里是平一中,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

  告别了小学那悲惨而又有些怀念的过去,带着这份情,我走进了初中的大门……

  在初中的校园里,我生活的的确比在小学生活的自在,每天和好朋友在一起学习,还有社团的活动,还有运动会之类的,都让我兴奋不已。

  初中的学习是比小学要难的多,但只要努力克服,我想,不会让我达到头昏眼花的阶段的。科学的级数法的确是难,我到现在还是模模糊糊的。数学题目我是会做,但由于问题答得不完整,我每一次的分数都不是很高。语文,背书之类的我都是没问题的,就是上课发言的时候,心就会不自觉的'就慌了起来,可能是因为小学时,我不经常回答问题而造成的吧。英语到是没问题,而且,我还学会了音标。地理学的还是有一些混乱呢,但我会努力的!

  朋友,也比小学的懂事了很多,关系也好了很多。呵呵!

  在初中的校园里,我在朋友和作业的夹击下,我暂时忘记了在姐妹中被排斥的痛苦,好希望,学校不放假,这样,我就可以永远淡忘它们了……

初中的作文 篇9

  法国科学家法伯曾做一个著名的“毛毛虫”实验。这种毛毛虫有一种“跟随者”的习性,总是盲目地跟随着前面的毛毛虫走。法伯把若干个毛毛虫放在一个花盆的边缘上,首尾相接,围成一圈,并在花盆周围不到6寸的地方撒上一些毛毛虫最爱吃的松针。毛毛虫开始一个跟着一个,绕着花盆一圈一圈地走。一小时过去了,一天过去了,毛毛虫还不停地团团转。一连七天七夜,它们终于因为饥饿和精疲力竭而亡。

  法伯于是在他的实验笔记上写下了这样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在那么多毛毛虫当中,只要有一只稍与众不同,便会避免死亡的命运。

  比塞尔是西撒哈拉沙漠中的'一个小村庄,它靠在一块1.5平方公里的绿洲旁,从这里走出沙漠一般需要三昼夜的时间。然而,在肯·莱文发现它之前,这里的人们没有一个走出沙漠。据说,不是他们不想离开那儿,而是尝试了很多次都失败了。肯·莱文对此表示难以置信,于是他亲自做了个实验,他从比塞尔向北走,结果三天半就走了出来。这使得比塞尔人惊悟:原来他们中根本没有人向北走过,第一个试图走出沙漠的人都是沿着他前面那个人走过的路线走的,从来也没有人想过另辟蹊径。

  如今的比塞尔已成了一个旅游胜地,每一个到达比塞尔的人都会发现一座纪念碑:“新生活是从选定方向开始的。”

  人能走多高首先取决于你站在哪儿,更重要的是选准方向,持久稳健地走上去,则有望达到“顶峰”。

  美国作曲家盖什文,成就卓越,闻名遐迩,可是他还想跟法国作曲家、《茶花女》的作者威尔第学作曲,他远渡重洋,来到巴黎,没想到威尔第竟不买账,他一口回绝了盖什文的请求,并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你已经是一流的盖什文了,何苦还要成为二流的威尔第呢?”

  学别人无论学得多像,也只能成为别人第二。走别人走过的路,将会迷失自己的脚印。

  生活中我们太习惯于走别人走过的路,我们偏执地认为走大多数人走过的路不会错,但是,我们不会想到的是,当我们这么想的时候,我们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往往更容易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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