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1-24 15:19:1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工作方案模板集锦七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工作方案模板集锦七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目的意义

  本次地名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我镇范围内地名基本情况,规范地理实体名称,设置地名标志,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建立建全地名普查档案和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促进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分水岭镇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普查任务

  (一)普查内容

  1、地名普查。地名普查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43子类地名。

  2、点、线、面地理实体普查。(1)点状地理实体。包括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工矿点,农、林场点,锚地,船闸,渡口,车站,收费站,停车场,加油站,灯塔,井,涵洞,发电站,通信基站,房屋,广场,体育场,城堡,墙,单位,泉,山峰,山口等。(2)线状地理实体。包括公路、铁路、管道、道路、大型桥梁、隧道、灌溉渠、排水沟、渡槽、河(湖)堤、河流等。(3)面状地理实体。包括行政区域、开发区、水库、公园、风景区、丘陵、山脉、湿地等。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

  根据国家关于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且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命名罔顾传统、刻意崇洋、虚张声势、名不符实,地名译写不准确、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三)设置地名标志

  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四)开发、应用普查成果

  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五)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全镇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组织部署全镇地名普查工作;

  3、协调解决全镇地名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4、审议全镇重要地名命名更名事项;

  5、审定全镇地名审查成果;

  6、承办镇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镇地名普查办职责

  1、拟定全镇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负责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技术规范的贯彻执行;

  3、负责组织全镇地名普查的宣传工作;

  4、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

  5、负责地名普查的会议组织、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检查和验收;

  6、负责组织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和建档工作;

  7、负责指导建立、完善各级地名普查数据库;

  8、负责组织编纂普查地区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

  9、负责组织地名普查信息综合应用服务;

  10、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单位做好地名普查所需资料的整理工作,做好地名普查的协助、配合工作,并确保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有效。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3、学习其它先进示范县区的经验;

  4、准备准确的地形图;

  5、设计、梳理、分类地名普查表格;

  6、召开会议,部署我镇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7、对参与地名普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地名普查的相关文件;

  (二)全面普查阶段

  1、收集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调、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物考古、勘界协议、统计等资料,有关地名志、录、词典、图、碑刻,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年鉴等。

  2、普查登记。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主,全面开展地名普查登记工作。普查人员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资料进行调查登记,填报普查成果表。对地名信息有争议的,要组织熟悉本地情况的老同志召开座谈会,必要时还要查阅相关历史资料,力求地名信息完整准确。镇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进行核实确认,分类汇总并上报镇社会事务办,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全镇地名数据资料的'校对汇总。

  3、组织地名调查。根据地名普查目录、地名登记表、工作图,采取现场踏勘对照核实,采集地名基本信息和属性信息,标注工作草图。

  4、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将历史资料与外业调查成果相结合,进行核对、分析、论证,依照地名管理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的重要地理实体进行命名更名;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方用字和地方读音的地名进行审查定字。

  5、数据录入。区民政局组织业内人员对收集到的资料和外作业获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归纳,并与原有资料进行比较核对,将普查资料分类汇总,分类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

  6、整理资料。(1)整理普查工作文件、资料,分类归档;(2)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3)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表;(4)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5)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6)准备上报地名普查成果到社会事务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

  区地名普查办对各成员单位的普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上报阶段

  社会事务办对地名普查工作进行总结,上报普查成果。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

  根据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业务培训

  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地名普查工作人员,学习地名普查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保密规定。

  (三)收集资料

  按照工作规程,全面收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查、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物考古、边界勘界协议、统计等资料,有关地名志、录、词典、图、碑刻,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年鉴等。

  (四)实地踏勘

  现场标绘或测量地名的地理位置、范围,修测、调绘变化的地形地理,调查采访地名现状,查清现在地名的相关信息和有地无名的地理实体情况。

  (五)地名标准化处理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地名命名、更名权限和程序,对普查的地名信息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

  (六)设立地名标志

  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依据有关地名标志标准,对重要地理实体设置地名标志,对未使用标准地名或未按国家标准制作的地名标志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改。

  (七)建立地名数据库

  将地名文字和图形信息及多媒体数据导入数据库。根据普查成果和工作图,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

  (八)整理资料,制作成果

  根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普查成果,形成普查成果。

  1、整理普查工作文件、资料(含音像视频),分类归档;

  2、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

  3、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

  4、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

  5、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6、起草地名普查成果审批报告;

  (九)检查验收

  镇地名普查办对各成员单位上报的地名普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十)上报归档

  普查成果验收合格后,按照规程要求,逐级上报,将普查成果资料立卷归档。

  六、经费保障

  由镇财政自行保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技术要求高。镇政府成立了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各司其责,明确专人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工作,并及时提供地名普查的相关资料。

  (二)落实经费和人员。一是经费保障,镇政府要落实地名普查工作经费,为地名普查人员购买必要的办公设备;二是配备专用的普查人员,各单位要落实一名专人,负责向镇地名普查办提供本单位有关的地名普查资料。

  (三)严守技术规范。普查联络人员要协助区地名普查人员深入实地,认真开展地名调查、信息收集等工作,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不得编造、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做好保密工作。普查形成的各种数据、图表等资料要严格按保密文件管理规定处理,不得运用网络传输和使用传真报送,装有地名数据库系统的电脑不得连结外网和局域网,所有报送的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避免泄密。对造成泄密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工作方案 篇2

  优青班的培训已近尾声,在这半年里,有欢笑也有压力,但最终留给我的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从与专家们面对面的接触,到一次次的实践演练,受益匪浅,这样的机会难能可贵。所以真的非常感谢培训班的学科导师以及本区的导师,是你们的引领,让我经历了一次次的蜕变,绽放了美丽。回首过去的点点滴滴,收获颇丰:

  一、 提升师德修养、提升教师魅力

  在培训班中,众多知名教师分享了他们的的成长历程与故事,他们用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启发了我如何成为一名让孩子喜欢和爱戴的优秀教师。比如在聆听和细细品味上海市毓秀学校校长周秀芳老师的报告时候,我慢慢发现她的讲座非常精彩,颇具内涵。文字中处处流淌着对孩子的爱以及对这份教育事业的执着。她的每个案例具体和实在,无不细细讲述着她和孩子们之间的美好故事,她走进了孩子们的内心世界,理解并且尊重他们独特的想法,及时捕捉、珍惜、肯定孩子的闪光点,同时与孩子们亦师亦友。她认为“课堂,不只是学生的课堂,也是老师的课堂。课堂,不只是知识的课堂,更是生命的课堂!”正是她始终如一的高看学生一眼,低看自己一眼的方式让她更坚定了自己的教育事业,从而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老师,更成为了一名受孩子们喜爱的老师和朋友。所以她的讲座让我明白了教师不仅要爱孩子,还要走进孩子,成为他们的朋友。只有走进孩子,用心教育,才能给予他们更多欢笑和快乐;只有尊重孩子,才能理解他们的想法和行为背后的价值和意义。所以,我也将学习周老师那样,用自己拥有的`智慧和才华,让孩子们愉快地遨游于知识的海洋。踏踏实实工作,把教育当作一生奋斗的事业。

  二、观摩教学活动,提升教学能力

  在这半年里,有幸观摩了众多优秀的教学活动,例如上海市名师吴佳瑛老师的活动、青浦佳佳幼儿园的音乐活动、浙江新星幼儿园的语言活动、学员教学活动、奉贤金蔷薇、闵行一幼、常熟路幼儿园的个别化学习活动和集体教学活动,这一次次的教学活动,使我从这些实实在在的课例中获取了设计有效集体教学活动以及个别化学习活动的宝贵经验。通过经验的习得,我将理论联系了实际,本区的导师观摩了我的集体教学活动和个别化学习活动,在每次的活动中,导师帮我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关键问题进行了研讨,使我在自己的实践中内化了学到的知识,并在个性化运用中形成了自己对教学活动的经验和观点。

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完善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平安和校园稳定,为全市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推动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增强实效性,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2.继续保持本系统安全和综治工作在全市领先地位,实现全市学校安全工作无责任事故。

  3.推进“江苏省平安校园”和“XX市长安学校创建先进校”建设。

  4.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完善全市学校视频监控和紧急报警系统建设。

  5.建立学校周边缓堵保畅的长效机制,确保上、放学期间学校周边道路通畅。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安全责任机制

  1.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校(园)长、书记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2.切实强化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继续落实安全工作专项考核机制,积极发挥教育集团的作用,对学校(幼儿园)工作实行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严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对校(园)长和责任人实行问责制。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夯实工作基础。

  3.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为指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特别要建立健全保安人员考核、隐患排查、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疾病防控、安全教育、预案演练等各项制度。要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位,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的检查;定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管理上、制度上的漏洞,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保证校园安全,努力探索和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安全台帐管理,推行学校安全痕迹“三专”管理,即指定专人负责、实施专柜(盒)管理、实行专本记录,确保安全工作更新及时、资料齐全、痕迹清晰。

  4.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集团安全干部联络员会议制,坚持一季度一次例会,各校(园)应完善校舍、交通、消防、饮食、饮用水、寄宿生、安全保卫、安全信息、卫生保健、网络、实验、自然灾害等专项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要认真组织安全管理员学习上级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制度,明确自己所承担的教育与管理任务。

  5.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各校要全面细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网格,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改、验收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范能力

  1.推进安全教育制度化、常规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要配足配齐安全教育教材,配备专兼职安全教育教师。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保证每两周有1课时的安全教育课,根据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开展系统性安全教育,保证在校学生受教育率达100%。学校要利用课堂教学、国旗下讲话、广播电视、班会课等各种教育媒介对师生进行以提高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要把活动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食品卫生、疾病防疫、心理健康、火灾防范等教育内容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同时要开展遇到危险时的报警、求助能力训练,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继续推行全系统的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校车驾驶员培训。

  2.加强演练,提高应急自救自护能力。继续完善学校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有针对性的应急疏散演练。要有演练预案、总结和影像资料存档,通过演练熟悉校园应急避险的处置流程,切实提高师生在突发事件时自救自护能力,确保师生临危不乱,处危不惊。

  3.全方位开展家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家校通、家长会、上门家访、致家长公开信、发放安全教育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家长的安全监管职责,唤起家长的安全意识,提高家长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增强家长的安全教育水平。通过家长委员会例会、校长信箱、家校互动活动等平台,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安全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安全全员管理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常规管理,确保安全工作实效

  1.全面加强学生在校安全管理。健全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学生请销假制度,保安人员加强夜间巡逻,严把校门关。各校要落实班主任、课任老师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切实做好学生考勤和课堂安全管理,及时报告并做好缺课学生的追踪工作,做好课堂上学生意外伤害、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落实值日、值周老师等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好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及时处置校园突发事件。落实膳宿管理人员责任,做好学生就餐管理和住宿学生就寝查铺及夜间安全管理,做好夜间学生突发疾病等事件的应急处置。定期开展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检查和收缴工作,防止校园突发事件的发生。

  2.认真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加强学生路途安全管理。重点抓好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文明出行,严禁搭乘非营运车辆,在校园周边交通拥挤区域和治安状况复杂地段要安排教师护送学生,严防交通和治安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学校必须按照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学生上车登记制度、交接登记制度和行车安全登记制度,定期召开学生接送车周末工作例会,及时“会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相关档案,教育学生不乘坐“黑车”。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制止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的行为。四是加强学校内部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进出线路和停放,教育教师在校园内行车要安全避让。

  3.全面加强防溺水管理。一是注重教育预警,有针对性地强化教育和管理。二是强化与家长、社会的联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教育防范网络。三是强化重点时间、重点部位管理,要主动联合水利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对重点水域安装警示告示牌,在重点时期用各村的广播、黑板报、公告栏等平台开展防溺水教育。四是突出学生上下学路上及节假日防溺水教育,建立重点月份的周末和节假日戏水学生的排查汇总制度。

  4.扎实做好饮食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预防工作。一是严格食品采购进货渠道,严格索证、索票登记和验收制度,严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肃规范食品加工流程管理。二是重视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四是等级食堂必须实施规范化管理,寄宿制学校要加强超市的监督与管理。五是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晨检及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的追查工作,严格落实隔离、随访制度,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信息,预防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要重视保健教师和卫生保健室的建设。

  5.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各校要结合季节特点,及时教育预警,积极开展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确保校内各种灭火设施器具正常有效,楼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规范、应急照明完好。加强校内电气安全检查,对压力容器、锅炉、电梯(升降机)等要按规定定期检测,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规范操作,特种设备运营记录及时清晰。要及时清洗食堂油烟机及其管道,防止油污长期沉积,以免烹饪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四)强化合作意识,确保综治工作成效性

  1.进一步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各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重要作用,加强师生学法、懂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利用安全日、禁毒日、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开展大型活动,宣传法律知识,优化学生成长环境,尤其要广泛开展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校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生命教育的重点内容,坚守严防学生离校出走、轻生、校园恶性伤害、重特大群体性的事件发生等安全工作底线,梳理“生命教育”理念,帮助学生增强“珍爱生命,学会生存”的意识。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功能和持证教师的作用,对特殊学生要密切关注,建立档案,提前疏导,积极预防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2.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禁毒教育,将禁毒教育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法制教育与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相结合,筑牢防毒拒毒的思想防线。

  3.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加强与公安、文化、交通、市场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通过联席会议、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挂牌督办等方式,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网吧、饮食服务场所的摸排、整顿、规范和管理工作。

  4.加大涉稳事件、涉稳人员、师生矛盾纠纷和敏感网络舆情的监察调处力度,完善涉稳人员信息,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渗透和邪教势力破坏,及时报送涉稳信息,努力减少各类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5.加强校园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继续落实每日校级人员值班和带班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与要求。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禁脱岗漏岗。节假日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尤其是本单位的突发安全事故和可能引发不稳定的事件,要及时逐级上报,对重大信息隐瞒或不及时报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20xx年我局的信访工作工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第一,狠抓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理和核查工作。继续抓好“突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的事件”的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消化各种矛盾,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对应该解决的问题,要依法予以妥善解决,不留尾巴;对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要作出明确结论,并切实做好重点人员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出现反弹。

  第二,切实做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坚持以“问题发现得早、基层化解得了、当地控制得住、结果处置得好”为目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机制和制度。

  第三,强化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二是推行“四项”便民措施。即信访首问责任制、信访双向承诺制、信访回访制和信访接待,着力解决久拖不办、乱办敷衍了事的问题。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质,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对全区文化娱乐、“网吧”、文物、体育、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加强规律研究,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我区文化娱乐、“网吧”、文物、体育、旅游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凝聚安全监管合力。

  结合当前行业的安全形势和特点,组织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文广旅局安全生产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三、进一步加强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安全事故。

  1、消防安全机构、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

  2、是否使用液化器、电炉等设备,用火用电是否安全。

  3、有无无证经营或证照过期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场所。

  4、娱乐场所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6、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及电子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娱乐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利用“安全宣传月”、“七进”活动,通过LEd显示屏、标语横幅、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介,针对家长、儿童、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并结合全区文化娱乐、“网吧”、文物、体育、旅游行业市场秩序的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档案管理。健全和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组织机构。

  成立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全生产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工作方案 篇5

  为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到财务管理工作中,进一步严格财务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财务质量,根据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制订本次反“四风”财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各乡镇教育总支、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时间20xx年度、20xx年度。

  二、检查内容。

  (一)、学校公用经费拨付情况,非税收入管理使用情况。

  (二)、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情况。

  (三)、学校支出管理情况(重点检查)。

  1、乱发乱补情况。有无乱发福利,有无所发补助无事由无依据,有无平均发补助、份内工作发补助。

  2、公务接待、用车情况。有无上下级非公宴请,有无超标准接待,有无工作日中餐饮酒,有无个人来客公款宴请,招待会议费用是否上升,招待有无菜单,是否用烟,公务用车费用是否上升。

  3、违反财经纪律情况。有无白条支出,有无虚开发票、虚列支出,有无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设帐外帐、小金库,大额支出是否规范(申报单、政府采购、通过决议、预算清单、合同、明细附件、验收清单、决算书等)。

  4、公款送礼情况。有无烟、酒、礼品、购物卡、土特产,有无摆花、摆水果、购茶叶、挂历,有无领款单领款看望领导、看望单位外人员。

  5、有无其他违反规定,违反纪律,不合程序,不合规定的支出。

  三、检查要求。

  1、严谨细致。要求检查到每一张收支凭证,不能走马观花或抽样检查,要全面检查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

  2、突出重点。重点检查违反“八项规定”,违反“四风”,违反“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规定的支出。

  3、全面反馈、认真整改。各检查人员对不合规支出要指出、要记录、要反馈;所查单位要做好整改。

  4、规范提高。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反思问题,从严规范。财会人员要严格把关,依法办事,依规理财,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与水平。

  四、检查安排。

  1、本次检查根据教育局的部署,由计划财务股统一安排,组织乡镇教育总支会计共同检查。检查方式以交叉检查为主,会议与检查相结合,做到检查与反馈同步,检查与整改并重。

  2、各乡镇教育总支会计要搞好工作安排,并准备好检查有关工作资料。

  3、检查时间、乡镇、人员。

  12月8日。永安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吴祎、刘昌大、曹安陆、张德深、余学昭、夏小敏、黄志远、章仁斌、陈金望、周琴、王祺。

  12月9日。温泉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李丹、吴祎、徐青山、余家德、陈宏鄂、李俊、商文静、周顺先、郭次兵、佘小琴、严正。

  12月10日。双溪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张德深、李俊、郭次兵、严正。

  12月10日。横沟教育。

  检查人员:李丹、李俊、曹安陆、佘小琴。

  12月10日。贺胜教育。

  检查人员:吴祎、余家德、陈金旺、周顺先。

  12月11日。特殊教育学校。

  检查人员:李丹、张德深、郭次兵。

  12月11日。官埠教育。

  检查人员:吴祎、章仁斌、夏小敏、黄志远、徐青山。

  12月11日。向阳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李俊、曹安陆、佘小琴。

  12月12日。高桥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余家德、陈金旺、周顺先。

  12月12日。大幕教育。

  检查人员:吴祎、余学昭、陈宏鄂、严正、王祺。

  12月12日。浮山教育。

  检查人员:李丹、张德深、刘昌大、黄志远。

  12月15日。马桥教育。

  检查人员:吴祎、章仁斌、夏小敏、黄志远、徐青山。

  12月15日。桂花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余学昭、陈宏鄂、郭次兵。

  12月16日。汀泗教育。

  检查人员:陈敏轩、章仁斌、夏小敏、黄志远、徐青山。

  12月16日。实验中小学。

  检查人员:吴祎、李俊、夏小敏。

  12月17日。凤凰中学。

  检查人员:陈敏轩、余学昭、严正。

  12月17日。外国语实验小学。

  检查人员:吴祎、陈金旺、周顺先。

工作方案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以下统称“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市级审查、分级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的初审,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

  第七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企业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设施和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第九条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第十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未申明联系方式,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十一条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审查部门必要时可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

  第十五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可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

  第十八条煤炭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二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证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审查煤炭经营资格,除法定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煤炭经营

  第二十三条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第二十七条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煤炭发运时承运、托运双方的交接和到站(港)后收货人对煤炭质量、数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第三十条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煤炭代理配送。

  第三十一条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民用型煤,应当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

  民用型煤应当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

  (二)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煤炭产品;

  (三)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四)垄断经营;

  (五)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

  (六)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偷漏税款;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

  第三十五条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额外加收费用。

  禁止行政机关开办煤炭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参与煤炭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禁止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

  禁止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产品。

  禁止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

  第三十七条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煤炭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应建立对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公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四十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炭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提供方便。

  第四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四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实施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罚则条款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发布前,依据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已经审批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工作方案 篇7

  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意见》(xx发〔xx〕29号)部署,从20xx年至20xx年利用3年时间,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部门、企业包保帮扶工作,为确保包保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和推进,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环境为切入点,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深化省“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强化帮扶工作,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建设美丽乡村,努力使全县农民过上幸福美满的新生活。

  二、包保对象

  xx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第二批省级示范村和第一批省级示范村中的部分村屯及xx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薄弱村、重点提升村。

  三、工作目标

  通过3年包保,被包保村的集体经济收入高于县平均水平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12%;水泥路在“村村通”的基础上,逐步向“屯屯通”和“户户通”延伸,道路两侧要实施边沟围墙一体化,绿化、美化实现全覆盖,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达到居民适用、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村屯建设标准;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公益事业保障机制,解除农民生产生活后顾之忧;健全和完善村办公室、文化科技活动室、农民书屋、休闲健身广场、消防设施、医疗卫生室和计生室等公益设施;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民主管理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发挥作用明显。

  四、包保任务

  按照省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总体要求,各包保部门、企业包保任务是:

  (一)加强规划指导。围绕“二十字”方针的目标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和组织建设,协助和指导所包保村屯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和20xx年至20xx年度村屯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加强调查研究,搞好科学论证,履行相关程序,引导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突出产业开发。坚持把生产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以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新农村建设自身发展能力为目标,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发展优势,帮助包保村筛选优势项目,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带动农民共同致富。每个包保部门、企业都要在包保期内,帮助所包保村至少研究1个促进农民增收、拉动能力强的`经济建设项目。

  (三)协调资金项目。要从基层和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积极向国家、省有关部门协调资金、项目和技术、人才,集中投向新农村建设,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实施步骤

  (一)对接阶段。20xx年9月10日前,各包保部门、企业完成与包保村对接工作,制订包保方案,选定驻村指导员,开展包保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全面启动、实施包保工作。

  (三)总结和验收。各包保部门、企业每年要对包保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文字材料,附带帮扶资金、物资证明材料报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末由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20xx年12月底前,各包保部门、企业要对包保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充分反映包保经验和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包保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主抓包村工作,相关科室做好协调工作,并实行派驻村指导员工作制度。各部门、企业要针对包保村新农村建设发展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包保工作顺利进行,收到实效。

  (二)加强协调,搞好对接。各包保部门、企业要切实肩负起和履行好联系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对上对下及时沟通工作的重大责任,增强帮扶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推动帮扶工作深入开展。每个包保单位都要和所联系的包保村进行帮扶工作对接和协调项目的对接,也可以通过协调会的形式解决包保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扶持,形成合力。包保单位要明确包保工作的意义和目标,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加大人、财、物和科技的投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包保村开展义务献工活动,帮助包保村屯谋划经济发展项目和农民增收致富项目,进行科技、文化、信息传播,切实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各种疑难问题,千方百计完成包保工作任务。

  (四)加强检查,认真考核。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包保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调度、通报各包保单位包保工作开展情况;经常深入农村检查包保项目和协调资金落实情况,确保项目和资金落到实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包保投入情况认真审核,实地验收,并将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绩效考评成绩,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健康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