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2-03 17:20:4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六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六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防雷减灾工作既是防御自然灾害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雷电灾害危害的领域和范围越来越广泛,防御雷电灾害显得越来越重要。市是全国多雷暴活动地区之一,年平均雷暴日数47天,最多年份达87天,每年都有雷击伤人死人事件和设备设施受损的事故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极大危害。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雷减灾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将防雷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防雷减灾工作列入防灾减灾工作的范畴,进一步加强对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强化各项具体措施,支持气象部门依法开展防雷减灾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我市防雷减灾能力。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一)认真做好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1新建、扩建、改建下列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必须安装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2重要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电力、通信、广播电视设施。重要的导航场所和设施;

  3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

  4重要储备物资的库储场所;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2建设单位必须将防雷装置的设计方案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进行防雷装置设计、未经设计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查施工许可申请。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3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

  4建设单位必须主动向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报送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图纸、文件及有关附件。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受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市、县(市)建筑图审办(或事务所)应积极予以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5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合格的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要及时予以审批。建设单位变更和修改防雷装置设计方案。

  (二)要加强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

  市、县(市)防雷检测机构要及时进行跟踪检测。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对隐蔽工程逐项检测,防雷装置建设单位要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根据施工进度。并对检测报告负责。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隐蔽工程在掩埋前,未经市、县(市)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建设单位不得自行隐蔽。

  (三)认真做好防雷装置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施工单位应及时报请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对防雷装置工程进行专项检测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核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建设施工单位持《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建设质监部门申请工程验收。未经防雷装置专项检测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投入使用。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完成验收工作,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工程竣工后。出具验收结论,建立验收档案。

  (四)切实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

  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1次。市、县(市)防雷检测机构在检测中发现雷电灾害事故隐患的要及时通知所属单位进行整改,所有防雷装置必须实行定期检测制度。依法必须安装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1次。直至合格。

  三、依法行政。把防雷减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防雷减灾管理工作,全市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相关职责,积极做好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预报和防雷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把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法规的行为,使防雷减灾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市、县(市)行政服务中心要积极支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跟踪检测、竣工验收等工作,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置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378条规定。将其纳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当地防雷中心要认真做好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跟踪检测、竣工验收和定期检测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要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有关职能部门和受灾单位应积极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和鉴定,凡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以确保调查和鉴定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调查报告和鉴定书须及时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为有关部门对雷电灾害事故责任认定提供科学依据。

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我局自身建设,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xx〕22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目的意义

  根据省、州、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xx年3月底,在提高20xx年法制政府四项制度落实水平、强化20xx年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巩固20xx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成效的基础上,推行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效能政府四项制度。

  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将充分运用审计、督查和绩效评价等手段,保障政府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落实,实现政府工作最佳绩效;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将通过强化部门预算控制、细化部门内部控制、推行公务卡结算、规范政府会议和公务用车、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将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将针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完善监管措施,围绕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行为等重点领域,强化电子监察,开展源头治理、事前防范,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将围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平台四个重点,增强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政策、开展工作、服务基层等方面的能力,夯实提升行政效能的基础。

  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行动,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也是行政机关自身建设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的又一次实践。各分局、各股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设效能政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

  二、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我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有效推进,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XX县国土资源局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二)职责分工

  局财务牵头协调推进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制定两个制度实施细则,细化行政绩效管理重点、管理方式、实施与监督,行政成本控制重点、控制方式、实施与监督;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内容和质量要求分别向县审计局、县财政局报送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进情况。

  局执法监察的'大队牵头协调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制定该制度实施细则,细化行政行为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实施与监督;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内容和质量要求向县监察局报送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推进情况。

  局办公室牵头协调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制定该制度实施细则,细化行政能力提升重点、提升方式、实施与监督;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内容和质量要求向县人事局报送行政能力提升制度推进情况。

  局效能政府办公室协调、管理和督查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推进落实;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内容和质量要求向县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办公室报送推进综合情况。

  三、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分工协作。根据省、州、县政府的要求,局长对执行四项制度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执法监察的大队长负责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各牵头股室要切实负起责任,调动、联合相关股室和单位建立完善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制度的落实,各分局、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推行四项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行四项制度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配合牵头股室完成好相关任务。

  (二)细化任务要求、实施目标管理。各牵头股室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推进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各分局、各股室要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作为基本工作内容,列入日常管理。

  (三)务实推进工作、统筹落实进度。各分局、各股室要做实做细准备工作,强化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突出重点,特别要做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的工作,以制度推动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制度统筹有序推进。

  (四)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全局上下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人人参与,形成推动制度落实的整体合力。各分局、各股室要紧紧围绕阶段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尤其要充分挖掘工作亮点,注重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相关股室要进一步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绩效政府四项制度不执行、不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力、推进不力,未能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股室和个人,将依照行政问责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通报。

  (五)做好制度衔接、提升服务水平。各分局、各股室要做好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系列制度实施的衔接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建设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既要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高效落实,也要巩固、提高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成效,使我局自身建设系列制度进入常态化、规范化实施轨道,成为广大国土干部的自觉行动,为全县国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开展市20xx年农资打假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农资打假监管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农资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惩治一批违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公布一批违法失信企业,进一步优化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农资市场生产经营行为,为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重点

  以农资经营主体、种养殖生产基地为重点地区,开展农资打假春季、秋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以下农资产品开展治理。

  (一)种子。全市主要农作物种子以玉米、水稻、大豆等作为监管重点品种,结合本地种植业结构特点,确定本地监管重点品种。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套牌侵权、假冒伪劣、未审先推、未按要求备案以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农药。以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农药相关许可证件是否齐全,生产经营有关台账是否健全,标签是否规范,是否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

  (三)肥料。重点查处假冒肥料登记证号、登记产品中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中含有有毒有害成份、肥料产品标签不规范、标签标识混乱、虛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四)兽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规定,加强兽药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兽药非法改变组方、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通报的假劣兽药、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兽用生物制品、兽用抗菌药以及兽用毒麻类药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兽药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实施追溯管理,严格落实兽药追溯管理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超剂量和超范围添加抗生素、激素以及直接使用原料药的违法行为,监督指导养殖场(户)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管理。

  (五)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饲料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兽药、违禁添加物、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

  (六)农机。以免耕播种机、打(压)捆机产品为重点,对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生产者及产品开展农业机械证书有效期内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重点,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结合各类农资产品监管重点,建立农资监管目录,制定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执法监管,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抓好禁限用农药、停止使用类农(兽)药的清查清缴工作。对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执行情况、兽药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经营企业执行GSP情况开展监管检查。

  (二)开展专项治理。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为重点,结合农资销售、使用不同时节,开展备春耕和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围绕使用量大、合格率低、风险隐患大的重点农资品种,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围绕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三)开展放心农资进乡村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发挥新闻媒体、农资行业协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充分利用微信、网络视频、手机APP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和农资使用知识。培育优质农资供应主体,巩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主渠道,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倡导农资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积极构建共建共治的农资社会治理格局。

  (四)强化执法办案。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从严从实开展案件查处,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积极拓展案源渠道,创新案件线索挖掘方式,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坚持有线索必查、有问题必究,做到查办必有果、违法必处罚。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强烈的涉案线索,实行督办、集中办案。对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的涉案线索,主动介入,及时固定、保存违法证据,认真调查处理。对危害性大、社会影响恶劣、涉嫌犯罪的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五)推行信息化监管。依托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监管信息全面共享,提升农资打假监管治理合力。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机构监管信息共享,保证监管信息全面准确,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建立执法信息实时推送、多区域共享、联动联查机制,做到假劣农资一处发现、多地通报、多点查处,全面扩大农资打假集中整治的.震慑作用和打击效果。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1—4月底,印发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20xx年全市农资打假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备春耕期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督导检查。开展“20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二)5—9月份,开展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监督检查。开展果、菜、中草药重点产区投入品专项检查。组织参加农药管理专题培训。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开展农机领域产品质量调查。

  (三)10—12月份,开展入库种子质量抽检。总结全年农资打假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农资打假合力。要切实保障农业综合执法力量、执法装备和执法经费,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不愿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的监督,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规范执法行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勇于作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自觉增强履行农资打假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坚决杜绝执法违法、推诿塞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

  (三)强化执法督导。加强对所辖市县农资打假执法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

  (四)及时报送信息。完善农资打假信息报送机制,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侵权假冒案件和农资打假情况统计报送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农资打假统计报告报送工作。实行逐级上报制度,月报、季报和大要案信息,全部经由“中国农业信息网”一“金农工程”一“农资打假监管系统”报送。各单位每月月底前上报上月统计数据,每季度底前上报上季度统计数据,12月底前上报全年统计数据和全年农资打假监管专项行动总结。

工作方案 篇4

  一、基本情况

  1.幼儿方面:中一班共有幼儿30名,其中男孩13名,女孩17名。

  经过小班一学年的学习和锻炼,每名幼儿都有了一定程度的进步:有的变大胆了,有的每天能高高兴兴地上幼儿园了,整个班级有着良好的精神面貌,学习兴趣和操作常规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幼儿在学习兴趣上还有待提高,关心他人不够等缺点。身体发展方面:幼儿喜欢体育活动,参与积极性高,活动量大,个别男孩动作灵活。但在行为习惯、规则意识方面存在不足。如:进餐习惯不好,有待细致培养;部分幼儿有吃手的不良习惯;不能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等等。认知方面:幼儿普通话进步很大,数概念有提高。部分幼儿喜欢绘画、乐意参加手工制作活动;有看书的兴趣;部分幼儿爱表现、表演。社会性发展方面:大部分幼儿有礼貌、会交往,能和同伴友好相处,喜欢与班上教师交朋友。同时也存在着规则意识不足,通过观察发现有咬人、争抢玩具、说不文明话现象。各项常规不太好,本学期将加强幼儿集体荣誉感的培养。对个别幼儿采取针对性重点培养。

  2.教师方面:中一班共有三名老师,三名老师均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了幼儿教师资格证。

  3.家长方面:一是充分利用家庭教育资源,开展主题为“我的小鼻子”、“秋季保健常识预防”两次家长进课堂活动;二是开展了家长开放日活动、庆六一亲子游园活动、“清明节—我们的缅怀”家长讲革命故事三次家长社区活动;三是家委会组织开展“走进动物王国,拥抱美丽春天”亲子出游活动。

  二、现状分析

  1.幼儿缺乏自主意识,对老师比较依赖

  幼儿刚升入中班,年龄较小,不能完全适应中班的生活节奏,自主意识较差,对老师也比较依赖,遇到问题不能自主解决,总是寻求老师和他人帮助,小部分幼儿出现不愿意上幼儿园的现象。个别新入园的幼儿交往能力较弱、不能主动与人沟通。同时,不愿主动参与集体活动。

  2.教师经验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班中全部为一年一上工作经验和今年刚刚招聘的新教师,新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缺乏,教育理念、专业知识、教学水平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参加培训和进行自我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3.家园沟通进一步畅通,家长教育观念仍有待提高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们老师已经得到家长们的认可和信任。日常通过多种途径与家长交流,建立起了良好的沟通平台。家长们也常常主动与老师交流,了解孩子的在园情况,听取老师的意见和看法。

  通过日常观察、和家长沟通,我们了解到一些家长或是忙于工作、或是教育意识不强,对于孩子的日常教育仍有一些观念上的误区。如,将孩子完全交给祖辈教养;_孩子过早学习认字、写字等文化知识。

  总的来说,我班家长的总体水平较高,对于老师的工作也比较理解和支持,呈现出较好的发展趋向。

  三、本学期班级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1.加强班级的常规管理,不断提高幼儿生活自理能力。

  2.加强安全卫生教育,保证幼儿健康成长。

  3.创设良好的生活与教育环境,促进幼儿主动地发展。

  4.利用多种方式做好家长工作,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二)工作重点

  1.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游戏活动等各项活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2.加强安全、卫生教育,保证幼儿健康成长。

  3.切实做好家长工作,促进幼儿更好地成长。

  4.开展环境教育,提高幼儿的环境意识。

  5.围绕“自然教育”的理念,创设班级特色。

  四、落实工作重点的具体措施

  (一)积极参加培训并不断进行自学,积累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教研能力.

  1.积极参加学前办和幼儿园组织的各类培训,认真反思并写出学习笔记,做好二次培训的准备,从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2.发现身边同事的闪光点,向有经验的老教师虚心请教,主动观看并学习老教师的半日活动组织和教学活动组织,学习他人,提高自己。

  3.和各班老师积极讨论,共同探讨积极开展我园的教研活动,充分利用“胶南中心幼儿园教研群”,积极参加网络教研(网络备课、专题研讨、网络论坛等)活动。

  4.整理主题实施资源,完善和丰富5大领域主题课程电子资源库(环境创设参考照片、集体教育活动教案、课件等)

  5.利用空闲时间进行自学,积累专业知识,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二)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独立自主意识和探究意识.

  1.提高幼儿生活自理能力。有计划的结合季节和幼儿实际的特点,将生活自理能力的内容合理的分解到本学期各月、周活动中,并在日常生活环节中巩固练习;在各类活动中给幼儿提供练习的机会,并及时做好个别指导工作。

  2.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独立自主意识。利用自由活动时间及上课时间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如一页一页翻书、整理好自己的学具、回答问题要举手等;多启发、鼓励幼儿思考与表达,引导幼儿养成遇到事情先自己想办法解决的习惯。

  3.培养幼儿的探究意识。在益智区投放丰富多样的操作材料,为幼儿的探究活动提供物质支持,引导幼儿多动手操作,培养探究意识。

  (三)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游戏活动等各项活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1.围绕“我上中班了”、“中秋月儿圆”、“爱护身体少生病”等八个主题活动,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让幼儿在活动中学会思考、学会学习,培养幼儿的主动性学习和探究性学习。

  2.提供丰富的游戏材料,为幼儿创设一个充满自由的游戏环境,并给予幼儿充足的时间和空间开展游戏。及时关注幼儿在游戏中的表现,敏锐的察觉他们的需要,把握时机,适时引导。

  3.师幼共同创设良好环境,将环境的布置与课程相结合。

  (四)加强安全卫生教育,保证幼儿健康成长。

  1.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各项保育工作制度,做好卫生、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的'流行。

  2.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组织幼儿的一日活动,将安全、卫生教育贯穿于幼儿一日活动当中。

  3.做好日常保健工作,保证幼儿健康成长,如:注意幼儿活动前后的衣服更换,提醒幼儿主动小便、喝水等,提高幼儿的自理能力。

  4.定期检查教室环境,及时发现和清除不安全隐患,避免意外发生。

  5.积极开展“1.5.30”安全教育模式及时做好防火、防电、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的演练活动,引导幼儿掌握基本的逃生和自救知识。

  5.鼓励幼儿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以提高幼儿的体质。

  (五)搭建家园沟通平台,切实做好家长工作,提高家长满意度。

  1.通过各种途径建立起家园互动的桥梁。

  (1)家校路路通,针对孩子的情况,及时与家长互动、沟通。

  (2)平时注意及时更新班级微信群、智慧树等交流平台,向家长反馈我们的教学动态及育儿信息,向家长介绍一些有关的幼儿心理学、教育学方面的知识和育儿经验文章。

  2.以电话、约访、家访等多种形式与家长进行沟通、交流,针对不同的孩子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认真做好家访记录。

  3.结合园务计划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让家长了解幼儿在园的点滴进步,了解教师的工作,使家长能更好地配合幼儿园的工作。

工作方案 篇5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

  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3号),全面完成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现制定本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16%、17%,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5.8%、7.5%、9.8%、6.9%。

  一、着力优化产业结构

  (一)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35号),严格项目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十二五”期间在已经淘汰炼铁292万吨、炼钢223.3万吨、水泥1677.7万吨、平板玻璃284万重量箱、电解铝1万吨的基础上,20xx年底前再淘汰炼钢50万吨、水泥174万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

  (二)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强对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争到20xx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xx〕3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xx〕24号),组织实施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积极培育“节能医生”、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等第三方机构,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到20xx年底,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等负责)

  (三)着力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行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增加天然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居民生活或替代燃煤。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xx年底,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等负责)

  (四)不断强化能评环评约束作用。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区,暂停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能评审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完善能评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机构,优化审查流程。(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工程建设

  (五)全面推进实施重点工程。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运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等成熟技术改造工程设备,形成节能能力100万吨标准煤。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低品位余热利用、半导体照明、稀土永磁电机等先进技术装备,形成节能能力30万吨标准煤。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和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形成节能能力60万吨标准煤。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建设,到20xx年底,分别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能力6万吨、4万吨以上。到20xx年底,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设施。(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六)加快更新改造燃煤锅炉。开展锅炉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调查。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到20xx年底,淘汰落后锅炉0.2万蒸吨(具体任务另行下达),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全面推进燃煤锅炉除尘升级改造,对容量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脱硫改造,形成23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1万吨二氧化硫减排能力和0.1万吨氮氧化物减排能力。(省发改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能源局、省政府机管局等负责)

  (七)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全省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任务。到20xx年底,全省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化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等负责)

  (八)强化水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较好湖泊,重点治理劣五类等污染严重水体。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强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到20xx年底,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比20xx年下降30%以上。(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九)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动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到20xx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xx年降低25%以上。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科学系统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到20xx年底,万家企业实现节能量619.9万吨标准煤以上。(省工信委、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等负责)

  (十)强化建筑节能降碳。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南昌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xx年底,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新增绿色建筑500万平方米。以住宅为重点,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加大对建筑部品生产的扶持力度,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负责)

  (十一)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运输,加强高效环保、环境友好的交通运输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继续实施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联网建设。继续推行甩挂运输,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行动。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形成节能能力34.5万吨标准煤以上,到20xx年底,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xx年降低2.4%以上。(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负责)

  (十二)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及考核办法。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建成100家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继续抓好“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到20xx年底,力争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降低12%的目标。(省发改委、省政府机管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四、强化技术创新与推广

  (十三)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建设,以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积极开展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化工、印染、医药等行业源头控制及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继续推进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发展一批由创新示范企业主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负责)

  (十四)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落实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产品技术申请列入国家节能惠民工程推广目录、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形成新增节能能力40万吨标准煤。在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脱硝和畜禽规模养殖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积极探索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建设。到20xx年底,石化企业全面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五、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十五)完善价格和收费支持政策。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应用面并逐步扩大峰谷价差。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研究实行惩罚性电价。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并逐步扩大到其他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落实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到20xx年底,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定价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改进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合理确定收费载体和标准,提高收缴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电力公司、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负责)

  (十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相匹配。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及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有关收费基金。按照国家要求,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能源局、省政府法制办等负责)

  (十七)加快绿色融资推广。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实施差别化定价机制,鼓励对节能环保企业和绿色信贷项目实施优惠利率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鼓励节能环保企业挂牌新三板,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融资。逐步把企业新建项目的环评、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奖励等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促进节能减排信息在金融机构中实现共享,作为综合授信和融资支持的重要依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节能环保类投资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实现节能环保产业提速升级。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减排降碳领域。(江西银监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证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等负责)

  六、积极推行市场化机制

  (十八)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定期向社会公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空调、冰箱等量大面广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乙烯、粗钢、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以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名单。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信委、省政府机管局、省发改委等负责)

  (十九)推动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积极培育省级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支持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及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所组建工作,开展全省碳排放权交易。研究制订节能量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启动项目节能量交易。继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十)推进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完善实施能效标志、环境标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节能和低碳产品认证制度、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扩大我省实施节能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化对认证结果的采信。将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管的重点,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机管局等负责)

  (二十一)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探索建设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广电能服务。电网企业要确保完成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对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鼓励和支持电力用户用能数据接入平台,提升平台应用水平。电力用户要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预测,落实有序用电工作规定,利用经济、技术手段实施好有序用电。(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负责)

  七、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

  (二十二)加强统计预警和运行监测。加强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计量与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降碳的计量、统计、监测、核查体系,确保相关指标数据准确一致。加强分析预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数据公告。研究制订确保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的预警调控方案,根据形势适时启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到20xx年底,力争基本建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到20xx年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7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能源局等负责)

  (二十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严格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江西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认真实施国家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制(修)订一批重要节能标准、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要求。(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负责)

  (二十四)强化执法监察。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发挥能源监管派出机构的作用,加强能源消费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开展万家重点用能企业专项监察。环境保护部门要持续开展专项执法,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发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用能排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八、强化目标责任

  (二十五)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市、县(区)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20xx-2015年各设区市能耗增量控制目标附后)。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减排重点考核污染物控制目标、责任书项目落实、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运行等情况。市、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必要时请省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问责,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不得评选优秀和提拔重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地区,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人社厅等负责)

  (二十六)落实重点地区责任。九江、抚州等节能降碳重点设区市,要抓紧制订具体方案,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省政府对年能源消费量3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市县实行重点管理,省有关部门优先支持重点管理市县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新余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要争取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或到20xx年底,超额完成目标的20%以上。南昌、景德镇、赣州等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要提前完成“十二五”降碳目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二十七)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省发改委要履行好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会同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监督指导,抓紧制订出台对进度滞后地区的帮扶督办方案,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行动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环保厅等要全面加强监管,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抓紧行动,共同做好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二十八)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及时公开节能环保信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属企业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要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十九)动员公众积极参与。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鼓励对政府和企业落实节能减排降碳责任进行社会监督。(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工作方案 篇6

  一、职责要求

  1、提高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单位:监督科)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我区严格禁止新建火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不得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2)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应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应大于90%。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的大队)

  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行业落后产能。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200克/升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和超过700克/升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淘汰其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削减。

  3、加强城市能源清洁利用(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的大队)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覆盖率达100%。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限期拆除或改造成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4、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责任单位:监察的大队)

  加强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地铁建设工地和市政道路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企业露天料堆场、工业废物堆场等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量。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5、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责任单位:监察的大队)

  (1)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全面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装置,保证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严禁擅自拆卸、停运设施,禁止向人行通道、河道、地下排水管网排放油烟。强化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环境监管。

  (2)控制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排放。开展油气污染排放情况调查,摸清有关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数量、规模、位置、污染治理情况等基础信息。配合市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大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力度,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并确保达标运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储油库必须同步配套油气回收装置,并通过环保验收。已建成项目未配套油气回收装置的,必须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预留在线监测系统对接口。储油库进行高效密封浮顶罐改造,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油罐车安装卸油、装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安装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6、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监测站、监察的大队)

  (1)加大大气污染应急能力建设。严格空气监测质量管理,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巡检,保障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建立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运行机制,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联控的大气污染防控体系。

  (2)提升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更新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自动化。实时向市局上报最新的环境质量状况,按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发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积极开展PM2.5成因分析和防控措施研究。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加大督查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查和指导,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二、工作要求

  我区20xx年重点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扬尘综合整治和空气自动站提升完善工作。请各科室、大队、监测站督促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企业,把大气环境治理与清洁生产资金列入单位预算或企业经营生产成本中核算,认真落实污染防治资金,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