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3-10-29 07:31:2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工作方案范文经典(2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范文经典(2篇)

工作方案范文1

  为做好度xx市医院综合督查工作,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大型医院巡查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和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及标准

  11月中旬开始,按要求每所医院督查不少于天。具体时间于督查前一周通知被督查医院(名单详见附)。督查标准以《xx市度医院综合督查标准》(以下简称“《督查标准》”,请登陆公开邮箱xx下载)为准。在此基础上,中西医结合医院督查内容还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大型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巡查细则》内中医相关内容及要求。

  二、督查方式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本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区卫生计生委、各办医主体对所属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市卫生计生委抽取部分医疗机构进行督查。

  三、督查工作流程

  实地督查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人员访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由被督查医院领导汇报自查情况,主要介绍医院自查时发现的医院工作亮点、不足、建议意见等,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时间不超过0分钟)。

  (二)人员访谈。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标准》的要求,以访谈或者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了解“检查内容及要求”的执行情况。

  (三)实地查看。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标准》的要求,实地查看部门、科室、诊室、设备、班组、库房、场所等。

  (四)查阅资料。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标准》的`要求,查阅相关档资料。

  (五)查漏补缺。督查工作组在督查即将结束前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如发现缺项漏项情况,应进行及时补查,确保督查不缺项漏项。

  (六)现场反馈。实地督查工作结束后,采取集中反馈的形式,由各管理专业组分别反馈实地督查中发现的亮点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整改落实。接受督查医院在督查结束后的0日内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整改方案,x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市卫生计生委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医院要认真准备,如实准确地提供备查材料。

  (二)各医院要根据医院综合督查的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

  (三)各单位要确定1名医院综合督查工作的联络人员,并于11月1日前将联络人员姓名、电话、部门、职务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

工作方案范文2

  为认真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和“市民化”待遇,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和优质服务新体制的要求,以“三同”(即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联管服务理念为引领,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构建流动人口“无盲区”、“一体化”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格局,有力促进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流动人口双向管理机制。在认真调查摸底,掌握流出人口、流入人口集中地点,通过县、乡(镇)发函,签订县、乡(镇)两级《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服务管理协议书》,明确界定流出地与流入地服务管理工作职责,做到常态化服务管理。10月份前,签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议,县级层面不少于50家,乡镇不少于250家,形成县乡互织的双向服务管理协作网络。

  (二)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加强沟通和配合,定期交流流动人口协查反馈信息,协查反馈及时率达到100%,实现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动态管理,形成区域协作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流出人口、流入人口计生协会。搭建流动人口与县乡政府、村居沟通联系桥梁,更好地做好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卫计服务和便民维权。同时,充分发挥“四自”作用,加强自我服务管理。10月份前,创建流出人口计生协会不少于30家,流入人口10家。

  (四)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从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小孩入托入学、奖励优待和就业保障等方面,保证流动人口享有“市民化”待遇,流出人口、流入人口享有均等化服务。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4月)

  起草工作计划方案、“双向”服务管理合同文本和相关制度,并组织乡村干部进行讨论,使之更加完善和利于工作推动和开展;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精心部署和安排,并就相关业务进行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9月)

  1、清理登记流动人口。组织乡村干部,深入村居、工厂、居民小区、各类市场,全面普查登记流出、流入人口,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基础账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签订“双向”管理协议。制定出台流动人口区域协作的政策性规定,以协议书形式明确界定双方责权利,便于互相督促和检查。以县卫计委或乡镇卫计服务中心名义,向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外县、乡(镇)发去公函和协议书,分别与他们签订《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服务管理协议书》,建立区域双向协作关系,明确双方工作职责和具体人员,形成县乡“立体交叉”的“双向”服务管理协作网络,促进常态化服务管理。

  3、组建计生协会网络。建立健全流出人口、流入人口所在地计生协会建设,做到流动人口协会进企业、进商贸市场、进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使之成为沟通联系政府、村居的'“桥梁”和“纽带”,更好地开展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卫计服务和便民维权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四自”作用,加强自我约束和服务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加强信息化建设。配齐配强乡村流管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他们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将网络延伸到村级,提高流动人口管理系统普及和应用程度,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提供信息化支撑。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加强沟通和配合,定期交流互馈流动人口协查信息,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5、开展均等化服务。开展流动人口“三同”服务,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健康档案、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6类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让流动人口享有“市民化”服务管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10—11月)

  通过查阅基础台账、签订的协议书、信息系统和其他相关服务管理资料,听取汇报,以及实地调查等方法,综合评定工作完成情况,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评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成立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朱绍中同志任组长,石辉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生服务科,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规定时限要求,强化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稳步实施,抓好落实。

  (二)抓好信息核查。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全员流动人口清理登记,相关部门共享信息的比对和系统调整完善工作。依托国家PADIS系统和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及时上传或反馈协查信息,为区域协作提供信息化平台支撑,实现流动人口信息互联互通。

  (三)推进区域协作。一是完善双向管理措施,不断改进和强化对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育龄妇女的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区域协作制度。与相关市、县、乡及时签订协议,开展区域协作,及时对流动人口卫计工作进行协商、通报和反馈,实现“两地”信息交换和服务管理工作的衔接,在个案信息通报、婚育证明办理、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技术服务项目落实、行政执法等方面,落实协作工作责任。三是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通过协作双方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清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宣传教育、卫计服务等活动,切实提高区域协作服务管理水平。

  (四)推动服务均等,实现免费服务基本覆盖。一是加强经费保障。制定出台均等化服务配套办法,落实均等化服务保障措施,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使流动人口能够在现居住地及时便捷地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二是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措施,使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和困难家庭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生产、生活帮扶和计生优惠政策等均等化优质服务。三是加强流出人口、流入人口所在地计生协会建设,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村(居)民自治,指导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开展宣传教育、孕情随访等跟踪服务。四是落实国家规定的便民维权十项措施,对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及时给予解答和处理,杜绝恶性案件发生。

  (五)严格奖惩兑现。委将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活动结束,进行全面评比验收。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取前三名,授予“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服务管理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同时,评定出先进个人10名,分别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