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6-01 19:03:3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热门】工作方案四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4篇,欢迎大家分享。

【热门】工作方案四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从严从实抓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行动方案》、全国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和兵团党委组织部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在团场领导班子换届期间,师党委组织部会同师纪委成立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对各团场领导班子换届风气进行督导和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换届风气督查,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团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换届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换届政策法规、纪律要求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推动团场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兵师党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保证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真正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

  二、组建督察组

  巡回督查组以“师纪委、师党委组织部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名义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组建2个督查组,每组4人左右,组长由组织部或纪委领导担任,成员以纪委有关部门和组织部工作人员为主,确保对团场巡回督查全覆盖。

  三、督查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的情况。重点看“五类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情况。一是对换届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部署落实、明确责任,组建工作机构,抓好组织实施的情况;二是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相关政策法规、严肃换届纪律的情况;三是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加强组织和纪检机关、宣传、公安、信访、检法、审计等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换届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情况。

  (二)加强思想教育的情况。一是专题学习情况。认真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65号)和中纪委机关、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xx〕1号)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换届和换届风气监督相关工作部署,深入学习“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的情况;学习兵团党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师(市)、团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xx〕9号)和兵团纪委、兵团党委组织部《转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兵党组发〔20xx〕7号)精神以及自治区、兵师党委关于换届和换届风气监督相关工作部署的情况。二是开展谈心谈话情况。师、团党委书记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基层主管)、重点岗位干部、后备干部、换届调整下来的干部等进行谈心谈话的情况。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情况。落实“四必看”的情况,即组织团场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和党代表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湖南衡阳、四川南充“两案”警示录》的情况。四是开展换届纪律宣传情况。将《关于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和换届政策法规、纪律汇编印送给参加民主推荐、选举的有关人员的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宣传教育的情况。

  (三)加强人选把关的情况。一是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规定,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改进换届考察工作和民主推荐方式,提高人选质量的情况;二是坚持全程纪实监督,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兵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的要求,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的情况。三是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坚持换届考察对象人选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信访举报必查的情况。

  (四)加强执纪监督的情况。一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换届工作各个环节中落实监督措施的情况。二是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及干部交流、回避、任职试用期、离任检查等有关制度的情况。三是对团场换届风气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四是对代表、委员资格条件审查的情况。

  (五)及时查处通报的情况。一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12380”举报电话运行,团场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及落实举报电话专人值守制度的情况;二是组织开展换届风气督查督导的情况;三是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落实快速查核专办制度的情况;四是对查实的案件进行处理、通报的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分析预判。督查组进驻前,要全面了解被督查团场历次换届风气的情况,认真梳理被督查团场有关举报反映情况,及时收集网络、手机等媒体反映被督查团场换届工作的舆情,切实做好综合分析和预判,做到心中有数。

  (二)发布消息。督查组进驻团场后,要与被督查团场党委政工办和纪检机关负责同志见面,进一步沟通和说明来意,明确有关要求。进驻后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发布换届风气督导检查消息,公布督查组联系电话和举报方式,接受职工群众对换届风气的监督(见附件1)。

  (三)听取汇报。听取被督查的团场党委及其政工办关于加强换届工作组织和风气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一般由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或政工办主要负责同志汇报。

  (四)个别访谈。根据需要与被督查团场纪检机关、政工办负责同志,有选择地与换届考察组组长,换届风气督查组组长,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党代表等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对团场换届风气的'总体评价、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情况。

  (五)查阅材料。主要查阅:①党委及其政工办研究部署换届和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会议记录;②部署换届风气监督的领导讲话稿;③严肃换届纪律制度文件和工作方案;④部分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纪实材料(5人左右);⑤开展学习教育和宣传报道材料;⑥受理的来电、来信、来访举报台账;⑦举报查核处理报告和典型案件通报材料;⑧开展换届风气督查督导的报告;⑨其他需要查阅的资料。

  (六)风气测评。在选举大会上随机抽取党代表进行换届风气测评(《换届风气测评表〈样表〉》见附件2),不少于50份。

  (七)实地查看。督查期间,有针对性地去那些换届风气重点监督团场,或者举报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实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如果被督导团场进行大会选举,可派人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掌握第一手情况。

  (八)暗查暗访。督查组成员不亮明身份、不让被督查团场工作人员陪同,采取适当方式,直接接触一定数量的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深入了解对换届风气的反映。有针对性地选择换届选举落选人员、作为考察对象但未被提名人员,以个别约谈方式听取他们的看法。督查期间,可以直接约谈或走访实名举报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人。

  (九)电话询问。随机向有关团场负责同志电话询问换届风气及监督工作情况,重点了解存在的苗头性问题。随机拨打举报电话或其他监督电话,了解被督查团场举报平台畅通和受理情况。

  五、反馈和整改

  (一)形成报告。督查结束前,要形成督查报告,并由督查组组长审定。报告以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为主,主要内容包括:督查工作基本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案件线索,可形成专题材料,作为附件。

  (二)反馈情况。督查情况由督查组组长向被督查团场党委和纪检机关负责同志反馈,重点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对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举报或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可直接交办或立项督办,并限期办结。对涉及的重要情况,在反馈前要与师党委组织部沟通。

  (三)督促整改。要求被督查团场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并针对反馈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督查组。整改期间,督查组要及时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六、有关要求

  师党委组织部拟于近期,对各团场进行集中巡回督查。督查工作的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由督查组根据被督查团场的换届日程安排确定。督查过程中,督查组成员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兵师党委规定,切实维护良好形象。不准擅自就督查工作发表带有个人倾向的观点和言论,不准干预被督查团场正常的换届人事安排,不准接受被督查团场安排的超标准接待,不准借督查之机谋取私利、托办私事,不准未经批准单独外出,不准擅自泄漏督查情况。督查组内部使用的各种材料、谈话记录、工作笔记,在督查工作结束时统一收回,督查组成员不得私自复印或保存。

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河道治理水平,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河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截污控源、清淤和河岸环境整治为主要手段,加强河道长效管理,确保20xx年底前全面消除河道黑臭现象,实现全区河道水循环正常、水安全保证、水文化丰富、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的目标。

  二、清河范围

  “清河行动”对象为全区所有有黑臭现象的河道,其中列入市“清河行动”范围内的十四条黑臭河道(详见附表)为重点清河对象。

  三、工作原则

  (一)以块为主,区域联动。以河道所在镇(街道)为主体,区相关部门配合,与“河长制”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责任、资金、措施“三落实”,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清河行动”实施到位。

  (二)截污优先,综合治理。实施“清河行动”,首先要确保截污工作全面到位,在此基础上做好河道清淤工作,并尽可能做好河岸环境整治。

  (三)因地制宜,“一河一策”。要充分考虑每条黑臭河道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综合整治方案,结合区域规划和河道周边景观开展综合整治,营造水清岸美的河道环境。

  四、实施时间

  1、20xx年6月10日前,对全区范围内河道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黑臭河道情况,加快制定黑臭河道综合整治方案、截污控源方案和清淤方案。

  2、20xx年9月底前,完成黑臭河道的截污控源工作。

  3、20xx年11月中旬前,完成黑臭河道的清淤工作。

  4、20xx年11月底前,完成黑臭河道的河容岸貌环境整治工作,消除黑臭现象。

  五、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实施“清河行动”,其中:区发改局负责做好“清河行动”综合整治项目的论证、立项工作;区监察局负责对“清河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督查;区财政局负责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做好建设资金拨付工作;区建设局负责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和排水达标区创建,努力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确保黑臭河道所在片区排放达标;区水利局负责做好“清河行动”的.协调组织工作,并对区级河道开展生态清淤;区农林局负责做好住家船的清理取缔工作,协调做好河道两岸绿化、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区环保局负责牵头制定黑臭河道的界定标准,确定“清河行动”整治河道名单,加强河道水质监测,抓好对截污接管单位废水排放的监管工作,督促排污单位做好内部整改和截污接管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做好沿河无证堆场和收旧收废点的规范、取缔工作,加强对市级重点河道综合保洁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清河行动”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清河行动”顺利推进。

  (二)加快实施推进。各镇、街道要积极组织人员,迅速对辖区范围内河道开展调查摸底,加快制订综合整治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和现场办公等制度,加快实施整治项目,确保“清河行动”按区有关要求稳步推进。

  (三)加大督查力度。区监察局、建设局、水利局(河长办)、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清河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对工作推进慢、实施不力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抓好长效管理。要充分发挥好河长单位的作用,对“清河行动”实施到位的河道,要按照“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河道黑臭现象不反弹。

工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的

  为有效暴露、揭示、预防案件风险,提高案件防控威慑效应,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和内控管理,进一步强化各网点重要岗位人员管理,查找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风险和漏洞,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飞行替岗实施细则》开展飞行替岗检查工作。

  二、工作权限:

  (一)有权制止违反金融法律法规和违反联社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替岗中发现原岗位工作人员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工作,有权向其上级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三)替岗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督促整改或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四)对替岗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该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工作职责:

  (一)检查被替岗机构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的有关情况。

  (二)检查被替岗机构人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情况。

  (三)检查被替岗机构业务办理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被替岗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五)检查被替岗人员安全保卫工作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六)帮助和辅导被替岗机构人员熟悉政策、制度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改进经营管理理念,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人员分工

  组长储成发同志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整体安排部署工作;明安玺同志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收集整理检查资料、信息反馈、下达整改通知、提交检查报告等;罗小军同志负责接替陈道志主任岗位工作,负责替岗期间被查社内部管理工作,张伟同志负责接替客户经理**鹏勋信贷管理工作,替岗期间办理被替岗人所负责管理片区的信贷业务,并检查、指导信贷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及时归纳汇总并反馈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实施检查

  (一)下达替岗通知书。替岗通知书现场送达,做到预先不打招呼,不让被接替人员提前做准备。到机构后替岗人员将《飞行替岗通知书》交由网点负责人,通知被替岗对象,确保之前被替换岗位业务保持常规状态。

  (二)办理手续交接。进点后直接接管被替岗人所有业务手续。包括业务印章、身份卡、钥匙、各类登记簿、台帐、信贷档案资料、会计档案资料、重要空白凭证、抵质押有价物品、借据等等。对重要事项做好移交说明,并打印移交清册一式四份,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单位各执一份。

  (三)开展检查工作。

  1、详细记载每天发生的业务,同时对现有的存款、贷款、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现金、资金往来等必须做到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务逐一检查核对相符。

  2、开展业务检查,替岗人员在办理业务期间要协助监审部稽核人员开展业务检查,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记载下来,及时反馈检查组长。

  3、检查方法

  ⑴检查重要空白凭证帐证是否相符,有无个人私自领用和缺张少份,如有应及时查明原因及去向;客户预留的印鉴卡片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随便放置,下班后不入柜保管的问题。

  ⑵查看信贷档案资料,对客户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性进行审计。一是审查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对复印件是否与原件进行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的意见;二是检查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内容有无发生变更、是否吊销、注销、声明作废;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签章是否真实有效;三是审查客户的有关数据、资料是否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并与调查报告及经核实后的客户资料核对。

  ⑶核对抵质押物账、表、实物是否相符。同时对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进行审计,一是审核抵押人、出质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的真实性;二是审查抵押、质押物是否有重复设置的现象,抵押、质押是否足值。

  ⑷调阅帐户资料。查看对账是否及时,发现不符,是否及时查找、处理和纠正;对改变账户名称和撤并账户是否根据有关部门通知或批示办理,撤并账户尚未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全部收回并妥善处理;对长时间没有发生业务的账户,是否按账户管理办法进行认真的处理。

  ⑸回放监控录像,主要查看碰库、业务流水勾对、移交接、业务办理等操作情况。

  ⑹查看各种登记簿,查看登记簿设置是否齐全,应登记的内容是否登记完整、合规。

  ⑺检查会计档案资料。审核是否按要求打印有关凭证、分户账、总账、余额表、科目日结单及各种有关报表,打印是否齐全,是否注明操作人员代号、打印份数、日期,是否加盖有关人员名章,并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并由专人保管。

  ⑻贷款帐据核对,查看有无帐据不符的现象,借据要素内容是否合规。

  ⑼贷款内外部核对。一是审核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进行了贷后检查;二是审核贷后检查的内容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三是审核每笔信贷业务到期前的20天是否发出《到期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的回执;四是检查贷款展期及借新还旧的合规性。

  ⑽重点查看贷款“三查”制度、“阳光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信贷授信、贷款资产保全等工作是否到位。

  通过检查要最大程度暴露问题,力求做到现场发现、现场整改。

  (四)上报替岗检查结果。替岗结束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替岗人员分别将替岗期间发现的问题整理归纳起来,交监审部审核,由监审部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形成替岗书面报告上报联社,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六、责任追究

  替岗工作期间,若发现替岗人员存在以下行为联社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一)对所替换机构发现的'问题隐匿不报、擅自处理或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不追查、不汇报的。

  (二)对所替换机构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应该发现而未发现的。

  (三)对发现问题超权限擅自处理的。

  七、工作要求

  1、派出替岗人员必须保证被替岗机构业务正常进行,严格按照替岗原则进行操作。

  2、被替岗人员在替岗期间,按照出勤考核,不得擅自远离住所,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检查组人员的询问,在检查结束前,如被替岗人员擅自外出或无法联系,导致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对被替岗人员将按照旷工论处,确保检查工作顺利、业务衔接。

  3、替岗有效工作时间连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替岗人员对替岗过程中的一切工作负全责,对替岗期间所发生的属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4、替岗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替岗机构的作息时间,统一着装,熟练掌握操作理论知识和操作程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5、替岗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被替岗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检查和监督职能,不能影响或干预被替岗机构的正常工作。

  6、替岗人员食宿由被替岗机构安排,原则上一律在职工食堂就餐,费用自理。替岗人员按照县内出差对待,替岗工作结束后按照县内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

  7、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不得擅自行动,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特殊情况确需离岗的要向组长请假。

工作方案 篇4

各县(区)粮食局、有关粮食储备企业: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点

  检查时点为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辖区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种性质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

  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粮食仓储管理情况等。

  四、检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按照归属地原则,各县(区)粮食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的自查工作,并汇总上报(含自治区直属粮食企业、北海粮库、军供站)。

  (二)市粮食局4月6—9日对县(区)粮食局组织指导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三)各县(区)粮食局,务必在4月6日前将汇总报表报送市粮食局库存检查领导小组。

  五、检查工作组和具体分工

  市局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文全

  副组长:穆占有

  成员:尚勇屹 李守玲 张正东 祁莉莉 侯慧克

  检查科负责总体检查工作、粮食库存质量、储粮安全、原粮卫生以及执行相关政策、制度等情况,收集汇总表,起草检查报告。

  综合科负责检查库存保管帐、粮食库存年限、库存性质、品种、数量和统计账务,储备粮轮换等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储备粮代储资格,进行核实,汇总粮食库存检查汇总表,(附件:汇总表一、二、三、四。)

  六、要求

  各县(区)粮食局,有关各单位要成立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粮食库存检查,真实、完整地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并作为汇总报表和各级检查组复查、抽查的依据。

  通过粮食库存检查,各单位要真实反映存在问题,达到粮食库存底子清、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认真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6日前上报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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