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05 13:19:00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精华】监管工作计划4篇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好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监管工作计划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监管工作计划4篇

监管工作计划 篇1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

  二、检查范围

  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三、检查内容

  按照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内获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是企业的原材料控制、生产必备条件、出厂检验等情况,包括:

  1.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

  2.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是否已经发生变化,是否按照法定要求办理重新审查手续;

  3.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有效运行,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原辅材料的采购进货、入库验收、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产品出厂检验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出厂检验记录和报告;

  5.企业产品包装是否符合标识标注规定,是否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情况;

  6.获证企业执行产业政策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获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举报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媒体曝光的;企业涉嫌存在制假售假行为和记录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需要对实地核查组审查质量、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能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证后监管质量进行抽查的;上级交办的检查。

  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产品质量等问题需要整改的,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到期后对企业进行复查。在完成对企业的复查工作后,应将《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企业整改资料等记录文书归档。

  监督检查发现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移交本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并将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时间要求

  各所按照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获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并于每月25日之前向区局质监科报送检查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是省局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重心。各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谋划,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分级监管,夯实责任。严格按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根据企业类别实施不同监管方式,积极落实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认识,夯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落实整改,及时查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工作,形成整改材料,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按时报送,强化时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企业的处理情况。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应随时报送相关信息。

监管工作计划 篇2

  为了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计划编制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进生产设备设施,改善作业环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二、安全监察工作日估算

  (一)概念及工作日量化:监察(检查)工作日+其他监察工作日+非监察工作日=法定工作日1.法定工作日估算365天-11天(法定节假日)-104天(双休日)=250天2.总法定工作日估算250×4(安监所目前现有的工作人员数)-4人年休假共30天=970天3.监察(检查)工作日估算150天4.其他监察工作日估算455天5.非监察工作日估算365天

  (二)安全监察(检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150天,以2-3名工作人员每天检查1家测算,150天监察(检查)工作日(包括部分企业复查)可以安排70家/次企业左右。

  (三)其他监察工作预计共占用工作日455天,包括:

  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180天;

  2.实施行政许可30天;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5天;

  4.安全生产举报查处10天;

  5.参与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30天;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40天;

  7.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5天;

  8.开展机动监察20天;

  9.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55天;

  10.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任务60天。

  (四)非监察工作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365天,包括:

  1.机关值班50天;

  2.安委会办公室事务30天;

  3.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等共计160天;

  4.病假、事假20天;

  5.检查指导下级安全协管员工作40天;

  6.参加党群活动和街道中心工作65天。

  二、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6家。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长期经营户6家。

  (三)非煤矿山企业2家。以上企业具体名称见附录。

  三、安全监管执法有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事项。根据我街道安全生产特点,确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重点消防隐患企业、食品加工单位和20xx年度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监察检查对象,依据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第一、三、五、六、十五、十六项规定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即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实施和备案情况。详见岳林街道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表。

  (二)行政许可事项。协助市安监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有需要街道安监所配合的事项。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项。开展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培训复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和群众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四)综合监管事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工作事项。积极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任务。

  五、安全监察(检查)分类

  (一)企业用电安全检查;

  (二)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三)机械防护罩专项检查;

  (四)矿山安全检查;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六)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

  (八)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取证情况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监所人员要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监管对象必须检查到位,不得缺位。同时,要根据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细化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当月要检查的监管对象和具体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一次,其他直接分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覆盖一次。

  (二)总结评估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年底,安监所要对执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以便进一步完善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促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监管工作计划 篇3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4、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甲、乙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5、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6、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7、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8、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0、参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监管工作计划 篇4

  建筑用砖是建筑行业常用的主要建筑构件之一,其质量状况关乎建筑工程安全程度。近来,富起来的平和农民迫切希望改善居住条件,平和县掀起新一轮房屋建设高潮。为防止不合格建筑用砖流入市场,提高全县建筑用砖产品质量水平,近期,县质监局执法与帮扶相结合,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建筑用砖市场监管。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

  局积极落实建筑用砖质量区域监管责任制,将全县分成东部县和西部县两个县区,由监督稽查股和综合管理股两个股室分片包干负责,并发挥乡镇协管员作用,加强信息反馈,实行动态监管。

  二是深入砖企,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通过日常监督和巡查发现,平和县建筑用砖的不合格项目集中为吸水率、风化度和耐压强度等,其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不按照标准严格组织生产或者生产工艺落后。为此,平和局组织标准化、质检方面的`工作人员深入建筑用砖生产企业,免费开展培训班,指导工人如何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质量控制,改进生产工艺。

  三是引导企业,改进落后生产条件。

  对一些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落后的企业,引导其抓紧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逐步淘汰烧结普通砖,生产烧结多孔砖。

  四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对个别为牟取暴利故意偷工减料,生产不合格建筑用砖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已查处2起此类案件,并要求其按照规定限期整改。

  五是开展宣传,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通过加强对砖企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建筑用砖生产企业签订出厂委托检验协议和质量承诺书,提高生产企业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质量安全意识;

  经平和县质监局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整治与帮扶以后,目前,平和县建筑用砖质量水平已经有了质的提升,近一季度的抽查表明,平和县仅有2家砖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全县建筑用砖合格率达到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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