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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计划集锦九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好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司法局工作计划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1
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拟定5月25日至5月29日组织“政法开放周”活动。活动计划如下:
一、活动时间:20xx年5月26日--5月29日
二、活动主题: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服务
三、活动内容:
(一)网上公开。在“县司法局”站开辟司法公开专栏,紧紧按照“内容真实全面、栏目科学创新、更新及时有效”的标准,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公布我局司法公开工作主要措施及最新进展情况。运用信息化科技宣传手段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注我局工作,提高知晓度。
(二)深入基层。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五个乡镇,走进农村、步入农户,发放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能及办事流程的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面对面进行司法公开宣传,积极扩大司法局的社会影响,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四、活动要求
要将“政法开放周”活动作为推进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上台阶的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忌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法律援助工作精神,落实局党组“主动、有为、有效”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满意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
一、 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打造品牌窗口
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和政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继续推行开放式服务办公,进一步规范便民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答疑解惑等职责。
1、规范热线值班制度。从辖区内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中择优挑选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湛、态度认真的专业人员(暂定25名),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接听来电咨询,每位人员做到着装整洁、服务热情,登记详细,解答专业。
2、程序规范,标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审查、指派等过程中推行阳光服务,实现接待人员挂牌上岗,做好值班日志、来电来访及网上系统登记和舆情分析。
3、开辟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申请手续,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提供“一站式”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申请审批、指派等流程全部在大厅内一站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法援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1、加大三级宣传力度。市中心组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深化“法援苍生、与您同行” 法律援助系列宣传和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乡镇(街道)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义务为当地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转介4件合符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
2、开展媒体大宣传。每季度组织值班律师就来电来访、法律求助聚焦进行舆情分析、案例剖析,适时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
三、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管理体制
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科学完善法律援助管理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1、科学指派,确保为民办实事任务顺利完成。结合考评工作指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当地辖区内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引导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对在接待群众咨询过程中遇到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好法律援助申请转介工作,确保全年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确保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条件、程序、承办人姓名、承办结果、补贴发放等内容在政务公开栏、法治浏阳网上公开;完善听庭和回访制度,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听庭案件,主要是援助律师庭前准备、案件事实把握及法律运用,案件回访达到100%;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和质量检查,严格落实执行上级统一的法律援助新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
四、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
1根据辖区实际采取分片召开例会的形式,加强对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市直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援助实务培训。指导各援助工作站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社区)联络员的.培训。
2、对法律援助热线值班人员进行培训,从着装形象、首问责任、岗位职责、窗口工作规范、咨询接待技巧、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窗口工作纪律、法律援助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文明用语、窗口首问责任、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等工作制度监督执行,有效提高窗口接待规范水平和法律服务业务质量。
五、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工程。
1、构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以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为中心点,在全市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青、妇、老、残联、看守所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全市401个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组建联络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2、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继续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实现“能援尽援,应援优援” 。
3、推广“点援制”。积极推广受援人在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的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名单中选择承办人,再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该承办人的办案方式。
4、积极推行信息系统建设。通过融合电话、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指派,全力将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为集公众维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于一体的对外便民法律服务平台。
5、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援调对接机制、推行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权力义务告知书制度和听庭制度等,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与办案质量,丰富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援助需求。
6、继续加大投入。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法律援助工作,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3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xx]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xx-20xx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xx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xx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明年基层工作思路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4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检查工作,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检查工作程序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公证管理类
1.检查对象:全市公证机构及公证员;
2.检查内容:公证文书质量及公证处的诚信建设情况;
3.检查时间:全市公证处的`文书质量年中检查于本年度第二季度进行,文书质量年末检查和全市公证处的诚信建设情况检查于本年度第四季度进行。
(二)律师管理类
1.检查对象:律师事务所;
2.检查内容:律师事务所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情况;
3.检查时间:二季度。
(三)司法鉴定管理类
1.检查对象:市属机动车类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2.检查内容:司法鉴定机构对于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落实情况;
3.检查时间:年内。
二、检查方法
(一)抽查有关文书、卷宗。
(二)听取机构负责人汇报有关情况。
(三)现场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检查前需制作《行政检查通知书》,到法制处领取《省行政执法证》。
(二)各有关部门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向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和《行政检查通知书》,说明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填写市局制定的行政检查制式文书。
(三)行政检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检查材料的存档工作,相关文书的副本送法制处备案,并交还执法证件。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5
为了贯彻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 帮教工作要点, 社区制定了 20xx 年度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工作计划,指导全年工作,预防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重 新违法犯罪。
一、加强心理教育。
建立心理矫正基地,定期邀请心理 学专家和有关人士讲课,使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免费得到心 理教育。
二、加强法制教育。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进行 法律、法规学习和公民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观、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
三、加强警示教育。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到监 狱、劳教所参观,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使他们的心 灵受到洗礼与震撼,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四、加强劳动教育和技能培训。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 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端正劳动态度、树立劳动意识、增强 劳动观念,同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做好技能 培训工作。
五、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 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其爱国主义情感。
六、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成立社区志愿者协会, 结成帮教对子,充分发挥党员、劳模、教师、专家、学者、大学生的作用,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对矫正对象和释 解人员及时提供帮助。
七、加强业余文艺宣传队建设。
组织有特长的矫正对象 和释解人员排练节目,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扩大社区 矫正试点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影响力。
八、加强对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的监管。
及时与被接收 的.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签订帮教合同, 做到底数清、 情况明, 掌握其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做到“三落实、四 必访、五清楚”。
九、加强协调。
积极协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十、加强监护职责的发挥。
做好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监 护人的思想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遇到复杂情况和重 大问题及时与司法所联系,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6
20xx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不断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一、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局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管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具体责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局分管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将局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认真学习贯彻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宣传活动。一是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宣传,增强宣传效果。组织各股室的业务骨干进行宣传和解答市民提出的相关问题。通过设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既营造宣传氛围,确保宣传质量。二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站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三、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政权力阳光运行,完善监督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人员绩效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
2、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全县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对要求、内容、方法、步骤进行认真梳理,要求责任股室要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明确重点工作,详细制定活动开展阶段的任务。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措施、有检查。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内容,通过网站进行公开。
3、拓展公开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利用政府的网站、简报和橱窗公开。将单位基本概况、有关通知、政府文件、工作动态和部门职能等各类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界定信息属性后,及时予以公开;二是通过解答群众的各类咨询,及时受理和督促处理公众反映的各类行政投诉。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1、明确工作职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考核的考核和个人考核;实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按规定公开而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建立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的态度作风、工作效率等实施等监督,收集批评性或者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7
一、深入启动“七五”普法规划,推动辖区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1、坚持开展普法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四进”活动。把辖区公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区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辖区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坚持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活动不少于2次。
3、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得到基本法治教育。通过校园广播、法治文化墙、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模拟人民调解室、法治绘画、法治作文、法治演讲、法治夏令营、法律知识欢乐答等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丰富校园普法活动,促进中小学生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4、开展企业管理者和员工法治教育。健全企业员工法治教育制度,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法治培训。根据企业员工特点和需求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结合劳动执法检查,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活动,把“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组织企业员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二、编写“七五”普法规划,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5、深入开展“七五”普法规划调研。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精神,紧密联系实际,开展规划制定前的调研工作,为制定好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6、新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制定好规划。贯彻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精神,联系实际,围绕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战略目标,组织作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
7、坚持开展法治挂图普展。在全区10个街道办事处、83个社区开展法治挂图普展,发挥在法治挂图、海报宣传上的优势,开展覆盖全部社区的宣传活动。
8、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把握“3.8”妇女节、“3.15”消费者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以特定的法治内容开展面向特定群体的宣传教育活动,丰富普法活动形式。
9、推动法治宣传与群众文化相结合。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依托社区文化组织和设施,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10、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运用互联网、微信、微博、微电影、动漫、电子屏幕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扩大普法工作影响面和感染力。
20xx年,区打私办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继续以省、市打私办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工作开展反工作。
(一)反工作在打、防、建三者结合的情况下,重点做好防范工作。在防范措施的实施中,坚持创新,注重实效。
(二)继续加大反信息来源及排查工作,完善打私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打击综合治理工作。
(三)充分发挥反宣传工作的思想引导、力量凝聚、舆论支持等作用,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抓住专项治理、联合行动等有利时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大力宣传反法律法规,教育群众自觉抵制,教育企业依法经营。二是积极宣传反斗争取得的成果,震慑犯罪,鼓舞干部群众的反斗志,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打私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进一步探索完善打私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反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专门召开或结合其他会议召开一次反工作例会。二是建立健全重点部位定期检查制度。对容易发生货物存放、销售、贩运商品的场地,至少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联合普查。三是建立健全反重点区域挂钩联络制度,对反综合治理工作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对挂钩联络片(点)的有关工作负直接责任。四是建立健全反举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活动。重大节日、重要行动期间实行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反突发事件。
20xx年,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 深化全区“大调解”工作。巩固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成果,推动出台人民调解组织管理、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标准,鼓励人民调解进入行业协会以及信贷、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高发领域,全面提升人民调解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两次;除了邀请法官为调解员开展法律理论知识及司法确认实务方面的培训课程外,还邀请有经验的一线办案民警、优秀调解员把调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享给大家,培训形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注重实战操作、强化调解技能,做到培训工作更接地气。全面提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精英队伍。拟制作一本调解技能的小册。
(二)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指引,建立评估制度,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百分制评分标准》,对中标律师事务所和人民调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表现、调解质量等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值班期间在岗在位,奖优罚劣。
(三)加强宣传,让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首选渠道。进一步加大对派驻调解室的地点位置、功能作用和人民调解便捷、高效、免费等优势特点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各调解室要加强标识,凸显第三方派驻性质,让矛盾双方当事人清楚知晓专业调解室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的中立调解机构,而不是隶属于公安、医院、行业协会等派驻单位,彰显调解公信力。计划制作一本关于调解的宣传小册。
(四)加强司法确认工作。司法行政、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做好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赋予协议法律效力,促进当事各方自觉履行协议。
(五)积极探索开拓我区行业人民调解新领域。着力打造1-2个有亮点、有特色的物业小区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示范点。探索人民调解进入其他行业协会以及信贷、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高发领域的可行性。联合有关街道办事处,初步尝试在我区商圈人流密集地段设立派驻调解室,如在东门步行街、南湖人民南等商业地区和莲塘工厂企业密集地段增设调解室,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8
20xx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以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以普法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我区的稳定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是:
一、认真谋划,积极部署,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二、加强网络建设,健全制度,探讨新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三、树立大服务思想,不断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四、提高队伍素质,推进行风建设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9
基层科20xx年度整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以“一网一点零激化”为目标,以“一月一主题” 实践活动为载体,以重点突破性工作为抓手,开拓创新,务求实效,确保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提升新水平。
一、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
一月份,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评比活动。
二月份,在“两节”“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三月份,开展如何当好一名基层司法所长演讲比赛活动。
四月份,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各司法所要在本月组织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委会人员进行培训,基层科派专人进行现场指导检查。
五月份,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活动。各司法所组织本所力量,深入村、社区进行全面指导,评选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社区(村)。
六月份,以各所为单位举办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基层科选2个社区或村调委会,举办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邀请省、州有关领导参与此活动。
七月份,全面动员部署“弘扬法治精神,展人民调解风采”文艺演出准备工作。各司法所组织本辖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谋划组织排练(小品、相声、快板书、三句半、歌舞等形式)。
八月份,组织基层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弘扬法治精神,展示人民调解风采”文艺演出活动,局里专门进行评比。
九月份,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司法所在组织调解员培训的基础上,基层科要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和考试。
十月份,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调研讨文章评比活动。
十一月份,以各所为单位组织开展法律大讲堂案例分折讲座评比活动。
十二月份,动员基层司法所开展12.4宪法日系列活动。
二、全年度突破性重点工作
1、规范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总结检调、公调对接、诉前调解,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工作经验,力争7月份在我市召开全州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
2、积极开展全省《示范司法所》、《最美司法所长》创建活动,选出我市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在全州、全省叫得响的司法所和司法所长进行选拔和推荐。选拔和推荐工作在4月份前完成。做到上报事迹突出,《全省最美司法所长》要有人物专题。
3、规范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活动。
4、开展《化解民间纠纷,服务联系群众“手拉手”》主题实践活动。自5月份开始到10月份结束,各司法所每二个月开展一次接访日活动,并与“所所对接”便民服务日活动相结合,基层科派专人督导检查。
三、基础性工作落实
1、每月上报人民调解报表、舆情动态分析、一事一报等要及时,准确无误。未上报的.每次扣1分,迟报、错报每次扣0.5分。
2、每月上报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信息,镇司法所每月不少于1篇,街道司法所每月不少于2篇。未报的每月扣1分,超过部分,每篇加0.3分,每月加分不超过1.5分。
3、各司法所每月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的网站、报刊杂志等登载或播放人民调解信息,镇每季度不少于2篇,街道每季度不少于3篇。超过部分,每篇加0.5分,年末加满10分为止。
4、鼓励各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与法同行》或《广角民生》栏目播出人民调解专题节目,播出一期加3分。
5、有创新工作载体的司法所,根据社会效果给予加分。
6、按照全省创建示范司法所工作标准,各司法所要认真准备各类卷宗、业务登记、活动记录本、上级文件和一月一主题方案及活动记录、图片资料等业务材料。省厅对已命名的示范司法所要进行抽检,未命名的司法所进行考核验收。
注:根据省、州业务部门部署的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临时调整,再另行通知。《一月一主题》实践活动,局里专门下发活动方案,各司法局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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