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时间:2023-10-02 19:30:14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让我们抽出时间写写总结吧。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作医疗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一、加大投入,夯实提高保障水平的基础

  区委区政府加大对引导资金的投入,将筹资水平从去年100元/人提高至今年120元/人,其中,两级政府从去年补助40元/人提高到60元/人,而群众缴费额不变,吸引了更多群众参加,筹集了更多资金,为提高保障水平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xx年全区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为557399人,其中农民498879人,占农民总人数93.4%,其余为居民,全区共筹集资金66,887,880元,补偿30677人次,支出金额63,531,209.63元,人均补偿2000元,人均报销比例为34.8%,人均两项比上年同期提高546元、6.98%,镇级医院就医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更提高到51.81%。

  二、优化报销方案,贴近广大群众

  在总结去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以贴近群众,方便群众为原则,优化报销方案,简化报销费用计算方法,取消医院分级分段报销比例,将镇、区、区外三级医院每一级的报销比例统一起来,规定镇级报70%、区级报50%、区外报40%,使群众对报销方案易明易懂易算,做到心中有数,得以权衡利弊,科学选择医院,合理利用资源,使医疗支出费用发挥最大效用。这个报销方案的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欢迎,一些农民阿伯说:“计算方法简单,小学生都会,懂计算,就知道去哪间医院看病好。”今年5月26日在昆山召开的卫生部东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议上,卫生部官员及与会专家对我们的方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严格把关,用好、管好合作医疗基金

  四、加强监管,做好对定点医院管理

  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是否到位,关系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持续发展和医院自身的健康发展以及广大群众的利益。为此,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一是根据近年我区住院医疗费用情况,制定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制度,并以签订服务协议书的形式,把有关内容明文确定下来。协议书明确了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自费比例是:区级医院不超过20%,镇级医院不超过16%。对医院发生超出比例以外的自费费用由管理中心在每月结算时扣除,在年终结算时,若全年平均自费比例在规定范围内,则将每月扣除的费用全部返还给院方,否则按实际超出费用核算。医院向参合病人提供超出基金支付范围的自费项目,须征得参合病人或其家属同意并签订《自费项目确认书》方可使用,否则自费费用全部由院方负责。协议书还明确了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而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规定医务人员关于合作医疗工作的收入,不得与本人及科室收入直接挂钩;医院要充分利用参合病人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等。此外,规定医院不能把农保病人转诊至私立医院,否则病人应报销费用由医院承担;二是远程监控与实地监管相结合,严格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在全区合作医疗网络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区农合办4名工作人员每天在办公室对18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远程监控,对参合住院病人的检查、用药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保证问题不留过夜。同时,根据区农合办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书内容,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量化、细化的实地检查,以简报、通报、会议等方式定期公布各单位的医疗费用情况,对超过规定标准范围收费等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给予书面告诫并予以纠正,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驻院代表实时实地审核每位病和建议,并组织工作组深入各镇、街、村农户开展调研,探讨对xx年城乡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修定意见;制定xx年开展参合宣传、报名、收缴基金的具体措施方案。为进一步确保宣传工作的到位,我们印制了30万份《参加合作医疗,减轻医疗负担——致全区人民一封信》发至全区群众各家各户,使全区群众清楚了解我区城乡合作医疗的目的、意义和有关管理规定,实现了家喻户晓、人人踊跃参加的良好局面。

  一年来,我们做了一定工作,合作医疗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及群众期望还有一些差距,我们将在新一年里采取措施解决、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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