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时间:2023-12-14 11:00:21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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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1

  按照《关于报送2013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xx市2013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末,xx市建成区面积为12.5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为3.55万人(含44团团部)。因我市成立较晚,城区面积小,环境噪声监测机构不健全,目前尚未划设噪声环境功能区,也未开展城市区域噪声监测工作,城区工业生产、社会生活、交通噪声噪声源数量少、声级小,主要噪声源是非稳态的建筑施工噪声,总体噪声水平不高,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2013年度,我市噪声扰民投诉情况在所有环境违法投诉中所占的比例较低,全市各类投诉总数为22件,其中噪声投诉仅2件,约占9%,且均为社会生活噪声。在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组织环境监察队到达现场,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两件投诉均属酒吧、商店经营中产生过大音量影响周围居民休息问题。我局在核实情况后要求经营者采取调整营业时间、降低音量和隔声处理等措施,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投诉的群众对处理结果也比较满意。

  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按照xx市城市规划布局,工业生产企业均布置在工业园区内,交通干线均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目标,城区内没有明显的高声级噪声源,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主要是一些建筑施工噪声源。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将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放在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上,主要采取的措施:一是规定城区所有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向市环保局提出申报,评估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以及所采取的防治措施,方可开工;二是严格执行市政府使用商品混凝土的规定,禁止各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混凝土搅拌机,杜绝了建筑施工混凝土搅拌带来的噪声污染;三是对夜间施工严格审批、加强监管,除因生产工艺或特殊工期要求外,一律不允许夜间施工;四是在学生中考期间禁止在午休及夜晚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环境监察队和城管大队密切配合,加强巡查和监管。

  对于社会生活噪声,主要是针对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中使用的音响设备等扰民噪声,加大了整治力度。一是禁止在居民区、文教区、医疗区等噪声敏感区域内设立KTV等文化娱乐场所;二是要求城区4家娱乐场所严格控制声源音量,安装双层隔音玻璃等措施,使噪声达到排放标准;三是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商业广告音响扰民问题,取缔流动商贩利用扩音器招揽生意,减少了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

  对道路交通噪声,我局主要是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学校、医院集中的健康路、前海东街等主要路段划定机动车辆禁行时间和设置禁止鸣笛标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另一方面,市政府大力实施园林靓市战略,着力打造城区道路绿化景观建设,既美化了环境,又构建了城市道路两侧的声屏障。目前,城区现有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已达95%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图木舒克市是一个新建城市,xx市环境保护局更是2013年刚从建设局中分离设立,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十分突出,市环境监测站仅有一名领导,噪声监测专业人员、专业设备均是空白,不利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建议兵团上级部门对xx市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怀,在能力建设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安排国家能力建设项目资金,并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

  四、2014年初步思路

  针对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2014年我局将在兵团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克服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力争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一是制定出台《xx市城区油烟环境噪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章可循;二是科学划定城市噪声功能区,布设噪声监测点;三是积极开展噪声监测工作;四是继续协同公安、城管、住建等相关部门强化噪声监管,确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全面达标。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2

  一、 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XX市环境监测站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XX市声环境质量状况保持在较好水平。

  1、区域环境噪声质量。20xx年,XX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4.3分贝,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较好。全市100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中有13个监测点噪声质量状况为好;46个监测点噪声质量状况为较好;凉山广播电视大学、雪花啤酒厂后门等36个监测点噪声质量为轻度污染;凉山州商业局门口和音皇歌城停车场门口2个监测点噪声质量为中度污染;沃尔玛超市东北角、一环路正义路叉口东10米和州商业银行门口3个监测点噪声质量为重度污染。

  2、功能区环境噪声质量。20xx年XX市功能区噪声年平均昼夜等效声级值(52.6分贝)略高于上年(52.5分贝)。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四个季度间差距较小;其中居住与文教区最好,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最差。

  3、交通噪声环境质量。20xx年XX市交通噪声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4.3分贝。全市监测道路总长度21.270km,比上年增长xx.859km,无超标路段。

  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噪声污染源头控制。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声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0xx年我局严格“三同时”验收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杜绝新建项目噪声扰民。

  (二)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20xx年,我局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 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

  一是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

  二是实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审批制度,在城市市区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对于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而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必须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证明。

  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严重扰民的企业实施顶格处罚,并严格依法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做到应收尽收。

  (三)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20xx年,为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拥有一个安静、良好的考试环境,由政府发布禁噪公告,环保部门与公安、城管、工商、教育、文化等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敏感点工业企业、城市建筑施工工地、城区娱乐场所等噪声源敏感区域进行 24 小时检查、巡视;督促噪声排放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行为,从速处理。有力地保证了中、高考的顺利进行,得到考生的普遍赞赏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三、 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情况

  我市环境噪声管理和监测机构包括工业污染防治科、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和市环境监测站。其中,工业污染防治科科室人员 2 名,负责统筹全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人员数量 5 名,负责噪声污染源日常巡查、环境噪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噪声扰民投诉受理、噪声污染纠纷排解等工作;市环境监测站,专职人员3名,负责声环境质量监测、噪声污染源常规监测、发布有关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等工作。

  四、 噪声扰民投诉情况

  20xx年,我局共接到环境投诉280件,其中有166件噪声投诉,占环境污染投诉 59%。其中社会生活噪声比例较大,共94件,交通噪声22件,施工噪声44件,工业噪声6件。对于投诉,我们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回复,投诉处理率、办结率达100%。

  五、环境噪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目前,中心城市迅速发展,房地产业也趋于繁荣,产生的建筑噪声影响较大,加上多数建筑工艺要求连续施工产生了大量的噪声。随着XX区改造力度加大,搬迁人数较多,装修噪声、夜间燃放鞭炮噪声也就接踵而来。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现象时有发生。

  2、环境噪声立法不健全,执法难度大。目前,涉及噪声污染管理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城区噪声的监督管理不仅有环境保护部门,还有公安、建设等部门,而且对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是很明确,法律的口子开的过大,执法中存在着机械和疏漏,对很多噪声的种类界定不够明确。所以在噪声执法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执法难度大,依据不够充分。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3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xx年,我省西宁市、格尔木市(属海西州,县级市)、平安县(海东市政府现驻地)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德令哈市(海西州政府驻地,县级市)未开展声环境状况监测。

  (一)噪声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情况

  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处(科)室承担,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工矿企业噪声等监测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噪声污染投诉案件的查处及噪声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

  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5人,配备噪声分析仪8台、环境振动分析仪1台、声校准器1台;西宁市环境监测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1名,配备噪声监测仪器12台(套),其中精密噪声分析仪(1型)2台,噪声多功能分析仪(2型)7台,声校准器2台,环境振动仪1台;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由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兼职从事噪声监测工作。

  (二)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西宁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功能区噪声:西宁市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24小时,共设监测点位5个:青海师范大学(1类)、商业巷(2类)、青海矿山机械厂(3类)、胜利路和七一路(4a类)。20xx年1类区域全年噪声昼间均不达标,夜间达标率为75%;2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75%,夜间达标率为50%;3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4类区域的交通干线两侧两个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不达标。

  (2)道路交通噪声:20xx年8月-9月,对西宁市区现有35条主干道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设置监测点位70个。经监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7dB(A),与20xx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

  (3)区域环境噪声:西宁市设置监测点位224个,每年监测一次。20xx年区域环境噪声中,各声源所占比例:生活占86.2%,交通占12.0%,工业占0.45%,施工噪声占1.3%,全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3dB(A),与20xx年相比略有降低。

  2、其他地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xx年,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均为首次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经监测,平安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格尔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

  二、20xx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对未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或经监测达不到噪声防治要求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方能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一是对重点工业企业加强噪声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企业污染物达标考核内容,对于排放超标且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处罚并限期治理。二是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监管,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对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予以及时查处。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超标排放和严重扰民的企业从严处罚。

  (三)开展高(中)考护考专项行动。各市、州在高(中)考期间,发布禁噪公告,实行噪声排放管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考行动,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噪声污染,努力为考生提供安静良好的学习和应试环境。

  (四)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案件。20xx年,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共受理环境问题投诉1194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902件,占投诉案件总量的76%,办结率为100%。

  (五)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排放,在市区主要路段实施机动车噪声禁鸣区管理,开展市区机动车“禁鸣”严控月活动,加大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城市开发、拆迁重建、棚户区改造等过程中,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群众投诉逐年增多。二是城市机动车和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污染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监管、监测能力薄弱,大部分地区环保部门无监测技术人员和设备,不具备声环境监测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根据环境特点和城市建设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调整西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督促德令哈市尽快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二)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排放监管,推行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从严查处噪声污染和扰民案件,继续做好绿色护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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