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标准

时间:2023-01-10 09:57:4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规章制度标准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规章制度标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规章制度标准

规章制度标准1

  一、标准厂房

  标准厂房是指按现代工业生产要求,一层建筑面积达到24米-60米、30米-80米或40米-60米(建筑面积规划另有要求的除外),房檐高度不低于6米的单体建筑或多层砖混结构厂房。

  二、适用范围

  1、企业、个人或合伙以独资(不论外资、内资)、入股(包括资金入股或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形式在县工业园区租地或购地的,兴建标准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厂房建设业主。

  2、入园企业遵循以下五个优先的原则:①购地建厂房优先于租地建厂房;②带项目建厂房优先于单纯购地建厂房;③增量项目优先于存量项目;④制造业优先于加工贸易企业;⑤新办企业优先于老企业。

  三、优惠政策

  (一)用地

  1、租赁土地建设标准厂房的:

  租期:租赁土地或农民以集体土地入股建设厂房的,租期为50年。

  租金:土地租金为未平整土地每年每平方米1元、平整土地每年每平方米3元。

  租金支付:五年内实行“两免三减半”,即前两年免除土地租金,后三年减半收取。“两免三减半”部分由县财政负担,第六年起土地租金由建设业主全额承担。

  2、购买土地建设标准厂房的:

  土地供地价格:县财政按国家规定我县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50%给予扶持,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对整体开发1000亩以上的战略投资者,县财政按国家规定我县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100%给予扶持。

  厂房建设用地类别比例应遵循如下规定:标准厂房用地面积达到40%,生活配套设施用地面积达到30%,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用地面积达到30%。

  (二)租金

  1、标准厂房建成后,由县财政负责前两年厂房租金,租金按每平方米4-7元(一层厂房每平方米4元,每增加一层增加1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租出或售出后为止。

  2、厂房建设招商、厂房租赁招商,责任分解到县直综合部门、经济部门和职能部门,第三年至第五年由县直责任部门负责厂房租金保底,租金标准同上,第六年起厂房租金由厂房建设业主自行负担,租出或售出后为止。

  (三)税费

  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全免,县财政给予相关部门适当工作经费。

  (四)奖励

  1、标准厂房建成后,由县财政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新建多层标准厂房的,每增加一层提高10%的补贴标准。

  2、对引进开发商进行标准厂房建设的中介人、引荐人,按厂房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规章制度标准2

  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

  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

  根据《20xx年农村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要求,为提高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质量,规范业务规程,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制定本办法。

  一、业务规范标准

  1、各村每月结账后,将“现金收支及代管月报表”报乡镇(街道)经管站,做到账表相符,由经管站汇总,于下月的15日前报市经管局。

  2、经管站在银行、信用社存款,必须设存款账分户登记,并使用凭证记账式存取结算手续,严禁使用存折、存单。

  3、村收入现金(含借款)后,在上交经管站代管处理账务时,必须同时登记现金账(一收一支)不得走捷径记转账。

  4、村在支回代管资金后,必须先入现金账(借方),再登记开支业务,不得走捷径记转账。

  5、村账要设立“代管资金”科目与经管站对应登记,不得将代管资金含在“现金”科目中。存取必须使用凭证记账方式结算,不得使用存折。

  6、村从库存现金或支回未用的代管资金中上交代管资金,必须在月报表中注明(用“△”标注)。

  7、现金开支必须有正式原始凭证,不得以村自开现金支出单让经手人签字的方式取得原始凭证。

  8、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现金账时按以下顺序:现金收入、上交代管、支回代管、现金开支。

  9、对已发生的`现金垫付业务,采取纳入账内管理的办法,即原始单据及时入账,同时给垫付人开借据,待集体有资金时凭借据支款。

  10、现金账及“代管资金”科目年初转账时只转一个余额,不得再转相应的发生额。

  11、现金账及“代管资金”科目每月要结有“月计”和“累计”。

  12、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限额由经管站根据各村情况确定为300元-1000元,超限额的要及时上交代管。

  二、考核办法

  1、账簿代管按乡镇(街道)实际代管的村数占总村数的比例计算代管率进行考核。

  2、资金代管,按账面代管率和业务规范标准进行考核。

  3、业务规范标准,按项目考核到村,以分数量化到乡镇(街办)。

  4、乡镇(街道)各村汇总的账面资金代管率(实际上交代管资金占应上交代管资金的比例)抵降业务规范标准折扣百分点(每分抵降0.1个百分点)后为实际资金代管率。

  5、考核情况每月一通报。

  三、业务规范考核扣分标准

  1、乡镇经管站不按时上报“现金收支及代管月报表”(汇总表)的,每拖一天扣2分,附表每少一个村扣0.1分。村账表不符的每村扣5分,镇与村表与表不符的每村扣10分。

  2、经管站在银信部门存款,不设存款账分户登记的扣20分,存取手续不按要求的扣20分。

  3、村收入现金上交代管不同时登记现金账的每村扣2分。

  4、村支回代管资金不入现金账,直接记开支科目的每村扣2分。

  5、村不设“代管资金”科目或用存折办理存取手续的每村扣2分。

  6、村从库存现金或支回未用代管资金中上交代管,不在月报表中注明的每村扣5分。

规章制度标准3

  一、组织机构

  (一)有专职分管校领导负责绿色校园建设工作。

  (二)有专职机构、专人负责绿化校园建设工作。

  (三)绿色校园建设目标明确,规章制度规范、落实。

  二、建设经费

  (一)经费落实。绿色校园每平方米绿化面积经费总投入:小学不低于200元,中学(含中职)不低于250元,高校(含高职)不低于300元。

  (二)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建立专账,管理规范。

  三、校园规划

  (一)编制有分区合理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二)编制有符合标准的绿色校园建设规划。

  四、校舍建设

  (一)经济、适用、坚固、安全、环保。

  (二)基本满足“绿色建筑”指标要求。

  (三)功能、规模满足教学生活基本需要。

  (四)外观、用材与校园绿化景观基本协调。

  五、绿化景观

  (一)生态自然。坚持生态理念,景观和谐自然。绿树绿地多,绿色体量大,乔木、灌木、草坪搭配恰当,具备生物多样性、植物多样性生存条件。建设水系的`,水体适中,水深安全,水岸亲和。

  (二)生均绿地面积大:小学大于6平方米,中学(含中职)大于7平方米,高校大于8平方米。

  (三)绿地率大:小学大于35%,中学(含中职)大于38%,高校(含高职)大于40%。

  (四)绿化覆盖率大:小学大于45%,中学(含中职)大于50%,高校(含高职)大于55%。

  (五)大树多、绿量大。绿体率:小学大于350%,中学(含中职)大于400%,大学大于450%。

  (六)“一无三少”。校园无裸露泥土;大草坪、大铺装、大水体少;硬堡坎、硬水岸、硬树池少;人工景观、人工水体、人工喷泉少。

  (七)绿树成荫、房在树下、校在林中。

  六、其他要求

  (一)获得“绿化先进单位”、“园林式单位”等证书。

  (二)属于生态校园。

规章制度标准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审批及标准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各线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填写“借款凭证”后,一律报财务总监审批,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一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各项借款金额3000元以内按上述程序办理,超过3000元以上的需报请财务总监审批。

  (六)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一)住宿 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平均每天不能超过80元,主办业务不能超过60元,业务员不能超过45元。高层领导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80元标准后经财务部总监批准后可予报销。

  (二)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每天补助30元。

  (三)市内短途交通费 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内,凭票据报销。

  (四)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五)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六)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主管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有关各线主管领导批准,财务经理审核后,方能报销。

  (七)出差坐飞机,需由部门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单位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报上一级领导批准)。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总公司本部各业务部的业务招待费,控制在各部门完成的营业收入的2。5‰之内,由部门经理掌握,总公司本部的各行政职能部门,按总公司分配下达指标使用,由财务部经理掌握,下属公司根据完成的营业收入,控制在4‰内,由经理掌握开支,超过一部分一律在年终利润分配留成公益金中予以扣除。

  (二)属指标内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各线主管领导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指标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董事长批准,方能报销。

  第五条 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在未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前,职工本人医药费可按公费医疗待遇,凭区级以上医院发票实报实销;临时工凭区级以上医院发票报销50%。

  (二)公司职员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凭区以上医院证明享受医药费待遇,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只准一个孩子享受医疗费全报待遇,其余子女享受半费待遇。职工无职业的父母凭以上医院单据报销一半医药费(家属名单由人事部门核定)。

  (三)职工子女学杂费,凭有效发票,经人事部经理签认,财务部经理审核,给予报销。

  (四)煤气瓶购置费凭有效发票一次性报销200元,夫妻双方在本公司系统工作的',只能报一方。

  (五)其他福利及医药费开支,50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50元-500元由总会计师批准,超过500元的开支一律报财务部总监批准。

  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xx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然后送财务经理审核报销。超过20xx元以上的须报财务总监批准。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xx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20xx元-5000元的,报财务总监批准,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 补充说明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规章制度标准5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1、目的.为保持卫生间的干净、整洁、卫生,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养及公德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3、公司各部门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

  3.1讲究卫生,保持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内清洁、干净,无异味。

  3.2爱护公共设施,对故意损坏的,按价赔偿,非人为损坏的,及时申报维修。

  3.3严禁在厕所门上乱写乱划(画)。

  3.4文明用厕,严禁向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扔杂物。

  3.5严禁在厕所内抽烟。

  3.6对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地面较滑的,应在门口和地面铺设防滑垫。

  3.7洗手间内应放置清洁剂并及时更换。

  3.8节约用水、用电,用后即关闭水龙头,人走后即随手关灯。

  3.9做好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及附属设施的目视化治理。

  3.10清洁工清扫时,应悬挂“现正清扫,请稍侯10分钟”提示牌,员工在清洁工清扫时,严禁如厕。

  3.11各部门必须指派专人对厕所进行治理,厕所治理员必须对清洁员进行监督和考核。

  3.12公司对各部门(单位)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进行不定期检查,于每半年组织1次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专项检查。

  4、本规定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规章制度标准6

  1、工作机制:

  (1)建立校长为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的交通安全宣传组织,落实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

  (2)依法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落实教育课时,注重新学期开学及寒暑假前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3)学校应聘请交通民警或指定教职员工担任学校交通安全法制辅导员,指导学生和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定期向学校通报学生交通违法情况的制度,学校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

  2、硬件设施:

  (1)学校的`宣传栏(橱窗)或黑板报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园地,创造条件设立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

  (2)校园内学生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3)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人行横道线或人行横道信号灯,周边道路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完善齐全。

  3、宣传教育:

  (1)学校结合交通法规的普及,针对学生特点,每学期开展了交通安全法制课、知识答题、演讲、辩论、绘画、文艺表演、播放宣传光盘、自行车交通事故现场再现说法,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等多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一次。

  (2)建立学校责任民警联系点制度,每学期到校宣传次数不少于2次,配合学校对校车驾驶员宣传教育,无使用无牌证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建立宣传活动台帐,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或影视资料分类齐全。

  4、宣传教育率:

  (1)学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2)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抽查知晓率90%以上。

  5、交通事故:

  学校学生及所属驾驶人无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

规章制度标准7

  (一)综合服务

  服务场所要求

  1应设置客户服务中心,配置有办公桌、椅、接待台、空调、饮水机、电话、打印机、电脑等,服务中心通讯条件良好,应有免费无线网络覆盖。

  2应在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24小时服务电话、报修电话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3客户服务中心每日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0小时,其他时间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配置值班人员。

  服务人员要求

  1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管理人员应经过系统性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或持证上岗。

  2高低压电工、电梯安全管理员、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供水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3应设置楼宇专属客户服务人员,宜具备现场办公条件及入户服务能力。

  4服务人员应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工牌,服务规范,举止文明,态度热情,言语得体。

  5宜积极吸纳新区回迁居民、征迁地区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

  制度、信息管理要求

  1双方必须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

  2宜制订物业服务手册。

  3应制定较为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保、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及培训、考核体系。

  4应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应有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档案管理要求

  1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运用信息

  化技术对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资料、

  房屋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档案等进行管理。

  2应设置档案资料室,配置档案资料柜,有禁烟标识、防鼠措施和灭火器。

  3应设有档案管理员,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整洁、查阅方便。应对档案内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

  新、补充档案信息。

  客户服务要求

  1应有专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居民和物业使用人的报修、建议、咨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受业主方委托,按约定的时间办理租户入驻手续,迁岀手续,回复率宜达到100%,有效投诉处理率宜达到100%。

  2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单元楼内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

  3每年应至少公开进行1次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应根据住户合理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重要节日应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氛围营造。

  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6应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维修记录与服务承诺相符。

  7各类维修工作应流程清晰、操作程序规范、人员技术过硬、管理规范。

  8急修、小修及时率宜达到100%,返修率不应高于1%;维修回访率宜达到100%,宜有回访记录。

  9出入口可配置便民服务推车。

  10应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无偿便民服务。

  11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应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专项委托服务要求

  1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2专业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对专项委托服务宜有监督及评价机制,宜有监督评价记录。

  (二)共用部位管理与维护

  标识系统管理要求

  1重点部位应按相关要求设置指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消防标识及道路交通标识。

  2应有楼栋、单元、楼层、户门标识。

  3应有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生活的温馨提示标识。

  4标识应安装规范、清晰明显,材质和设计风格应符合本项目的品质定位。

  装饰装修管理要求

  1应有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2应按规定办理装饰装修手续,宜有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3受理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应与居民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宜书面告知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4装修现场消防及安全防护措施应得当,施工人员出入登记。

  5在公共区域宜设有指定的装修垃圾存放点,有围挡遮盖等措施,严禁装修垃圾裸露存放,宜及时清运。

  共用部位管理要求

  1应根据房屋使用时间、设计年限和责任范围,制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应按计划对共用部位实施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宜结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区域日常巡视责任制,做好记录。

  3对以下共用部位,应每月进行1次检查:

  (1)门、窗、玻璃等建筑部件。

  (2)大门、围墙、道路、无障碍通道、场地、阶梯、扶手、座椅、亭台、雕塑、景观小品、路缘石、管井、沟渠等附属构筑物。

  4对以下共用部位,应每季度进行1次检查:

  (1)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建筑部件。

  (2)屋面泄水沟、屋顶防水层及隔热材料、楼内外雨落管等附属构筑物。

  5对共用部位的屋外贴面、屋檐、阳台、

  雨罩,应每半年进行1次检查。

  6汛前和每次强降雨(雪)后,应检查清理屋面泄水沟、雨落管、雨水井。

  7对巡检中发现的共用部位表面缺陷和零星破损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8共用部位的使用应符合建筑设计要求,严禁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和违章搭建行为。

  房屋外观管理要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应建议相关居民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确需安装封闭阳台的,应提示相关居民阳台外观与房屋外观保持一致。

  3确需安装空调的,应提示相关居民安装在指定位置并确保牢固,冷凝水集中收集。

  4经批准设置的室外广告牌、霓虹灯,应提示相关使用人安装牢固、规范。

  (三)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

  设备机房管理要求

  1设备机房门前应设置明显标识并注明设备机房的名称、管理责任人信息,对有可能造成危害的设备设施必须在机房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或警示标志。

  2机房内显著位置应张贴或悬挂设备系统图、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应急预案流程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设备设施标识、运行状态标识及各类提示、警示标识应齐全。

  4应有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5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按规定定期检测。

  6在明显易取位置应设置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及专用工具,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7应每月清洁1次设备机房,确保室内无杂物、整洁有序、无渗漏、无积水,设备表面无积尘、无锈蚀。

  8应有完善的防鼠措施,防鼠板、防鼠网、防鼠药物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9雷暴、强降水、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前后应有专项检查和防范措施。

  10设备噪音应符合规范要求;有环境要求的设备机房,温度应在规定范围内。

  11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及交接班记录等完善,应每月归档。

  供配电及公共照明管理要求

  1楼内照明:每周应巡检1次,一般故障应在1天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应在5天内修复;楼道灯完好率不宜低于90%。

  2楼外照明:每周应巡检1次,一般故障应在1天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应在1周内修复;每月应调整1次时间控制器;路灯完好率不得低于90%。

  3应急照明:每周应巡检1次,发现故障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维修;断电后应维持照明时间达标,指示灯表面亮度和应急照明照度达标。

  4低压柜:每3日应巡视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应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清扫;每年应检查1次电气安全;每2年应校验1次仪表。

  5低压配电箱和线路:每半月应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应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清扫;每年应切换1次双路互投开关。

  6控制柜:每2周应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应养护2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调试、清扫;每半年应校正1次各种电器元件或控制设备的设定值;每年应检查1次远控装置和节能装置。

  7发电机:每半月应试运行1次,保证运行正常;每年应1次带负荷运行;每年应活化1次蓄电池;每周应巡视1次充电机和蓄电池。

  8配电室、楼层配电间:有门、孔、洞、窗等处应有完善的防鼠措施;穿墙线槽周边应封堵严密;锁具应完好;电缆进出线和开关标识应准确。

  9变电站高低压电缆沟、电梯底坑不得有积水。应每2年组织对高低压母线、配电盘、变压器、电缆进行1次例行试验,根据试验记录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

  10每2年应检验1次内部核算电能表。

  安全防范设施管理要求

  1监控系统管理:

  (1)应按设计要求配置足够的监控设备,保证24小时运转正常,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控制,画面齐全、清晰,图像视频储存不低于45天。

  (2)应按使用说明书对摄像机、镜头、监视器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3)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2门禁系统管理:

  2门禁对讲

  (1)每月应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2)门禁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应每季度1次。

  (3)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应在5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故障应在5天内修复。

  3周界防范系统管理:

  (1)主机除尘,压线端子牢固,对射探头牢固性检查应每年1次。

  (2)报警系统有效测试应每周1次,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

  4电子巡更系统调试保养应每季度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供水系统管理要求

  1应建立水质管理制度和检测档案。

  2合同约定二次供水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每年应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2次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前3日告知居民停水时间、清洗消毒后注意事项,并经具备水质

  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生活用水消毒设备运行正常,紫外线消毒灯管定期更换。

  (2)每年应委托具备水质检测资质的机构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2次检测;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3)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

  (4)水箱盖应上锁并设有密封条、防蚊网,通风良好,水箱周边无污染源。

  (5)水箱应有水位计,有总容积标识,水位计刻度应有高、低水位标志。

  (6)二次供水管网、供水设备设施应24小时运行,保证供水压力正常。

  3每日应巡检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解决。

  4每日应巡视1次水箱间、水泵房,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5不具备自动切换功能的,每季度应手动切换1次备用水泵。

  6每年应检查2次水泵润滑情况,补充或更换润滑剂;每2年应养护1次水泵。

  7每2年应对供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除锈、刷漆。

  8对供水管道应进行保温包覆,避免夏、秋季产生冷凝水。

  9供水故障通知、处理应及时,记录完整。

  排水系统管理要求

  1应有防汛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2应配备有防汛物资(沙袋、挡水板、雨具、照明工具、发电机、抽水泵等)。

  3排水设施:每年汛前应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确保畅通。

  4污水泵:汛期应每日巡视1次,平时应每2周巡视1次,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每2周应进行1次手动启动测试;每半年应

  养护1次。

  5化粪池:每半年应清掏1次,每月应巡视1次,汛期应每周检查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消防系统管理要求

  1应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2在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应有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

  3消防设施设备功能应完好、无缺失,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应通畅,疏散标识应规范醒目。

  4应有消防应急预案,宜成立志愿消防队或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相关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5消防控制室应有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信息。

  6应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经常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应对员工至少进行2次消防安全培训。

  7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安全机构报告。

  8发生火情应立即报警,并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

  9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日进行1次检查:

  (1)火灾报警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指示灯有无损坏。

  (2)消防泵房内的阀门、报警阀组、管道压力、供电是否正常。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防火门是否完好,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10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月进行1次检查或试验:

  (1)进行消防水泵启动运转,检查其运转是否正常。

  (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是否完好,有无渗漏、闷盖是否齐全。

  (3)高位消防水箱的储水水位是否正常。

  (4)消防泵房间的防火门是否完好。

  (5)灭火器的压力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过期失效、是否生锈、是否正常启用。

  (6)室内消火栓内的设备及报警按钮、指示灯、报警控制线路功能是否齐全完好,有无故障、生锈、漏水,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消火栓箱门是否完好无缺,是否能正常开启。

  11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季度进行1次检查或试验:

  (1)火灾警报装置声光显示、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有效、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对主、备电源进行自动转换试验。

  (2)进行消防电梯强制停于首层试验。

  (3)对水流指示器进行功能试验,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排水,水流指示器应动作,消防控制室应有信号显示,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声,并应启动消防水泵;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供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

  (4)喷头外观,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清除。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季度进行1次检查或试验:

  (5)室外阀门井中进水阀、屋顶水箱阀门和管道中的阀门,核实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与火灾报警系统有联动功能的防火门(包括防火卷帘)能否联动,设施、设备间的防火门是否完好。

  (7)防排烟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12对安装的探测器及全部报警控制装置应每年进行1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1次,不合格的应调换。

  电梯系统管理要求

  1电梯的使用管理应按《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并有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应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人负责管理的电梯不得超过50部。

  3在电梯轿厢内或者主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应标明电梯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相关信息。

  4应实行一梯一档,由专人负责管理。档案内容包含购买合同、安装调试合同、保修合同、安装施工验收报告、使用说明和随机技术资料、电梯登记证、维保合同、维保记录、巡检记录、修理记录、年检报告等。

  5电梯每年应进行1次定期检验。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应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6确保电梯轿厢内可视监控装置、语音提示广播、无线通讯装置等设施正常使用。

  7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取得有效联系。乘客被困报警后应在5分钟内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采取措施实施救援。物业服务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专业维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8每日应至少检查1次电梯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排除;电梯停运超过24小时的,应当公告电梯停运原因和恢复运行时间。

  9电梯应按维保计划时间进行维修、保养,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排除,记录完整。

  10每年应至少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1次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11机房内专用工具配置齐全、使用方便,平层标识图、平层标识线清晰;通风、照明情况良好。

  12应有电梯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每半年演练1次。

  13应急救援装置应完整无损、标识齐全、功能有效;应急照明、紧急迫降及双电源供电装置功能正常。

  14应在小区公示栏公布小区电梯最近一次维护保养信息,信息应当包括维护保养单位、维护保养人员姓名、维护保养时间和内容等。

  室外管井

  1雨水管、污水管、空调冷凝管等管线不应有破损、渗漏。

  2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完好。

  3路面井盖标识应清晰,无缺损、无丢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水系景观及游乐设

  1启用前应进行防渗漏和防漏电检查,保证用电安全。

  2水系景观泵使用期间应每日巡查1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每周应检查1次防漏电设施。

  3每日应巡查1次游乐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

  4应有安全警示标识。

  (四)公共秩序维护

  秩序维护管理要求

  1应制定符合项目定位及实际情况的秩序维护方案。

  2主要出入口24小时双岗执勤,立岗应不少于8小时,站姿规范,有完善的执勤、出入登记、交接班等记录。

  3应设置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小区内设置的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配备对讲装置及必要的防护器械并定期对其进行专业培训。

  4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每2小时应巡查1次,重点区域应增加巡逻频率,并做好巡逻记录。

  5应有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和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实行进出问询、登记。

  6中央监控室应有24小时专人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重要部位监控录像保存不应低于30天。

  7应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向居民宣传安全防范常识。

  车辆管理要求

  1道闸系统应运行良好,维保养护及时。

  2主要道路交通标志齐全,宜实行人车分流。

  3临时车辆进出登记及时,记录完整。

  4停车场(库)标识应规范、清晰,车辆行驶路线设置合理,车辆停放有序。

  5停车场车位平面图、停车收费标准、管理规定、紧急联系电话等应公示于显著位置。

  6固定停放车辆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相关权利义务;消防通道禁止停放车辆,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应进行劝阻、纠正。

  7管理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配合居民及相关部门完成调查取证工作。

  8停车场(库)应定时巡检,记录完整。

  9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应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10非机动车管理规范、摆放整齐,不应有乱停乱放、私拉、乱扯充电现象。

  11宜设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

  (五)环境卫生维护

  楼内公共区域管理要求

  1地面应每日清扫1次,无垃圾、杂物及

  污渍,每日巡回保洁不少于1次;根据地面材质,宜定期做地面清洗、养护。

  2楼道应每周清扫3次、每周清拖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应每周擦拭1次。

  3每日擦拭1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每日清拖1次轿厢地面;每日巡视保洁2次电梯轿厢。不锈钢或其它材料装饰的电梯轿厢,宜每月护理1次;石材装饰的电梯轿厢,每季度宜养护1次。

  外围公共区域管理

  1楼外道路及设施:每日应清扫1次、巡视保洁2次楼外道路;每月应清洁1次楼外公共照明及共用设施;每季度应清洁1次雨篷、门头等;雨雪天气,道路不宜有积水积雪,清理及时,保持道路通行。

  2天台、屋面:每月应巡查1次天台、内天井,有杂物及时清扫。每半年应清扫1次天台、屋面。

  3水景:根据水质情况进行净化处理,使用期间应每日清洁1次水面。

  4车库、车棚:地面宜每周清洁1次。保持空气流通,地面无垃圾和杂物。

  垃圾收集及清运要求

  1垃圾应实行分类管理,执行国家统一政策。

  2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有清运记录。

  3垃圾桶、果皮箱应保持清洁,垃圾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外溢、无污水、无异味;夏季应每周消杀1次。

  4宜有完善的消杀灭害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

  (六)绿化养护

  1应制定绿化养护方案,养护设备、工具台账完善。人员配置合理,责任区域明确。

  2应根据植物种类、生长情况合理安排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工作。

  3乔木应每年修剪1~2次;灌木修剪及时,全年应至少修剪2次;草坪适时修剪。绿植不应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4每年应全面除草4次,重点绿地增加除草次数。

  5花草树木长势良好,补栽补种应及时。

  6草坪以及绿化带整洁,无杂物、粪便、垃圾、杂草以及枯叶树枝;绿化产生的垃圾,重点区域应随产随清、其他区域日产日清。

  7爱护绿化标识位置合理、醒目。

  8有噪音的绿化作业应安排在8:00之后,减少对居民的影响,作业时有提醒标识,工完场清。

规章制度标准8

  1、目的

  为规范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行为,让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明确岗位要求;为公司筛选出去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特制定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并为试用期结束的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2、定义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试用时间段,在此阶段,用人部门可全面考察被录用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满足公司岗位需求。同时被录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工作条件及环境,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公司所有编制内新员工试用期为1到3个月。

  3、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新员工试用期的管理职责、试用期考核和转正等方面要求。

  4、职责

  4.1办公室负责新进员工试用期管理的有效监控;负责新员工转正手续的办理及审批、试用期离职等各项手续的办理及审批。

  4.2组长负责新员工上岗试用阶段的工作安排、岗位技能培训及入职引导工作,负责新员工上岗试用阶段的工作考评。

  5、新员工试用期管理

  5.1试用期期限及薪酬待遇

  5.1.1新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岗位需要、员工本人情况,根据双方协商,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约定。

  5.1.2新员工用期薪酬原则上按试用期基本工资发放。

  5.1.3新员工试用期不享受操作提成。

  5.2试用期管理

  5.2.1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2.2在试用期迟到不得超过三次,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不得出现违规、违纪处分。

  5.2.3在试用期内有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者,直接终止试用。

  5.3考核办法

  新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内员工填写工作总结,每月考核一次。签订《师徒合同书》(见附件),设定技能考核;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员工根据月度总结表的内容作自我总结;二是员工月度考核表(考核表看附件),由新员工填好前半部分交由试用期指导人,试用期指导人根据考核内容结合新员工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认真评分和评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月底之前有指导人将试用期的自我总结表和考核表传至车间办公室,车间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每月评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以此作为员工试用期满后是否录用转正的依据。

  5.4考核内容

  5.4.1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由指导人根据新员工在试用岗位上的工作情况评定。

  A工作主动性,试用期员工对待工作是否主动、积极,是否提出合理化、创新性的'建议。

  B工作质量,工作中是否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 C工作效率,工作效率可有提高,是否按时完成。

  D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中是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遵守项目上各项工作流程。

  E员工对待工作的责任感,员工对待工作是否认真仔细,是否具备强烈的责任感。

  F团队合作精神,工作中员工是否我行我素,脱离整个团队,不服从领导安排。

  J专业知识和技术,在工作中员工是否潜心学习专业知识和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H学习能力,工作中员工是否具备自我学习的能力和永不知足的学习态度。

  6、试用期转正

  6.1.1自然转正:新员工在公司规定上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应结束试用期予以转正。

  6.1.2提前转正: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业绩出色,表现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转正,填写转正申请,经车间主任签字认可后可成为正式员工。其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6.1.3延期转正:新员工试用期满后,因岗位技能、工作态度等暂达不到所在的岗位要求,无法完全胜任现有工作,需延长试用期,延迟转正。新员工延期转正的,经延长后的试用期总计不得超过4个月,4个月仍无法转正考核要求的,终止试用。

  7、转正考核规定

  7.1提前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90分(含)以上的,并且综合评估优秀者,原则上可以提前转正。

  7.2自然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80分(含)-89分的,原则上可以自然转正。

  7.3延期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60分(含)-79分的,应延期转正。

  7.4不予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应予以淘汰,不予转正。

  7.5员工使用期内,每人基底分数为20分,其余按其中8项综合评分得出。认为不符合转正录用条件的,可随时提交《试用期考核表》,经办公室审核,车间主任审批后,由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规章制度标准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新员工试用期管理,为新员工指导与考核提供依据,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企业文化,促使员工的发展同公司的目标有效结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新员工试用期管理,下属各级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责任部门

  (一)人力资源部是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如下:

  1、招聘培训经理职责:

  (1)组织新员工岗前培训、阶段评价与转正考核,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2)检查直接主管对新员工目标达成过程的辅导情况。

  (3)受理考核投诉,并跟踪处理。

  (4)负责回答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2、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职责:

  (1)监控试用期员工岗前培训、阶段评价及转正管理过程和结果。

  (2)签署新员工转正评语,薪资变更等人力资源部门意见。

  (3)负责部门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岗位的试用期管理工作。

  (二)用人部门职责如下:

  1、用人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担任或指定新员工入职引导人。

  (2)认真履行对新员工达成试用期目标的支持和辅导责任。

  (3)负责新员工试用期阶段评价和转正考核。

  2、新员工权责:

  (1)新员工有权对试用期过程中,对直接主管不负责态度、不公平、不全面的.评价等行为投诉。投诉受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2)积极配合直接主管与入职引导人,尽快成长。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试用期管理新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由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安排一小时左右的入职指引,并签定《劳动合同》之后,即进入试用阶段。

  第五条试用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经公司领导特批的除外。

  第六条试用期薪酬:试用期员工工资为月薪的85%,经公司领导特批的除外,具体参照《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试用期培训:

  (1)新员工入职第一周,由部门负责人或入职引导人负责讲解专业知识培训,完成《专业知识岗前培训评测表》。

  (2)新员工入职第一个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为期一天的公共知识集中培训,进行闭卷考试,并评估。具体参照《岗前培训作业指导书》执行。

  第八条阶段评价: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分别与其谈话,根据新员工的个人能力、业务素质及思想动态,给予其阶段考核评价,完成《试用期阶段评价表》(表1)。

  第九条如发现不足,应明确指出,并相应调整培训计划。如持续未得到改善,可终止试用。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实行动态管理,需随时给予工作指导与评价,发现异常应及时纪录与沟通。终止试用期:新员工若有违反公司规定或被确认不适合岗位工作,公司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试用期。

  第十一条试用期转正:

  (一)转正通知:人力资源部在每月第四周以邮件形式,例行通知次月试用期满的新员工,并抄送其直接主管,提醒其考虑转正意愿,办理转正手续。

  (二)新员工收到转正通知一周内,总结试用期工作情况,完成《转正申请表》(表2),交部门负责人。

  (三)部门负责人根据新员工试用期工作情况,给予新员工转正考核评定,完成《转正考核审批表》(表3),并签署转正意见,转交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新员工的《转正申请表》、《转正考核审批表》、《试用期阶段评价表》,签署转正意见,报有关领导审批。

  (五)其它情况:

  1、提前转正:新员工试用期满两个月,并表现突出,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提前转正要求,并填写《转正申请表》,按转正流程审批。

  2、延长试用期: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能完全达到岗位要求,但在某方向有一定特长,部门负责人可与其沟通确认延长试用期一至三个月。到期需再次进行转正考核(流程同按期转正)。若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则终止试用。

  (六)新员工转正申请经最终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新员工发出《转正通知单》(表4),同时邮件抄送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如果转正申请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七)资料存档:人力资源组织完成上述工作后,需将员工试用期中所涉及的各种表格、文档及资料归档入库,并在员工信息数据库中更新相关内容,通知财务部,员工从转正当日起享受转正待遇。

  (八)异议处理:员工对试用评价或转正结论有异议的,应在得到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投诉或申请复议。人力资源部按投诉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将最终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员工和部门。

  第十二条试用期离职: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具体参照《离职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实施、修改和解释,经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规章制度标准10

  1.0目的

  为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项目,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项目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目人员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安全部当班班长、安全员负责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业主进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微笑示意,并主动问好;

  4.2当陌生人时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立即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里"

  b)当来人说明是业主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说出姓名,房号,经核对无误(核对过程在30秒内完成),并说:"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c)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班安全员应首先询问其所访业主的具体住址,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

  --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应验证后按《外来人员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项目;

  --如来人无法说出探访人的姓名或单元号码时,当班人员应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探访好吗"

  --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探访人的姓名及单元号码且要强行进入项目时,当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当班班长或安全部主管来协助处理;

  d)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是否有辖区内的出入证,如有,验证后放行;如没有出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项目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班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项目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项目内。

  4.2.2当班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带入、带出项目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记工作。

  4.2.3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项目时,当班安全员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a)如已经办理了有业主签字的有效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

  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则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2.4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表上。

  4.3当班安全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员工守则》的规定进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当班安全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长,并由班长上交物业管理中心统一保管,《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条保存期为三年。

  5.0记录

  《外来人员登记表》

  《物品出门检查放行》

  6.0相关支持文件

  《安全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规章制度标准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近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全省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细则》明确,工程项目考评是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企业考评主体应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应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规章制度标准12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转正程序,做到既有章可循又保证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特制订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人事处负责公司人员的转正手续的办理、审核并通知财务对转正人员做出薪资待遇标准的调整。

  3.2相关部门负责新入职人员试用期间对其进行在岗培训及转正人员的'初步审核。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员工转正主要分为:新入职转正、提前转正、延迟转正。

  4.2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规定:

  4.2.1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2车间主任(含)及以上级别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3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3班长及技能人员的试用期为1—3个月。

  4.2.4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

  4.3转正要求及考察重点:

  4.3.1工作纪律: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试用期内未受任何处分;

  4.3.2工作绩效:按时、保质完成当月的工作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3.3专业能力:依据本身的专业知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自己的专业建议并予以实施;

  4.3.4对公司认知度:工作态度认真,团结同事,与同事关系融洽,对公司的企业文化高度认同;

  4.3.5发展潜力:对工作中的失误能自我反省,并主动向其他同事学习以弥补自己的不足。

  4.4转正程序:

  4.4.1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需提前一周到人事处领取《员工转正申请表》并认真填写,报于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全面了解试用期内员工工作情况及需求,如实评价员工的个人鉴定,指出员工的缺点与不足,并提出改善建议并签署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

  4.4.2转正材料签批后转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并提交符合规定的转正人员信息给财务部以调整员工薪资用。

  4.5提前转正及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5.1员工提前转正的相关规定:

  4.5.2在试用期间因突出贡献而记小功(含)以上人员;

  4.5.3试用期间表现异常突出,能迅速融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建议并实施;

  4.5.4其他经领导推荐或认定的情形。

  4.6员工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6.1延长转正、定级时间,试用期最长不可超过六个月;

  4.6.2新招人员在试用期间,请假在一周以上者,应推迟一月转正;

  4.6.3试用期满,经考核达不到转正、定级条件的,可适当延长试用时间,延长期满仍达不到标准者,予以辞退;

  4.6.4新招人员若符合岗位要求标准,但在工作过程中客观原因或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延迟1—3个月转正或辞退。

  5、其他

  5.1试用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方可转正;

  5.2试用期间,员工病事假一周以上及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者,不予转正;

  5.3新入职员工须完成岗前培训之后才能转正。

  6、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规章制度标准13

  为了规范本服装厂的正常生产程序,确保所有产品及时按期完成交货,现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事要请假,必须经组长同意才可以请假,组长一个月只能做到放一个人清静不能超过两天,或有特殊情况的要和厂长请假,不请假的就按旷工处理。

  2、全体员工进入车间后,要迅速进入生产岗位,不得随意在车间内逗留,聊天,大声喧哗吵闹。

  3、任何日不得携带易爆腐烂毒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物品放在操作台上。

  4、生产车间要讲究生产文明行为,生产现场的过道要保持畅通,在向下一道工序传递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必须有标号布,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不乱放,不错号,不允许在裁片、半成品上坐、卧、踩。

  5、组长和质检员要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安排生产,组长在生产一批货之前,要做一件首件,来确保生产大货,组长一定要保证交货期,如果有特殊情况,如有做不出来,必须提前和厂长说明原因,厂长再做安排。质检要注意每个人做的'合格不合格,厂里一般做的是全检为多,一定要把质量抓好。

  6、全体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每件产品投产前,组长和技术人员要召开一次技术工艺统一会议。技术人员与人员讲解重点工艺要求、注意事项及操作要领,讲解工艺要求,并解答会员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进行技术统一。

  7、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20元。

  8、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要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再进行工作。

  9、下班前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岗位的生产物品和工作台面,机车,如果有人下班不关机器,一次罚10元,各组里灯和空调由组长负责,一次不关的罚50元。

  10、本厂满勤奖100元,每月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三次扣半勤,若每月迟到早退五次扣全勤,工资每月发放是1~3号。

  11、本服装厂规定制度即日起执行奖勤罚,如能遵守本厂规章制度的员工年终有600~1200元不等。违规章者将予以严厉批评,或扣除个人所得工资的2%~20%,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扣除个人所得工资,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本厂员工即日起将实行监督检查。

规章制度标准14

  本标准是根据XXX供电公司标准化工作需要,为规范工会工作而制定。

  本标准由XXX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工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AAA

  本标准审查人:BBB

  本标准批准人:ccc

  本标准委托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组织工作

  1 范围

  标准规定了XXX供电公司工会组织工作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供电公司工会组织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5496-20xx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15497-20xx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15498-20xx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

  gB/T13016-1991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13017-1995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3 DL/T485-1999电力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导则管理职能

  3.1 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3.2 工会组织机构网络的.设置与建立。

  3.3 管理工会会员工作。

  3.4 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考察和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3.5 负责工会委员会工作和工会小组建设。

  3.6 协助正副主席搞好工会内部管理。

  3.7 负责职工之家建设工作。

  2.8吸纳和发展新进公司职工入会。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XXX供电公司工会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4.1.1 工会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4.1.1.1 会员群众办工会的原则。

  4.1.1.2 精干、高效的原则。

  4.1.1.3 根据工会干部的岗位定编和组织人事安排工作。

  4.1.2 XXX供电公司工会组织机构设置的基本形式为:

  公司工会→分工会→工会小组

  4.1.2.1 XXX供电公司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X供电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公司工会委员会在工代会的领导下工作,对工代会负责。公司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名,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工会办公室主任、生活女工委员会主任、组织干事、生产劳动保护干事、宣传文体干事、工会财务会计、出纳会计等岗位。

  4.1.2.2 XXX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下设生产安全委员会、经营管理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组等专门工作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工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同步。

规章制度标准15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xx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镇级部门预算(以下称: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批和分解下达、执行、决算和绩效评价等管理活动;

  3、镇部门预算由镇人大、镇xx、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镇财政部门即镇财政所,预算单位包括镇府本级、镇属各单位部门、各村(社区);

  4、部门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理财原则。部门预算管理要贴合xx法律法规,体现xx和我市有关方针政策;

  (二)真实可靠原则。部门预算数据要真实准确,不得随意夸大或隐瞒;

  (三)完整统一原则。部门预算要涵盖镇xx及所属预算单位的所有预算内外收支,实行一个xx一级预算;

  (四)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要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二、部门预算管理职责

  1、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状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xx关于预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镇xx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和绩效评价;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状况;

  3、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和绩效评价;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xx和上一级xx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状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

  1、部门预算的编制主体是镇xx,镇xx负责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报本部门预算;

  2、镇xx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文本。主要包括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部门职能、机构、编制、人员、部门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计划等状况;

  3、部门本级及其所属预算单位的收支要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反映,并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和相应的功能收支分类科目;

  4、部门收入预算编制,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经济指标,结合部门发展计划和履行职能需要,参考历年收入以及经济性、政策性和管理性因素变化状况,按照不同的收入来源,分别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测算。财政拨款和补助收入,应当充分思考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参考本部门前两年预算和决算状况合理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应当结合收入计划安排、相关收费项目政策以及单位性质和需求状况综合编制;其他各项收入要根据历年收入完成状况和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编制;

  5、部门支出预算编制,应优先保证基本支出,合理安排项目支出,努力保障部门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行政执法部门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得与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xx性基金等收入挂钩;

  6、基本支出预算分为人员支出预算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主要采取定员定额的方法编制。定员定额标准应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综合思考财力状况及部门支出需要,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分类分档制定;

  7、人员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8、人员支出预算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人数和人员支出定额标准编制。在职人数以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编制为依据,超过编制的按编制数核定,没有超过编制的按实有人数核定。离退休人数原则上据实核定。人员支出定额标准根据xx和地方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标准,综合思考下一年度正常晋职晋级等因素核定;

  9、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范围的预算,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福利费等等(以当年xx支出分类目录为准);

  10、公用支出预算依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在职人数、资产和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编制。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由财政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社会物价水平和财力状况,综合思考部门职责、级别、工作量、占有资源和正常运转需要,以人或资产为计算对象分类分档制定;

  11、项目支出预算是镇xx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项目按照预算安排时限划分为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按照支出性质和具体用途划分为城镇综合管理类、城镇基本建设类、农村农田水利类等;

  12、项目支出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级次实行逐级申报审核制度。镇xx要对相关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根据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项目轻重缓急,按照财政部门明确的资金规模组织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推荐草案。财政部门对镇xx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推荐草案进行审核论证,经综合平衡后,提出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草案;

【规章制度标准】相关文章: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标准11-19

班级的规章制度10-14

餐饮规章制度07-20

员工规章制度09-29

企业规章制度07-03

关于规章制度06-27

宿舍的规章制度06-29

行政规章制度06-30

门店规章制度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