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章制度

时间:2023-02-17 09:59:3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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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章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章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章制度1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师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同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相关信息。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三十团医院、疾控中心全体职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突发事件监测机构报告,同时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接到或发现突发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3、报告方式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突发事件后,应以最快方式报告,并及时报告书面材料。

  4、报告内容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必须

  做初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

  初次报告要求在发现和报告突发事件后6小时内完成。初次报告必须报告的信息有:突发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生地点、时间和范围、受害人数、事件的地区分布以及已采取的相关措施等内容。

  阶段报告应根据事件的进程变化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应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应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章制度2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设置学校疫情报告人

  XX:校长,设置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疫情信息收集汇总。

  本校各班班主任为各教学班第一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报告,由疫情报告人逐级向教体局和疾控部门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责任老师通过测量体温、询问等方式将异常学生情况做好记录。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特殊时期的晨检,由行政值周、值周教师、门卫在学校门口制定区域进行。不能让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进入学校,第一时间切断传染源,并及时送医。

  3.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章制度3

  1、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儿童程序化管理工作,掌握0-6岁儿童基本情况,对其儿童家长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同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信息录入xx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2、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按规定定期检查,即1岁以内:出院一周内、满月、3、6、8月龄各体检一次,指导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认真填写《新生儿家庭视记录表》和《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1-3岁每半岁体检一次,并对其进行健康指导和生长发育监测。认真填写《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和《3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体检及填写必须由内、儿科临床医生参与,并将信息录入xx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3、统一按WHO规定年龄体重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分析。认真进行体检者的资料统计小结,各种数据必须符合可靠性、科学性、准确性。

  4、根据低出生体重、早产、多双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情况增加视次数,根据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和健康状况增加随次数。在体检中发现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中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心病、体重

  6、结合健康检查,进行小儿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防治、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提高群众的家庭自我保健和优生优育能力。

  7、在认真做好程序化管理工作指定内容任务的同时,认真完成其他儿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章制度4

  1、设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防保站及计算机信息科等科室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组织领导和落实。

  2、防保站为本单位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规范》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并建立传染病登记簿。

  3、门诊、住院部、化验室要分别做好门诊登记、住院病人登记、化验室登记。

  4、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带者时,首诊医生必须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由疫情管理员统一收集录入。

  5、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6、做好自检记录。对发现传染病不报、漏报的医生或者报告好的医生,报告单位应按《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给予处罚及奖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章制度5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领导“当好公道主、办好绿博会”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对待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按照“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快捷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则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企业和谐发展。

  二、应急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很好的落实,特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

  组员:

  三、组织机构责任

  1、全面负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密切关注项目部是否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情况,是否有上访事件动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迅速到位,及时地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处置应急事件程序

  1、信息报告:发生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报告集团相关部门。

  2、启动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小组要在20分钟内做出案情初步判断,并启动应急预案。

  3、应急处置:应急处理小组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1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有关部门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小组负责人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及时请求上一级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①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的发展。②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有关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③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及时报案,交付公安机关处理。

  五、后期处置

  处理小组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

  六、其他事项

  1、项目部应急处理小组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

  2、在预防和处置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中,各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有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①对本工作范围的工资预警预报工作不重视,不负责任,情况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劳动纠纷不断,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多发,社会影响恶劣的;

  ②对劳动者反映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③对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3、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4、协调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小组成员会议,明确相关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章制度6

  1、由乡级保健员或妇幼工作人员掌握辖区育龄妇女和早孕妇女的摸底、登激作,并在孕前三个月及孕后三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并上报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2、确定早孕后,对其孕妇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督促和协助孕12周前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早孕随,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xx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且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服务记录表》。按孕产妇系统管理的'要求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查五:12周前、16-20周、21-24周、25-36周、37-40周,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xx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为其进行孕期保健指导。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两周内随转诊结果,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4、强力推行住院分娩,严禁家庭接生。

  5、产后视:应于出院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视,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xx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

  6、产后42天健康检查:对其产妇进行健康指导,发现异常者转至分娩医院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xx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孕产妇保健手册》归档备查。

  7、认真做好孕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的卫生营养、科学育儿等保健指导宣传工作。

  8、做好各种表、卡、册的整理、汇计、分析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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