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3-04-13 19:07:44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承包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合同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承包合同三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县××镇××村民委会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转包。

  二、甲方流转的土地中涉及到已经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发包给农户的土地,必须在取得承包农户委托书的前提下,向乙方进行转包,并将委托书的复印件报乙方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三、流转的期限为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四、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

  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负担。

  3、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流转费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出租土地的农民。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乙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

  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再次取得具有家庭方式承包权农户的委托下,可优先向乙方转包。

  十、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邓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正宁县水务局

  乙方:(承包单位及法人/自然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根据《甘肃省水利工程管理规定》,结合我县水利工程项目区实际,为切实加强小型提灌站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发包范围

  发包设施有: 1处,立方米蓄水池一座,输水管线 千

  米,输电线路 千米,闸阀井 座,管理房 间 平方米(详见移交清单和工程平面布图),围墙 米。总占地面积及四至。

  二、发包期限

  发包期为 年,即 至 。

  三、承包费及缴费方式

  承包费每年元,年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合同签订时一次缴清。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搞好用水户协会组建、运行工作,并监督其合法经营。

  2、监督乙方管好、用好水利设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监督乙方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水费标准。

  4、尊重乙方经营自主权,不干涉正常经营活动。

  5、乙方无违约责任时,合同未到期,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向用水户收取水费。

  2、合同到期时,乙方无条件按照移交清册,将资产全部归还给甲方,若出现资产损坏、丢失的,乙方照价赔偿,并负责安装、维修等费用。

  3、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承包费,并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工程维修及管理费用,接受甲方监督。

  4、贯彻落实《水法》,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积极缴纳各种规费,为项目区群众搞好服务;

  5、严格遵守《用水户协会章程》,切实加强水利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6、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定期召开用水户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向广大用水户公开、公示供水情况,并及时将会议议程及相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8、乙方不得毁坏供水设施,不得私自接入用水户,凡5户(含5户)以上群众提出接入用水申请,乙方应及时将情况上报甲方,经甲方现场勘查论证后,作出是否接入答复。

  9、切实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做到安全及时供水,确保群众用上放心的自来水。防止污染,安全、及时供水;

  10、要管好用好现有水利设施和房产,严禁在供水范围和供水站院内私自修建任何建筑物,违者责任自负,按违章建筑论处。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不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水价,擅自提高水价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2天不供水或因供水设施维修连续10天不供水的。

  3、乙方擅自转租、变卖、拆损、改变水利设施用途的,情节较轻的,处以该水利设施总价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乙方擅自接入用水户,或虚报、瞒报新增用水入户数的。

  5、不接受甲方或其它监督管理机关管理的。

  6、利用水利工程,从事违法活动的。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监证、村委会四方各执一份。

  甲方:正宁县水务局 (盖章)

  法人代表: (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

  联系电话:0934-6121403

  乙 方: (盖章)

  法人代表: (盖章)

  村 委 会: (盖章)

  法人代表: (盖章)

  监证人: (盖章)

承包合同 篇3

  餐厅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上述三方合伙人就合伙经营西餐厅一事,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现行法律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诚信的原则就有关于合伙经营一事达成相关协议,并形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1.1(以工商部门批准的字号为准).

  1.2 经营地址:

  第二条 经营场所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 入股比例:

  卞: *: *: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之后,协议三方需将入股现金一次性交付至合伙经营账户中 ,视为入伙完成,任何一方在合伙经营期限存续期间不得抽逃出资。

  第六条:三方约定每月 号作为结算时间,在此时间将餐厅经营账目进行全面核对,结算当月利润、成本等事项,并形成书面结算单据,人手一份。

  第七条: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以三方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分配时间定于 。

  第八条: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九条:退伙约定:合同签订 年内,除出现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退伙事由之外,原则上不得提出退伙。

  第十条: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共同聘请总经理一名作为西餐厅营业执照登记的名义经营人,作为餐厅日常经营的执行者。其权限为:

  1.良好执行完成合伙人下达的.决策;

  2.负责西餐厅的日常经营;

  3.对不超过元的支出享有支配权;

  4.协调日常经营中餐厅产生的各类纠纷,协调相关部门关系,保障餐厅日常良好运转;

  5.对餐厅内部一般服务人员(除合伙人直接聘用、委托人员之外;除大厨、财务、采购之外)享有管理、培训、任免权利;

  6. 不享有对外签订标的超过 元或对餐厅经营有影响的合同的权利。

  7.不享有餐厅经营利润的分配权、支配权及其他任何权利。

  8.不享有其他未经合伙人书面授权的权利。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的啊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 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禁止行为

  (一)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

  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合伙人的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经营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甲乙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权不理承担。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宁德市各级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相关文章:

承包合同03-12

经典承包合同06-02

单项承包合同06-03

伙食承包合同06-04

商场承包合同06-06

粉刷承包合同06-07

水电承包合同06-13

必备承包合同06-18

苗圃承包合同06-17

煤矿承包合同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