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时间:2022-05-14 20:01:0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时间: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租金 元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转让。

  第四条,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如果不租,乙方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第五条,乙方开业前,如需对店面进行装修,装修费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满后,解除关系前,乙方不得拆除地砖、吊顶和墙面装修,保持店面完好。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__中路汽车站运达商场靠车站东大门一间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即:______年)。

  三、年租金_______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0。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

  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

  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__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铺位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xx号、xx楼、xx铺面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1、双方商定铺位租期为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租凭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商铺,则应于租凭期满前xx天,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凭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凭该商铺仅作为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规定,不能进行违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押金。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季度/年)租金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乙方应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于每月xx日前交至甲方(出租方)。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押金人民币xx元整,大写:xx元整。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不计息)。若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四、水电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缴费办法

  1、水电费: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乙方应于次月10号前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交清上月的水电费。(水表底数为xx度,电表底数为xx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铺位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因使用该铺位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租凭期满后,乙方应把卫生间、房间等打扫干净,如果商铺卫生差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相应的费用以作为清洁费用。

  5、乙方交还甲方商铺时应当保持商铺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铺位修缮:甲方将铺位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商铺的转租、转让、转借: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七、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xx%。拖欠租金不得超过xx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作为商业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信息存档,租凭期满甲方归还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7、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是有效。

  八、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商铺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4

  甲方(出租方) :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位于 临街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商铺坐落于x号商铺,该商铺建筑为上下两层 。该商铺不得用于饭店等对室内环境及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经营活动。

  2、甲、乙双方应互示身份证以真实的证明双方身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作本协议附件。

  3、该商铺租赁期三年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合同期内,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场行情在原价格基础上随行就市协商而定。

  4、商铺房屋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时,乙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同乙方续签合同。如果乙方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甲方,其自行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装修费。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铺房屋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缴纳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纳时间为合同双方签约后2日内交付。以后两年必须在每年阳历 月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租金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铺房屋,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

  6、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铺面,乙方拥有合同期内合法的使用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原则下有权转租此商铺,但转租前须提前30日告知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收回商铺房屋,且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7、合同期内,与该商铺有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城市市容费、垃圾清理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及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因乙方滞交所产生的罚金应由乙方承担)。乙方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8、甲方应于 年 月日内将该商铺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使用;并经双方交验移交房室钥匙及物业手续等交割完毕后视为交付;乙方租赁后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不得因装修等原因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和墙体结构。

  9、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此商铺押金¥1000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冲抵商铺租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将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移交甲方并交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全额无息返还乙方交付的相应押金。

  1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动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自行装饰、装修的构筑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

  11、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其他损失,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xx身份证:xx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xx身份证: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商铺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商铺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xx商铺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商铺建筑面积共xx平方米。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商铺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xx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xx%,租金提前xx个月支付,每xx年支付一次,具体为:xxx。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商铺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xx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xx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商铺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xx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商铺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商铺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xx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xx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xx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xx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商铺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xx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xx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xx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份

  甲方(签章):xx乙方(签章):xx

  电话:xx电话: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街_______招待所 以_____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风险提示:明确房屋用途

  订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的实际用途不符的,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二是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否则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

  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缩另外,最好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圆整。

  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不得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风险提示:明确修缮责任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此外,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_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_______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风险提示: 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_______页,壹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____元/吨 ,电____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附件:

  1、甲方身份文件、及商铺区位图

  2、乙方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成都________商铺经营管理条例

  4、营业房消防管理责任书

  出租方(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证件号:

  产权证号: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

  电话:

  证件号:

  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姓名: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岳阳市岳纺盖一市场40#门面及紧靠40#门面左则的109#房间出租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岳阳市岳纺盖一市场的40#门面租赁给乙方。40#门面合法产权为盖一市场所有,甲方已经从盖一市场买下了40#门面20xx年到20xx年的合法经营权。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经营范围由乙方自己决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三、租赁期五年,自 20xx 年 11 月 07 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06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形式

  四、40#门面的租金为每月壹仟肆佰伍拾圆整(1450.00),190#门面的租金为每年壹千圆整(1000.00)。乙方每年的6月1号到6月7号期间向甲方缴纳一年的租金壹万柒仟肆佰圆(17400.00),乙方每年年底向盖一市场缴纳190#门面的`租金壹千圆(1000.00)。

  五、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伍千圆(5000.00)人民币做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六、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证金甲方在合同到期后应全额交还乙方。

  七、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允许乙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必要的改造。

  九、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在盖一市场其他门面进行经营活动,如有,视为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行为。

  十一、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盖一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甲方承诺给乙方无偿使用的设备(设备清单及设备状态见附件),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以使用,乙方也可以不使用,代为甲方保存。由于甲方设备自身所具有的特性,设备随时间会老化,合同期满后,乙方交付给甲方时,乙方不承担相关折旧费用。

  第五条 续租

  十三、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租金、押金等)有优先续租权。

  十四、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半年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十五、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违约

  十六、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间内交付甲方房租,如未交付,每滞纳一天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的5%做为滞纳金,如一月未交清,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终止合同。十七、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重新确定租金和押金标准。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保证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十九、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半年通知对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

  二十、任何一方单方面强行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合同租赁期租金总额。

  第八条 其它

  二十一、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二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二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二十二、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三、乙方营业范围可根据需要可自行调整。

  二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五、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4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8

  合同编号:131876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万仟元整(¥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或)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或3。乙方每(____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

  3。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元。

  本合同共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9

  ____________________(即出租人,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承租人,下称乙方)

  兹因甲方基于邻居(其它所有权人)反对之原因,请求与乙方终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所签,标的物坐落于______县市______市镇乡区______里(村) ______邻______路(街) 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号楼楼顶或屋凸之空间之租赁契约。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 乙方应即将标的物上之基地台设施拆除,并将标的'物返还于甲方

  三、 甲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______日内,返还押金新台币(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计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约中若有其它优惠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兑换卷及回馈方案同意书)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抛弃。

  五、 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当事人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0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商铺出租乙方作为商业用途,该商铺坐落地址为: 广州市XX路商 ,建筑面积 80平方米。(附相关房屋产权证明)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五 年,自 20xx 年 7月 16日起至 20xx年 7 月 15 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房产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壹拾伍天的;

  合同期满后,乙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时可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20xx年7月16日至 20xx年7月15日;每月租金槿嗣9200元。

  20xx年7月16日至 20xx年7月15日;每月租金槿嗣9660元。

  上述租金不含房产租U及相PM用, 房产租U及相PM用由乙方支付。

  2、租金的交付日期为每月10日之前支付下月的租金。

  3、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月付。

  4p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本金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利息不计滞纳金。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意支付 壹f捌仟肆佰 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满后,甲方应不息退还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对房屋进行适当的装修,但如果涉及房屋结构的调整,应与甲方协商并报相关规划部门。

  租U期Y束后,乙方不得破难b修包括、_P等,但乙方可拆除(、空{等可移又O洌。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除租金交纳外,乙方还须缴纳如下费用:

  1.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 度,

  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乙方必氖潞戏ǖ慕I活樱I^程中l生的一切事故,唷蘸推渌mc甲方oP,由乙方自行。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 20xx年 4月 30 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使之符合使用。

  2、对于房屋的维修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

  3、甲方应当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楚。

  第七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甲方,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2月之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2月之押金。

  第九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同r甲方⑹pN之月租金及押金退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 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1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时间:

  合同编号: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 “A商城”

  1.3 “该商铺” 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 “营业额” 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 “租赁保证金” 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 “管理费” 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 “书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币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 出租商铺

  2.1 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 层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 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 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 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 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条 商铺用途

  3.1 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 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 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 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 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 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 号商铺是“ ”(英文为“ )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m2* 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1.3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15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15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 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 租赁保证金

  4.2.1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2 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 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 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 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4.3 管理费

  4.3.1 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 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 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 推广费

  4.4.1 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 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 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 水、电费

  4.5.1 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电费押金共计 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 元/㎡,餐饮租户 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4.5.3 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6 其他费用

  4.6.1 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 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 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 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 商铺交付与验收

  5.1 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 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5 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 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 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 年1月1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 年1月1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 年1月1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 年1月1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 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 免租装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6.3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60 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8 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 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 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 商铺装修

  7.1 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 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7.1.2 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 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 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 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 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 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 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 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 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 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 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 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 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 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 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 商铺修缮

  8.1 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内进行维修。

  8.2 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 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 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 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8.8.1 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 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 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 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 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 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 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 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 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 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 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 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保险

  11.1 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 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15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 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 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 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 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

  12.1 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 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 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 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 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 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12.4.3 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 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 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 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 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 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 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 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 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A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 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 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 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 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 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 商铺交还

  13.1 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 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5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 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3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 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

  13.2.2 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 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各方均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 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 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 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 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 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 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15.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 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60日的。

  15.3.2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 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 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 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并赔偿损失,并在3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 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 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 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6.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 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30日。

  16.4.6 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3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 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 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包括收回该商铺的权利)

  16.8 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 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 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8.1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18.2 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如以邮寄的方式,在寄出后第3个工作日将被视为已送达,邮政局出具的挂号投送收据,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传真的方式,则发出时视作已送达,对方传真机收到的传真报告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手递的方式,则于对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收条将作为有效证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赁商铺门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的与日常物业管理有关的通知或文件,即视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双方之间的书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体要求或建议且要求在收到函 件后指定期限内(不得少于5日)回函的,则另一方有责任于指定期限内回函,否则,视同同意函件内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第十九条 法律适用

  19.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定下列19.1.2方式解决:

  19.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1.2 依法向该商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9.2 本合同条款业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19.3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及受其管辖。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内容为本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所作之补充、修正、解释及说明,为本合同双方所确认及同意,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负责向成都市成华区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合同登记手续,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两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参阅方便而设,不得用于解释合同条款。

  20.7 本合同条款业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如其他文字文本与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一条 税费负担

  21.1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费(如有)、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将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关规定负担,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负担方法的,则由双方各半负担。

  21.2 租赁手续费由甲方承担,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21.3 除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协议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政府税费。

  21.4 各方因签署本合同而发生的律师费,由双方各自负担。

  第二十二条 其他

  22.1 甲方声明,本合同签署时,A商城包括该商铺尚未设置抵押,但甲方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将A商城及商铺进行抵押。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权状态。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在设定抵押权时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如为抵押权登记需要,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必要协助。

  22.2 甲方保留对A商城的命名权,甲方在给予乙方不少于3个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权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无须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

  22.3 租赁期间,甲方因合理变更、修缮需要,在事先知会乙方后,有权临时封闭该商铺所在建筑物公用区域(包括广场)及公用设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配、电缆电线、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梯、自动扶梯、防火、保安设备、空调设备),变更该商铺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权在该商铺所在建筑物本体的内外及室外空间设置广告及获取利益,但该等设置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2.5 甲方有权对该商铺所在建筑物的中庭、屋顶、车库、广场、通讯网络使用和获取收益。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广东省茂名市文明中路 ab栋25-26 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 87 平方米其中具体使用面积为:一层铺面45 平方米;自加隔层42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商铺包括有:室内装修装饰、水电照明器具、现有隔层、楼梯、围栏、现有门窗、门前路面地砖、门前店铺招牌。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 五年,自 年 1月 15 日起至 20xx年 1月 15 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月租金为 4500元/月(人民币)。

  六、每一个租赁年度按季度计算。

  七、水、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水、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卫生费、治安费、于乙方经营有关的一切国家规定收取的其它经营费用)由乙方自行按时缴纳,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费所引起的相关责任。

  八、在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应由房屋出租方缴付的相关费用甲方须自觉、按时缴交;若因甲方不能按时缴付相关规费而令乙方不能正常经营所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须负责进行全额赔偿。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符合国家相关建筑、建设相关规定。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允许乙方根据其经营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修装饰。

  (六)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按城市规划网点乙方租用其间不准将该房屋用于经营(饮食、羊、狗、兔、蛇肉摊档,录像室、卡拉ok)等行业;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唯一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约定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人民币 壹万叁千伍百元为合同保证金。乙方所支付给乙方的该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甲方违约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须于上述情况出现十日内无条件退还乙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本保证金金额20%的滞纳金。

  十二、租金按季缴交,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于每季的第一个月的十日前交付甲方。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经营期内如根据经营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付。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续租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在相同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本合同期内,如乙方因经营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合同而又未能与甲方就解除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时乙方不能自行停租,否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可按本合同约定没收乙方预付之押金。但乙方如能自行找到其他商家继续承租且新的承租人愿意按照本合同各条款规定之租金及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时,则不视为乙方违约且甲方不得进行拒绝。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及内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题下自行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一、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如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二、本合同其间甲、乙双方均必须信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须向对方交纳乙方所预付的保证金相同金额作为违约金。

  二十三、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四、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五、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即时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九、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其他

  三十一、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3

  合同双方: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精神,在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的条件下签订租赁合同。

  一、商铺位置、面积、经营范围和租赁期限

  1、商铺位置:xxxxxxxxxxx.

  2、商铺面积:

  3、商铺经营范围:。

  4、租赁期限:从月日止。租赁期内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不变。

  二、商铺租金、保证金、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1、商铺租金为人民币元。每次三个月一缴,(甲方只提供非税务发票)。第一次租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现金付清。

  2、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之担保,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现金付清。本保证金不做为租金或其他费用的冲抵金,合同执行期内不计利息。甲方在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时,将保证金人民币 元 退还乙方。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如甲方提前收回商铺,甲方将壹倍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 元

  3、本商铺门前实行用者三包,水、电、卫生、照明、安全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电xx元/度,水xx元/吨。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商铺转租第三者,否则甲方将壹倍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

  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付清当月租金给甲方。乙方逾期不付清当月租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还。

  3、乙方应合法经营,按章纳税。在合同执行期间,工商、税务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缴交,其所发生的一切月甲方无关。若乙方违法经营受查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还。

  4、如遇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及其部门颁发的法规、规章的影响,造成商铺损毁致使无法营业时,双方互免违约责任,造成损失各自承担。

  5、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内,未经甲方同意而将商铺转租或变相抵押他人(单位),甲方无条件收回商铺和保证金,其余概同甲方无涉。

  四、终止与续约

  1、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在承租期间内无论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或终止铺面营业,都应缴清终止经营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退还保证金给乙方,且收回商铺。

  2、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如遇国家征用除外)甲方应退还乙方本合同保证金的壹倍即人民币 元 元,才可收回商铺。

  3、合同执行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需续租,须在合同期间内的最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约。

  4、合同期满之日,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其物件搬离铺面,逾期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理。

  5、如遇自然灾害及其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行为造成铺面损毁而无法继续营业时,双方互免民事责任。

  五、双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独立自主经营权,严禁乙方利用铺面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乙方是商铺的防火防灾责任人,其使用的电器、照明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疏忽而酿成火灾,乙方应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的条件及双方解决办法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及乙方付清第一个月租金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达成协议,可通过拆讼途径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商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该商铺用途为百货商场,不能做餐饮娱乐。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年付,先付租金后使用,该商铺前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后二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递增_____%。

  四、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商铺租金____________,由乙方于每年预缴租金用完日的`前二个月向甲方预缴下一年度的租金,如乙方到期付不交清下年度的全部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另行安排,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

  五、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押金壹万元整(¥:10000元整),该押金不计利息,等合同期满,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及欠费,押金全额返还。乙方在租赁期间如中途提出退出经营或擅自解除合同,由所交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六、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门前三包,消防安全,综合法理及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应当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七、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商铺结构和损坏商铺的设施,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的装修遵循“来修去丢”的原则,甲方不予负责。

  八、租赁期间水、电、暖费、税费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商铺经营所发生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九、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店面,乙方无条件腾空。如甲方继续出租该商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并签订后期合同。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商铺,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商铺抵押。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的框架结构。

  3、利用承租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十一、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从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后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史集好又多大门南侧 门面房一间,共三层总面积 210平米左右,用于___药品零售___。

  二、租期_ 5 _年( 20xx 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38000.00元 ,大写:叁万捌仟元整 。 乙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以后每年支付一次,并于后一年开始前5日内交至出租方。

  三、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四、合同期内若甲方恶意收回房屋、转租他人、单方面变更合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屋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如乙方利用甲方房屋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乙方要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除外)。租赁期间,水、电费及由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按规定缴纳。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六、乙方租赁房屋期间要保持房屋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获得甲方同意。

  八、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房屋门上张贴出租广告。合同期满,乙方房屋原样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门侧张贴迁址广告一个月。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十、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甲方在合同期内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售房屋,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二、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此合同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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