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时间:2023-01-17 17:13:3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委托合同范本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合同范本15篇

委托合同范本1

  委 托 书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在本委托人对房产所拥有的权利范围内,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委托人行使以下权限:

  一、全权办理房屋交接的全部事宜(包括面积补差、延期交房等)。

  二、办理和领取产权证书(包括遗失补证等)。

  三、有权管理、出租并收取租金等与之相关事项。

  四、代为还清银行按揭贷款,解除抵押登记等事宜(包括办理银行按揭账户的挂 失、补办等所有事项)。

  五、有权以上述房产作为抵押担保物为本委托人或受托人或其他第三方向银行或其他机构、个人办理借款提供担保(具体贷款银行、机构等、贷款种类、担保对象、范围、期限等由受托人选择确定),有权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及相关合同协议、法律文件,代为办理与抵押贷款相关的房屋评估、保险事宜,代为前往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代缴相关税费。受托人有权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签订担保合同、开具保函等事宜),以及其他与房屋抵押贷款相关的事宜。代为开立银行帐户及银行卡,并领取该款项。有权代查委托人在银行个人资信、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及报告等。

  六、代为清偿银行的贷款,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办理抵押登记注销及退保手续,代为办理、领取并保管产权证。

  七、有权出售该房屋,包括:

  1、代为与买方商定房产交易价格、签订相关买卖合同及协议;

  2、,有权协助买受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或抵押贷款),办理相应手续并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有权开立银行账户,有权收取售房款;

  3、代为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及缴交相应税费;

  4、办理交房,及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等过户手续;

  5、其他与售房相关的一切事项。

  八、如上述房屋的相关事项与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特别授权代理:作为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各阶段的.代理人,有权提起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申请再审、申请强制执行,领取诉讼标的等一切与诉讼相关的事宜。并有权代为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九、有权与第三人签订与上述房产相关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并办理相关公证等事宜。

  十、其他可代理的与上述房产相关的一切事项。

  本委托书为全权委托,其委托代理事项应涵盖与上述房产相关的一切事项。本委托书未能穷尽且为办理委托事项所必需之其他代理权限,应本着促成委托事项之目的,视为已得到委托人的充分授权。

  受托人在行使抵押、出售的权利时应与房屋所有权证明同时使用方为有效。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时所为的一切行为,签署的相关文件,及支付的相应税费,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本委托书自本委托人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委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墙体绘画服务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绘制地点:

  2、绘制面积: 平方米

  3、绘制日期: 年 月 日

  4、绘制周期:天数

  5、服务费用:每平方米单价以 元计

  实际情况:

  合计总金额为: 元

  二、质量及安全要求

  1、使用颜料为

  2、在绘制墙体一年内如颜料出现脱落或起裂现象,由乙方负责免费修补。

  3、由于墙体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脱落或起裂等情况乙方均不负责。

  4、绘制图案以双方签定认可的附件样图为准。

  三、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向其支付相关应付款。

  2、甲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有关服务,同时客户已交付的一切费将不获返还。

  3、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如各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可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或纠纷提交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乙方施工前支付本定单服务项目款项的40%。余款将在乙方绘制完成后甲方认可确定后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日期:

委托合同范本3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系____工程的业主,受托人是一家具有相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公司,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承担该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工程的委托管理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规模:

  目前工程形象进度:

  (工程概况的具体内容由双方根据项目所处的不同建设阶段的不同情况进行填写)

  二、委托工作范围和内容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由双方在合同条款中具体约定。

  二、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总额大写:____

  小写:____

  该项目管理费总额为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所收取的管理费,受托人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合同书。

  2.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其附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5.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形成的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书面文件。

  五、本合同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面实现本合同确定的管理目标,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向受托人支付本合同确定的项目管理费。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之日终止。

  九、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委托合同范本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

  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

  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日期:________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

  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范本5

  合同编号:

  委托人: 签订地点:

  受托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事务。

  第二条 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人如实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委托人预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的数额、时间、方式:

  第七条 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

  第八条 委托事务完成后的报酬及支付时间、方式: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如下: 支付时间、方式为:

  第九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

  受托人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人

  委托人(章): 住所: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税号:

  邮政编码:

  受托人受托人(章): 住所: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税号: 邮政编码:

委托合同范本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交办的专利申请业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专利申请业务,交给乙方撰写申请文件,并由乙方将所有文件准备就绪后以甲方指定的申请人名义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二、甲方交办专利申请业务时,应同时转交以下基本资料:

  1、技术背景,或者现有技术;

  2、本专利的先进性,或者对比现有技术的改进之处;

  3、产品结构图,或者方法示意图;

  4、实施例;

  5、设计人身份证和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章戳。

  乙方收到上述基本资料后,开始撰写和准备申请文件;若甲方无法一次性提供齐全,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灵活处理。

  三、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乙方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申请人出具的各种文件传递给甲方;若有需要回复的文件,涉及申请人法律权利的,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复。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从乙方获得与专利申请相关的各种资料。

  2、甲方有权专利申请的最终决定权,乙方仅对甲方负责。

  3、在专利授权过程中,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其进展情况。乙方应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4、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办理专利申请所需的全部资料。

  5、甲方应确保其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由于甲方未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或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申请失败,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付款,以确保专利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材料,10个工作日内撰写好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

  2、办理提前公开请求、实质审查请求等相关文件。

  3、在申请过程中,甲方有义务解答专利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4、在申请过程中,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提出的与其专利申请相关的问题。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时,乙方有权终止办理相关事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自甲方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8个月左右,因乙方原因导致该专利未授权的,乙方退还甲方该专利的全部费用(仅限于实用新型专利和

  外观专利的新申请)。

  六、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费用

  实用新型申请每件 元,共计 件,总费用 元。

  发明申每件 元,共计 件,总费用元。

  上述费用合计 元,已经包含申请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代理费等授权前的所有费用。授权后另行支付登记费、印花费、首年年费。

  (二)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申报之前支付全额的50%,剩余50%款项于甲方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支付完毕。

  七、特别提醒

  甲方应于每年的申请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该项专利权的专利年费,首年之后的年费由专利权人自行缴纳,否则可能导致该项专利作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间,双方密切配合,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指定联络人: 指定联络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范本7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评估,经双方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内容:

  1委托评估目的:

  2被评估资产范围:

  3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4评估预定完成时间:自乙方收到甲方提供评估所需全部资料之日起个有效工作日止完成评估工作。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

  二、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工作给予充分合作。在乙方评估开始前,甲方应对被评估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填列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输入计算机,做到账表金额相符、表实数量相符。向乙方全面完整地介绍资产状况和提供评估所需全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2.应派出熟悉情况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工作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办公地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3.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有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条件。

  4.应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在本协议签订时预付元,取得评估报告时结清全部费用。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另由甲方据实负担。

  若因甲方原因中途停顿或委托撤销时,除已收取的`评估费不在退回外,乙方可就已完成工作量和支出向甲方收取费用。

  5.按委托目的和约定用途及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三、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政策、准则的要求,针对甲方提供的财务、会计、资产等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按约定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完成标志为评估报告书标定时间。

  2.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漏给第三方。

  3.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用和延长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时间。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资产评估报告仅由委托方为实现评估目的在报告确定范围内使用。

  2.若资产评估报告可由规定的审查机关在进行合规性审查确认时使用。在此情况下,资产评估报告须经审查确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如约完成评估报告,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甲方原因(如未及时全部提供评估所需资料、未提供必要工作生活条件、未派专业人员配合工作或配合不力、未及时足额结清评估费用等)致使乙方未能如约完成评估报告,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齐全导致评估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评估费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DDFG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范本8

  甲方: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商)

  丙方:_________(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受任人)

  兹以甲方依「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之规定,与丙方签订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赋予丙方就全权委托期货交易资金得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行为;并与保管机构签订委任契约,赋予保管机构就上开交易所需帐户开立、契约签订、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权。为此爰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并会同丙方,与乙方共同依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及相关法令章则规定,签订本契约,各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之说明义务

  乙方应依期货商管理规则之规定,指派专人针对期货交易契约内容、相关之风险预告书及交易程序等为甲丙方暨保管机构进行解说,甲丙方暨保管机构听取解说后,应在双方同意之「期货交易风险预告书」、「期货选择权风险预告书」、「选择权风险预告书」、「当日冲销交易风险预告书」签章。

  第二条 完全契约

  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台北市期货商业同业公会期货经理事业经营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业务操作办法(以下简称业务操作办法)之规定;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随时公告事项及修订章则暨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等均为本契约之一部分,本约签定后上开法令章则或相关公告函释有修正者,亦同。

  第三条 开户名称

  立约人依本约开立之帐户(以下称期货交易帐户)专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之用,应以甲方之名义为之,载明甲方及丙方名称,并编定户名及识别码。

  第四条 委托交易之方式及联系方法

  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及下单,甲方就前条之期货交易帐户不得自行委托交易或另行授权第三人委托交易。

  丙方就前项全权代理权得指定其负责人、经理人或受雇人代为行使之。

  丙方代理甲方委托交易应以面告、电话、电报、传真、图文电视或其它经主管机关核准之传输工具等具体明确之口头或书面方式对乙方下达委托,委托内容应包括完成该次交易所需之交易条件。

  丙方同时代理其它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客户进行期货交易者,丙方之交易指示,应按各别期货交易帐户之代号分别为之,不得将不同帐户之交易合并于同一指示单处理。

  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但以原委托之交易尚未成交者为限。

  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因可归责于乙方或其相关人员而致生错误者,或乙方之受托买卖违反第一项规定者,由乙方依「期货商错帐申报处理作业要点」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乙方对丙方之下单内容是否符合全权委托期货交易授权范围,得随时要求保管机构确认,保管机构不得拒绝,且丙方不得以之作为免责之抗辩。

  甲乙双方之联系,除另有约定外,应以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工具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为之。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方式,任一方有变更时,应以书面通知他方。

  第五条 执行委托之方式

  乙方接受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后,应根据中华民国法令之规定,将委托交易内容转达至该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及办理后续结算交割事宜。乙方应于每日完成期货交易帐户之交易时,向丙方回报成交资料。

  乙方依前项方式执行期货交易之委托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

  乙方及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对于受托事务,有严守秘密之义务,除依有关法令之规定外,不得泄漏于任何第三人。

  第六条 期货交易帐户之移转

  乙方遇有破产、解散、停业或依法令应停止收受订单时,依期货商管理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得依主管机关命令将甲方之期货交易帐户移转于与乙方订有承受契约之其它期货经纪商,甲方应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帐户移转之事宜。

  因前项帐户移转所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怠于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所生之损害,乙方不负赔偿之责。

  第七条 保证金、权利金或其它款项收付

  甲方指定保管机构为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机构全权代理甲方负责处理期货交易帐户一切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事宜。丙方应于交易前或交易后制作相关款项收付指示函,通知保管机构办理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

  乙方确认甲方缴存交易所需款项后始接受丙方代理委托交易。乙方应于主管机关指定之金融机构开设专户存放甲方缴存之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

  丙方执行期货交易如有越权交易之情事,除经甲方出具同意交易之书面,并经保管机构审核符合相关法令外,丙方应依管理规则、业务操作办法及相关法令规定负越权交易之履行责任。

  丙方承诺除前项除外规定者外,对越权交易之结算交割及违约责任悉由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第八条 保证金专户存款之利息归属

  甲方存放在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之保证金专户内款项所生之利息原则归属于乙方。但双方另有约定者,从其约定。

  第九条 保证金之维持

  丙方应代理甲方自行计算维持保证金之额度与比例,并负有随时维持足额保证金之义务,无待乙方之通知。

  第十条 乙方径行冲销之条件与相关事项

  遇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经通知甲、丙方后,依其裁量径代甲方冲销全部或一部甲方所持未结清之期货交易契约:

  一、甲方之权益总值,已低于维持保证金时,丙方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未于乙方所定或相关规定之期限内缴交追加保证金。

  二、乙方依市场及其它情况认为有必要为之者。

  三、甲方死亡或依法宣告无行为能力或受禁置产宣告、受破产宣告或有丧失信用之虞或其它影响交易进行等重大情事发生者。

  四、丙方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未于相关期货交易契约第一通知日或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前,将所有未平仓的'期货交易契约平仓了结者。

  甲、丙方认知乙方依前项规定代甲方进行冲销系属乙方之权利而非义务,乙方不须对其未代甲方进行冲销之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 通知缴交追加保证金之方式及时间

  丙方受乙方通知缴交追加保证金时,若为盘中通知,丙方应立即指示保管机构补足;若为盘后通知,丙方最迟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依乙方通知内容指示保管机构缴交全额追加款项。

  第十二条 违约

  保管机构未能代理甲方办理与乙方间受托契约所约定之保证金与权利金追缴及结算交割事项,或甲方部位经乙方依约冲销后,其帐户权益总值为负数,经乙方通知,保管机构未于三个营业日内为适当处理者,乙方应视是否系丙方不履行其因越权交易所应负履行责任所致者,依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期货商申报委托人违约案件处理作业要点及相关法令之规定处理之。

  第十三条 交易佣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执行期货交易所需之佣金、手续费、取消改单费、结算款项及费用、各类依法征收之税捐、规费等必要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收取之前述费用及款项,得自乙方持有甲方保证金中径行扣抵。应退还之手续费,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于保管机构所设之期货交易保管专户。

  乙方受托交易应收之手续费、应行结算及退还费用之计算方式,由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另行议定之。

  第十四条 财务状况之征信及征信范围

  甲方兹授权乙方或其代理人得对甲方之财务信用状况及甲方所提供之基本资料进行必要之调查或查证。

  乙方对于依本条规定所取得之甲方资料,除依法令所为之查询外,应予保密。

  第十五条 基本资料之提供及异动申报

  甲、丙方及保管机构同意于开户时应向乙方具实提供姓名、年龄、职业、住所及通讯处所、电话号码、身份证字号(法人应提供名称、代表人、住所及营利事业统一编号)、资产之状况、投资经验、开户原因及其它必要事项之资料,乙方对于甲方提供之资料,除依法令所为之查询外,应予保密。

  甲、丙方及保管机构所提供之基本资料有所变动时,应尽速通知乙方变更,并应由甲、丙方及保管机构或其代理人亲赴乙方处,凭相关证明、文件或印鉴办理。

  第十六条 应行通知及公告事项

  乙方应于每日将甲方前一交易日之买卖报告书,送达丙方及保管机构,于每月五日前将甲方上月份之交易对帐单送达丙方及保管机构。

  前项买卖报告书及月对帐单之送达应以邮递或当面交付之方式为之。买卖报告书并应以传真或其它约定方式于当日先传送予丙方及保管机构。

  如有下列情事,甲方或保管机构应立即通知乙方:

  一、甲方提供乙方资料有所改变。

  二、依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规定可能影响甲方从事期货契约交易或其它应尽义务等应申报情事。

  三、其它依期货交易相关法规甲丙方应通知乙方的事项。

  乙方遇期货交易所有紧急情事而暂停交易时,乙方除应于公告栏内公告,并应立即通知丙方及保管机构。

  第十七条 乙方提供信息及服务之范围

  乙方应于营业场所提供甲、丙方各类期货交易契约市场行情、实时信息、主管机关公告及其它信息。

  前项信息之提供,仅作为丙方代理甲方进行期货交易之参考,并不代表乙方劝诱丙方代理甲方进行期货交易。乙方所提供之信息系得自于一般认为可资信赖之来源,惟乙方并不保证此等信息之正确与完整。

  第十八条 损害赔偿责任归属

  关于本契约之履行,乙方之代理人或受雇人有故意过失者,乙方应与自己之故意、过失负同一之责任。

  如因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之事由致他方当事人受有损害者,该可归责之一方当事人应对他方当事人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契约之权利义务转让予他人。

  乙方对于因法令或交易规则之变更、通讯或传送设备之故障、或因重大情事变更、天灾、不可抗力等乙方无法控制之事由或无法归责于乙方者,致委托传达迟延、错误、时差或汇率变动所造成之损害不负责任。

  第十九条 代理权限制之对抗效力

  甲方不得以其与保管机构、丙方所签订之委任契约、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所定代理权之限制,对抗乙方。

  甲方与保管机构之委任契约,经撤销、解除或终止者,乙方于接获书面通知时,受托买卖已成交及已输入未及撤销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该交易待结算交割之款项部分,该委任契约视为存续,保管机构应就该待结算交割款项之部分予以留置并代为办理结算交割。

  第二十条 委托交易之停止

  本约存续期间内乙方接获甲方、丙方或保管机构有关本约所定开户、交易、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之代理权有终止、撤销、解除或其它争议之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交易。

  第二十一条 契约变更

  本契约内容之变更,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第二十二条 契约之终止

  当事人之一方得随时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终止本合约;甲方欲终止本合约时,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并会同丙方,通知乙方终止。

  本契约终止时,乙方为丙方执行期货交易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进行中未及撤回或未及冲销原有契约部位之交易委托效力仍及于甲方,甲方对其交易过程及结果仍应负责。

  本契约终止时,丙方应代理甲方,立即与乙方结清所有既存之交易部位,惟在终止前既存之债务或义务并不因此终止而受影响。

  第二十三条 通知对象

  立约人就有关本约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观念通知,应依第四条第七项所定方式向其它各方当事人为之。

  第二十四条 纷争处理及仲裁约定

  因本契约所生之争执,各方同意应先依台北市期货商业同业公会有关纷争调解处理之规定办理。调处不成立时,各方同意先依仲裁法交付仲裁。 本契约一式四份,甲方、保管机构(甲方代理人)、乙方及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甲方授权保管机构(代理人)为期货交易帐户开立、契约签订及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之授权书。(略)

  2、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行为之授权书。(略)

委托合同范本9

  甲方(委托人):

  甲方代表联系手机号:

  甲方传真号码: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传真、电话和联系手机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的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机场(码头)的接送,代订机(船)票,代订酒店住宿,代订景区(景点)门票,代租汽车,代办入境、出境、过境临时居住和旅游签证,代办国内旅游委托,提供导游服务等。

  第二条委托事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委托事项

  第三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及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项目费用及服务费;

  (3)甲方应当及时受领乙方办理委托事项的结果;

  (4)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约定的服务费用;

  (5)甲方应特别注意旅途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及风俗禁忌,慎重选择滑翔、漂流、潜水、游泳、跳伞、热气球、蹦极等高风险性的旅游项目。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委托事项。乙方办理委托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短信、聊天记录等。

  (2)乙方应亲自处理甲方的委托事务;如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务的,甲方(同意或不同意)转委托。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取消机票或者酒店用房的,机票已开出的按航空公司规定计算损失;酒店按房价的%计算损失(酒店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并应按合同总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服务费不退。

  (2)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改变机票、酒店或租车等委托项目的,承担损失费,服务费用不退。

  (3)乙方在扣除上述损失费及违约金后,应当在甲方退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委托费用。

  (4)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提供证件及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不能完成委托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服务费不退。

  (5)甲方其他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代订机票、代订酒店或代订车辆等单项服务的,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委托费用、服务费,并应按合同总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降低机票舱位等级、住宿酒店、车辆标准以及委托事项标准的,应当按委托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差额。

  (3)乙方应当在取消受托业务通知到达日起7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委托费用,支付违约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委托服务转委托的,应向甲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5)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第五条特别说明

  1、代订机票上所示的时间如与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搭乘飞机时间不一致的,以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2、根据行业惯例,酒店的入住时间是当天中午12时整至第二天中午12时整。酒店对订房、退房有特别规定的,乙方应当事先告知甲方,否则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委托代订机(船、火车)票有特别的改签、转签、退票等规定,乙方应提前告知,否则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与航空公司、酒店、景区等经营者因航班延误、住宿或退房、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等发生纠纷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在接受委托项目期间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并以书面通知甲方时止。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或甲方代表人签字,并付清委托费、服务费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范本10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整体部署要求,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xx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完成《xx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与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预案系统对接;

  2、技术内容:开发《xx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概要功能见下表: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前期规划:业务需求调研、业务需求分析、确定主体功能及数据来源、数据计算及输出方式;

  2、项目开发设计:系统设计、页面制作、程序编码、集成测试及试运行。

  3、项目验收:以双方开发项目要求为标准,乙方交付使用之后,_____天内甲方组织验收并办理完验收手续,如甲方未组织验收或未提出任何意见,则交付使用之后十五天内视为验收通过,并办理完验收手续。验收后,乙方提供系统的相关文档:《系统用户手册》

  第三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软件开发费:

  2、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_____自行支配的方式使用。

  3、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五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完整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发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所有员工。

  3、保密期限:合同执行期内。

  4、泄密责任: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员工。

  3、保密期限:合同执行期内。

  4、泄密责任: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第六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上门安装。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系统开发完成后于甲方机构所在地交付。

  3、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独自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知识产权归属确定如下:

  1、本项目的软件产品版权属于乙方所有。

  2、甲方不得对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进行复制、传播和更改;

  3、甲方不得对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进行反向项目、反编译或反汇编;

  4、甲方不得出租、租赁或出借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给第三方开展相同服务;

  5、未明示授予的一切其它和版权相关的权利均为乙方所有。

  第八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系统的维护、由于用户少量需求的增加而对系统内容做较小改动、系统BUG修改、系统功能版本升级。

  2、地点和方式:现场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远程联网维护。

  3、本合同服务项目的免费保证期为壹年,《项目验收报告》确认签字起计算。在合同保证期内,方式均为免费。本合同服务项目保证期以外,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合同范本11

  委托人: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下列事务:

  第二条权限与要求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应符合以下要求:

  1、范围:____________

  2、质量:____________

  3、金额:____________

  4、其它要求: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另有要求时,受托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执行。

  第三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转委托

  1、就受托人是否可以转委托,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受托人不能将委托事项交由第三人处理;

  2)受托人可将下列事项转委托第三人处理,除此以外的事项应由受托人亲自处理:

  3)受托人可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2、对于本协议约定受托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处理的事项,受托人仍需对此事项承担责任。

  第五条报告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人报告的义务。具体报告方式为:

  1、报告方式:

  2、报告时间:

  3、委托人有权随时了解委托事务处理与进展情况,受托人应予配合提供。

  第六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的财产

  1、处理委托事务所得的财产、收益,应归委托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以下所列;

  2、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七条报酬

  1、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具体标准如下:

  1)报酬标准:

  2)报酬支付时间:于内支付。

  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中发生的成本,按如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2)由委托人据实报销,但限于下列范围:

  第八条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向收款方支付0.1%的违约金;

  2、受托方超出委托权限,或违反委托要求的,应向委托人赔偿损失。

  3、其它: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补充: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范本12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屋购买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购买于北京市____区____房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权属性质____,原商品房销售契约编号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后的次日起____个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项,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1、该房产购买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为净房款,购买该房产甲方应交的其它相关费用详见附件一。

  2、付款日期、付款方式:

  第四条甲乙双方相互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人名章。

  乙方提供:经纪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2、若甲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3、照本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按时交付房款。

  4、乙方通知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办理该房屋产权属变更。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确保代理事项真实合法。

  2、确保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过户,进行房屋交接。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条其他事项约定

  1、签署成交协议后,钱款交接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否则后果自负。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和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甲方收到房屋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该房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各项约定之一的,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的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3、如因卖方原产权证办理不成功,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全部返还甲方所交款项,双方免责,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售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和乙方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第___号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范本1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设计、施工、安装,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建筑装修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地址):

  2、工程施工安装内容及施工安装费用以本工程报价单为基础,增加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工程量同意签字后依据本报价单价结算,变更项目另行计费,签字生效。

  3、工程期间: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为任务: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工作

  1、指派为甲方工程项目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协议有关要求配合乙方组织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协议项目。

  2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基础设施。

  4、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管理处和报批的一切费用。

  5、消防申报及检查影响施工进度,时间以签证单时间顺延。

  6、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7、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用的自购材料。

  三、乙方工作

  1、指派,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种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打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

  3、严格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的施工记录及有关资料。4、工程竣工末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四、关于工程付款及结算的约定

  1、平面方案设计确定后,甲方需交定金1000元(可在工程款中扣除),才能进行施工图设计;如因甲方需索取图纸,应按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二十五元收取设计费。

  2、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应付给乙方双方认可的报价单上确定的工程款的25%,3、工程施工过程中,附玻及房屋基础完工,甲方再付给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额(包括工程款总额,增加工程量及增减项目金额)的25%,主体完成后,甲方给乙方第三期工程款,即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款总额,增加工程量及增减项目金额)25%,楼房装修完成后甲方给乙方第四期工程款,即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款总额,增加工程量及增减项目金额)20%,甲方所付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或业务部开出的票据为准,

  4、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即付清全部结算款余额(包括增加工程及增减项目金额);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场地手续。

  五、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A、不能按期供水、电及其它基本设施的;

  B、不能保证每天有10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的;

  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的;

  D、不能按期付款的;

  E、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造成材料、人工浪费的;

  F、因甲方原因终止协议、而总造价,工程量未过半,乙方拥有另外收取工程总造价5%的设计费的权利;

  G、逾期验收的;

  H、非乙方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的;

  L、消防申报及检查如影响施工进度,时间以签证单顺延;2、因乙方影响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对竣工验收后在一年保修以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返修;

  C、由乙方施工中违反规程操作造成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自负;

  D、由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给予修补或赔偿;

  E、由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七、关于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乙方提交变更所需采用的材料(因变更无法再利用造成的材料;材料损耗)等费用清单,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后作出答复或协商调整;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壹天;甲方若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承认;

  3、由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八、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和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造成直接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500元;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拨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2%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

  3、因单方面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合同经双方协商,及达成一致共识的其他具体任务、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首期工程款到乙方指定户头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消委、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工程地点: 办公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帐号:

  帐号:

  电话:

委托合同范本14

  甲方(组团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乙方(地接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平等友好协商,双方就乙方地接甲方组织的国内游团队,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为组团地接业务而往来的电子信息及传真件属于本协议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 甲方按计划将组织成行的旅游团委托乙方接待,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接待标准和行程安排,为旅游团安排旅行游览活动。

  第三条甲方应在旅游团出发之日起10天前向乙方预报计划;乙方接到甲方预报计划之日起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相关费用以单列的形式提供给甲方,如住宿、餐饮、门票、交通等费用。甲方旅游团出发之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确认下列资料:接待标准、行程安排、旅游者名单、所需房间数、航班(车次、船次)。甲方增加团队,应在出发前提前3天将资料报乙方,由乙方按计划落实各旅游服务项目。

  第四条在旅游团游程结束后,乙方应于一个月内把团队结算单原件盖章后寄给甲方,甲方核对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团款结清。乙方在收到团款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给甲方,如有逾期,甲方将顺延下一团队的团费支付。团队团款的结算不超过三个月,如有非甲方原因造成团款结算滞后,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旅游团行程延误、更改、取消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接待标准和日程安排向旅游团提供服务,乙方应当将低于服务标准的费用差额退还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或旅游者的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变更旅游行程、交通工具、食宿标准等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必须委派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人员提供服务。

  乙方导游不得强迫或诱导旅游者到非旅游合同约定的商店购物或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乙方导游不得诱导旅游者涉足黄赌毒场所,不得强迫或诱导旅游者参加非旅游合同约定的自费项目。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高度重视旅游者安全。

  乙方应保证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服务供应商具有合法资格、资质(由甲方直接采购的服务供应商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旅游团搭乘飞机、轮船、汽车或在饭店、餐厅等各项旅游设施(区)中受到损害,如不属乙方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如属乙方责任,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委托范围内向旅游者兑现甲方的服务承诺,发生意外情况、质量问题或旅游者投诉时主动、及时处理,并向甲方报告,因此出现取消行程、机票、酒店等情况的,事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赔差额。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有必要应当及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因不可抗力造成行程变更所增加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或一方违约,应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并防止损失扩大,如措施得当,减轻或避免了守约方的损失,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双方可协商减免违约方责任,协商不成,选择其中之一(选中项打√,不选项打╳):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2、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如有效期届满双方未签订新合同并继续有业务往来的,本合同延续有效。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范本15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应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贷款(含展期,下同)向 银行(以下称贷款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一,乙方拟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贷款方提供担保。

  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二条 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贷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贷款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 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贷款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贷款方偿付的全部债务金额,即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第五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担保贷款的 %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2、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3、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5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15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第七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 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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